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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论文

2017-02-14 05:45:5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论法治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

论法治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的理想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的深化和升华,是法治社会的更高发展阶段。法治建设是启动和谐社会机制与保障和谐社会机制正常运行的最有力、最具体、最直接的手段。因为,法治建设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法治建设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基础;法治建设,能有效协调利益分配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维护和谐社会之公平正义基础;法治建设能促使全社会形成重法、守法的行为模式,增强司法的权威,维护和谐社会之行为基础。

[关键词]法治;和谐社会;党的执政能力;公平正义

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绘,是古今中外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一般而言,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但和谐社会并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社会,而是一个动态的社会,一个不断出现各种矛盾、不断解决各种矛盾的社会。而其之所以和谐,就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中,有着良好的矛盾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把各种矛盾的对立性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这个良好的机制,就是法治。法律调整是诸多社会调节机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没有有效的社会调节机制,和谐社会的建立和维持也就无从谈起”[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内涵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具有总揽全局、支撑全局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其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部分。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是互为表征的,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只有在一个崇信民主、奉行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其他要素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其他要素特征都包含着对法治的需要和依赖,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许多问题最终都归结于法治问题,需要通过法治来解决[2]。所以说,“民主是和谐之源,法治是和谐保障”[3]。

因此,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必须有法可依。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办事的理念,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也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无从谈起。法治建设是启动和谐社会机制与保障和谐社会机制正常运行的最有力、最具体、最直接的手段。

篇二:浅谈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法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的向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谐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正在腾飞的发展中国家的主旋律,它受到越来越多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法律、道德、伦理、宗教等都是调整社会的重要手段,但一个社会要达到和谐的状态,法治便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现代中国人面对的社会是一个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础的社会,个体利益受到了空前的尊重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成效之 一,就在于我们开始承认个体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有助于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和谐社会需要人们真诚地交流和沟通,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摆脱了盲从心理,开始普 遍依靠自己的理性思考来解决问题。这是理性时代的特征,是不可逆转的,这就需要人们在文明的政治机制中通过话语的形式参与政治事务,需要建立和完善民主政 治制度。因此,只有积极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谐社会。

2、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法治化的社会。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在丰富社会生活内容的同 时,也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而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并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构、仲裁机 构,由其运用特定的法律规则解决纠纷,并且裁判的效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人类政治发展的历史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 有文明的政治,也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

3、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首先,法治能保护弱势群体。 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平衡社会矛盾,促进社会 和谐的重要方面。其次,法治能促进和保障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依法运用法律手段,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处理各类经济纠纷和打击经济 领域中的各种类型的犯罪,以促进和保障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第三,法治能不断调整因利益分配不公导致的贫富悬殊。 第四,法治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长效机 制。

4、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和谐社会的纲领是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首,它充分体现了法治对于构建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治对构 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力。 其次,法治能促使依法执政在政府管理领域的经常化和具体化。 第三,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是维护社会公正与 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底线。要尊重司法规律,确立依法维护公平、伸张正义,进而实现社会和谐与社会安定的司法理念,将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为重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二、完善法治建设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要完善立法制度,改进立法工作。伴随着社会的转型,人们正逐渐从家庭、单位等融入社会,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越发密切,因而要尽快完善社会法的制定,特 别是劳动法、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同时还要完善立法听证制度,使听证真正变成各种不同利益之间博弈的过程,各种利益在法律制定的时候交锋得越充分,制定出 来的法律才能越科学,越被各方所接受和自觉遵守。

二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执政要求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执政在政府管理领域的经常化和具体化。必须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严格 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从而全面提高行政理念、施政目标、制度规则、组织运作、技术措施等方面的 法治化水平。

三要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是维护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底线。确立依法维护公平、伸张正义,进而 实现社会和谐与社会安定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同时要尊重司法规律,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司法机关建设,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真正将基层司法机关建设作为整个司法系统建设的重中之重。

四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工作机制,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改革建设需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需要。

五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谐社会秩序和机制的建设,需要现代法治精神的渗透,培养全民的规则意识和法律 意识。要在全社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强化公民守法意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对现代法治观念的灌输和 培育,弘扬法治精神,构筑法治的精神意蕴,提高全民的法律文化素质,形成一种依法治理、循法而动的社会定势。

篇三: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学号:39201220

姓名:陈友森

指导老师:翟庆振

教师评语:

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和谐社会的含义

“和谐社会” 这一用语则是由19 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首次提出的, 他主张在未来的和谐社会中, 通过由富人捐资组织的“试验性”股份公司制协作社, 把对抗性的资本主义社会改造成和谐社会。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最早提出“整个天是一个和谐”,他认为和谐的内涵包含着对立与统一。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过“和为贵” 来处理人际关系,在“仁” 的哲学思想体系中主张“恭则不侮, 宽则得众, 信则人任焉, 敏则有功, 惠则足以使人”, 从而建立“天下为公” 的大同社会。这些理念虽然具有和谐社会的初步思想,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样的一个和谐社会才是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这样的和谐社会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是我们的追求。

法治的含义

法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最早解释法治的基本含义的当属亚里士多德,其在《政治学》中关于法治的经典定义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即法治就是要求人们普遍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人们遵守的法律又必须是良法。美国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教授在论述法治时引入了正义理论,即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理论。他认为正义始终意味着某种平等,因此,形式正义要求在执行法律和制度时应平等地适用于属于它们所规定的各种各样的人。但是,平等地执行法律和制度本身却可能是不正义的,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并不能保证实质正义。实质正义取决于社会基本结构所根据的原则,但形式正义可以排除有些重要的不正义。进而提出了法治的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应当的事意味能够的事原则,即法律规则所要求或禁止的行为应当是一种能合理指望人们做或不做的行为;二是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原则;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四是维护司法活动完整性原则。英国学者拉兹认为,法治是指人们应服从法律并由法律统治。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特别法必须在公开的、相对稳定的一般法的指导下制定。如果法律要由人们遵守,就必须是能指引人们的行为。他将法治的基本原则归纳为八个:一是所有法律应该是适用于未来的、公开的和明确的;二是法律应相对稳定;三是特别法应由公开的、稳定的、明确的、一般的规则所指引;四是司法独立应保证;五是自然正义的原则必须遵守,公开的和公正的听证,没有偏见;六是法院应对其他原则的实施有审查权;七是法院应当是很容易接近的;八是不应容许预防犯罪的机构利用自由裁量权而歪曲法律。

由以上的法治定义可以知道,法治是一种制度设计,是国家治理的有效方式。法治就是依法治理国家,依据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其他社会事务,将一切社会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使之依法运行,有序发展。

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

法治, 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 它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 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等活动, 调整社会关系, 平衡社会利益。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构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 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法治建设。

和谐社会赋予法治诸多新的理念,特别是以人为本的法律观,关注弱势群体、“无讼”等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法治理念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以人为本的法律观体现在立法中,主要表现在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必然是良法。法律不是恶法而是良法的话,本身就是一种和谐。

在法治社会, 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 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 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减少矛盾, 而且还在于可以有效地解决矛盾, 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从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这个意义上讲, 法治就是达成和维系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与路径。只有通过民主法治的手段, 才能体现公平正义、促进诚信友爱、培育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各种社会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相互共存,逐渐形成社会各种正当利益共存的局面,而法治就是使这个局面能够形成的重要机制保证。如果一个国家法治完备且适合本国国情,社会成员之间就能和平共处,社会关系就能和谐顺畅。反之,如果民主法治制度欠缺失当,社会成员则必然冲突频发, 社会关系必然扭曲动荡。因此,民主法治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 起着关键作用。民主法治机制通过对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和程序这些规范要素的合理安排, 形成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体系, 以确保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价值目标得到确认、尊重和实现。

构建和谐社会以建设法治社会为基础,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但是,应当明确,法治社会并非就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内涵更为丰富,和谐社会要求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发展,要求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与文化的繁荣协调一致,要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协调稳定的,社会发展是全面而可持续的,所以和谐社会的内容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环境等广泛领域。法治社会从制度层面集中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政治、经济领域最主要方面的内容。正确认识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作出贡献。

我们应当明确,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一团和气、没有秩序的社会,也不是没有利益和矛盾冲突的社会,而是秩序得到规范、矛盾得到化解、冲突得到弥合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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