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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烁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2019-02-20 23:08:05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 闪烁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闪烁其辞”是指,说话吞吞吐吐,躲躲闪闪,不肯下明确的判断。

  《孟子•梁惠王下》中记载有一则故事: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于妻子于其友而之(到)楚游者。比(及,到)其反(同返)也,则冻馁(饿)其妻子,则如之何?”王曰:“弃(绝交)之。”(孟子)曰:“士师(司法官吏)不能治士(基层小吏),则如之何?”王曰:“已(罢免)之。”(孟子)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

  在这个比喻式类推中,孟子采用了类推诱问的论辩技巧。他先从无关宏旨的小事说起,使齐宣王承认了此类道理,然后逐步紧逼,最后点出在类事理上具有同一性的论辩的主题:要尽责尽力地爱护自己的国民,治理自己的国家,否则,就应该让位。只要齐宣王承认了前面的结论,他就不能无法再反悔了,就必然要承认孟子论辩主题的结论。这种由小到大、由远及近、从外至内、层层类推的方法,由隐蔽而逐渐明显,其迷惑性越大,其不露痕迹地把自己的思想灌输到对方的意识中的效果就越好。难怪在这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下,齐宣王陷入无言以对的困境,只好岔开话题,“顾左右而言他”了。

  故意“闪烁其辞”,是以不下明确的判断来掩饰自己的窘境。它也违反了排中律的逻辑要求:在是非面前,对问题要做出明确的回答。因此,它也是诡辩的一种表现。

  虽然遵守排中律的逻辑要求,就是为了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确定性,但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闪烁其辞”的事例还是有很多。其中有些是诡辩,有些则是不得已。如鲁迅在其所著《野草》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家生了一个男孩,满月时亲友们都来祝贺。有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能当大官,得了赏;有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能发大财,也得了赏;有个人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结果挨了一顿揍。

  对此,鲁迅不无感慨地说:说假话的得赏,说真话的挨打。要是遇到我,只好说:“哎呀,哈哈,这孩子,哈哈……”

  这种回避对“是”与“不是”之间的选择,就是一种闪烁其辞。虽然违反排中律的逻辑要求,但在特殊的场合,这种回答还是情有可原的。因此,合理的“闪烁其辞”只能限定在特殊的场合和特殊的语言环境里。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鲁迅所描述的话语中,“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的话语还是有些问题。

  人际之间的语言沟通,是一种言语行为。而任何一种言语行为,都是如下三种行为的逻辑复合体:

  语谓行为--说出一串话语。这是“说什么”这一行为本身。

  语旨行为--在说出话语的同时,或者陈述一个事实,或者确认或否认某一事件,或者进行一次询问,或者发出一个指令,或者提出一个请求,或者做出一个预测,或者给予一个劝告,或者表示一个祝贺。这是在“说什么”的同时,说话者所表达的说出这个话语的“用意”。

  语效行为--说话者通过语谓行为表达自己的语旨用意之后,在听话者身上(也可能是说话者自己,如当他自问自答的时候)产生的一定的影响,出现的一定的效果。

  从语言交际功能的语用学角度讲,任何一种完成了言语行为的成功的交际语言,都是有意义的语言,亦即是有具体内容的语言。因此,它们在通过言语行为以达到沟通交际的目的时,都应满足言语行为的“恰当性条件”。而言语行为的“恰当性条件”又包括:

  实质性条件--语旨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即要达到的效果是什么。

  真诚性条件--要求说话者具有真诚的心理状态,使自己所说的话语恰当。

  预备性条件--符合交际双方的利益,相信对方能够理解、接受。因此,在语旨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和强度上要有所区别,例如“命令”强于“建议”、“请求”;“警告”强于“劝告”等。说话者与听话者的身份、地位对话语的语旨用意施加的影响方面要有所区别,这在等级社团中尤其明显。

  命题内容条件--语旨用意在所说的话的内容方面要有所区别,如“陈述句”与“疑问句”不同,“警告”与“劝告”不同,“报告”与“预报”不同等。[22]

  按此言语行为的意义理论,“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的话语,就不符合言语行为的恰当性条件。

  因为,既然客人是为“祝贺”而来,就应该实施“祝贺”的言语行为。而依据“祝贺”的恰当性条件,客人所说的话语内容,虽然从未来情况上讲是真的,但以将来的判断来表示现在的判断,显然不符合听话者的利益。因此,这一句并非“祝贺”的话语,它既不符合“祝贺”的预备性条件的要求,也不符合“祝贺”的真诚性条件的要求,同时还不符合“祝贺”的实质性条件的要求。因此,这是一句非常不成功的言语交际行为。如果这时“祝贺者”还“记吃不记打”,一味强调“我说的是真话,人都要死呢”,反而有了诡辩的嫌疑。

  看来,人际沟通中的言语行为,不仅要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也要符合语用逻辑的要求。从这一意义上讲,在确定的场合和确定的语言环境里,我们完全应该用明确的判断表达我们的思想,大可不必以“外交辞令”来闪烁其辞地“这孩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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