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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痴不癫--模糊概念的诡辩

2019-02-20 23:04:39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 假痴不癫--模糊概念的诡辩

  所谓“假痴不癫”是指,假装痴呆,以掩饰自己真实的思想和行为。在诡辩手法中,“假痴不癫”指故意模糊了概念的确定性。

  有个已经形成某种格式化的古代诡辩故事:

  有个人到一家新开张的布店里要买两匹布,挑好之后问多少钱?店主说:“开张大喜,今天只收半价。”于是这个人还给店主一匹布,拿起另外一匹布便走。店主急忙说:“先生还没付钱呢。”这个人却说:“不是已经给你了吗?”店主莫名其妙地说:“没有啊。”此人大怒:“真是个奸商,我买你两匹布,你说只收半价。我已经把一匹布折合一半的价钱给你了,你怎么还要钱?”

  在“两匹布的半价等于一匹布”的诡辩中,“两匹布的半价等于一匹布”似乎很“有理”。其实,这是诡辩者故意用模糊的概念混淆了视听。

  “布匹”和“布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匹布是两匹布的一半,但却不是两匹布的布价的一半。但这个诡辩者却将半价、全价问题搅和在同一个言语活动中,故意模糊了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就使得人们虽总感到“这件事有问题”,却又一时说不出问题出在哪。这时不妨换算一下:假定两匹布值20块钱,一匹布值10块钱。如果是半价,那么两匹布就只值10块钱,一匹布也只值5块钱。而5块钱是不能抵消两匹布的半价10块钱的。亦即,如果这个诡辩者的论证成立,岂不是要闹半价卖出全价退货的笑话了?

  所谓“模糊概念”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由于认识不清,无意识地、不自觉地把本应具有确定含义的某一概念搞得不知所云。而上述这个笑话之所以是诡辩,就是因为诡辩者“装疯卖傻”地故意模糊了概念。

  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的最小单位,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细胞。任何一个概念,作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成果,都有质和量的两个方面,概念的“质”是指概念的内涵,它是反映到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通俗地讲:这个概念的含义是什么);概念的“量”是指概念的外延,它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总和(通俗地讲:这个概念所指的对象有哪些)。虽然概念是一定时期内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认识成果,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可以认识某一事物的另一方面的或者是更多的本质属性,形成不同的概念(如原子、中子、粒子等),或者将某一概念的外延扩大或缩小。

  因此,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有其确定性和灵活性。

  其确定性是指,不管人们在什么时候、以什么角度来认识概念,在一定的条件下(确定的时间、确定的空间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确定的,都是确有所指。这样,概念之间才能相互区别,人们的思想交流才能有所确定。概念的确定性决定了概念不能模糊,不能随便替换,也不能任意相互混淆。

  其灵活性是指,虽然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是人们的认识形式。但是,客观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人们的认识也是不断深化的。因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会相应发生变化。这就是概念的灵活性。

  尽管概念有其灵活性,但是,在一个确定的言语活动中,亦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它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不能任意变换。这是正确思维和正常人际沟通时的重要条件之一。可以说,思维要确定的首要表现,就是概念的确定性。如果不如此,我们在人际沟通中,就会一开始就陷入不知所指的思维混乱中,沟通交际也就不可能了。

  例如,从2002年8月12日起在北京、天津、杭州、深圳试点的个性化车牌,仅仅推出10天就被以“技术原因”紧急停止。其根本原因其实还在于“个性化车牌”这个概念的内涵规定不严密。

  按正常的理解,“个性化车牌”的概念内涵是由三个字母和三个数字组成的“体现个性的车牌”,其外延即是所有“体现个性的车牌”。但这个概念的内涵除要求符合个性之外,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德,即符合理性。但由于在界定这个概念时,并没有强调这一点,以致在注册的“个性化车牌”中,一是更多地体现的是共性,如北京4002个车牌中,有430个含有“001”,有352个含有“168”;二是有些“个性化车牌”注册的是国名(CHN001、USA)组织名(FBI007“美国联邦调查局”、WTO),商标名(IBM)、机构名(BTV),这属于不属于侵权还有待分析;三是有些“个性化车牌”注册的是“SEX001”(性)、“TMD”(网络对话中的不文明用语)。据说还有人抢注“USA911”,这就如同日本人要注册“CHN918”一样,这些“个性化车牌”显然也不符合社会公德。

  这些情况表明,由于对“个性化车牌”概念内涵规定模糊,所以才会产生这种外延不好控制的情况。如果要责问那些不符合社会公德的“个性化车牌”主,他们也会振振有辞地回答:“我并没有违反要求。”

  前述东京地方法院判处日本政府刘连仁的2000万日元,是刘连仁给侵华日军掳掠到日本做劳工的赔偿?还是对他13年非人穴居生活的赔偿?抑或是对造成他整个苦难的赔偿?也是一个故意模糊的概念。

  前述“华东五市游”的诡辩中,诡辩者也是故意模糊了“市区”与“郊区”的区别,将“郊区的三星级饭店”等同于“三星级饭店”,从而使打算夜晚在“市区的三星级饭店”附近购物的旅游者只能在“郊区的三星级饭店”里谣望星空。

  对于这类诡辩,我们一定要追问:“你使用的这个概念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样,才能破斥诡辩者故意模糊概念的诡辩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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