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正文 本文移动端: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2019-02-20 23:07:3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 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含糊其辞”是指,话说不清楚,判断不明确。用在诡辩手法上,也是故意模糊判断的含义。如有一则古代故事:

  有个媒人给一对男女说媒。她对那个女的说:“这个男人过日子真是一把好手。”那个女的听了很高兴,同意相亲。媒人又对那个男的说:“这个女的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嘴不严。”那个男的听了以后想,好翻点闲话也不是什么大毛病,也同意相亲。当他们在媒人的安排下相亲见面时,只是远远地互相望了几眼。只见那个男的倒背一只手,气宇轩昂;那个女的拿手帕捂着嘴,显得有点羞羞答答。俩人都很满意。然而等到入洞房的时候,这个男的才发现那位“羞羞答答”原来是个豁唇(俗称兔嘴);而那个女的也发现这位“气宇轩昂”的一只手有残疾。两人都十分气愤,都去找媒人要个“说法”。媒人却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我早就告清楚你们了,一个是‘一把好手’,一个是‘有点嘴不严’。并且你们也经过相亲同意了,怎么现在找起我的麻烦了?”

  的确,媒人并没有胡说。但是,她在介绍各自的情况时,却利用了语言的模糊性。使得所下判断丧失了确定的内容。

  语言是用词语组成的。但是语词还有其模糊性,如一词多意等。因此,作为判断的语句与判断本身并非一一对应。有时同一个判断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例如,“屡战屡败”与“屡败屡战”所表达的含义一样,但所表达的情态却不一样。有时同一个语句由于断句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含义,如旧时算命先生说的“父母双双不能磕伤一个”,就是一个利用不同的断句解释不同情况的故意玩弄一句多释的诡辩。有时同一个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如“一把好手”和“有点嘴不严”就是如此。在评价一个人的能力的语境中。“一把好手”可以解释为“精于某种技艺的人”、“能力很强的人”;而在介绍一个人一只手有残疾时,也可以含蓄地说他“一把好手”。同样,在评价一个人好翻闲话时,我们可以形象地说他“有点嘴不严”,而在说一个人为豁唇时,也可以含蓄地说他“有点嘴不严”。

  但是,上述故事中的那位明知各自缺陷却又花言巧语的媒人,却偏偏利用了这种语词歧义,把不同语境中的不同解释,故意含含糊糊地搅在了一起。因此,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这些语词相同的判断实际上表达了不同的含义。但由于这两人当初从心理上认定了解释这些语词的语境,故而没有细究,所以当媒人提出她当初的解释是另一种语境下的解释时,他们也只好哑口无言了。

  按我们前述对“语境”问题的介绍,一个多义词究竟表达什么确切的含义,是可以通过具体的语境来明确的。因此,语境具有消除语词歧义的功能。用在消除含糊其辞的诡辩上,方法也很简单:多问几句话,确定是在什么样的语境下解释所要清晰了解的词语,又如何以此形成确定的判断。

  当然,在不同的场合中,有时含糊其辞是必要的,它能反映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程度。如有则古代故事:

  王安石的儿子王元泽才数岁时,有客人在一只笼子里装了一只獐和一只鹿来问他:“何者是獐,何者为鹿?”王元泽根本不认识哪一个是獐,哪一个是鹿。他琢磨了半天才说道:“獐边是鹿,鹿边是獐。”“客大奇之”。这表明,模糊语言的存在有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又如明代王世贞所编撰的《调谑编》中记载有:

  (苏东)坡公在维阳,一日设客,十余人皆名士。米元章(米芾)亦在座。酒半,元章忽起自赞曰:“世人皆以芾为癫(轻狂、轻薄),愿质之子瞻。”公笑曰:“吾从众。”

  这种回避“是”与“不是”的模糊回答,也是一种含糊其辞。

  排中律要求:在是非面前,对问题要作出明确的回答。遵守排中律的要求,就是为了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确定性。苏东坡的这种含糊其辞,似乎没有确定肯定与确定否定的表态,但联系整个场景,这种含糊其辞却隐涵了明确的肯定态度。这也是妙用模糊语言的一个实例。

  在现实生活中,语言模糊的现象有许多。例如,在药品说明书中常有这样的提示:“孕妇慎服”、“儿童酌减”。怎么个“慎服”?“酌减”多少?实际上是含糊不清的。如果一旦由此产生不测,该怎样同厂家或商家“理论”?这些都是非常实际的问题。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恶意模糊,则就有可能是诡辩了。

  例如,现在的楼盘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然而,在这一片造势声中,许多楼盘广告却用美丽的词藻制造着模糊:“邻近××”;“距离××一步之遥”;“距离××10分钟路程”。但是当你亲自去体验时,才悟出“邻近”一词原来有如此大的伸缩性;而所谓的“一步之遥”也是“望山跑死马”;至于“10分钟路程”,倒是具体了些,但恐怕得是方程式赛车的速度。

  类似这些本应该明确表达的却在含糊其词,恐怕就不是在妙用模糊语言,而是有意为之了。难怪人们认为有些房地产广告,“虚火”太旺,价格不真,位置不准,内容不实,承诺不清。于是有了诸多“房地产广告虚假泛滥”的愤慨。2002年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对这类含糊其辞的虚假商品房广告亮起了“红灯”,规定其广告应符合有关规定,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不过,尽管如此,当我们面对这些“含糊其辞”时,我们也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它“美丽的模糊”而“兴奋不已地迷糊”了。

↩返回目录


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8824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
相关文章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