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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三转论文

2017-02-12 06:38:0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关于学习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心得体会

学习体会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形势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充分发挥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选择,为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履职指明了方向。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对“三转”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一、对纪检监察“三转”意义的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工作职能更加明确、工作方法更加科学、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法无授权而不为”,体现了职权法定的原则,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在法治化的轨道内积极作为。“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与时俱进。“三转”在扬弃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是在过去基础上优选,是坚持唯物史观体现。如果否定过去,简单地与过去相割裂,那么就是形而上学,就会阻碍“三转”。相反以往反腐倡廉工作中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三转”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也为纪检干部适应“三转”做好了能力上的储备。“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化升华。以前工作涉及面太宽,人员分散,精力不够集中,工作深度上受到限制。回归主业,收缩防线,避免以往的束缚,抛弃不必要的羁绊,可以把更多的人力精力向主业纵深推进,容易在某个点上突破,体现抓主要矛盾和抓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辩证思维,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

二、对“三转”之间的关系认识

推进“三转”要以改革的思维和勇气,把握关系,认识内在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在转变职能中突出主业,在转变方式中抓住主业,在转变作风中落实主业。转职能是核心。就是要集中精力聚焦中心任务,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能,在依法定位中明确站位,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从牵头组织向监督推动转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守好主业,担好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转方式是关键。要摒弃大包大揽的思维,改变过多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从事事牵头、样样主抓中脱出来,从“挡箭牌”、“防火墙”等角色中退出来,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收紧五指、捏紧拳头,集中发力,从面宽线长向以点促面转变。从一般性参与式的业务检查向履

职监督转变,从全程监督向事后问责转变。转作风是保障。没有过硬的作风和能力,就转不了职能,转不了方式。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担当、严于律己,切实维护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在学习、思考、领悟、实践中尽责奉献,当好示范,作出表率,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三、对怎样“三转”的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必须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统筹兼顾好各方面关系。一要把握权与责的关系。要回归本位,退出各类议事机构,把不该由纪委担负的工作清理剥离出去。要及时调整思路,主动放权,督促职能部门及时上前站位,填空补缺,充分履职担责,不留职责“真空”地带。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土追究。要关注上级动向,调整内部职能,主动作为,强化执纪监督。二要把握抓和放的关系。强调转变和聚焦,说明过去履职中有越位、错位以及缺位、不到位的地方。转变的目的在于加强,而决不是放松。对应于过去错位、越位的地方,要坚决“放”手;对于以往缺位、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补齐短板,对“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必须紧而又紧的“抓”在手,坚决不放松。三要把握量与质的关系。围绕“三转”,每项工作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都要有质量意识。查办案件要立足发现于早、惩戒于小,更要举一反三要做好以查促防文章,放大办案效应。其他工作也要树立精品意识,注重细节,抓牢每一个环节,做实每一项工作,推动主业绩效的提升。要坚决克服任务观念,改变以往传统工作套路。纪检监察干部要“术业专功”,练好内功,努力提高抓主业打硬仗的能力,增强执纪办案专业化水平。

篇二: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深化“三转”认识 提高履职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落实“三转”,本人认为,首先要深化对“三转”的认识,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什么要“三转”、“三转”转什么、怎么转。只有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才能更好的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主责,把 “三转”落实到行动上

一、为什么要“三转”

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这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能否真正落实“三转”,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能,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它是纪检监察体制深刻的自我变革。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大包大揽,越位、错位,做了很多本不该由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事;另一方面,缺位、失位,该履行的职能没有完全履行

到位,扭转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刻不容缓。“三转”的目的就是为了收拢战线、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使工作向主业聚焦、力量向主业汇聚,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其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大力推进“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三转”转什么。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转”要求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三转”怎么转。

首先,“三转”前提是转思想。思想不转,“三转”很可能是虚转、空转、转不到位。要实现“三转”,一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三转”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各种形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争取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吃透上情,深刻理解中央纪委“三转”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树立必须转、坚决转的思想理念,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其次,转职能要突出主业。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就是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职责任

务,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厘清各职能部门工作边界,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等问题。二是认真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要做到精简和优化。三是要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第三,转方式要创新方法。一是要改进监督方式,打破惯性思维,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有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职的监督上,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二是要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真解决。三是要改进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快查快办,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明确条件和标准,明确审批程序。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要突出倒查追责,建立健全签字背书、约谈、述职等制度,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对

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第四,转作风要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坚守责任担当,对党忠诚,时刻牢记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坚决防止 “灯下黑”;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联系人:lishmn

篇三: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因素论文

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因素论文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的工作方法。县支行要加大轮岗和人员调整力度,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把符合“三转”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级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纪检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经常开展岗位练兵和经验交流,提升履行主业的能力。

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纪委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但对于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而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有不少制约因素,需要各方面积极努力,协调解决。

一、正确把握“三转”的内涵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根据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转方式,就是纪检考察部门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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