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全部还清前,职工只能以归还公积金贷款理由提取。
2.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提取时所担保贷款没有逾期的应还款额,符合提取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担保人账户内余额应不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的5%。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可选择委托按月还贷提取方式或者按年还贷提取方式,一个贷款家庭户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人购房提取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主要买受人和次要买受人及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各自产权比重确定的房屋价格(此类情况不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
5.除继承、调往外地等情况外,公积金提取资金划转到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内。
6.职工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住房等手段骗提套取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没收其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影印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单位通报,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信用记录档案,暂停该职工2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对已骗提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他人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机构及地址: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
市直管理一部 日照市烟台路201号建行市中支行二楼
东港管理部 日照市海曲中路63号建行东港区支行二楼
岚山管理部 岚山区岚山中路明珠时代广场
莒县管理部 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25号莒县建行二楼
五莲管理部 日照五莲县富强路101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市直管理二部 日照市银川路1号日照银行开发区中心支行二楼
业务咨询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 0633-12329
获取公积金信息渠道
1.公积金管理部前台窗口(要件:身份证);
2.管理部触摸屏查询机(要件:身份证);
3.网站www.rzgjj.gov.cn(要件:职工账号、密码)
4.手机短信:编辑“gjj,身份证号码,职工账号后6位”,发送至106903000012329查询公积金信息;编辑“gjjdk,身份证号码”,发送至106903000012329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
5.发卡银行ATM机(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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