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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贷款楼盘备案须向中心提交的资料)

2018-04-16 11:08:1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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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资格,须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事项名称:贷款楼盘备案须向中心提交的资料

  二、设定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等拟定;

  三、申请条件:

  1、属于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屋建设开发主体及资质;属于集资建房的建房单位须具备担保资格;

  2、属于商品房开发项目申请备案的楼幢须具备完备的五证一图等建审许可证要件;属于集资建房的除具备建审许可证要件外还须取得发改委或房改办关于同意建房的批复文件;

  3、开发项目申请备案的楼幢建设须符合贷款要求工程进度;

  4、开发项目申请备案的楼幢已具备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条件;

  四、提供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集资建房须提供发改委或房改办上级部门)原件及复印件;

  6、建审平面图(由规划局规划科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总平图)原件及复印件;

  7、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开发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开发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集资建房单位如果没有则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1、该楼盘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划入的本单位收款户名、账号、开户行详细信息;

  12、因特殊情况中心要求开发企业提供的其他证明。

  五、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公司及楼盘材料原件复印件在信贷管理科办理楼盘备案登记手续。

  六、办理地点: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402信贷管理科(宝鸡市市民中心1号楼)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季(7月、8月)下午时间改为14:00—17:30

  八、联系电话:0917—3901703 、0917--39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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