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正文 本文移动端: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2018-04-13 11:48:36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一、受理范围

  本公共服务事项适用于文山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业务办理。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实施机关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的管理。各县管理部负责管辖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具体业务的承办。

  四、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

  (一)新设立单位的缴存登记

  1、申请资料

  新设立单位到管理部领取或到公积金网站下载《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审批表》(附表1)、《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存储名册》(以附表2),《汇总存储表》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性质、人数、缴存比例5%--12%、执行日期);

  (2)《申请审批表》《汇总存储表》和《个人存储名册》 一式三份(企业两份),管理部、单位、财政各留存一份;(表格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行政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5)所有缴存公积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6)上月的财务报表;(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7)上月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收据复印一份;(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8)所有缴存公积金人员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9)非财政拨款单位提供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申请缴存单位公章)

  2.审查内容:

  ①资料齐全;

  ②《申请审批表》《汇总存储表》和《个人存储名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③《个人存储名册》中的职工人数、月应缴额合计与《申请审批表》中的汇缴人数、汇缴金额一致;

  ④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符合规定;

  ⑤《个人存储名册》填报的职工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上一年度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超过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已缴交所得税,填写内容完整、签字及印章完备;

  ⑥职工月应缴额计算正确。

  审查无误的,管理部业务员将《申请审批表》及《个人存储名册》加盖管理部公章,退回单位经办员作为受理凭证。

  3.新设立单位的账户设立

  管理部业务员在受理申请后,为新建制单位开设单位账户,并对《个人存储名册》进行录入审核;

  管理部业务员按照单位填报的《个人存储名册》上职工姓名、工资总额、缴存合计、个人缴存、单位缴存等内容录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

  4.新设立单位的首月缴存

  缴存资料:单位缴存首月住房公积金应携带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缴存手续(财政拨款单位由州、县各级财政拨入中心各指定账户入账到各缴存职工账户);

  5.办理时限:管理部业务员2个工作日完成缴存审核;

  6.办理程序

  (1)缴存审核

  ①管理部业务人员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后得出“本月应缴存额”与单位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打印出“单位汇缴登记回单”一式两份,盖上“管理部业务专用章”,并在制单处签字盖章;

  (2)受理收款

  ①审核转账支票各栏次内容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一致且大小写一致,印鉴齐全、清晰。

  ②审核无误的,业务员将盖章完毕的“单位汇缴登记回单”第一联退回单位记账,将转账支票和“单位汇缴登记回单”二、三联附在一起,于下午向银行进行票据交换,。

  7.受托银行收妥记账,管理部记账

  受托银行收妥记账后,将加盖受托银行业务受理章的《单位汇缴登记回单》传递到管理部(每个工作日下午4点半银行传送数据至管理部,以数据上的金额入账);

  (二)按月缴存

  1.缴存资料

  (1)单位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部办理缴存手续;

  ①转账支票(缴存单位通过网银汇款或根据已审核的缴存入账回单到银行柜台存款)

  ②增加或减少缴存人数需填制《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汇总存储表》(以下简称《汇总存储表》,附表5)一式二份;

  缴存单位新录用人员需提供录用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2.办理时限:管理部业务员1个工作日完成缴存审核;

  3.办理程序

  (1)缴存审核

  ①管理部对单位提供的《汇总存储表》进行审核,无误的,在《汇总存储表》上加盖业务员印章及日期印章,第一联退回单位,第二联中心留存;有误的,将资料退回单位经办人修改。修改后,管理部业务为员对修改后的缴存资料重新录入复核。

  ②审核内容:

  《汇总存储表》中本月增加汇缴人数、金额与明细一致;职工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工资标准;不高于上一年度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③职工月应缴额计算正确。

  审核无误的,管理部业务人员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在汇总审核模块录入增减人员姓名、金额等内容,汇总审核后得出“本月应缴额”与单位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打印出“单位汇缴登记回单”一式三份,加盖印章,并在制单处签字盖章;

  审查有误的,将资料退回经办人员,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2)受理收款

  ①审核转账支票各栏次内容填写齐全、准确、字迹清楚、金额与“单位汇缴登记回单”一致且大小写一致,转账支票在有效期内,印鉴齐全、清晰。

  ②审核无误的,业务员在将盖单完毕的“单位汇缴登记回单”第一联退回单位记账。

  4.受托银行收妥记账,管理部记账。

  (三)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5%,最高12%)、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领取或通过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以下简称《提高申请表》,附表6)、《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以下简称《降低(缓缴)申请表》,附表7),填写并加盖印章后,到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1.申请资料

  (1)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资料:

  ①《提高申请表》一式二份,中心、单位各存一份;

  ②《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③上级部门批准成立该单位的文件及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⑤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表》或《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中心留存。

  2.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资料:

  (1)《降低(缓缴)申请表》;

  (2) 经审计的相关年度上月单位财务报表及相关年度《劳动情况表》一份,中心留存;

  (3)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一份,中心留存。

  (4)法人证书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办理时限

  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降低、缓缴都由管委会审批)。

  4.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管理部业务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无误的,在《提高申请表》、《降低(缓缴)申请表》提出意见并签章,传递给管理部主任提出意见并加盖管理部公章。

  (2)审查内容:

  ①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查内容:

  a资料齐全,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b申请提高的缴存比例符合规定,且有资金来源。

  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查内容:

  a资料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3)管委会审批

  中心归集和贷款管理科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无误的,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后,将《提高申请表》、《降低(缓缴)申请表》加盖中心公章,管理部、单位各留存一份。

  (4)通知单位领取审批后的申请表

  经审核单位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的,管理部业务员通知单位领取审批后的《提高申请表》《降低(缓缴)申请表》,不符合规定的,管理部业务员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

  (四)欠缴单位的补缴缴存

  欠缴单位应自欠缴月份起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不变的,与按月缴存程序相同。欠缴单位自欠缴月份起降低(提高)缴存比例的,按批准后执行的缴存比例按月补缴,与按月缴存程序相同。

  五、审批收费(无)

  六、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七、中介服务(无)

  八、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九、资质资格(无)

  十、审批流程

  (一)新设立单位的缴存登记

  单位提供归集业务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归集业务登记。

  (二)按月缴存

  单位提供归集业务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归集业务登记。

  (三)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

  金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各县管理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中心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缴存单位执行

  (四)欠缴单位的补缴缴存

  单位提供归集业务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补缴缴存业务登记。

  十一、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一)窗口咨询地址及咨询电话

  窗口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政治、业务理论学习(节假日除外)

  文山管理部地址:文山市大景商业城A幢二楼,咨询电话0876-2192447;

  砚山县管理部地址:砚山县环保局对面保险小区,咨询电话:0876-3127727;

  西畴县管理部地址:西畴县金玉路住建局斜对面管理部一楼,咨询电话:0876-7628159;

  马关县管理部地址:马关县石兴路住建局质检站三楼;咨询电话:0876-7126599;

  麻栗坡县管理部地址:麻栗坡县沿河街政府政务楼4楼,咨询电话:0876-6627328;

  丘北县管理部地址:丘北县新都雅苑小区(中金酒店旁),咨询电话:0876-4124468;

  广南县管理部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120号(住建局一楼),咨询电话:0876-5150172;

  富宁县管理部地址:富宁县东风路延长段河畔茗郡小区佳苑20号,咨询电话:0876-6127826;

  文山州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区1、2号柜,咨询电话:0876-2132181。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及电话咨询,当场回复。

  十二、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山市大景商业城A幢三楼

  电话投诉:0876-2189733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7522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相关文章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一、受理范围  本公共服务事项适用于文山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业务办理。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知识

      一、受理范围  本公共服务事项适用于文山州辖区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  二、办理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汇总(附

      新购建商品住房提取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期限在有效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金额达总房款30%的收款凭证;  2、已办理房屋...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

      一、受理范围  本公共服务事项适用于文山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汇总(附

      新购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期限在有效期内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首付款金额达总房款30%的收款凭据;  3、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保

      质押担保贷款  提供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原件由银行收押,复印件由中心留存。  办理要件:  1、借款者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

      查询网址:http: www wsgjj com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2002年12月机构调整为文山州壮族苗族自治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七个县管理部。中心在...

  • 杭州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

    网络安全教育账号密码安全教育平台操作步骤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操作步骤第一步:输入进入:http: chengdu safetree com cn,点击进入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第二步:此...

  • 2016最新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

    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大家知道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么样的吗?今天和乔布简历小编一起看看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关键词: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6年,住...

  •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管理,确保公积金贷款资产安全,根据《大连市个人住...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