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建商品住房提取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期限在有效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金额达总房款30%的收款凭证;
2、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则提供期限内的房屋产权证和完税契税证。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提取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购二手住房提取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时间在有效期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国有(集体)使用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交易合同、首付达30%以上的交款收据。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提取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建造、翻建、加盖住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包括: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提取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大修住房提取
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或业务员实地调查落实;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提取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信用报告、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证明;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还款人到委托银行办理手续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提取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租住住房提取
房屋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及租房协议;房租必须超过家庭工资年收入的30%方可支取;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提取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离、退休提取
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个月未再就业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出境定居和工作调出州外
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户籍注销证明、出州定居的证明或工作调动文件;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网上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文山州八县(市)管理部业务窗口;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存折;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汇总(附流程)》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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