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业务受理范围(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3.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5.缴纳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6.职工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
8.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销户提取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10.离休、退休的;
11.出境定居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4.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程序
1.公积金提取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携带申请提取的缴存人身份证、缴存人公积金卡、办理提取手续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到缴存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2.管理部受理申请并审核证明材料,制作电子档案。
3.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公积金提取人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确认。
4.会计人员为提取人划转提取资金。
职工办事流程
领取或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携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的即时办理;需要调查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http://www.rzgjj.com 下载中心/提取下载/提取申请表
业务咨询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 0633-12329
获取公积金信息渠道
1.公积金管理部前台窗口(要件:身份证);
2.管理部触摸屏查询机(要件:身份证);
3.网站www.rzgjj.gov.cn(要件:职工账号、密码)
4.手机短信:编辑“gjj,身份证号码,职工账号后6位”,发送至106903000012329查询公积金信息;编辑“gjjdk,身份证号码”,发送至106903000012329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
5.发卡银行ATM机(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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