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参保人员身份证。
2、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3、异地居住证明。(如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6]461号)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办理流程图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异地居住证明到异地就医窗口填写《江苏省盐城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异地就医窗口审核确认;
3、在居住地凭社会保障卡就诊。
办理部门: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
办理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C区5-6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承诺时限: 无
收费金额: 否
联系电话: 0515-80500076,0515-80500077
监督电话: 88193510
《盐城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办理》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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