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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2016-11-10 09:31:50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

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控制规定

文件编号:WI-C-001

一、原始资料搜集的组织和实施

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制订和实施原始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的工作计划,以保证该项目活动按顺序进行,使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保证该活动的质量是参加项目的勘察设计所有人员:总工室主管副总工、设计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二、原始资料搜集内容

1.与本项目有关的平、纵、横资料,桥涵、用地、材料、拆迁等调查,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资料。

2.特殊需要的原始资料项目应在指导书中提出。

3.需要用户提供的原始资料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4.有时如因业主紧急需要,在缺少某一项或几项原始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时,应对该情况作出备忘记录,并列入质量记录文件或工序控制文件,采取措施预防发生质量问题。

5.如在重要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应提出解决意见及办法。

三、设计原始资料的分析、鉴定、整理

1.勘察设计人员应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确保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及满足设计的要求。

2.全部原始资料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整理,成为可输入的信息数据,及时地提供给有关专业作为设计输入。

四、原始资料的归档保存

1.原始资料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技术原始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使其便于技术质量检查。

2.每一个工程项目完成勘察设计后,由设计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将集中统一整理完善的原始资料(包括设计计算软件中的经校审签字输入参数,资料及其它各种技术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3.具体的归档方法按本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办法执行。

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WI-C-002

一、总则

为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勘察工作流程和监控链

1、勘察工作流程

现场钻探施工、室内试验 → 编写勘察报告 → 复核 → 审核 → 同意出版

2、勘察工作质量监控链

总工室负责人 → 室负责人 → 审核人 → 复核人 → 项目负责人

三、各级人员责任

1、总工室负责人:主要是针对某个项目的总工室具体负责人,为公司的总工或副总工,负责制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即《勘察设计事先指导书》,对勘察报告的质量做最后的技术把关,主要是保证技术上不出现原则性的错误,并负有指导下级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责任。

2、室负责人:为室主任或主任工程师,负责整个勘察项目按有关规范、规程和勘察大纲进行实施,保证提交的报告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争取出精品。

3、审核人:审核人必须是主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审核人从审核勘察大纲就要开始注意到勘察项目的特点,必要时对勘察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事前和事中指导,避免勘察工作布臵出现偏差,并争取创优。对勘察报告的审核是对岩土工程勘察产品的质量检验,审核人应根据相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形式上的符合性和技术上的合理性进行详细审核,找出存在问题,消除产品缺陷、问题。对出现的共性问题应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定期抽查原始资料和综合整理资料的对应性。

4、复核人:必须是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从野外资料到综合整理的对应性,图件和文字报告的错漏等做详细的检查校对。

5、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勘察报告按有关规程、规范、《勘察设计事先指导书》和《勘察设计大纲》等进行实施,并进行野外编录、资料整理、报告编写等。所编写的报告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并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争取出精品。

四、钻探机组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钻探机组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钻探班组必须服从公司和室负责人的安排,在不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无条件执行技术指令,未经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钻孔位臵和更改钻孔技术要求。要认真阅读《钻探施工安全与质量技术交底》,然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2)钻机组长及记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细致,不得作假。每完成一回次(包括标贯)在下一回次开始前,必须如实填写回次的岩芯卡和《钻探记录表》。

(3)要求全取芯钻进,特别强调浅表层及持力层的取芯率,浅表层土的取芯率必须大于50%(填石除外),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移位补取。

淤泥及淤泥质土:采取率≥80%;

软可塑性土、粉土:采取率≥80%;

砂土:采取率≥65%;

碎石土(圆砾、角砾):采取率≥65%;

硬塑、坚硬土:采取率≥65%;

全风化岩、土状强风化:采取率≥65%;

岩状强风化、岩层破碎段:采取率≥65%;

完整弱风华、微风化岩:采取率≥80%;

采取率达不到要求时,室负责人有权将该钻孔报废。同时,禁止人为将岩土芯断开、拉长以求增加岩土芯长度的行为,违者室负责人有权将该孔报废,必要时以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4)取样及标贯的密度、持力层的控制厚度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超要求的不计算产值,达不到要求的则要补足工作并进行处罚。

(5)标贯前要清除孔底沉渣,禁止用非自由落体锤打标贯,标贯要垂直、拧紧,击数的记录从预打开始,预打段长度为15cm,正打段为30cm,正打段每10cm记录1次击数,若预打段击数达到50击,该标贯可结束,否则继续进行,若正打段击数达到50击仍未达到30cm的贯入深度,亦可结束。

(6)岩、土样一定要按击数要求取足,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取足时,可在鉴别孔中补取,取硬土前,样盒内壁要涂少许机油,以防开样时粘盒。土样必须及时贴标签,放在阴凉的地方,上午取的土,中午前要封蜡,下午取的土,傍晚前要封蜡,且要封好关键部位。

(7)孔深应以孔口为“0”起计,按钻、冲、挖孔桩要求的施工,或有特殊要求的钻孔,须经工程负责人检验孔深或征得工程负责人同意,方可终孔。

(8)钻机组有责任保护好钻探所取得的岩、土芯,如因工程需要要保留岩、土芯的,要装箱运回指定地点保存。

(9)钻机组完成钻探任务后,要报告工程负责人,征得工程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场。

(10)不按技术要求施钻,或擅自移动孔位,不按规定记录,(或填写岩芯卡),用吊锤或沉渣大于10cm打标贯的,岩土试样不及时封蜡或在太阳下暴晒的,废孔重做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钻机组现场钻探质量由《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衡量,由勘察室负责人检查记录,每抽检1孔填写1份《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抽检评分不合格的钻孔报废。

2、项目负责人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接收任务后,编写勘察大纲和钻探技术要求并送审核人审核批准。后提交相关设计人员同意备案。填写《勘察技术要求认定交接表》。

(2)进场钻孔放样时,要查看钻孔位臵是否存在潜在危险,是否有地下管线等,指导机组采取预防措施。

(3)领导机组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施工,难以按技术要求施工的,要及时报告审核人或室负责人。

(4)按《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的内容检查机组施工质量。1~5孔的工程,检查不少于1次;6~10孔的工程不少于2次,11~20孔的不少于3次,依此类推。凡报废的钻孔和达不到技术要求的钻孔,都要填写《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报废的原因和达不到要求的内容都要填入表内相应的内容栏,也可在检查结果栏内做详细说明。

(5)为保证第一手资料的准确性,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钻探班组记录进行认真指导、检查,包括孔深的量度,原位测试位臵和击数记录以及土层描述。钻孔编录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三章的要求进行,描述力求详尽,岩土芯采取率一定要用钢尺实际量度。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勤到工地,原则上要求至少两天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一次,重要工地要求每天一次或常驻工地。

(6)施工中若地层情况变化较大,或技术要求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应立即报告审核人,商议修改技术要求,须与委托方、总工室或设计人员协商的,由室负责人负责联系解决。确因客观原因来不及通知委托方、总工室或设计人员的,事后要知会各方。

篇二:建筑设计院设计总负责人工作手册

设计总负责人工作手册

一, 设计总负责人任职条件

1,民用建筑项目

所管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院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由院技术部指定的院副总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具体详见上设院字﹙2008﹚4号(关于发布《各设计部门主要技术岗位人员名单》的通知)。

2,工业建筑项目

所管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院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由院技术部指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主任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担任。具体详见上设院字﹙2008﹚4号(关于发布《各设计部门主要技术岗位人员名单》的通知)。

二, 设计总负责人岗位责任

设计总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设计的主持者和全过程的组织者,按设计控制程序组织开展工作,对设计进度和项目总体质量负责。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部分工业类建筑也可由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院管项目由院总工、副总工担任,可设一名副设计总负责人协助设计总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副设计总负责人可由设计人员担任,两个签字,技术问题应设计总负责人同意才可签发文件。 整个设计过程中与甲方交往必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并归档,不得口头认定。

具体岗位责任如下:

1,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政府文件,收集和索取设计文件及原始资料,组织现

场踏勘,落实设计条件,提出设计原则,组织制定设计计划。 2, 主持签定《工程设计配合进度表》,检查阶段执行情况,保证任务按期完

成。

3, 管理内部接口工作,控制各专业互提条件进度 ,签署《专业互提条件单》。 4, 协调外部接口工作,主要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作设

计方,审图中心,审批主管部门的接口工作。

5, 组织综合定案会议,协调各专业间的矛盾,解决一般性争议的问题,填

写《设计评审记录单》。

6, 编写初步设计总说明,组织编写并汇总消防、人防、环保、劳动(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等专篇。

7, 组织设计文件签署,包括:图签、方案扉页、初设扉页、初设专篇封面、施工图封面、计算书封面、概(预)算封面、施工图会签栏的签署。 8,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令、法规,严格执行本项目批准的规模、建设投资、

建筑面积、设计标准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9, 组织施工图会签,图纸及设计文件编目,组织各专业计算书,定案

结论单,设计文件较审记录单,质量评定单,图审意见回复单,各种设计原始资料及来往文件等的归档工作。具体详上设院字﹙2008﹚33号(关于加强设计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附件《设计资料归档目录》。

10, 组织各阶段设计审批及设计修改调整工作。

11, 组织各专业做好图纸交底、答疑、变更等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 12, 组织各专业进行现场服务、回访及竣工验收。

三, 设计总负责人控制流程、工作要点、归档内容

1,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应归档的文件及资料:

1,中标通知书2,设计任务委托书

3,政府部门的立项批文 4,规划设计要求(含红线图) 5,规划方案批文 6,方案设计报批文本 7,方案设计电子文档8,各专项审查批文

9,各部门(规划、消防、人防、交通、卫生、环保、环卫、绿化、上水、排水、燃气、电力等)的批文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应归档的文件及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批文 3,初步设计各专业定案单4,初步设计综合定案单 5,初步设计各专业计算书6,初步设计各专业校审记录单 7,初步设计报批文本 8,初步设计底图及电子文档 9,概算书 10,日照分析报告 11,节能分析报告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归档的文件及资料:

篇三:勘察设计院岗位职责

院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传达国家、交通部以及交通厅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确定质量方针,依法开展业务,实施管理;

2.根据总公司年初经营目标任务主持召开经营班子会议,决定设计院的发展方向和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实施计划;

3.审定设计院财务报表,根据院经营状况制定财务计划,全面负责设计院财务管理并按总公司要求按期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审定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督促各部门按目标任务完成本职工作,并考查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

5.主持召开院办公会、财务分析会、绩效考核、质量管理、技术开发等会议,具体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

6.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经营班子的报酬、奖励和处罚,决定经营管理和人事编制;

7.对设计院各项业务和业务质量、安全负有法定责任;

8.在授权下独立承担设计院法律事务及法律责任工作;

9.密切关注 SCHECS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结合改革步伐,完善技术质量管理的人、财、物配备;

10.根据《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管理规定》、《设计确认意见处置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审定管理办法》和《管理评审程序》、

《公路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管理规定,按工作程序要求监督、指导完成设计作业、生产作业、质量管理和经济、质量目标任务;

11.随时掌握设计项目的生产、质量、技术动态,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并作出决策,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12.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凝聚力,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工作有序的高效团队;

13.负责督促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储备信息、储备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立志于工程设计、管理和咨询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14.廉洁、自律,加强设计院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行业的要求,以“质量第一”的方针,完善设计院各项管理工作;

15.积极开拓创新,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领导员工不断的实现技术创新、观念创新和思想创新,形成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检查、考核各主要生产岗位干部工作,奖优罚劣;

1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接受总公司的监督、指导。

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1.总工程师是最高技术负责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承担技术责任;

2.审定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规划,院长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 掌握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并完善相关技术质量规章制度,督促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进行检查;

4. 审查批准院级设计技术和管理标准的编制计划,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审定院级设计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标准,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5.根据上级指示和技术业务的需要,组织研究并主持技术发展计划、技术管理办法,促进技术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6. 审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负责解决设计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签署设计文件;

7. 负责基础技术工作,主持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的交流,研究和布置新技术的开发工作;

8. 主持设计质量的检查、评定、剖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9. 组织开展设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职称晋升工作;

10.对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承担技术管理责任。

设计项目管理部工作职责

1.根据设计院年初目标任务下达指标,在院领导的领导下根据部门特点分解落实目标,努力完成本部门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指标;

2.根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SCHECS-QA、QB、QC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控制、质量管理,资源共享,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运用程序》、《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程序》以及《公路工程设计技术管理规定》、《设计项目后期服务管理办法》等条款为依据实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规定的行业内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技术人才考评工作,完成本部门绩效考核任务,按照设计院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考评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任务职责的完成情况;

5.严格执行设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福利和绩效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自律,完成设计院各项政治任务。

7.认真贯彻公路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相关技术管理办法;

8.准确掌握设计院所承担的各设计项目的性质、建设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等重大技术原则;

9.根据行业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所需要的水文、

地质、测量等基础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10.全面掌握各项目组设计作业情况,严格执行《项目实施(作业)计划》,督促检查相关设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

11.对各项目组设计项目实行动态全过程管理。深入到设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对项目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协调各项目组之间的技术问题,统一标准,负责管理内、外部组织技术接口资料;

12.负责汇集本部门全部项目设计成果资料,管理各种质量管理的记录表卡,按照设计标识及技术档案的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成果文件有效版本和文件资料归档;

13.参与各项目组设计项目的后期服务工作,积极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14.当各项目组设计项目有采购时,负责向供方提出有关资料及产品的要求,必要时向供方提供上述内容形成的书面规定,并参与验收采购产品;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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