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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6-10-25 10:03:59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概况及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6年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概况及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学院:农学院专业:植物科学与技术1401班

姓名:高志远学号:2014014040112

摘要:本论文旨在介绍2016年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事件,以及对我国2015年审议并通过了的新食品安全法的解读。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2016年食品安全问题

一、2016年国外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聚氰胺“毒奶粉”、苏丹红事件、农药中毒、鼠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每年返回餐桌的200至300万吨的“地沟油”??随着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国际上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让我们通过几个实例回顾一下。

2016年2月24日,罗马尼亚警方近期在该国旅游胜地康斯坦察一家商店查获5吨“僵尸肉”,这些肉已被冷冻30多年,但无良商家仍准备将其出售。据报道,警方是在调查一宗逃税案期间查获这批“僵尸肉”的。化验结果显示,这些肉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被冷冻,6年前,曾经解冻,之后再次冷冻,然后卖给被查商店的店主。店主准备本月将冷冻肉出售。报道称,调查期间,涉嫌逃税的商店店主还向警方展示了伪造证书,试图证明这些冷冻肉适宜食用。化验负责人表示,这批冷冻肉完全不宜食用。罗马尼亚公共卫生部门发言人表示,如果这些肉流入市场后被消费者食用,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及人的性命。【1】

2016年2月26日,德国慕尼黑环境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实验室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德国最受欢迎的14种啤酒中被检测出含有不同程度的农药残留物草甘膦。慕尼黑环境研究所在其官方网站上说,今年即将迎来德国《纯啤酒法》颁布500周年。为了验证德国啤酒的纯度,研究所委托一家实验室检测德国最受欢迎的14种啤酒品牌。检测报告显示,这些啤酒中的草甘膦含量值介于每升0.46微克至29.74微克。根据德国饮用水的相关规定,饮用水中的草甘膦含量极值不可超过每升0.1微克。慕尼黑环境研究所认为,从绝对数字来看,被检测到的草甘膦含量尽管很小,但检测结果令人担忧,因为草甘膦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可能对人类致癌”行列,即便含量很低,也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2】

2016年5月6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发布消息称,Webbersfood Ltd.公司正在召回2款萨拉米肉肠(salamis),因为产品疑含肉毒杆菌。加拿大CFIA曾于4月21日发布相关召回公告。受召回产品的品牌为“Webbersfood”,为萨拉米肉肠产品,规格不一,保质期至2016年7月2日,于4月9日之前在新斯科舍省的哈利法克斯(Halifax)Historic Farmers’ Market农贸市场有售。受肉毒杆菌污染的食品看起来或闻起来无异常,但仍可致病。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乏力、头晕、视力模糊或复视、口干、呼吸衰竭及瘫痪等。【3】

2016年5月26日,新华社报道,印度调查“毒面包”事件,赛百味等多家快餐巨头受牵连。印度科学和环境中心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在首都新德里,多家面包品牌生产的烘焙食品被检测出可能致癌的化学物。这些品牌包括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达美乐和赛百味五家跨国快餐连锁公司。38个面包品牌样本中,84%含有溴酸钾和碘酸钾,溴酸钾可能引起癌症,碘酸钾则可能引发甲状腺功能紊乱。上世纪9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溴酸钾致癌以后,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陆续宣布禁用这种添加剂,但印度尚未明文禁用。

【4】

二、2016年国内安全事件

2016年4月20日,江苏网报道,一些一次性餐具制造业制作餐具的原料大多来自医疗垃圾,众所周知,医用塑料瓶都是以聚乙烯为原料,输液管的成分也是聚乙烯,记者调查发现,输液瓶、输液管、针头、药瓶,都被拉到医疗垃圾回收站,倒进机器、打成颗粒,这就是被工人们称作好料的聚丙烯材料。在河南驻马店、信阳交界处的小塑料制品厂,每个人都很谨慎,外人进去时进去都被盘问半天,这里生产的有一次性餐具、奶茶杯、果冻杯等。工厂工人介绍,一次性杯子用料都掺的有再生料(医疗垃圾粗加工以后的塑料),他们明知道这些东西的危害,但还是加了进去。在另外几家加工点,这些医疗垃圾的颗粒还被做成了饮料杯、奶茶杯、装果冻的杯子。由于市场的需求量比较大,全国各地的购买者们都会跑到这里来拉货。一次性杯子加工厂老板介绍,他们这里常年日夜不停做着。【5】

今年这些令人怵目惊心的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的事件,让人感到不寒而栗,更使我们为现在的生活感到担忧,一系列安全问题的出现表明: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中国所面临的棘手的问题,而是整个世界所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不法分子、黑心商家都是利益熏心,不惜以别人的生命安全来赚钱,这种行为严重藐视人的生命健康,违反了基本的法律精神,应该得到法律机构严惩。“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危机一次次挑战人民对政府的信心,也一次次地让人民对食品安全陷入恐慌。加快立法进程并有效地实施下去,严厉打击黑心商家,达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必须且有效的措施。

三、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策略——立法

2016年4月14—15日,备受各方关注与期待的2016年第七届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北京举行,本次大会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和国际食品科技联盟共同主办,由国家食药总局、科技部、工信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科协、中轻联等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并赢得了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国际工业发展联合会、国际生命科学会等国际组织的有效合作。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食品安全,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新《食品安全法》总体有四大亮点,带着

这些问题,我们逐一解读。

亮点一:8个方面的制度设计确保最严监管。

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新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三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新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四是建立最严格的标准。新法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了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

五是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新法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

六是加强对农药的管理。新法明确规定,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七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新法明确规定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必须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八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新法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亮点二:6个方面的罚则设置确保“重典治乱”。

一是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新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改革,即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此外还规定,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二是增设了行政拘留。新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

三是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新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四是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新法规定,行为人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五是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新法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六是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新法增设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同时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此外,新法还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规定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与相关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一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性义务,即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义务,即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特别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

三是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包括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不能提供的,要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追偿,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日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然而,保健食品法规严重滞后,导致监管乏力,市场上虚假宣传销售现象泛滥。尤其是对保健食品缺乏相应的许可准入制度,导致保健品经营主体(超市、药店、个体商户)五花八门,严重影响保健食品行业的良性发展。新法增加的这些规定,将使整个保健食品行业得到进一步肃清整顿,加速行业的健康成长。正如汤臣倍健公共事务部总监陈特军所言,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对整个保健品行业的发展起到正向激励作用,既解放了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力与创新力,也给行业注入新鲜活力,而且规范的监督也有助于重塑消费者对保健品行业的信心,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成熟。值得一提的是,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原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保健食品的管理方式规定为审批与备案双轨制。由此来看,未来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已明确为行政许可,而备案管理的那一部分政府职责或改为“告知性备案”,具体情况尚需有关部门出台具体管理办法予以明确。【6】

经过这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我相信中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必将有前所未有的改变,食品安全事件也必将得到有效的遏制,使我国真正地实现“药安食美”,让老百姓真正地对国产食品有信心,对政府有信心!

参考文献:【1】中华新闻网/world/20160224/1083918.shtml 访问日期2016/6/22 10:59

【2】【3】【5】中国食品科技网/news/detail/n1267238.htm访问日期:2016/6/22 11:03

【4】大众网:/xinwen/shehuixinwen/201605/t20160526_14350737.htm访问时间2016/6/22 11::06

【6】独特网:/DuTeXueShu/133369.html ;访问时间2016/6/22 8:02

篇二:《食品安全法解读》2016-8-15

食品安全法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调整范围】 ?????????????????????????4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方针】 ?????????????????????8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责任】???????????????????11

第五条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3

第六条 【地方政府职责】????????????????????????16

第七条 【评议、考核制度】???????????????????????19

第八条 【监督部门沟通配合】??????????????????????21

第九条 【行业协会等的责任】??????????????????????24

第十条 【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27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基础研究】?????????????????????30第十二条 【举报违法行为】???????????????????????34第十三条 【表彰与奖励】????????????????????????37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39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39第十五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43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46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47

第十八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形】???????????????????5l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配合协作】?????????????????53第二十条 【卫生、农业部门信息共享】??????????????????56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作用】?????????????????57第二十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60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62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64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则】?????????????????64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65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67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71 第二十八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要求和程序】????????????72 第二十九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74 第三十条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76 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布】???????????????????78 第三十二条 【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79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82

第一节 一般规定?????????????????????????????82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要求】????????????????????82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87 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92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管理】??????????94 第三十七条 【“三新”产品许可】 ???????????????????98

第三十八条 【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100 第三十九条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102 第四十条 【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条件和使用要求】???????????104 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 ???????????????106 第四十二条 【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108 第四十三条 【食品规模化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11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113 第四十四条 【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113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6 第四十六条 【生产企业实施控制要求】??????????????????119 第四十七条 【自查制度】????????????????????????121 第四十八条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123 第四十九条 【农业投入品的使用】????????????????????126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31 第五十一条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34 第五十二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136 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37 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的要求】????????????????140 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原料控制要求】???????????????142 第五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144 第五十七条【集中用餐单位的要求】???????????????????147 第五十八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要求】????????????150 第五十九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53

第六十条 【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54 第六十一条【集中交易市场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56 第六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158 第六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160 第六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163 第六十五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65 第六十六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的要求】???166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168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标签】?????????????????????168 第六十八条 【散装食品标注的要求】???????????????????171 第六十九条 【转基因食品的标示】????????????????????172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的要求】????????????175 第七十一条 【标签、说明书的真实性要求】????????????????176 第七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要求】??????????????????179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要求】??????????????????????180

第四节 特殊食品????????????????????????????185 第七十四条 【特殊食品严格监管原则】??????????????????185 第七十五条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186 第七十六条 【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制度】?????????????????190 第七十七条 【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的材料】????????????????192 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193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195 第八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97

第八十一条 【婴幼儿配方食品】?????????????????????200 第八十二条 【材料的真实性和保密等要求】????????????????203 第八十三条 【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205

第五章 食品检验????????????????????????????207 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207 第八十五条 【食品检验人】???????????????????????213 第八十六条 【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215 第八十七条 【监督抽检】???????????????????????216 第八十八条 【复检】?????????????????????????220 第八十九条 【自行检验和委托检验】??????????????????225 第九十条 【食品添加剂检验】??????????????????????227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229 第九十一条 【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229 第九十二条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230 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等的程序】??????????232 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进口商的义务】????????236 第九十五条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的应对措施】???240 第九十六条 【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与注册】243 第九十七条 【进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246 第九十八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250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的监督管理】??????????????????252 第一百条 【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及信用管理】???????????????255 第一百零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评估和审查职责】????????258

篇三:201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读

编者按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和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南方周末记者郭丝露就新的食安法对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职责的规定问题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问并得到解答。

新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的?

南方周末记者郭丝露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以下称滕佳材):

应该讲,地方政府是守土有责,对食品安全同样是这个原则,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求是分级管理负责的,这一次在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当中,新的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这方面的规定,又提出了一些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要求政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不足,比如食品安全需要人,需要执法队伍,需要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我们资金的保障,这些都是属于地方政府应该提供的,所以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就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这一点就是为执法部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提供执法的保障。

第二,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上级人民政府要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出专门的评议和考核,看看下一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好不好,本级的监管部门是不是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的义务?

第三,强化了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地方应该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按照新出台的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做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在法律实施一年内做出规定。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是今年10月1日实施,应该讲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制定对小加工作坊和小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我的理解应该要么就是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要么地方政府制定政府规章,不管怎么说,明年10月1日之前各个地方做出规定。据我掌握的情况下,现行很多地方没有进行地方立法。

第四,强化了责任的追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要求对不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治,未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等情形,新法上都有规定,都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条款。

为什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滕佳材:

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我们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同时对待这个规定,我们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初衷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以下称黄薇):

现行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实施的。

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考虑,我概括为三个需要:

第一个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 第二个需要,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第三个需要,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

新法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来确保食品安全法的严格性?

黄薇:

这次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主要修改是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

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第二,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防患于未然,消除隐患。

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有几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这些特殊食品的监管做了进一步完善。

第六,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所以,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对农药管理方面,在食品安全法中也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强调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这样一个严厉的处罚手段。

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同时在具体制度方面,对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食用农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等进行了完善。

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刚才我也说到了,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社会共治原则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上有哪些具体体现?

黄薇:

社会共治应该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的原则、新的理念,所谓社会共治就是治理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能仅依靠政府,也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应该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大家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才能够形成合力,形成好的食品安全治理的效果。在这次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关于社会共治方面首先在总则中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社会共治这样一个基本的原则。同时在具体的制度方面,有四个方面体现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制度设计。

第一,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业协会是食品行业专业的协会,在社会共治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在总则中明确规定要依法进行社会监督。食品安全共治方面消费者组织要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三,增加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

第四,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规定对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公正真实。主要是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地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原则和理念。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体现重典治乱这个理念的?

滕佳材:

我做一个简单的归纳:

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的改革。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比如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特别是对经营病死畜禽的,大家知道前一段时间江西等地出现过这种违法情况。对这些情况,要判断是不是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这一条应该充分体现这次法律修改最严厉处罚的原则,也回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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