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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消赤减债的几点建议相关范文

2017-02-12 06:38:2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

乡镇财政管理制度

为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提出如下十项管理制度:

(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改革。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支出业务量大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改革、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办理支出。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乡镇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各项开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

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出审核,对无预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规范的开支,不得办理报销。

(五)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机制。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格实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单位坐收坐支。对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各乡镇要结合清财工作对本乡镇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查明债权债务性质、原因和主体,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要坚决控制乡镇新增不良债务。凡现有债务负担超

过乡镇预算内可用财力30%的乡镇,一律不得举借新的债务。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盘点和维修等制度,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帐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严禁存在帐外资产和公物私用。乡镇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移交手续,不得将公有财产带走。乡镇新购(建)财产、物资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和财会人员的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备财务报帐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帐;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明确人员岗位分工和职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九)全面实行乡镇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各乡镇要全面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和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定期公布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内容包括:预算安排,各项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广大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对于重大财务事项,如乡镇企业

改制、承包,集体资产的处理,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开支等必须提交乡镇干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加强民主监督。各乡镇都要成立由乡镇人大、纪检监察、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评价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全州乡镇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委托乡镇代为记账、核算的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适用本办法。

篇二:浅谈当前乡镇干部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乡镇干部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在我国乡镇一级组织是连接城乡的纽带,乡镇干部是直接与农民兄弟打交道的人,他们既要对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又要对老百姓负责;他们既没有相应的权力,却又要承担较重的工作任务,尤其是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对乡镇干部的素质、能力、事业心指出了更高的要求,使他们面临的压力更大。如何破解当前乡镇干部面临的各种难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本文就此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关键词:破解压力乡镇干部对策

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广大乡镇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论级别并不高,论责任却不轻,他们直接面对千家百户,是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具体组织者和直接指挥者。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分析他们面临的难题和压力,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当前农村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联系苍南县的一些实际情况并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经历,对乡镇干部面临的难题及解决对策作一探讨。

一、乡镇干部面临的难题:

(一)“上下关系”协调难。

乡镇政府既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意图和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贯彻落实到基层的职责,又担负着组织、团结和带领群众发展本地经济的任务,这就决定了乡镇干部必须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乡镇干部反映,这种“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在实质上是一致的,但

在具体工作中却难以两全其美。如上级下达的任务有时要求过高,要完成任务就必须向村、向农民摊派,这就会加重农民的负担,从而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向农民摊派又难以完成任务,使他们左右为难。比如说,一年一度的冬季征兵工作,现在农村自愿报名应征的青年越来越少,但每年每村都必须凑足体检任务数,搞得群众很有意见。

另外,不少乡镇干部纷纷表示,近年来,实行村民自治给乡镇干部提出了不少难题。在目前农民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一些人为拢络村民,打出减轻农民负担的旗帜,许诺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以此来拉选票。这些人当选村干部后,自认为自己是广大村民选上来的,而党支部干部只是十几人、几十人党员选上来的,党支部管不着村委会,有的村委会甚至拒不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导致两委关系难以协调。

(二)乡镇财政转动难。

乡镇干部一致认为,现在乡镇财政越来越难转动。实际上,乡镇财政的收入缺口早已存在,只是刚开始实行县乡分税制时,制度不完善、不规范,财政缺口被一些不规范的收入渠道所掩盖。比如,过去常把水利、道路、扶贫等资金或一些集资款部分挪用以平衡财政收入,而现在,不规范的收入渠道逐渐被堵死了,财政空壳的矛盾再也掩盖不住了。现在的乡镇财政基本上是以支定收,年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财政支出预算,按照必须支出的预算数确定财政收入任务,然后分解到乡镇,这种因支而定的财政任务往往高出乡镇的实际承受能力。许多乡镇为完成财政任务而不得不实行“财政空转”,寅吃卯粮,举债度日。由于财政转不动,许多乡镇不仅国家政策规定的补助、津贴和加薪没法落实,就是基本工资也难以保证按时发放。

(三)农民增收难。

近几年农民增收速度连连下滑,是让乡镇干部深感棘手的问题之一。为了使农民增收,他们千方百计、想方设法,采取了许多措施,成效却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有: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城镇化滞后,农民负担过重等。过去农民收入之所以能够迅速增长,一靠增加农作物的产量,二靠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三靠发展乡镇企业。现在的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产品供求已基本上实现“总量平衡,年年有余”,价格上涨的空间已经很小,不问市场需求盲目增产已不可能增收。由于国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正在进行之中,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就业岗位减少,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到制约,实现农民增收十分困难。

在调查中,许多乡镇驻村干部反映,虽然市场经济的运行已使人们懂得必须围绕“市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依靠“特色”赚钱。但是,怎么调整?种什么?养什么?“市场”在哪里?有多大?变没变?“特色”特不特?“特色”能保持多久?这些问题让人难以把握。有的地方农民发展果业、搞养殖,却收不到成效,有时甚至出现“种啥啥多,养啥啥赔,越调越亏”的现象。

(四)依法行政难。

目前,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思想道德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难以实行。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难缠户”、“钉子户”,无论怎么说服教育,他们的思想就是不能接受,乡镇政府不得不采取不太合法的硬性措施。再如,一些农民对合理的负担稍不如意就抗交,一户不交,影响十户,十户不交影响一片,基层干部干着急,诉之于法,

基层法庭又因为人力、物力等因素的限制而难以强制其执行。有的农民因不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抵制,有的甚至公然围攻正常执法的公务人员。有的地方宗族、房族势力和恶势力抬头,村霸、乡霸横行乡里,持强凌弱。在今年夏季高温干旱季节,夏口办事处好几个村就是在夜里偷水,破坏自来水设施,搞得全村自来水压不上去,派出所来了几次都查不出来,一些知情村民敢怒不敢言。

(五)树立乡镇政府权威难。

乡镇干部普遍反映,当前乡镇政府权威普遍下降,主要原因有:一是乡镇政府管理职能弱化。现在各乡镇都设有上级主管部门下派的七站八所,其人、财、物大都是条条管理,形成“权在上面,利在部门,责在乡镇”的局面,出现了“牌子响,责任大,权力小,协调难”的现象,大大削弱了乡镇政府的职能。二是乡镇政府职能的非正常移位。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本乡镇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行政的、信息的、人才的以及环境的服务。然而,目前乡镇政府却不得不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一些本不是乡镇政府职能的职能,这种职能的非正常移位使乡镇政府本应履行好的职能无法尽职,损害了乡镇政府的权威。三是实行费改税后,取消了乡统筹,取消了积累工和义务工,单靠有限的乡镇财政,很难为农民多办实事,降低了乡镇政府的威信。细心的乡镇人大代表可能会发现,相当一部份乡镇政府工作报告中“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都有一些是相同,这就意味着,好多“实事”每年都要办,但由于财力等原因,每年都办不了。

二、解决对策

面对业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积极探索解决方法,寻找对策。以笔者之见,当前要做好两大块工作。

(一)创造乡镇发展的良好空间和环境。

首先,要加快经济发展。小平同志说,发展才是硬道理。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国家的昌盛,人民的富裕,说到底就是经济实力的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只有经济建设搞上去,才可以带动其他方面的发展。

其次,要理顺管理体制。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乡镇一级职能的发挥。要通过理顺管理体制,重点解决条块分割,责权利失衡的问题,从而改变乡镇政府“牌子响,责任大,权力小,协调难”的现象,使乡镇政府成为有权威、有效能、运转协调的基层政权组织。

再次,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一是要对现行的政策法规进行一次 清理,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除的坚决废除,使各项政策法规尽量贴近实际,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二是出台政策要谨慎。出台新的政策时,一定要慎重,每出台一项政策,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特别是要考虑实际操作性,更不能朝令夕改。出台政策时不能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相互打架,以避免因政策失误而造成基层忙乱。三是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乡镇消赤减债,以此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四是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要积极推进税费改革,合理税费征管政策,降低税费征收基数,根据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实行据实征收。对天灾人祸和特困户的税收问题应有相应的减免政策,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应实行税费减免政策。

篇三:关于新形式下推进乡镇职能转变的思考

关于新形式下推进乡镇职能转变的思考

汝城县政府副县长朱海燕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农村改革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有力地推动乡镇职能转换,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业税的取消,既对这一转换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也为乡镇加快体制改革、推进职能转换提供了机遇和空间。乡镇职能转换是牵涉乡镇干部切身利益的重大调整,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推进。就当前而言,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指导,以工作新目标、考核新体系、舆论新导向引领乡镇职能转换

推进乡镇职能转换,关键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要先做出相应转变。各级党委、政府应围绕“建设和谐平安农村,推进富民兴乡(镇)大业”,紧扣“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四项职能,及时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和引导,促使乡镇职能转换、重心转移、角色转变。首先,要对乡镇工作目标重新定位。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乡镇新职能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新形势下乡镇到底应该做什么、如何来做、要达到什么目标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既要根据实际因乡(镇)制宜、明晰重点,突出农民增收、特色富民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小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和

谐社会、消赤减债和依法行政等工作,又要立足解决当前乡镇职能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弱化诸如招商引资、催费缴税等指令性任务。其次,要相应改革乡镇及乡镇干部业绩考核体系。要强化新形势下乡镇工作的重点指标,弱化一般性指标,增强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使乡镇工作步入服务“三农”的正确轨道上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评价乡镇工作和乡镇干部,树立乡镇政府及乡镇干部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化改革,以机构新框架、管理新体制、人员新布局促进乡镇职能转换

体制问题是影响乡镇职能转换和职能履行的根本问题。要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大乡镇机构改革力度,进一步调整理顺乡镇管理体制,使乡镇成为一级责权利统一的基层政权,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一是要改革乡镇机构设置。一方面要加大乡镇撤并力度,另一方面要大力整合乡镇机构。建议各乡镇将机构设为行政综合、社会事务和经济服务三大板块。此外,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立服务机构。如工业比较发达的乡镇,可单独设立工业办公室等。二是要改革站所管理体制。按照“利于乡镇工作”和“能下放则下放”的原则,对专业性不强及与乡镇自身工作联系紧密的站所,将其管理权全部下放给乡镇,由乡镇统一管理。各县(市、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基层站所仅限于派出所、国税所、地税所、工商所、国土所等,其余基层站所特别是涉农性站所应以乡

镇管理为主,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对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站所,其人员工资、福利、提拔使用等待遇应与乡镇干部相同。对以“部门条管”为主的站所,也要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他们的监督管理职能,其工作考评、干部考核评优及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当地党委的意见。三是要精简人员,优化组合。根据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的要求,采取“公开竟岗、双向选择”等方式,重新调整人员安排,优化人员组合。建议乡镇行政综合和社会事务板块,各安排1/4左右的乡镇干部;经济服务板块,安排l/2左右的乡镇干部;由“七站八所”归并后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中心,可安排1~2个乡镇副职担任负责人,原各站所保留 。2人履行归口业务职能,富余人员则大力精简分流,鼓励并帮助他们自主创业。改革后,要统筹使用乡镇工作人员,提倡交叉任职,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发挥整体效能。

三、增收减负,以经济发展新思路、公共财政新体系、消赤减债新途径加速乡镇职能转换

要通过多种途径,促使乡镇增加财政收入,减轻经济负担,尽快走出“吃饭财政”的困境,加速实现职能转换。一是要大力发展乡镇经济,促进财政增收。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市、县(市、区)两级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帮助乡镇理清发展思路,支持乡镇加快发展。要加大中心城镇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聚集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带发展效益农业,通过加大市场、信息、技术服务和政策扶持.把好的做优、优的做大,形成特色规模效益,引导农民增收。着力发挥特色资源、传统产业、区位条件等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培

植特色、壮大财源、税源.增加乡镇财政收入。二是要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乡村的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防止和纠正“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真正把乡镇和农村作为礼会的基石,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乡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比重.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为农村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现有的资金下拨方式,将转移支付直拨乡镇,变资金“部门掌握、乡镇争取”为“乡镇掌握、部门监督”,切实防止部门对资金重管轻用以及随意分配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要多渠道化解乡镇债务,减轻乡镇压力。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口径、内容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的资产和债务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核清债务主体,分清偿还义务和清偿责任。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要大力盘活闲置资产,采取拍卖、租赁、置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使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对历史债务进行处置消化:对乡镇经商办企业形成的历史债务.要采取措施追叫欠缴款,或拍卖还债;所办企业仍正常经营的.要明晰产权关系.把乡镇政府从直接经营中剥离出来,并办理债务划转手续。对政府为企业担保形成的债务,要依法解除担保。对乡镇搞建设、办事业形成的债务,要制定还款计划并列入乡镇预算,逐步解决。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要求的“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严禁乡镇举债新建办公楼和配购新车,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镇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坚决杜绝新

增债务。

四、建强队伍,以具有服务新理念、发展新本领、工作新效能的干部队伍推动乡镇职能转换

一是要有服务新理念。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对于推动农村工作来说,更重要的不是乡镇职能转换了没有,而在于乡镇干部的观念转变了没有,要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乡镇干部牢固树立“亲民、为民、富民”理念,摒弃在长期指令性计划工作中形成的“霸气、牛气、脾气”,切实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变具体管理为间接调控,变行政指令为示范引导,积极主动地为农民群众服务。二是要提升干部服务技能。加强对乡镇干部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服务“三农”开展一些短、平、快的实用技能培训,在确定农村主导产业的基础上,要大力挑选一批乡镇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修或外挂锻炼,努力培养一批在发展农村经济、培植当地农业特色产业上有作为的骨干,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要健全干部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蹲点、结对帮扶、记民情日志、夜访农家、进村入户“五同”、承诺服务、“六长接待日’等工作制度,着力探索亲民、为民、富民的新途径和新举措,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要优化乡镇领导班子。与强化服务相适应,要着力优化乡镇班子。一方面,按照“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要求.推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切实减少乡镇领导职数:另一方面。要着力选拔一些具有较强市场经济意识、法制水平和服务观念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进一步优化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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