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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

2017-01-05 06:17:10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山东政法干警招考339人公告

2016年山东政法干警招考339人公告

按照中央关于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公务员录用和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和培养院校

2016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招录培养339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20人,面向退役士兵89人(含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68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30人。其中,定向基层司法所213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基层监狱戒毒机关126名,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考职位详见附件2和附件3(以下简称《职位表》)。其中,基层司法所法律事务职位主要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社区矫正职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

培养模式及培养专业(方向)如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监狱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或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律事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安全防范方向)。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8月29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2.退役士兵,是指2016年8月29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

高中及大专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培养层次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82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7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士兵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90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年龄放宽至27周岁(1988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基层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当具备以下身体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信息化管理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含);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省司法厅负责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招生)公告,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8月30日9:00—9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8月30日9:00—9月2日16:00。

报名网址:(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证件照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 40 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等报名资料,并于2016年9月21日9:00—9月2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招录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1人的,取消招录计划;计划招录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报考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9月24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5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

笔试地点在济南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省司法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省司法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六、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监狱戒毒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省司法厅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照考试成绩排名,根据体能测评结果,分招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考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在山东省司法行政网()上将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篇二:省遴选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组发〔2014〕46号),现将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省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及省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省公安厅处级派出机构、省属监狱符合条件的人员仅限报考本系统职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9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0月31日);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0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

报名分以下三个步骤: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如需对《报名表》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经遴选机关同意后,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打印。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15日16: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3日11:00至10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3日11:00至10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济南市。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

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鲁组发〔2014〕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88597656、88597992(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88597886(省人事考试中心)

篇三:山东事业编招聘岗位解读:不限专业岗位仅4个

山东事业编招聘岗位解读:不限专业岗位仅4个

[提要]今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级岗位共计62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07人,相比较去年,招聘岗位和人数减少了近一半,但招录的要求却更高,研究生学历占了七成多,不限专业的岗位也仅有4个。

山东省人社厅发布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记者注意到,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级岗位共计62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07人,相比较去年,招聘岗位和人数减少了近一半,但招录的要求却更高,研究生学历占了七成多,不限专业的岗位也仅有4个。

根据《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全面启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记者了解到,

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仍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各类均考一科,其中卫生类按专业细化为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4日,笔试时间为5月25日上午9:00-11:30.具体的招聘信息,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阅。

招聘人数不到去年一半

卫生系统招聘岗位最多

记者对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做了统计,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级岗位共计62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07人。而去年,我省招聘总岗位数为1253个,共计划招聘1651人。今年招聘岗位比去年减少了50.4%,招聘人数比去年较少了51.1%,整体减少一半。这也是自2007年以来,省事业编招聘岗位和人数最少的一次。

从岗位类别看,专业技术岗位602个,拟招聘788人;管理岗位16个,拟招聘19人。与往年情况相比,招聘人员较多的岗位仍然集中在卫生系统,岗位210个,拟招聘293人,约占总招聘人数的三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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