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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论文浅谈音乐美学

2017-03-20 05:41:31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音乐美学论文

内容摘要:

经过一个学期的音乐美学课的学习,我的体会颇多。尤其是老师在讲音乐欣赏活动的美学原理中的音乐欣赏的一般本质时深深触动我。音乐欣赏是音乐审美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形式。聆听音乐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而理解音乐欣赏的本质则有助于我们对音乐作品欣赏与理解。

关键字:

音乐欣赏 音乐欣赏的本质 韦伯 《自由射手》歌剧

从美学上认识音乐欣赏的本质

在经过一个学期学习音乐美学,老师孜孜不倦的讲解,让我懂得什么是美,美在音乐中是如何体现的,也让我逐渐感觉到音乐的美其实就在我们的周围。音乐美可以大到一步庞大的音乐著作,小到我们身边几个动作发出的音响。也让我明白了罗丹的一句话“美到处都有,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今天,我就从美学角度上谈谈我对音乐欣赏本质观点欣赏的理解。

音乐欣赏是音乐审美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形式。聆听音乐,感受音乐的美,早已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脱离了音乐欣赏,离开了听众,音乐创作活动和表演活动也就会失去意义。在课堂上,老师已经为我们详细的讲解了音乐欣赏的本质有:

1. 听觉审美的需要是人类本质力量的显现。

我们人的耳朵不仅有接受外部信息的功能,还有对音乐美与丑的判断,即听觉审美的能力。

2. 感性体验是音乐欣赏的根本目的。

我们人通过听觉获得对音乐内容的体验,享受从美好的音乐感觉来获得音乐价值。

3. 理性认识对音乐欣赏活动具有强化作用。

理性认识我认为就是在欣赏一部音乐作品之前,我们对作品所作的功课,即了解这部音乐作品创作的背景,以及作曲家的生平品经历和他所处的历史环境。

下面我用实例来解释一下我对音乐欣赏活动的本质的理解。 我第一次听《自由射手》歌剧时,只是知道到这部歌剧大概内容是讲,一个守林园马克斯与护林官的女儿相爱。为了能与阿加特成婚,马克斯必须在射击比赛中获胜。第一天马克斯在射击比赛中失败了,为此他忧心忡忡。这时出现了一个猎人轿卡帕尔,卡帕尔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为了赎回自己的灵魂,他骗了马克斯去与魔鬼交换一种叫百发百中的魔弹。魔鬼给了马克斯七发魔弹,并告诉他第七发子弹打中的猎物要归魔鬼所有。第二天,比赛时马克斯六发全中。王子命马克斯用最后一发子弹射向一只白鸽,但是没想到这只白鸽居然是与他相爱的阿加特化身。王子特别生气,决定要治马克斯的罪,就在这时,丛林中走出一位老人为马克斯求情,最后马克斯与阿加特终于结为伴侣的爱情故事。

欣赏音乐剧时,我其实很不理解音乐为什么这样出现。只能感觉

到音乐律动所带来的美。通过这一节课的讲解,我知道欣赏音乐要有听觉审美,通过音乐审美对音乐内容的感受。再通过了解音乐作品的写作背景,以及与作曲家的生平及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于是我又重新对这部歌剧进行了一番功课。

《自由射手》又叫《魔弹射手》,是浪漫主义时期最具代表人物韦伯的作品。韦伯创作高峰是他完成《自由射手》,这部作品也被认为是最具有浪漫主义特征的德国民族歌剧。浪漫主义音乐形成于法国大革命后的复辟与反复辟的历史时期,浪漫主义的作曲家在黑暗社会现实下,他们强烈渴望追求新的社会理想,阐发新的音乐思想,表达自我的感情色彩。这些在韦伯的《自由射手》都有体现。歌剧的序曲用圆号和单簧管的配合表现了作者向往的社会生活。森林自由和平,欢乐的生活。突出了猎人马克斯与护林官女儿阿加特相爱的浪漫气息。第一幕中马克斯在射击比赛中失败所唱的宣叙调和咏叹调“无法忍受失败的痛苦”,表现出主人公内心的绝望,然后用抒情的咏叹调表述自己的失败回忆起以前欢乐的记忆不由得心痛,最后能听到单簧管显示出主人公内心的矛盾,也为下一幕做了铺垫。第二幕,主人公向恶势力屈服,也表现了浪漫主义时期社会的黑暗与不公平。祈祷歌“微风轻吹,将我祷告带上天”表现力女主人公善良的心。第三幕,带有民族风格的合唱“猎人大合唱”雄伟壮观,与序曲中的圆号描写的森林自然景色相互照应,也能从这里表达出韦伯对生活的美好憧憬。

从韦伯这一部作品能够深刻体会到音乐欣赏活动本质,理解认识

对我们欣赏音乐审美力的提高起到很大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对音乐欣赏的本质从美学方面的理解。

音乐学院

篇二:关于音乐的本质(音乐美学论文)

关于音乐的本质

音乐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由古代的相对单一到近现代的复杂多变,音乐也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地提升自己。在音乐充斥着世界每一个角落的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习惯于伴着音乐的节奏生活,可以说,没有音乐,世界将变得异常寂寞。如今,音乐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变迁的影响已不言而喻,然而,生活在音乐海洋中的人们也许很少深思过音乐到底是什么,音乐对人类社会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以及如何起作用的问题。

关于音乐的本质的问题,即音乐究竟表现什么的问题,自音乐产生以来便长久地困扰着人们,同时也吸引着人们为之探索,并导致了一门专门学科一音乐美学的诞生。

古今中外许多伟大的思想家、音乐理论家都曾孜孜以求,在音乐本质问题上耕耘播种,著书立说,形成众多的美学流派,这些流派在音乐艺术发展的各个时期产生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迄今为 止,仍找不到一种较为完善、普遍为世人所接受的权威理论。但是这些流派和学说的存在,对于音 乐本质问题的探索无疑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不仅如此,对于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窥探音乐王国的奥秘,进行音乐欣赏是大有好处的。以下将介绍几种主要理论:

一、造型说

造型说是音乐美学史上较早产生的一个美学流派。这个流派以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创立的 “模拟论”为理论依据,认为音乐是对于客观现实中各种音响的模拟,它从属于现实,也依赖于现实; 现实中的声音原形象是第一性的,根据现实中声音原形象而创造的音乐形象是第二性的。

二、表情说 音乐学中造型说的缺陷引起了表情说的出现,并与之相抗衡。表情说以感情论作为立论的根据,在德国的唯心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观念中得到了特别的发扬。它倾向于主要地、有时是绝对地把音乐的内容看做是人的感情和灵魂的“内在世界”的表现。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认为,音乐 “仅仅与具有完全直接性质的内在精神运动有关,可以说是与没有思想的情绪的音响有关系”。

三、快乐主义

快乐主义的音乐美学倾向在古代就巳出现。该倾向认为,音乐不能模拟任何东西,不能影响人 们的精神生活。音乐的旋律和节奏因素具有纯形式的性质,而音乐所给予人的快感,类似于烹调艺 术产品、吃饭和饮水带来的快感。

四、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的美学观点与快乐主义是对立的。快乐主义强调的是感性,而形式主义则完全诉诸 于理性,但两者都否定音乐内容。

(五)快乐主义强调的是感性的享受

形式主义的美学观认同理性,把纯粹而狭隘的职业性提到首位,将音乐外部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人类的情感等隔离起来。

尽管以上理论的美学观点各不相同,但各派理论都同意音乐具有意义。自音乐产生以来,西方音乐以不同的审美思想、艺术风格,以及相应的体裁形式为标志,形成了不同时期的流派和思潮。各个时期的流派对音乐的本质和意义均有不同的理解,

音乐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它不仅为我们带来审美的愉悦感,而且可以起到调节情绪、净化灵魂和陶冶化育的作用 在音乐艺术的大千世界里,各种美学标准和艺术需要造就了丰富多彩的风格、类别、形式和体 裁,这一切都体现在浩瀚的音乐作品中,并且,还在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丰富和发展。因此,很难用美学观点来解释音乐的全部本质和意义。但是,各种理论观点对于我们站在宏观的角度上了解、 探索和把握音乐艺术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的作品进行具体的观照和体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篇三:音乐美学论文

浅论我国古代各个时期音乐美学的社会功能

姓名:赵雅琪 学号:20091542 班级:汉语言文学0902 摘要:周训能用之,和乐如一。“移风易俗,莫乐于安;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孔子提出“兴”、“观”、“群”、“怨”这组观念,叶郎先生对这组观念有提出新的看法,他认为:“一般认为,孔子在这里谈的是诗的社会作用。但是如果单就“兴”、“观”、“群”、“怨”这组概念来说,我以为主要是对诗歌欣赏的美感心理特点的一种分析。荀子,著有《乐论》。荀子认为,“礼”和“乐”的社会作用与功能是相辅相成的。乐合同,礼别异。如果每个人都无限制得去追求自己的欲望,必将产生“争”和“乱”。因为“乐”最终是体现“道”的,是“道”对于人的情感欲望的节制和规范。由此可见,在荀子看来,音乐所起的“和”的作用,首先作用于人的心灵,有了人心灵的净化与“和”,才会有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的“和”。《乐记》是我国古代一部比较系统的音乐美学著作。《乐记》认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记》认为,不但“乐”和“礼”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而且它们同“刑”、“政”也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有关音乐的功能作用主要集中在对所谓“淫声”的论述。各歌其所好,各咏其所为。而“太平由实非由声”,则否定了音乐社会功能的无限性。 关键字:音乐美学 社会功能 孔子 荀子 《乐记》 白居易 音乐美学从诞生开始,就渗透着人的认识思维与人的某种需要的欲望,正因为有了这种认识思维与需要的关系,才有了音乐起源的各种学说。虽然,人类早期的音乐活动需要的实际性远远大于审美的表

现性,而只有当创造以表现性审美为目的的感觉的形式,也就是艺术形式不再被简单的定义为模仿的时候,表现的审美功能才得以显现。古代文献中曾对《葛天氏之乐》做过如下描述:“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本》,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长》,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这段话来自战国末年《吕氏春秋》中的文字描述,为我们描绘出原始先民在当时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的音乐和整个音乐生活的全过程。

这一远古的歌舞形式标明,“音乐是明显的与原始人的人际关系、人际互动、人与自然以及他们在这些关系基础上所诱发出的情感、情绪联系在一起的,即音乐是与原始社会联系在一起的。更确切的说,原始先民们只知道运用音乐和运用到什么地方,只知道音乐对神有用,而不知道音乐本身是什么,不知道总结出一种音乐与社会直接相连的观念。他们虽然相信神灵,但是并没有亲眼见到神灵。他们所受遇的所谓所谓神灵给予的祸福凶吉,其实本身就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后果,其本质是社会、自然现象。只不过是他们还未充分掌握其规律、无能为力而已。因此,他们认为的音乐对神有用,即音乐作用于神,其实就是我们所认为的音乐作用与社会的观念。”自然也包括它的社会功能。而对人类音乐现象的认识,以至于总结、归纳出人类某一时期的音乐思想,这显然是人类在认识领域的一大进步,一大飞跃,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成熟的标志。

由此看来,探讨音乐美学的历史本质,已历史存在为依据,客观

的研究和分析它的特殊存在和意义。据有关史料显示,我国先秦时期的人们,已经初步具有了相对成熟的音乐社会观念。

《国语 郑语》记载:“公曰:“周其弊乎?”对曰:“殆于必弊者也。”《泰哲》曰:“民之欲,天必从之……周训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无一物讲……得乎?。”史伯的观点有三个方面值得注意:第一,天、人关系。这是一种“天人合一”观念,“天”仍有意志,但已不再凌驾于人,因而少了人格神的色彩,具有客观规律的意义。第二,客观规律是“和实生物,同则不断”。即“以他平他”,异类相杂,才能产生新的事物,并使之繁衍不息;“以同裨同”,同类相加,则只有量的增多,而不可能产生新的事物,事物也就不可能继续发展。第三,所谓“以他平他”,异类相杂最基本的就是“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万事万物都是由这五种事物构成,音乐也不例外。另外,史伯从他的哲学观点特别是政治观点出发,认为音乐的作用在于“聪”周王之耳,即培养周王听取臣下不同意见的品德,而能妥善处理一切矛盾,达到“和乐如一”的“和之至”的境地,维护周王的统治。在史伯看来,不仅音乐的形式和内容,而且音乐的作用都在于“和”,“和”是真、善、美的统一。

“移风易俗,莫乐于安;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这是《孝经》引述孔子之言。应该说是在先秦时期的诸多思想家中,孔子深刻认识的音乐的功能,并将其教育作用放在突出的地位。他认为,音乐有改

造不良社会风气,盖在社会陈规陋习的作用,特别是对人的道德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孔子对音乐功能的认识主要集中在《论语 阳货》中的一段话: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段话,深刻的反映出孔子的音乐社会功能观。“兴”即用诗歌起兴的手法“感发意志”、抒发情感。这种情感本质是来源于人与社会直接或者曲折的联系。“兴”是孔子对诗取源于社会情感实践的正视。“观”即通过音乐“观风速之盛衰”,“观道德之状态”。通过诗歌可以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情况。也就是说,诗歌的欣赏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群”则进一步强调了诗歌的社会作用。“怨”就是说。诗歌可以引起欣赏者对于社会生活的一种情感态度。

孔子提出“兴”、“观”、“群”、“怨”这组观念,并不是独立的、互不干涉的,而是相互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叶郎先生对这组观念有提出新的看法,他认为:“一般认为,孔子在这里谈的是诗的社会作用。如果从孔子的整段话来看,这样说自然没有错。但是如果单就“兴”、“观”、“群”、“怨”这组概念来说,我以为主要是对诗歌欣赏的美感心理特点的一种分析。孔子关于诗的社会作用的理论,就是建立在他对美感心理特点的这一分析的基础上的。”他进一步认为:“在孔子看来,美感活动不单纯是认识活动,它同时包含理性的内容;美感活动不单纯是认识活动,它同时是情感活动;美感活动不单纯是被动的接受,它同时是主动的抒发;美感活动不单纯是的人的活动,她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活动。这样来理解美感活动,是比较全面的,因而也是

比较客观的,比较深刻的。

荀子,名况,是战国末期的思想家,著有《乐论》。荀子认为,“礼”和“乐”的社会作用与功能是相辅相成的。他说:“乐也者,和之不可变之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之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礼”的作用是把不同等级的人区分开来,“乐”的作用是使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的人之间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这就是荀子所谓“分”的重要的社会原则,只有“分”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和谐的社会组织,才能消除社会“争”、“乱”、“离”、“穷”的根源。

荀子认为,“乐合同”主要是通过音乐以影响人的情感而起作用。人的“性”是天生的,“性”能产生好恶喜怒哀乐之情。如果每个人都无限制得去追求自己的欲望,必将产生“争”和“乱”。因而必须通过音乐对人的情感欲望加以节制和规范。因为“乐”最终是体现“道”的,是“道”对于人的情感欲望的节制和规范。荀子说:“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方矣。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

荀子还认为:“社会效果的正与负,在于音乐内容的正与反。”强调了音乐功能对人的心灵的影响作用。“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其成像而治生焉。”正声引起“顺气”,对社会的影响是“治”奸声引起“逆气”,对社会的影响是“乱”。因而荀子又认为:“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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