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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2016-10-24 11:18:46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暂行)

1、总则

1.1 指导思想

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1.3管理职责

1.3.1 人事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

1.3.2 纪委、监察室负责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督。负责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和工作需要的其他审计。

1.4 中层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

1.4.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1.4.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1.4.3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2 中层干部的基本条件

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各项决策和部署,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

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

风民主,群众威信高。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备较高的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2.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4 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2.5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原始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

2.7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在管理岗位或班组长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

2.8年龄在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9初次聘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个别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

3 中层干部任免

3.1 中层干部的任用。中层干部任用分为聘任制,任命制两种。

3.1.1 聘任制干部是指经理聘任的干部,包括经理助理、副总师、机关各部室、车间、下属公司等单位行政正副职。

3.1.2 聘任分为组织聘任和双向选择聘任两种。

3.1.2.1 组织聘任,是指由经理提名,人事部组织考察,征求纪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理聘任。

3.1.2.2 双向选择聘任,分两种情况进行:

(1)组织选择,征求个人意见,双方同意,经理聘任;

(2)个人选择竞争岗位,组织对参加竞选的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优选(包括竞争、考察的等),经理聘任。

3.1.3任命制干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产生,由公司党委任命的干部,任期原则为4年,包括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2. 2实行干部任免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提拔任用前,应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3.3 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3.4 实行新提任中层干部试用期制度。

3.4.1提任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其岗级按原岗级执行。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不超过半年。

3.4.2 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人事部对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3.4.3 试用期满,对考核称职的,提出正式任用意见,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对工作业绩一般的,提出延长试用期意见。对工作业绩较差,以及试用期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的,提出免除试用职务意见,经党委研究决定后,履行有关手续。

3.5 试行生产一线中层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要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干部,有利于优化结构,优势互补,提高整体功能。对在同一岗

位连续任满三年的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

3.6 中层干部的解聘(免职)

3.6.1 解聘(免职)的条件

3.6.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者;

3.6.1.2 玩忽职守,责任心差,造成重大事故,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者;

3.6.1.3 严重违反企业制度、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6.1.4 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能力欠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担负的任务或有严重失误者;

3.6.1.5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3.6.1.6 聘任期满,未得到重新聘任者;

3.6.1.7 身体欠佳,影响履行正常工作6个月以上者;

3.6.1.8 综合测评成绩连续3年倒排第1、2、3名者;

3.6.1.9 连续诫勉2次者;

3.6.1.10 本人要求辞职,组织批准者;

3.6.1.11 因其他原因需要解聘或免职者;

3.6.2 凡符合3.6.1中条件之一者,属聘任制干部由经理提名,党委研究决定解聘;属任命制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免职。

3.6.3 解聘或免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与中层干部岗位的竞争和组合,可参与一般管理岗位竞争或组合;也可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置。

3.7 中层干部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无特殊需要一般不再担任实职,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可享受原待遇,但必须坚持正常工作,参加正常工作考核。

3.8 中层干部年龄,年满45周岁,连续担任中层干部10年(含10年)以上、累计15年(含15年)以上的现任中层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被免去职务的参照上款执行。

3.9连续担任中层干部10年(含10年)、累计15年(含15年)以上,45岁前被免职的待内部退养时,在现任岗位的基础上上浮两级岗位工资,但不得高于原担任中层干部时的最高岗位工资。

凡条件达不到3.7、3.8、3.9中条件要求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律执行岗变薪变的原则。因犯错误被撤销中层干部职务的,不享受以上待遇。

4 中层干部考察与测评

4.1 考察是指对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综合测评是让不同层面的领导和员工对被测评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定性评价,并按不同权重计算分数。考察和测评结果作为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和中层干部奖惩、任用的依据。

4.2 考察。实行联合考察制度,以人事部门为主,纪委、政工、财务、工会等部门配合进行。分为平时考察、跟踪考察、个人述职和年度工作考核。

4.2.1 平时考察。是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经常性考察。

篇二: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加强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常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呈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

(五)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考核、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含“两权分离”)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企业中层干部职务序列,按集团公司规定设置正科级人员、副科级人员。

第五条 管理职责。公司负责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负责备案管理中层干部的审核、批复;各企业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

第六条 企业向公司任前备案的中层干部:

(一)总经理(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政工师等,以下简称“副总师”。

(二)企业纪委副职,监察、审计、财务、人力资源(组织部)等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第六条所列之外的企业中层干部,由企业直接管理,任免文件抄送分公司。

第三章 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 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上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 企业中层干部的学历和年龄规定: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新提拔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中层干部任职年龄规定:企业中层干部男满55周岁(副总师不超过57周岁)、女满50周岁(副总师不超过52周岁)不再聘任中层职务;因年龄原因不再聘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人员,有关待遇按企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数量和结构

第十条 企业内设机构数量,按照《公司实施企业部门、岗位规范设置的意见》和公司核定给各企业的机构设置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副总师”职数的设置

(一)规模以上企业或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配置为5-7职,总数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

(二)规模以下企业或员工人数少于1000人的企业,配置不超过3职。

(三)投资经营、物流运销、区域检修等企业设置不超过2职。

(四)企业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副总师”职数,应充分阐明理由,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中层干部职数,管理部门配置不超过2职,规模以上企业运行、检修、燃料等生产部门一般配置3-4职,生产部门分部配置不超过2职;规模以下企业运行、检修、燃料等生产部门一般配置1-2职。

第十三条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中层干部职数,可根据工

作需要和干部的成熟度,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对于目前已经超职数配置的单位,要结合今后中层干部调整,逐步规范到位。

第五章 选用方式

第十四条 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聘、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以公开选拔为主。组织选聘一般要经过确定考察对象、做好考察准备、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沟通酝酿、研究决定、征求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按权限)、公示、任职谈话、宣布任职决定并办理任职手续等十个程序。公开选拔一般按照公开选拔职位、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能力素质测试、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任免等六个程序。

第六章 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中层干部任前备案程序

(一)企业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就任前备案管理的中层干部调整意见及人选情况,向公司进行报告

(二)企业党委对人选讨论通过后,向公司党组报送任职备案请示(需写明任职理由与任职分工),并附拟任职人员的考察材料。

(三)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了解。

(四)公司按程序审核批复。公司接到任职备案请示后,

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公司作出解释说明。

(五)企业党委根据公司批复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六条 任前备案管理的有关人员免职由企业党委负责,免职文件抄送分公司。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Ⅰ、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Ⅱ、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中层干部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 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 中层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中层干部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中层干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 中层干部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七、 中层干部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中层干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 公司内中层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信息户或司机的请吃喝等贿赂,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准向司机、信息户及下属员工索 拿卡要。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中层干部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中层干部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干部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干部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干部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中层干部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场所、业务洽谈等场合时应穿工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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