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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16-10-24 10:55:26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

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

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总则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

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在新形势

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谁

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

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

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与组织稽查

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责任范围

一、公司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

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

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

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执行党和国

家党风廉政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全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公司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

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二、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委成员的廉洁

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

查、监督其廉洁从政情况,并对党委成员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分解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

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每年定期召开民主生

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模范

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

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

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公司党风廉政

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三、党委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正职的廉洁从政

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

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

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应及

时报告,并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

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

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分管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公司党委报告。

四、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所属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

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重点业务部位的监控,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项

目单位索、拿、卡、要、参,特别要加强项目申报、建设、监督等环

节的廉政监督。关注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引导党员、干

部和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

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

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每年年度前将本部门的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公司党委报告。

责任内容

一、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

众工作纪律。

二、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三、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四、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五、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六、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

响谋取私利。

七、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八、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九、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十、甘当公仆,不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

责任考核

一、公司党委负责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考

核可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

门考核。

二、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听取被考核部门的汇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述廉报告;被考核部

门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听取党内外职工的意见;查阅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后,通报考核结果;向被考核部门

及其成员提出整改意见。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考核结果,归入干部档案,作为

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责任追究

一、公司领导的责任追究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科室领导的责任

追究由公司委负责。党纪处分由公司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责令辞职或

免职由人事政工科具体负责。需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

任的,由纪检部门按法律程序办。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是各部门领导。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在管辖范围内,廉政工作不落实,制度不建全,管理不到位,出

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

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新

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

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二、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

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三、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

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

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

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

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

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

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 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单位全体人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并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五、民主监督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2.民主公开的原则。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的决议;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反对官僚主义。不允许脱离群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处事公正,不偏听偏信。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不许任人唯亲,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

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许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败坏共产主义道德。

6.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作伪证;不许纵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不许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

2.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 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公开理财,民主理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

3、认真做好年终决算的编制和分析,根据上级核定的收支数与决算执行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增收节支的举措。

(二)收入管理

1、本会的一切收入由出纳人员办事。

2、本会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准用“白条子”向单位、个人收费、不准私设“小金库”。

(三)支出管理

1、经费支出的审批

⑴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

⑵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买和分发,其他人不得随意购买,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理事长审批。

2、经费开支规定:坚持“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

(四)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管理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 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

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

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

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 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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