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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017-01-26 12:59:3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摘要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

(二)收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二)支付程序 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关键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资金 预算 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门

正文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该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

5.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门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该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这里所指的代理银行,是指由财政部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库

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

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二)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其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

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基层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从陕西省2001年4月份的实际数据看,省级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数占实际用款计划的57%,财政可缓拨经费达43%,较以前国库结余资金增加7677万元,加上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余额,实际增加国库结余资金9533万元,占用款计划数的53%。

(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从陕西省2001年4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结果来看,国库实际拨款次数仅7次,而在实施前,国库每月要对170多个账户开出拨款凭证300多张。

(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在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四)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

务,造成大量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项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六)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处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可提前资金到位时间3—5天。

参考文献:

1、江苏省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百度百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词条

篇二: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摘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实现支出直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能够有效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配置资源的效率、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同时也是强化预算管理、防止腐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但是,我国在改革国库支付制度过程中存在诸如基层预算单位人员对集中支付改革认识上不到位,代理银行服务不到位、清算系统落后,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健全、监管滞后,相关工作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转换观念,积极宣传,树立代理银行公共服务意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配套改革,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等措施,以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得以顺利贯彻。

关键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意义;存在的问题;对策

Abstract

Treasury centralized paying system reform of the fiscal refor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Implement the concentration payment can achieve expenditure, the decrease of the intermediate links, and to reduce costs,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government's macro-regulation capability and efficiency of resource allocation, strengthen and perfect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also strengthened the budget management, prevent the corruption of a radical measures. But, our country in the reform process of the payment system, such as basic unit budget on centralized payment reform on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agency service and settlement system reform of backward, the relevant measures is not perfect, the lagging regulation, staff of the low quality problems,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we should adopt positive transformation idea, propaganda, establish agency bank public service consciousness, improve the Treasury centralized paying system reform,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personnel training, improve the service quality, so that the Treasury centralized paying system smoothly implementation.

Keyword:Treasury centralized paying system, Mean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一、导论

从九十年代末期,我国一些省市财政部门就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行了尝试。2001年2月28日,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批准了财政部上报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宣布我国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正式启动,中央所属的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基本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我们知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制度三项改革的重点之一,是预算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财政收支本身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收支拨付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也是国际推行的财政支付制度做法之一。因此,实施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的是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集中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账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是“直通车”式的拨付,不再经过主管部门层层下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本上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分散支付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支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真实反映财政资金,提高资金到位速度。截至2004年年末,中央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40个部门的2680个单位,地方已有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及其所属的200多个地市和500多个县进行了改革试点。

在过去几年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各地进行了不少尝试,最初一些省市财政部门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取消了单位会计人员,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会计委派制是政府和财政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会计人员不再受被委派单位领导的直接控制,从某些方面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但会计委派制只是会计人员上的变动和交流,会计形式、收支程序并没有改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容易出现新的弊端;二是成立了隶属于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撤销了单位账户,对单位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体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部分功能。但由于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了财政收入和支出过渡账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库单一账户。因此,这种集中支付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我们试在本文中将阐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

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单一账户由五类账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账;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

在我国,这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作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集中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账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此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现在已完全能够满足这一改革的需要。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

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2、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不仅是因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解决过去分散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有分散支付无法比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解决了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等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例如从陕西省2001年4月份的实际数据看,省级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数占实际用款计划的57%,财政可缓拨经费达43%,较以前国库结余资金增加7677万元,加上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余额,实际增加国库结余资金9533万元,占用款计划数的53%。

(2)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资金拨付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例如从陕西省2001年4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结果来看,国库实际拨款次数仅7次,而在实施前,国库每月要对170多个账户开出拨款凭证300多张。

(3)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在每笔支出都处在相应的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部门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4)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务,造成大量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能及时的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这使得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各项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5)有效防止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6)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处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可提前资金到位时间3—5天。

三、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有效解决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等弊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从而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预算单位人员对集中支付改革认识上不到位

受几十年来分散支付方式的习惯影响,有的部门或者有些基层单位人员认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削弱预算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影响单位的局部利益,认为国库集中支付是取消单位的货币资金支配权或者取消预算单位的会计,把国库集中支付等同于会计集中核算。实际上在这一管理模式下,会计责任主体不变,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将在运行过程中与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优势互补、有效地融合。由于部分预算单位还留恋原有的资金拨付方式,对改革的某些操作规定理解不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实施和成效,并可能阻碍改革的继续深入。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地方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地方领导对于这项改革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其次,各有关部门没有了解这项改革的目的和内容,在思想上有顾虑,配合不积极,有的存在畏难情绪,有的不愿过早纳入改革试点,有的对改革存在错误认识,从而放松了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再次,预算单位既得利益与国库统一支付之间的矛盾。在分散支付条件下,各部门和各单位拥有对资金的直接支付权,使用资金时不受预算刚性约束,自主性强,资金还可以存在商业银行生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这些利益将不复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可能会由于原先既得利益受损而对改革产生抵触情绪。

篇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2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2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了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篇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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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含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将所有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其主要内容:

1、建立单一账户体系2、规范收缴程序3、规范财政支出拨付程序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四类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实现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也称财政汇缴账户)三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四类账户

财政专户。是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收入的收支活动,用于非税收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特设专户。是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收缴程序

①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②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财政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财政支出拨付方式

财政直接拨付。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的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指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转移支出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1、国家现有的与执行国库支付资金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不健全。2、地方保护、部门既得利益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矛盾突出。3、国库支付资金制度执行过程中应有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国库支付工作中,最终处置权在财政部门,随着财政对预算单位监督力度的加大,财政的权力也会相应增大,因而也提出了对财政的权力实行必要监督的新问题。

国库支付制度的改革建议

1、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相适应法律法规体系,将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层面。2、统筹规划,全面实施。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改革范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实施。在增加改革部门的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和规范改革程序,扩大改革的资金范围。3、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协调发展。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扩展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坚持应用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实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在与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联网后,要将财政核心业务信息与外网相隔离,提高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国库支付制度的改革建议

5、建立健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强化资金支付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外部监督管理制度。6、建立对代理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代理银行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四)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文篇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

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国库资金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三、具体来说,1、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缺乏对预算单位的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由于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财政资金流经环节过多,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单位自行管理银行帐户的使用,并拥有资金实际支配的决定权,导致支出行为随意性较大,资金在使用中被各种挤占、截流、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只能依赖各支出部门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支出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容易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滞留在预算单位帐户上,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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