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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细则

2016-10-20 14:02:14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细则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树立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规范全院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类医疗缺陷及纠纷发生,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医院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医德医风规范

(一)全院职工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弘扬“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想着病人,一切服务病人”的医院精神。

(二)遵守各项工作操作规程,而且必须做到:

1、工作人员上岗一律佩带胸卡,要求服装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2、在工作中诚实敬业,尽职尽责,尊重科学,技术上精益求精。

3、按时到岗,主动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4、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在医患沟通时,应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能够理解的语言。

5、为患者提供整洁、优美、舒适、有序的就医环境,把“以病人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个医疗环节。

6、医务人员彼此尊重,科室间相互支持,同事间团结互助。

(三)廉洁行医,遵守国家法律及医院规定,不以医谋私。具体要求如下:

1、医院职工对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钱物、宴请和各种消费活动应婉言谢绝,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属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

2、医院任何人员不准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临床促销费、宣传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严禁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临床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赠药和药品试用。

3、医务人员转诊服务对象应通过医务科。不应私自转诊服务对象,不允许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钱物。

4、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

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

5、医院职工严禁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

6、医院职工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各种不当利益。

7、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准私自收费和设立“小金库”。

8.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德医风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范文高、王兴林任组长,程正义、张小莉、于飞、张学军任副组长,由张春梅、金凡、王富强、陈义琴、白薛彩、刘兴发、刘伟、陈旭、魏岩梅任组员。

(二)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部、省、市、县卫生厅、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医院医德医风规范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医德医风规范以及相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定改进措施,监督整改结果;落实奖惩规定;以及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

2.医务科职责:建立医药护技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承担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拒收“红包”、回扣的情况以及收到的表扬信、患者批评意见等进行统计。

3、护理部职责:建立护理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每季对出院患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整理,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上报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

4、医保科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兰州市医疗保险、新农合的规定,同社会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情况进行登记,向主管职能科室反馈相关情况。

5、党支部办公室、医院办公室、工会、公共卫生科:定期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党支部办公室:把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同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

医院办公室:负责收集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情况,上报医院医德医风工作的信息。

工会:注意发现和挖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医务人员及好人好事。

公共卫生科:建立“医德医风建设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先进典型,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6、人力资源科:安排对来院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落实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的奖惩决定。

7、财务科:建立财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物价规定,加强价格管理,负责对医院各科室执行物价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患者提出的有关物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对违反物价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8、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设置意见簿,对能够整改的意见要及时整改。由科室负责人每月汇总病人意见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报医务科。

篇二: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修订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医院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细则下发后部分职工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为此医院组织职能科室专门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讨论完善,经院务委员会同意,现将修订内容和修订后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全文下发,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修订的条款:

1、奖惩办法中奖励部分:修订为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科室和个人由医务科负责进行登记,年底作为评先评优的先决条件。

科室或职工个人受到新闻媒体公开点名表扬;收到服务对象锦旗、感谢信的;在上级各项单项工作检查中表现突出为医院争得荣誉获得先进集体者;由医务科详细登记相关内容保存相关资料,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时作为先决条件。

2、对住院病历书写缺陷的处罚部分。

2.1按照卫生部规定,住院病历应在患者出院后72小时

(3天)内归档。鉴于医院目前现状暂定7天为过渡期,待条件成熟后改为3天归档。

患者出院后7天内未归档,死亡病历首页未在7天内归档,每份给予其责任科室罚款200元,从该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出院病历归档核对工作,未按时完成归档核对者,每一份每推迟一天扣责任人10元(特殊情况除外)。

2.2鉴于目前医院还不能对所有出院病历进行考核评分,但甲级病历必须达到90%以上,乙级病历不能超过1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科主任必须认真把关,医院在病历质量抽查中发现任何科室和个人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罚款500元,同时按照医院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及转科病历中由转出科室出现的问题,转入及转出科室各承担处罚的50%;病历中由麻醉科或辅助科室出现的问题,麻醉科或辅助科室各承担处罚的50%。

3、门诊处方

(一)根据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凡是处方书写不符合规范标准即为不合格处方,对不合格处方的处罚办法如下:

3.1每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静脉输液一组超过5种的除外)。

3.2实行电子处方后取消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画一斜线

的规定。

注:标有▲符合的为有严重错误的不合格处方;贵重药品的标准为:片剂5元/片以上者;针剂80元/支以上者;

3.3大处方的标准为:急性病处方用药超过3日量,普通病人处方用药超过7日量,慢性病人处方用药超过1月量。

(三)临床科室处方管理质量缺陷,以下缺陷之一扣科室100元:

1.门诊处方合格率低于96%的。

2.急诊处方合格率低于96%的。

4、本年度两次被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科室及医务人员。

5、功能检查科(心电、B超)出现下列情况,每项扣责任人50~100元,扣科主任10~50元。

6、临床基本药物供应不及时,影响临床治疗工作或抢救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

以下缺陷之一扣药剂科50元:

7、违反物价政策,不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8、因医疗服务质量差被参保人投诉并核查属实的。 因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被社会保险机构暂停或取消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资格,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科室负责,并给予通报批评。

9、对“限制适用范围”的药品,不按病情使用的。

10、无特殊原因,让住院参保人到门诊或医院外另行购药的。

11、对不执行“三查七对“或执行医嘱不及时、漏执行医嘱者,每次扣50元,如因此造成差错、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12、院感病例漏报

1.三线抗菌药物使用须经院长同意,并有记录,无院长同意,每份病例扣主管医生50元,三份以上扣科主任50元。

2.有适应症的外科手术,术前半小时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未按要求执行每份病例扣责任人50元,三份以上扣科主任50元。

二、部分说明内容

1、关于处方时第二诊断书写问题。新电子病历升级后,西医诊断应写在第一诊断栏内,显示的第二诊断为中医诊断。

2、关于审核处方时诊断与用药不符的问题。药剂科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对原则性问题一律按规定办,对一般用药问题药剂科将处方打印后由处方医生重新签字确认后可取药,以后逐步进行规范。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篇三: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评量化考评标准

南京市江宁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评内容及量化考评标准(试行)

二、后勤人员及非卫技人员考核标准

考评说明:

一、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成绩结合医院每月的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进行;

二、基本标准分80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基础分; 三、评价等次包括:优秀(≥90分)、良好(80分-89分)、一般(70分-79分)、较差(<70分)。 四、同一事项只能加(扣)一次分,不重复加(扣)分;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评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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