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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教师招聘网:高校教师招聘信息

2017-01-05 06:24:25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浙江教师招聘:2016浙江工商大学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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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聘:2016浙江工商大学招聘1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属重点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高等教育研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该岗位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教育政策的研究,编写内部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研究高校发展动态,开展相关调查,撰写调研报告等工作。

该岗位曾经在2016年10月组织招聘,并未落实人员。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文社科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6日后出生)。

具有教育学专业背景,或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教领域研究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发展规划处+姓名”)到专用邮箱gkzp@zjgsu.edu.cn,本次招聘仅设此电子邮箱报名,其他报名方式均视为无效,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学校将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浙江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核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0571-2887727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28877288(王老师)

原标题:浙江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xls

浙江工商大学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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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浙江教师招聘:201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聘51人公告

浙江教师招聘:201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聘51

人公告

通过最新浙江教师招聘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2016年福建教招将于3月底报名,4月底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福建中公教师考试整理了浙江教师招聘备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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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发展的教学型本科院校,现有本科专业31个,在校生九千多人。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内,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毗邻高铁海宁西站,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备,建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外语专业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模拟法庭、网络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并于2012年起陆续建成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广告创意实验中心、艺术设计实验中心等特色鲜明的实验实训中心。学院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教育、治学之地。

学院以"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指导思想为指引,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使命,努力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和办学成绩,为浙江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年7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附件1)。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2016年8月31日前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电子简历(含个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

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发送到dfrlzy@zufe.edu.cn,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考试时审查备案。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9月初

经东方学院各用人部门(分院)初审、汇总应聘材料后,初步确定入围人选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各岗位应聘材料并进行资格复查,确定各岗位最终考核人选、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并告知有关事项安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各岗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面试采用个人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个人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限时5分钟。

面试答辩:根据面试考官的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提问以岗位工作和专业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应聘人员均须自行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进行资料复查,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阶段以来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等候面试期间,须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候考室的有关规定。面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拟录用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情况及应聘者综合情况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参加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由

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前来学院报到,办理进校手续,后由各部门安排拟录用人员业务工作,试用期6个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转为正式人员。

三、相关事项说明

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原标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7月)

点击下载>>>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工作人员)

2016年七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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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浙江嘉兴教师招聘:市属公办学校招聘教师15人公告

2016浙江嘉兴教师招聘:市属公办学校招聘教师15人公告 最新浙江教师招聘考试大纲、浙江教师招聘统考笔试、、免费备考讲座请关注浙江教师教育网。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嘉兴市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计划招聘教师1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嘉兴市生源<包括(县、市区)>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嘉兴市生源或嘉兴市户籍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户籍以2016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

(3)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为在职教师或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年3月15日前取得)。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研究生及报考职教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

5、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书面委托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2:3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一楼。

2、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二自行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4)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材料)。(5)户口簿(嘉兴市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6)相关获奖证书。(6)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7)其它:社会人员另须提交原单位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的基本情况介绍。在职教师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及职称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并在进入体检、考察前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材料,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结束3天内按嘉兴教育网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和考核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①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②对同一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超过1:5的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满分为100分。

④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博士学位、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免予笔试。免笔试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嘉兴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⑤参加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不包括免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或1:3的比例确定(对招聘岗位人数为1名又没有免笔试人员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其余均按1:2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通过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和免予笔试人员两类)在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主要是上课,但对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除上课外,还可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如面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学校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校考核。

③进入学校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或1:1.5的比例确定(对招聘岗位人数为1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

2.学校考核

(1)考核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毕业生的学业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等。

(2)进入学校考核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招聘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按通知要求,到达考核地点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30%。

(6)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嘉兴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委托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公告、入围考核、体检、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可在嘉兴教育网查询。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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