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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岗教师招聘

2017-01-05 06:15:02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5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6月3日报名 7月12日笔试 7月25日面试

2015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6月3日报名 7月12日笔试 7月25日面试

中公吉林教育信息网:http://jl.zgjsks.com/

吉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为继续推进我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按照《吉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一、招聘人数与招聘地区

2015年,全省共计47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9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8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白山市浑江区、靖宇县、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扶余市、舒兰市、永吉县、农安县、前郭县、敦化市、延吉市、长白山管委会。

共计20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镇赉县、通榆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9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4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97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5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还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http://tg.ncss.org.cn)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9.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10.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自2015年起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12日,应聘人员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6月8日—12日,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6月15日—19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到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省内、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证等证件;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应聘人如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

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的同时审查其报名资格,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各高校要在6月17日前,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将《吉林省2015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省内高校)》(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及加分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后送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市(州)特岗办公室对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资格审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签字、盖章等规定手续,核实应聘人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尤其要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加分条件。

6月24日前,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根据审查情况添加笔试加分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6月30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2.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于7月12日上午9:00—11:00进行;面试于7月25日—2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3.笔试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3)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4)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省内高校吉林籍和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返回吉林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录取工作

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满分为18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选的依据,筛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2.7月19日,省统一将考生笔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各市(州)填写《报名表》中笔试成绩项目。省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划定参加面试人员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将名单分送各市(州)。7月20日,市(州)向省提交面试工作安排,省将各市(州)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7月27日,各市(州)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中面试成绩项目,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3.各市(州)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设岗计划1:1的比例依次分类拟录取,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选确定后,市(州)在系统中对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确认,并于7月28日前将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报省特岗办公室,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体检于7月30—31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市(州)特岗办填写《报名表》中体检结果项目,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各设岗县(市、区),设岗县(市、区)提出录取意见,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4.8月2日,市(州)将本地区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教育厅。拟聘人员名单自3日起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岗前培训

8月中旬,录取的特岗教师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六)签订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下旬新学期开学前,特岗教师按规定时间到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设岗县(市、区)组织欢迎仪式,做好特岗教师的生活安置等工作,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五、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办法和相关说明,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时要按照提示进行,了解招聘岗

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在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吉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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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篇二:吉林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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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政策待遇

通过最新吉林特岗教师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2016年吉林特岗教师将于6月左右报名,7月左右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知识》,吉林中公教师考试整理了吉林教师招聘备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特岗教师政策待遇问题

1.特岗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答: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2.特岗计划实施的资金安排

答:“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3.特岗老师退休工资、工龄

答: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退休不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教龄、工龄都要纳入计算。

4.特岗的保险问题

答: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买五险一金。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就业政策

答: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6.“特岗教师”计划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答: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7.参加“特岗教师”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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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

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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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5年吉林省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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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计划,2015年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各地区体检工作于近日陆续结束。除个别人员由于参加复查等原因尚未得出结果外,现将已完成的体检合格人员即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请注意查询。复查人员待市(州)确认后将在本地区名单中后续发布。四平市、吉林市、松原市还未公布,请属于本地区的考生耐心等待

此外,2015年拟聘人员定于暑期参加全省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发布,请拟聘人员及时注意相关信息。

点击查询>>>

2015年吉林省长春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第1、2批)

2015年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延边州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通化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白山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白城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吉林省白城市特岗教师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

2015年吉林省吉林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第一批、第二批 8月6号更新)

2015年吉林省松原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2015年吉林省四平市特岗教师拟聘公示

原标题:关于发布体检合格人员即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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