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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现状与思考

2016-11-11 11:21:55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现状与思考

近年来,**市始终把关注、推动儿童健康成长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多措并举为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全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由于受各种内外因素影响和制约,**市仍有部分儿童还存在生活困难、家庭教育缺失、学习受阻、身心发展不健全等诸多不容乐观的问题。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市困境儿童生存现状和发展需求,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今年4月**市妇联有针对性的对全市困境儿童生活学习等发面状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困境儿童现状

**市现有总人口14万,约有儿童4.2万人。2012年4月数据统计,全市共有困境儿童2431人,其中贫困家庭儿童1746人,残疾家庭儿童153人,单亲家庭儿童409人,留守儿童100人,流动儿童179人。

二、**市困境儿童面临的主要困难

1.贫困家庭儿童。据统计,**市现有贫困家庭儿童1746人,大多分布在农村各学校。此类家庭经济来源单一、不稳定,且具有双重性,即大多数家庭属于残障、单亲或因病返贫家庭。这些儿童不仅面临物质生活匮乏,进一步生存发展空间狭小,同时也存在性格障碍、心理偏差失衡等问题,无法持续完成学业,易与社会发展脱节,出现贫困导致教育的缺乏,教育的缺乏又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

2.智障及患病儿童。我市目前在册残疾家庭困境儿童约150人,目前均能就学接受义务教育。为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市专门建立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特教班现有学生16名,其中多是生理缺陷儿童或智障儿童,如盲哑儿童、残疾儿童,这部分儿童上学不仅要有专人看护,还要进行行为训练等形式的技巧培训,一方面家庭负担重,无力再让儿童继续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教育资源不足,经费紧张,无法满足儿童成长各项需求。

3.留守流动及单亲家庭儿童。家庭结构不全、家庭环境不稳定形成了留守、流动、单亲家庭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这类儿童由于缺乏社会重视、家庭关爱、家长监管和专业心理辅导,普遍存在学习成绩不佳、性格发育不健康、生活习惯差等问题。目前**市已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为摸排出的100名留守儿童、179名流动儿童、409名单亲家庭儿童建立了档案,下一步将有针对性的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培训、“大手拉小手”结对帮扶等活动。

三、**市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开展“春蕾计划”活动。**市积极推进“春蕾计划”纵深发展,活动自2001年在全市实施以来,累计资助春蕾女童2436人次,发放助学金104.088万元;修建“春蕾小学”4所,筹集建校款95万元;举办“春蕾计划”实用技术培训班,免费培训学员237人,累计评选优秀春蕾女童50余人。“春蕾计划”已经成为妇联工作的品牌工程,成为凝聚社会奉献爱心的公益平台,成为一项社会支持、群众满意的公益品牌

2.广泛开展“恒爱行动”系列活动。“恒爱行动”活动在我市开展以来,累计发放毛线300斤,回收新毛衣300余件,接收捐赠的全新毛衣、鞋帽、围巾和书本近2000件。活动不仅为本市困难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和特教学校的儿童送去爱心,还为革命老区孤残儿童送去了温暖;不仅为困难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同时也为爱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关爱孤残儿童的慈善平台;不仅实现了物质增值,更实现了精神增值、社会资本增值和人的能力的增值,目前此项公益活动已成为针对孤残儿童的一项关爱品牌。

3.积极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发展状况,**市各级上下联动,于2009年在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七里镇中学、孟家桥中学建立了两所“留守儿童之家”,目前各项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达到了有一个稳定阵地、有一支教育队伍、有一个“一帮一”形式的“三个有”和有一个好的组织领导、有一套好的工作方案、有一种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有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的“四个一”工作要求,社会成效显著。

4.关爱帮扶等社会救助扎实推进。一是积极拓宽捐助渠道。**市妇联组织充分把握机遇,牵线搭桥,精心运作,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大力争取企业和个人支持,如吸引**立新超市等爱心企业、刘艳等爱心人士共同参与,为**市捐资助学活动的开展增添了活力和光彩。二是开展“爱心助春蕾”、“圆梦大学”等捐助活动。如:2009年组织机关干部对莫高镇因交通事故父母双亡的杨玉婷同学进行生活帮扶募捐,筹集资金2.4万元。三是大力营造关爱弱势群体氛围,积极动员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等与困境家庭结对帮扶,倾力帮扶困境儿童家庭。

四、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目前,困境儿童救助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救助工作的覆盖面与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差距较大,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形成,资金募集和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等。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积极营造关爱困境儿童社会氛围。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根本利益的生动体现,是为群众解难的“民心工程”,为做好、做实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使救助工作可持续发展;要围绕困境儿童开展更深入的调研,针对他们的特殊困难、实际需要和成长要求,争取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困境儿童,保障困境儿童享有的权利;促进救助工作与政府政策有效对接,使救助工作从妇联自发的公益活动变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长期职责和自觉行为;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大力营造关爱困境儿童氛围。

2.整合资源,建立社会化、全方位救助新模式。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要以推动解决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为重点,积极探索救助模式,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努力推动改善困境儿童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状况;要善于“借势”,做好“联”字文章,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推进“救助工作”;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争取有关非政府组织、国际合作项目的扶贫资金,实行项目化运作;要大力争取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扶贫、社会救助、大病救助等方面的资金倾斜,探索出一条全面救助、综合服务的新路子。

3.坚持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拓宽困境儿童救助内容和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帮扶重点,拓宽救助内容和范围;要认真履行救助职责,定期为他们送去知识与温暖,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中的困难;要在帮扶内容上,从钱物帮扶延伸到情感与物质同时帮扶,实现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帮扶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职业化,弥补其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因亲情沟通不足而留下的缺陷,促进困境儿童的心理帮扶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4.规范运作管理,促进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建立完善科学、系统、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救助工作始终坚持“四个到位”和“三个清”,即:调查研究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典型挖掘到位;困境儿童底数清,爱心捐款账目清,善款使用效果清;要在困境儿童调查研究、救助款申请发放和救助反馈工作环节,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保证救助工作持续健康扎实有效开展,把好事办好、办实。

在各方努力下,**市困境儿童生活、学习等状况虽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地区经济不发达,全市困境儿童数量多、受助渠道狭窄等因素影响,救助工作的覆盖面与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仍需多方努力,进一步加大对困境儿童受助力度,不断改善和优化其成长环境,实现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篇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状及困境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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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状及困境探究 作者:戴海云

来源:《吉林农业》2014年第12期

摘要:流浪儿童救助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各地在救助保护以及能力建设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全国初步建立了以机构救助为核心的保护网络。文章从三个层面概括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状,在理清流浪儿童救助脉络的基础上,分析救助工作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推动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流浪儿童;机构救助;救助方式

中图分类号: D632.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23.00781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现状分析

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我国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在政府的主持与引导下,取得了不少的成就,流浪儿童这一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综合而言,当前我国流浪儿童救助现状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概述,即制度层面、救助机构层面以及信息化运用层面。

1.1.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制度现状

纵观整个流浪儿童的救助发展历程,可以将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制度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到1982年,这一阶段的救助制度旨在减少流动人口的数量。早在20世纪60年代,因为三年自然灾害,导致大规模的人口迁徙,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考验。为了抑制日益上升的犯罪率,实现社会稳定,中央批准了《关于制止人口自由流动》的报告,决定在各个大中城市成立“收容护送站”,收留流动人口,并专门成立“孤儿院”,收治流落街头的孩童。

第二阶段是1982年至2003年,这一阶段的救助工作主要依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展开。收容遣送工作主要由公安等各部门合理分工,采取强制性措施,治理流浪乞讨现象,这其中就包括流浪儿童。1995年,针对流浪儿童救助,国务院要求在各大中心城市成立“未保中心”,以机构为依托,专门收容流浪儿童。

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这一时期是我国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转折点。中央颁布《救助管理办法》,即要求当前的救助工作转变为人性化关怀,摆脱收容遣送时期的强制性护送。救助工作由公安部门转交给民政部,走专业化的救助道路。2011年,为了更好地促进流浪儿童救助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简称39号文件),该文件对以往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要求流出地政府做好回归儿童的家庭回访,落实相关的监督机制。

篇三:“困境儿童”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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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的救助

作者:王琪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7期

摘 要 困境儿童的现状迫切需要国家制定《儿童福利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困境儿童救助中政府责任,解决儿童救助中的制度空白,重点解决困境儿童的监护,落实对儿童保护的各项规定,加大儿童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遏制对儿童侵害,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 困境儿童 救助 儿童福利法

基金项目: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2013RCJJ039)。

作者简介:王琪,讲师,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社会转型理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互联网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00-03

近年来,大量关于儿童受到伤害的报道频频见于报端,凸显出儿童救助工作的紧迫性。一个国家儿童福利的状况反映出整个国家福利现状和文明程度。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无论身心等各个方面都更需要社会的呵护和关心,其中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更应该受到全社会特别的关爱。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儿童保护体系,但现实生活中,却不得不经常面对儿童权益受损,但是却无能为力尴尬的局面。如无人照看儿童反复流浪;面对长期遭受父母等监护人虐待的孩子却无法干预;家庭无力承担病残儿童的治疗,被迫遗弃孩子;父母带领或出租孩子乞讨等,以上问题解决不是某个机构或某个团体所能解决,因为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制度和文化原因,事件的背后凸显出当今我国儿童救助工作的严峻性和迫切性。

作为儿童来讲,由于年龄原因,没有能力和意识明确表达自身的诉求,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能依赖社会给予的帮助。所以,对于儿童权利的保护应该独立于成年人,尽快建立专门以《儿童福利法》为核心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从制度的层面保护儿童的利益。专门儿童福利法律的通过,有利于能够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提升全民对于儿童保护的认识,加大儿童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遏制对儿童侵害,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

一、“困境”儿童救助的现状——《儿童福利法》出台的迫切性

“困境儿童”一词,虽然我国目前开始大量使用该词语,但是,对于何为困境儿童的含义没有确切的界定。作为变通的办法,民政部门通过列举的方式对困境儿童进行了分类。目前在民政部通过分类型分地区方式将各层次困境儿童予以区分。类型有孤儿、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三种类型,地区分为东中西三类。由于困境儿童的情况多样,如果没有科学而合理的划分和概念界定,现实困境儿童的筛选工作无法正常顺利开展。因此,科学合理的困境儿童概念和分类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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