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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研究

2016-11-05 15:13:18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借壳上市专题研究

借壳上市定义与流程专题分析

一、借壳上市的定义、标准与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对借壳上市的定义、标准、审核要点做了进一步明确,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已于2011年9月1日实施。

2012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根据新准则,借壳重组与IPO审核标准趋同。

(一)借壳上市的概念

《重组办法》第12条对借壳上市的定义做了说明:

“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凡满足该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即构成借壳上市。

上述收购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本次重组后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二是上市公司首次上市至本次重组前,已通过收购、划拨等途径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收购人。

上市公司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后进行借壳上市,经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后,再次向收购人购买资产,无需按借壳上市处理。

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包括向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购买的资产。 典型案例:东湖高新(600133)

(二)借壳上市应满足的一般条件

《重组办法》第12条对借壳上市应满足的条件做了规定:

“除符合本办法第十、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重组办法》第10条是对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性规定;《重组办法》第42条对上市公司发股购买资产做了一般性规定。

(三)借壳上市应满足的特殊标准

借壳上市应满足的特殊标准即: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市公司

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对借壳上市标的资产净利润、持续经营时间的规定是借壳上市审核新增内容。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说明,按照借壳上市与IPO趋同原则,“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中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确认。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说明,“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中的经营实体指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

经营实体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如涉及多个经营实体,则须在同一控制下持续经营3年以上。

上市公司重组方案中,应重点披露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是否具备管理上述经营实体所必需的知识、经验,以及接受财务顾问关于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辅导、培训的情况。

典型案例:*ST漳电(000767)

2012年8月22日,重组报告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核的*ST漳电为符合新规则对借壳上市的规定,对重组报告书做了修改。

*ST漳电原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为国务院国资委独资企业中电投集团;本次重组后,*ST漳电实际控制人变为山西省国资委,控股股东则变为山西省同煤集团。在原重组报告书中,*ST漳电拟发股购买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发电60%股权、同华发电95%股权、王坪发电60%股权、大唐热电88.98%股权、豁口煤业100%股权、锦程煤业90%股权,但由于豁口煤业和锦程煤业不满足《重组办法》第12条关于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的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将拟发股购买资产缩减为塔山发电60%股权、同华发电95%股权、王坪发电60%股权、大唐热电88.98%股权。

(四)借壳上市比例数据的计算

《重组办法》)第13条第1款第(4)项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12条规定情形除外。”

为防止借壳上市重组行为化整为零规避监管,严格执行拟注入资产须符合完整性、合规性和独立性要求,就借壳上市相关计算规定如下:

1、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即按照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累计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含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同时,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首次达到100%以上的原则。

2、执行预期合并原则,即收购人申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时,如存在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则对于收购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所制定的承诺方案,涉及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也将合并计算。

(五)借壳上市与IPO趋同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说明,借壳重组标准与IPO趋同,是指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审核借壳重组,同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监会在审核借壳上市方案中,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重点关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是否符合证监会有关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借壳上市需提供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根据《重组办法》第18条、2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从事以下三类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除提供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还需提供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1、借壳上市;

2、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总额和购买资产的总额占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达到70%以上;

3、上市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同时购买其他资产;

二、借壳上市的基本思路、运作途径与流程

收购方通过借壳上市利用“壳资源”的上市条件,实现自有资产的证券化,收购方借壳上市的基本思路即:买壳——清壳——借壳。收购方(非上市公司)在市场中选择一家标的公司作为收购对象,完成收购后将会对公司原有资产进行清理(或在收购的同时对上市公司原有资产进行清理),然后利用“壳公司”的上市条件,通过发股收购、置换等方式将收购方拟上市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

(一)收购方借壳上市流程

1、选择壳公司

借壳上市收购方资本运作第一步即在上市公司中选择符合企业资本运作思路的“壳公司”。在选择“壳公司”时,应重点分析壳公司的股权架构、股本总量、股票价格、资产结构、资产质量、财务结构、经营业务及经营业绩等影响收购成本的因素。

2、壳公司股东结构分析,制定股权收购方案

收购方选定壳公司后,需要对壳公司的股本结构进行梳理,分析股权购买的难易程度,并适时与拟进行股权转让的股东进行接触。收购方应广泛设计股权转让方案,利用企业自身优势,力图以最小成本获得壳公司控制权。在取得壳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可以利用无偿划拨、协议转让、有偿收购等多种方式,尽量避免二级市场“要约收购”以减少收购成本。

3、收购方重组董事会,进行“清壳”操作

收购方取得“壳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后,应着手进行董事会改组,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收购方可通过董事会对“壳公司”进行清壳或资产整合,使“壳公司”符合收购方资本运作意图。

4、向“壳公司”注入优质资产

完成“清壳”工作后,收购方将拟上市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

收购方在借壳上市的实际操作中,二、三、四步其实并没有清晰的界限,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同时进行的。收购方取得上市公司股权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是同时进行,并且互为前提;收购方对“壳公司”的资产清理与资产注入可能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同时进行;“壳公司”亦可能以资产出售的方式将原有资产出售给原控股股东,或者原控股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或非关联方。因此,在借壳上市的实际操作中,财务顾问需灵活掌握,设计最佳重组方案。

(二)壳公司借壳上市流程

借壳上市案例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度要远远强于收购方,其透明度更高、监管强度更大,本文以st大成为例,说明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基本流程。

典型案例:st大成(600882)

St大成(600882)是最新完成资产交割的借壳上市案例,也是较为典型的借壳上市案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化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3,766,7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4%)股份分别转让给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以本次资产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及现金为对价支付。

上市公司以截至基准日经审计、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持有的华联矿业股权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等值资产置换;

同时,上市公司以向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齐银山、董方国合计9 名股东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华联矿业100%股权超出置出资产价值部分。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华联矿业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化学农药、基础化学原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铁矿石开采、精选及铁精粉销售。

下图是以st大成为例的借壳上市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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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借壳上市研究

如何认定借壳上市

2010-4-13 8:41 张维宾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借壳上市的交易类型

借壳上市是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一种活动。非上市公司整体或者重大资产通过权益互换、定向增发等方式注入被选为“壳公司”的上市公司,借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企业借壳上市可以有不同的类型。例如:

1、“母”借“子”壳整体上市

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可以通过配股、权益互换等形式将其主要资产注入已上市的子公司中,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上市。

2、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

被选作“壳”公司的上市公司,其资产、负债由原股东回购,其人员、经营资质及业务由原股东承接或承继;同时由"壳公司"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欲借壳的非上市公司。在实务中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还可能与定向回购股份相结合。

采用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形式实现借壳上市,“壳公司”在整体或重大资产出售后几乎只剩下老股东回购资产所付的现金。有些资不抵债的“壳公司”,其控股股东以承担“壳公司”全部负债作为对价,收购“壳公司”全部资产,并承接“壳公司”现有全部业务及员工,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合并日“壳公司”只剩下净“壳”。同时,“壳公司”承继及承接借壳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职工、资质及许可,使借壳企业得以上市。

(二)借壳上市的交易界定

1、借壳上市与买壳上市的区别

买壳上市,欲买壳的企业先收购控股一家被选为“壳”公司的上市公司,然后将买壳企业的经营性资产、重要子公司等通过出售或置换、定向增发暨吸收合

并或控股合并等形式注入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上市。

借壳上市,一般不是先控股一家上市公司再与该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是将重大资产出售、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等事项作为借壳上市的一揽子交易同步实施。

2、借壳上市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区别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强调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买壳上市涉及的企业合并,往往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借壳上市涉及的企业合并,除“母”借“子”壳整体上市等形式外,通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选为"壳"公司的上市公司与欲借壳上市的企业之间进行的权益互换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3、借壳上市与反向收购的区别

反向收购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合并,在形式上由上市主体发行权益性工具“购买”非上市主体,而实质上“被购买”的非上市主体通过权益互换反向取得上市主体的控制权。虽然法律上将公开发行权益性工具的上市主体视为母公司,将“被购买”的非上市主体视为子公司,但是在反向收购中由于法律上的子公司拥有统驭法律上的母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藉此从其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因此该法律上的子公司是实际购买方。实际购买方与被购方形成母、子公司关系,属于控股合并。

反向收购,一般无需同时进行整体转让或重大资产出售,实际购买方的资产、负债、人员并没有注入所购买的上市主体,只是取得了对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持续经营,该上市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

借壳上市,由于借壳企业的资产、负债甚至连同人员、业务和经营资质一起

进入选为"壳"公司的上市主体,该上市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

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是指一间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透过把资产注入一间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历史

美国自1934年已开始实行借壳上市,由于成本较低及成功率甚高,所以越来越受欢迎。在经济衰退时期,有不少上市公司的收入减少,市值大幅下跌,这造就了机会让其他私人公司利用这个“壳”得以上市。

近年,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有很多企业欲在海外上市,但碍于政治因素以及烦琐的程序,部分企业会选择收购美国一些壳公司,在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在科网泡沫爆破后,有很多科网公司频临破产,市值极低,这造就了更多借壳上市的机会。

特点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是能在证券市场上大规模筹集资金,以此促进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所谓壳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机制转换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其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这壳资源,就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资源的两种资产重组形式。

由于壳公司本身已经上市,母公司不必花费金钱聘请审计师、承销商等,也不用印刷大量招股书,以及经过上市聆讯,可以免去烦琐的程序以及时间,便可上市买卖,节省金钱和时间。

例子

盈科数码动力

1999年4月,李泽楷旗下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盈科拓展把旗下资产包括数码港发展权注入上市公司得信佳,得到大约6成股权,在消息刺激下,得信佳的股价由不足0.1港元升至个位数字,上升数十倍。其后得信佳改名为盈科数码动力。

盈科大衍地产

2004年5月,电讯盈科分拆旗下地产业务,包括贝沙湾(数码港的地产部分)、北京盈科中心、电讯盈科中心、其它投资物业和相关物业及设施管理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东方燃气,并把东方燃气改名为盈科大衍地产,并透过配股减持盈大地产的股份,套现大约3亿港元。

强生集团

强生集团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于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厂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具体操作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买壳或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经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

实施手法

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上市公司。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实现途径

要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必须首先要选择壳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融资能力及发展计划。选择规模适宜的壳公司,壳公司要具备一定的质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债务和不良债权,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组的可塑性。接下来,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取得相对控股地位,要考虑壳公司的股本结构,只要达到控股地位就算并购成功。其具体形式可有三种:

A 通过现金收购,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智能软件集团即采用这种方式借壳上市,借壳完成后很快进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场反映。

B 完全通过资产或股权置换,实现“壳”的清理和重组合并,容易使壳公司的资产、质量和业绩迅速发生变化,很快实现效果。

C 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实际上大部分借“壳”或买“壳”上市都采取这种方法。 非上市公司进而控制股东,通过重组后的董事会对上市壳公司进行清理和内部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整顿提高壳公司原有业务状况,改善经营业绩。

篇三:公司借壳(壳公司)上市的好处的研究

公司借壳(壳公司)上市的好处的研究

一、壳公司的定义:

壳公司(Shell company)也称壳资源,指那种具有上市公司资格,但经营状况很差,准备成为其它公司收购对象,注入资产的公司,即成为非上市公司买壳收购目标的上市公司。

二、壳公司的市场:

大多数连年亏损、即将被勒令退市的公司如果大股东无力通过自身努力扭转败局,其剩余的最大价值就是上市公司的壳资源,这会成为那些希望快速上市的公司的收购目标,实现所谓借壳(这里的壳专指一般的壳公司)上市。一家壳公司(卖壳公司)一旦有其它公司计划借壳上市的传言,股价通常会有大幅上涨,因为市场预期其基本面会发生巨大改变。但这样的市场机会炒作气氛浓厚,尤其对于无内幕消息的普通投资者,巨大回报面前也蕴含巨大风险。而且即便借壳上市成功,也不一定意味着公司会有彻底改观。投资者还需考察原壳公司(卖壳公司)资产负债是否剥离干净、是否还存有隐患,以及新入主股东的背景实力、新业务的前景等新情况。

三、借壳(壳公司)上市的好处:

借壳上市(Back Door Listing),即,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Securities Market, Stock Market)购买一家已上市公司(卖壳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Reverse Merger/Acquisition/Takeover )”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卖壳公司)的目的。非上市公司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能力进行融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借壳上市有直接上市无法比拟的优点。最突出的优点就是壳公司由于进行了资产置换(Assets Swap,Replacement of Assets),其盈利能力(Profitability)大大提高,在股市上的价值可能迅速增长,因此企业所购买(卖壳公司)的股权价值也可能成倍增长,企业因此所得到的收益可能非常巨大。

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卖壳公司)的一般做法是:

(1)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

(2)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

(3)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名现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母”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

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卖壳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厂集团借壳上市(这里是指壳公司紫云)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文天.《91招商引资杂志》.深圳孔方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版.2014,4

[2]李洪.《壳公司杂志》.深圳壳公司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出版.2014,8

[3]张建议.《浅谈政府招商引资》.山东教育,2013,9

[4]陈树清.《卖壳公司网》.燕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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