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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修身当代大学生思考题合集

2016-11-04 14:44:52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廉洁修身当代大学生 思考题 合集

期末复习——廉洁修身思考题

2. 谈谈你对中国构建廉洁社会的思考

廉洁社会的主要特征是主体的大众性,表现为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机关、团体等社会公共组织处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公务员能恪守宗旨,执政为民;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的浓厚氛围,以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充实社会公众的精神世界,使廉洁意识内化为社会公众的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社会公众倡导廉洁的自觉实践。构建廉洁社会是反腐倡廉追求的一个终极目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付诸努力。

建设廉洁社会要注重顶层设计

人性假说是社会管理的基石。借用弗洛伊德关于“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笔者提出“新人性假说”:“本我”是本能欲望之我,表明人是自然人、生态人、情绪人,以生理需要、感官快乐的满足为行为标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自我”是自我意识之我,表征人是有角色定位的社会人、情感人,它以社会需要、现实规则为评价标准,人的社会化、教育的现代化能使人性在环境中获得塑造,逐步走向理智、成熟;“超我”则是超越本能之我,是自我实现之我,它标明人是理想人、理智人,说明人根据理智要求来指导自我抑制和排除“本我”的非理性冲动,其特征是追求完美,即追求“真善美”。注重顶层设计就是要求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出台政策、完善制度来引导调控社会个体克服“本我”,展示“自我”,实现“超我”。要加强监督管理,抑制公职人员“本我”的人性之恶;

加强法制建设,优化公职人员塑造“自我”的社会环境;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公职人员“超我”的境界。

建设廉洁社会要加强中层管理

建设廉洁社会,就要规范权力,让权力运转公开透明,让权力真正的为老百姓服务,而不是为个人谋私利。顶层设计对于权力的规范只提供一个总体的框架,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制度配套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权力的运行,确保建设廉洁社会的可操作性。建立廉洁承诺制。公职人员对社会的廉洁承诺是政府与群众契约关系的制度化表现。建立信息公开制。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公共财政预决算特别是群众关注度很高的“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各级人事任免信息,确保公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公众参与制。要建立自下而上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力运行,使权力运行步入法治化、科学化的轨道。要加强民调中心的建设,可与有关电讯公司合作在各市(州)及县(市)建立民调中心,创造条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保障群众的评议监督权,对党委、政府工作进行评议,加大群众

评议在党委政府工作及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民调过程中需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以确保民调结果客观公正。建立督促检查制。必须强化督促检查手段,实行跟踪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攸县推行工作预安落实销号制度,在每个季初对主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责任到人,明确标准,限期完成,季末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落实销号。

建设廉洁社会要突出基层治理

最好的制度设计,如果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只能是一纸空文。建设廉洁社会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关键在于基层。因此,建设廉洁社会要引导和强化基层治理。近些年来,攸县通过探索基层组织建设来推动廉洁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值得推介。为此,要始终做到责任分解系统化、廉政教育多样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村务管理阳光化、监察问责经常化。

3. 关于中国实施“高薪养廉”的思考

一、对高薪养廉的思考

(一)、高薪养廉的提出。

在我国,公务人员的薪俸分配制度并不能体现出按劳分配的原则,公务人员的薪俸既不能反映出其劳动价值,也不能体现经济的、政治的等其它因素,导致了现实分配中出现了种种不合理、不协调状况。从另一个角度看,薪俸是国家吸引人才、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在确保国家公共权力得以廉洁实施的目标下,薪俸制度也应当发挥其重要的调节作用。

古往今来各国从政治家、法学家、经济学家,以至普通百姓都在思考、议论反腐败问题,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反腐败举措,在这些具体的反腐败举措中,高薪养

廉、作为当今社会反腐败活动中的一项法律措施,近年来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不断有人提出以在某些国家取得成功的高薪养廉制度来抑制腐败,也有人提出在古代也有很多用高薪养廉制度来抑制腐败取得成功的事例。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它已经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而存在,而在我国则对此项制度颇多争议,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言之凿凿。

(二)境外地区的高薪养廉。

1、境外的高薪养廉制度的现状。

国外同我国一样也经历了从注重惩治到以预防为主的两个过程。其高薪养廉制度目前主要是在一些经济实力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实施,它们利用物质上的实力为后盾,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法律,实行高薪养廉(又叫厚俸养廉),“使公职人员能够在优厚的薪酬、大量的福利、确定的职业下,安心工作,不致于轻易涉贪而冒丧失职位和优厚报酬的危险。

法国靠优厚待遇提高公务员抵制腐败的自觉性。法国法律规定,国家要保证公务员能够体面地生活。根据这一精神,法国公务员的报酬普遍高于企业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法国公务员的报酬是根据级别、职务、工龄等指数来计算的。一位高级公务员月薪约1万欧元左右,低级公务员也有2000欧

元左右,而企业人员最低收入只有1000欧元左右。此外,公务员还有安家费、子女入托和入学补贴,有病假、产假、夏季度假和低息住房贷款,以及到指定商店购买低价商品的优待,等等。公务员要是加入医疗保险和相关保险,就可以报销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全部医疗费用。到60岁退休时,公务员还可领取相当于其退休前工资75%的退休金。所有这些优厚的待遇、稳定的工作和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足以使绝大多数公务员产生优越感和自觉抵制腐败的动机。

2、境外的高薪养廉制度的效果。

厚俸养廉作为统治者恩威并用、宽紧相济的怀柔安抚政策,在一些国家确实使许多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他们的腐败动机,促使其忠于职守和珍惜自己的工作。

二、对高薪养廉制度的理性认识

(一)、人性的需求。

人性的本质到底是善是恶?这是自古以来思想界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从目前的证据、看,不管究竟是善还是恶,可以肯定的是人性的本质是“私”的。人性之私应当是对人性的一种比较准确的描述,它是法制存在的基础,我们对高薪养廉的论证也正是建立在人性之私上的。

(二)、需求层次定位不同。

根据马斯洛的研究,人类的需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基本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需要。[5] 在这五个层次的需要中,薪俸的作用并不是相同的。例如,对于生理需要来说,薪俸高低起的作用是立竿见影的,薪俸越高,则生理需要越能得到满足和保障。而对于自尊需要来说,薪俸越高,则越能让自己的心理感到满足。

(三)、社会的要求。

社会学家认为:当今社会,科技发达,经济发展迅速,高薪已是势在必行的一项措施。对于一般企业已经如此,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来说更应提高起薪资水平,如果他们的薪资水平低下,那么谁愿意去花时间花精力来整顿、经营我们这个国

篇二:廉洁修身期末思考题合集

一、“廉洁文化进校园”之我见

“廉洁文化进校园”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阵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远机制。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崇尚清廉、弘扬文明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师生树立“崇廉憎腐、扬荣拒耻”的价值观念。如何扎实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突出一个主题,形成文化效应构建校园廉洁文化,首先要突出其“文化”主题,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廉洁文化是以廉洁为思想内涵的一种文化。是廉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廉洁文化建设需要以文化为载体,同时应包括廉洁内容,廉洁与文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二、分成三个层面,营造教育氛围科学地将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分为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三个层面。其中重点是学生层面,侧重于通过学生参与活动,接受学习和教育,达到提高素养、健全品德、完善人格。学校领导、教师在活动中则具有双重性:一是作为受教育者,自觉接受廉洁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二是作为学生的导师,给学生树好表章,当好榜样,起到言传身教的效果。

三、坚持三个原则,注重活动实效:1、正面引导原则,应以正面事例和正面说理为主,以先进和榜样的力量充实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在尊敬的氛围中增强认知能力。 2、心理保护原则学生判断是非能力较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不应让阴暗的东西过多地占据和影响学生的心灵。 3、整体联动原则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参与,需要政府、主管部的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和活力,使各项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

二、“巨贪该不该杀?”(中国为什么对贪官保留死刑)

首先,贪官应该不被视作一个特殊的群体单独拿到法律上考虑,应该视为自然人。在此,我想说,确实这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立法的漏洞。我以为,官这种一种行业就已经独立于一般的自然人而存在,因为他们有不仅有权利,而且有权力。其次,基于他们有责任并被赋予权力,他们的行为已不仅仅代表的是他们个人,而是国家政府,是一种公信力。第三,贪官贪的这一行为已不是他个人致富的不当行径,而是对国家政府形象的破坏,是对公信力的一种颠覆。

其次,生命权高于财产权。这涉及到整个价值观的问题,我亦赞同这样的价值理念,毫无非议。但是,错就错在他们单独的将一个高官所得非法收入的数额与一个高官的生命和生命权与财产权的问题等同起来考虑。现在的问题不是人民为了金钱非得要一个贪官死不可,而是人民为了自己的生命与财产赋予法律权力惩处罪恶。

第四,贪官这种直接对公信力的颠覆性行为,直接的后果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包括生命的、财产的)的巨大损失,而且后果是难以用数字来衡量,绝对不是他们所得非法收入的那般表露出来的直接明了,这不是你贪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的事情;

第三,要少杀、慎杀,否则不利于社会稳定;就死刑自身而言,它的创立本就不是为了泛用,死刑的威慑力正在于它用到的几率很低,不仅仅对于贪污罪,而是对于任何一种罪都如此,所以,无需在此特殊提及。

第五,引渡外逃的贪官,追回资金。

第六,与国际接轨。重点先别顾着看别的国家没有什么,重点先看我们能够先建立什么,先别忙着废除什么刑罚,而应该先看我们需要立什么法!!!

我认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极度的文明社会连法律都不需要。一旦,人们的自觉性已达到可以自己克制自己的时候,一部法律的使命就完成了,也该消失了,但绝对不是现在。死刑在别的国家现在不需要,在以后的中国可能不需要,但在现在的中国绝对需要。

三、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过去与未来。(申报流于形式的原因分析、十八大后的新变化)

我国目前还未建立真正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到底是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阻碍该制度的建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历史原因:中国社会还没有走出“官本位”的阴影。中国不同于外国,是典型的官本位的权力社会。“官本位”是封建官僚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它是以“官”意志为转移的利益特权,反映了一定阶层的利益需求,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官本位”意识浓厚,就是因为认为有“官”就有利或者有“官”就可谋利。所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等现象都出来了,导致改革创新遭到阻碍。

2.根本原因:立法的意识形态障碍和公职人员自身的阻碍。从立法角度来讲,人大出台一部法律,肯定是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当然人大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所设立的一个机构,出台的法律肯定首先要从维护统治阶级的角度来进行考虑。所以虽然我国的立法机构一直都表示会尽快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但直到现在依旧还没出台,关键其实是有意识形态的障碍。从公职人员自身的角度来讲,实行公职财产申报制度对他们是极其不利的,因为要他们立一部法来监督自己。

3.客观原因: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的界定问题和机构设立与民主监督机制存在问题。依照财产申报制度,申报的财产一般是申报官员的私有财产。然而,在我国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实际上是很不明确的,公有与私有分不清。基于我国政治架构中“党的领导”、“人大至上”、“行政主导”造成权力构成与权力关系上的复杂性,确定明确的受理申报机构并不容易。

四、谈谈你对构建廉洁社会的思考。

廉洁社会的主要特征是主体的大众性,表现为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机关、团体等社会公共组织处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公务员能恪守宗旨,执政为民;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的浓厚氛围,以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充实社会公众的精神世界,使廉洁意识内化为社会公众的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社会公众倡导廉洁的自觉实践。构建廉洁社会是反腐倡廉追求的一个终极目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付诸努力。

建设廉洁社会要注重顶层设计。注重顶层设计就是要求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出台政策、完善制度来引导调控社会个体克服“本我”,展示“自我”,实现“超我”。要加强监督管理,抑制公职人员“本我”的人性之恶;加强法制建设,优化公职人员塑造“自我”的社会环境;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公职人员“超我”的境界。

建设廉洁社会要加强中层管理。建设廉洁社会,就要规范权力,让权力运转公开透明,让权力真正的为老百姓服务,而不是为个人谋私利。顶层设计对于权力的规范只提供一个总体的框架,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制度配套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权力的运行,确保建设廉洁社会的可操作性。

建设廉洁社会要突出基层治理。最好的制度设计,如果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只能是一纸空文。建设廉洁社会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关键在于基层。因此,建设廉洁社会要引导和强化基层治理。要始终做到责任分解系统化、廉政教育多样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村务管理阳光化、监察问责经常化。

五、谈谈对“实名举报”“网络反腐”的看法。

网络实名举报作为群众参与网络反腐的主要方式,具有直接、快速、公开、互动的优越性,正成为公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公民只要进入各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部门的网站,再点击举报内容的字样,随后进入实名举报的操作即可完成网络实名举报。而且网络实名举报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因而能得到众多网友的协助,

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这样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举报者,又可以促进有关部门对举报内容的重视和回应。但是网络实名举报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反腐利器,需要我们理性看待。

首先,网络实名举报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立案问题,一旦公民进行了网络实名举报,在微博上把自己掌握的情况都公布了,也引起了网民的义愤填膺,但只要有关部门不立案,反腐反贪和维权程序难以启动,那么,举报就难以发挥作用。

第二个问题就是对举报人保护的问题,一般来说,举报者举报的往往都是比自己权高位重者,一旦实名举报了,面临就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持久战。在此期间来自被举报人的、社会的,还有家庭的等种种困难都可能导致举报人陷入困局。因此,政府在鼓励公民实名举报形式监督权的时候,更要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来应对举报人的举报,并维护好举报人的权益。

举报者敢于实名举报,是对其本人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是对政府的信任,也是公众法律意识提高和社会法治进步的一种反映。因此,理性地对待网络实名举报、明确公民和公权力主体的责任、完善相应的受理和处置反馈机制就显得至关重要。

网络反腐带来的影响有以下几方面:

(1)网络反腐败,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及其所带来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法、施法行为予以全方位的监督和约束,从而有效地预防、遏制、打击腐败。网络反腐败是反腐败的新发展,是反腐败的新形势。

(2)网络充分吸收民意,采纳民意,成为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直接形式。,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

(3)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全景式的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从而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4)网络颠覆了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使腐败无处可藏

(5)网络改变了权力运行上下脱节的异化困局,使腐败无力可为

(6)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网络存在的偏激和过激因素,应该全面了解,正面采集。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加大现实查处力度和深度等。

所以,理性看待网络反腐,合理利用网络这一反腐败工具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要积极探索反腐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改革。二是要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信息,批证谣言、以正视听。三是要加强网络监管力度,确保网络信息的公正性、正确性,树立正面舆论导向。四是要健全实名举报机制,强化保密工作,加大举报人的保护力度,确保举报信息真实。

六、驳“腐败有益论”

腐败历来是人类制度文明的死敌,是一种从内部蚕食破坏销蚀合法制度规则的病毒,腐败引发的政治动乱是国家最大的祸水,鼓吹“腐败有益论”是对人类创造的所有制度文明的反动,与人类天性道德良知水火不容。

腐败有益论”有悖于经济学基本原理。从微观上对一个企业来说,花几百万上千万行贿几个官员,批一块价值过亿的土地或一大笔贷款或上市圈钱额度,或许对他自己确实是一种节约成本的高效率“投资”,但从宏观上这是在破坏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腐蚀官员从而引发政权腐败、社会动荡,由此引起的非法致富示范效应、路径依赖,破坏法治秩序,这些“负外部经济”恐怕是毁灭性的!所以说“腐败有益论”是一种极端自私利己主义思潮沉渣的泛起,他们取得利益的前提是建立在损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上的。

“腐败有益论”使腐败获得了一种文化理论上的支持,渗透到一些人的思维习惯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渗透到当今社会生活深处,对社会风气和人们生活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腐败文化一旦形成,个人将很难摆脱它的纠缠和羁绊。腐败的土壤让每个人做每件事都首先考虑运用规定之外的、见不得阳光的潜规则,寻求超越规定的关系和特权,成为这种腐败的施予者。无论大事小情都得找“路子”送“人事”,否则就寸步难行,痛不堪言,使党和国家的好方针好政策被架空扭曲变形。

“腐败有益论”打着改革的旗号,披着合法的外衣,以相关部门的强制力公开实施腐败行为,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甚至于有时还把它当作所谓的改革经验加以推广,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如果这种“潜规则”状态的腐败文化一旦被形式上制度化,从“潜规则”地下状态走上公开,将是人民、党和国家的灾难。

“腐败有益论“最大的危害在于扰乱了干部的思想,使贪贿者失去廉耻负罪之心,以为自己是什么“改革先锋”、“经济能臣”、“先富表率”;使廉洁者迷惑不定,被认为是什么“做人呆板”、“假装正经”、“不太合群”、“不会来事、不知味”等等,动摇党员干部多年培养起来的政治信仰。

因此反腐败不仅仅是一场严重的政治角力,也是一场严肃的文化角力。一方面,要坚持胡锦涛同志“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指示精神,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猖狂气焰;另一方面,对潜规则形态的腐败文化也决不能轻视,决不能手软!

七、关于中国实施“高薪养廉”的思考

对公职人员实行适当程度的高薪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助于养廉的。这个适当程度受经济的、教育的、社会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这个高薪的高有它天然的局限性,它只能对腐败起到一定程度的预防作用,只能从数量上抑制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而从本质上看,大贪、巨贪却难以受到高薪养廉制度的抑制。我国有着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情,在我国,要想高薪养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就我国而言必须首先做好以下几点:

(一)、高薪养廉制度的实施依赖于强大的国家经济实力。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一个贫穷的国家是无法支付高薪给其公职人员以养其廉的。分配制度的科学化、合理化是非常重要的。要善于利用分配杠杆来激励和调动公职人员的积极性,要体现分配的公平,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地引进高薪养廉制度。

(二)、高薪养廉制度的实施有赖于机构的精简。中国有太多的机构与工作人员,国家为此支付的巨额薪资,其价值已远远超过了这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中国的高薪养廉制度的实施,必须与机构改革的进度同步。

(三)、高薪养廉制度需以法制建设的完善为前提。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扰民,进而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关键在于防止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

(四)、高薪养廉制度有赖于监督机制完善与健全。监督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于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增加其对公众的透明度,实行公开执政制度,实行政府财务公开制度等等。

(五)、奖惩制度的明确化,惩罚应严厉执行。严厉的惩罚制度有利于加大腐败的成本,让腐败行为因利益的冲突而减少;增加奖励制度,有利于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八、谈谈对“高官无隐私”的理解

“高官无隐私”,这是人们对西方国家政府官员隐私权的一种通俗描述。用来印证这一说法的最好例子,自然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他与莱温斯基的不正当关系虽说是两人之间的隐私,但由于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和媒体紧紧咬住不放,使其陷于极为尴尬的地位。堂堂一国总统,连自己生活作风中这点招蜂引蝶的小事也未能摆平,这恐怕是许多中国人无法理解的。

在人权观念发达的今天,隐私权的保护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出现新闻自由与官员

隐私权的矛盾,西方学者认为:公职人员尤其政府高层领导人,应该是社会的楷模,在民主政治社会里,这些人的一切言行和品德,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因此,这些人私生活领域中某些有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公务的言行,不应属于受保护的隐私权范围,即所谓的“高官无隐私”。中国的情形又如何呢?中国迄今没有明确规定保护隐私权。为了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中灵活解释了关于名誉权的条文,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不过,对于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的官员的隐私,如官员的品行或其财产收入情况,司法理论和实务界的通常看法是认为不在隐私权的保护之列。这其实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原则:个人隐私应受法律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私事就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九、谈谈对“裸官”现象的看法

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裸官”现象的存在,不可“一锤定音”“裸官”现象的存在是利是弊。如果因其宣传中国文化、出国深造、出国就医、服务华侨等等而致使官员成为“裸官”的,我们应该用正确的眼光看待,积极引导,支持正当的“裸官”现象,并给予恰当的帮助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裸官”是以转移来源不明财产、把非法巨资转移到国外、间接地将国有资产偷换进入配偶和个人腰包等等而成为“裸官”,这样的“裸官”损害了政府的声誉、破坏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与的党宗旨格格不入,同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公平,这种“裸官”形为,刻不容缓,必须严厉打击。

从近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分析,大量腐败案件以及逃往国外的官员情况,“裸官”比一般官员出现问题的概率要大得多,带来的风险隐患以及社会危害也要大得多。从政治敏锐性来分析,部份“裸官”有理想信念动摇之嫌疑,特别是配偶常年移居海外的“裸官”,更是让人有“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感受,无心投入党的事业。

现在群众普遍把“贪官”同等于“裸官”,由此可看出,整治“裸官”现象的蔓延刻不容缓,应加强约束性制度的建设。一是严格出入境审批程序。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干部,必须到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备案,说明出境事由,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到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经单位领导审批并盖章后领取出入境证件,方可出境;二是完善对“裸官”的监督力度。对官员进入领导岗位时,对各种资料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审查,真正进行“裸”官,将其家庭背景、收入、财产等基础资料公布于众,实现阳光透明,让公众进行监督管理,只有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下,才能谨言慎行,洁身自好;三是让权力运作透明化。让所有人事财权的决策、审批透明化,杜绝暗箱操作,减少灰色空间,适用于包括“裸官”在内的所有官员;四是对“裸官”进行立法限制。如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或者禁止“裸官”插手任何工程和项目。

十、大陆如何借鉴香港廉洁公署的反腐经验(特赦可不可行?)

香港政府提倡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度”理念和在该理念影响下建立的廉正公署,在反腐败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其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零容忍度”理念的实现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和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做后盾。虽然“零容忍度”也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这种强制性是建立在公务员普遍对法律尊重、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等内在优秀素质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柔性的“强制力”。不可否认的是通过政府的整治,大部分公务员的素质是良好的,但也不排除极少数的害群之马。零星腐败分子的出

篇三:大学廉洁修身复习题答案

《廉洁修身》复习思考题

1. 目前发生率最高,影响最恶劣的腐败形式有哪些?

2. 腐败的根源与实质是什么?

3. 世界各国反腐败的主要对策与措施主要有哪几个方面?

4. 我们要培养一种怎么样的与腐败相对的高尚的道德品格?

5. 为什么说修身是社会廉洁的基础?

6. 知识分子最大的良知和最大的责任分别是什么?

7. 大学生廉洁修身是否具有可塑性?为什么?

8. 古代社会的廉洁与贪腐对我们今天有哪些重要的启示

9. 国外建立反腐败监督机制取得了哪些有益的经验?

10.国外重建社会道德方面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11.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公民廉洁修身提出了的新要求,这个新要求是什么?

12.文化多元化条件下廉洁修身的价值选择,应该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13.什么是廉洁修身的向度?廉洁修身的社会价值向度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14.廉洁修身的个人价值向度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15.什么是大学生廉洁修身的维度?大学生廉洁修身的维度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6.大学生探索廉洁修身的正确方式是什么?

廉洁修身答案

(2)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

(3)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 一:公共权力型腐败是目前发生率最高、影响最恶劣的腐败形式。它包括: (1)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行为。

二:腐败的根源是:法律的不完善、反贪机构的不健全和官员的权利过大且不受约束;

腐败的实质是:公与私的矛盾,如果没有个人的贪欲,也就不会有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对策与措施主要有:(1)建立反腐败的专门机构。

(2)完善反贪机构。

(3)强化对官员的监督。

(4)加强国际反贪合作。

四:廉洁是与腐败相对的一种高尚的道德品格,它包括:(1)不贪污。

(2)不行贿受贿。

(3)不奢求浪费。

(4)秉公办理。(5)不做损公肥私的事情。

五: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1)修身是根本性的防贪手段。

(2)修身是成本较低的防贪途径。

(3)修身是形成全社会廉洁氛围的措施。

六:知识分子最大的良知:关心人民疾苦;

知识分子最大的责任:捍卫真理。

七:大学生廉洁修身具有可塑性:(1)人格的未定型为大学生廉洁修身提供了心理空间。

(2)良好的道德储备为大学生廉洁修身提供了伦理资本。

(3)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为大学生廉洁修身提供了外在压力。

(4)社会理想人格为大学生廉洁修身提供了榜样示范。

八:廉洁带来昌盛,贪腐导致覆灭。古代廉洁修身带来的启示: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廉

洁修身、反腐倡廉建设,才能超脱古代社会所谓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兴亡规律,从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实现。

九:国外反腐监督监察机构的经验有:(1)建立反腐败监督监察机构。

(2)普遍实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3)充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

十:国外重建社会道德的借鉴:(1)严格官员的选任和管理,实行“透明”制度;

(2)讲究“心治”,增强官员自觉。

(3)振兴社会道德,提高民众修养。

十一:廉洁修身新要求主要体现在:

(1)要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2)要自觉监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同一切腐败思想和行为做斗争。

(3)我国的民主法制尚在建设之中,还有很多不完善、不成熟的地方。

十二:多元化条件下廉洁修身的价值选择,实际上就是廉洁文化的建设过程。它包括

(1)坚持社会主义的主流文化。

(2)吸收我国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中廉洁修身思想得合理成分。

(3)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资产阶级人生观,增强抵御不良文化影响的能力。

十三:廉洁修身的向度,是指进行廉洁修身活动和提高廉洁水平的目标指向,它包括社会向度和个体向度两个层面。

社会价值向度有:(1)廉洁修身的防治腐败取向。

(2)廉洁修身的和谐目标取向。

(3)廉洁修身的文明价值取向。

十四:廉洁修身的个体价值取向:(1)廉洁修身大学生适应时代需要的价值取向。

(2)廉洁修身是大学生实现个人价值的发展取向。

(3)廉洁修身是大学生坚持全面发展的取向。

十五:大学生廉洁修身的维度是大学生自我教育、培养廉洁人格的努力去取向。它主要体现在:(1)自觉接受思想教育。

(2)严格遵纪守法。

(3)加强自我修养。

十六:大学生探索廉洁修身的正确方式:(1)做人与做事通融。

(2)认知与行为统一。

(3)他教与自律结合。

(4)现实与虚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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