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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辅导协议

2016-11-04 13:39:08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新三板辅导协议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双方在平等互惠、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 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甲方愿意向乙方

提供相关咨询辅导服务并向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机构。

1.2乙方愿意聘请甲方为其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

受甲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并向甲方支付服务报酬。

2 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乙方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

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一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2.2服务范围

2.2.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新三板挂牌咨询服务。

2.2.2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财务规范、法律合规、

公司股权理顺、资产评估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

牌上市标准。

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

律合规性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服务费用(不含乙方企业

不规范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将分二次总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9.8万元(大写

人民币金额: 贰拾玖万捌仟元整),作为服务费。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4.9万元(大写人民币金额:壹拾肆万玖仟元整)用于乙方公司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

用;余款14.9万: 壹拾肆万玖仟元整,服务满一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后7日内支付完成。同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新三板挂牌上市合同后进入

挂牌阶段,此一年的辅导服务费全部冲抵挂牌上市合同金额。

4甲方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4.1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4.1.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介绍与服务事

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4.1.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因工作需要接触

到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

4.1.3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

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4.1.4向为乙方提供新三板挂牌上市前的各类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

流水、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改股权架构设置、资产评估等以及人员提供

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4.1.5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

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4.2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4.2.1认真全面配合甲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

秘密;

4.2.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4.2.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述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以合

同总标的的20%作为支付守约一方的违约金。

7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补充或修改必

须以双方签署书面同意的形式作出。

9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

律法规执行。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

地址: 址:

电话: 电话: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2015年_月_日 2015年_月_日

篇二:新三板总服务协议

【】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

改制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总服务协议

【】年【】月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作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公司发展需要,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下称“本次挂牌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聘请乙方作为其本次挂牌转让的唯一财务顾问机构、推荐挂牌转让主办券商;

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3、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乙方有关人员有权查阅包括甲方发起人会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及公司的会计报表和账目等相关

原始文件;

4、甲方应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本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唯一的财务顾问机构、推荐主办券商,为甲方提供改制、挂牌推荐、报价转让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2、乙方在改制阶段应当完成如下工作:

(1)乙方对甲方在此次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所需之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2)乙方遵照国家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挂牌转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助甲方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工作;

(3)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对甲方的业务发展、财务管理、日常管理等提出改善建议;

b. 组织并协调改制过程中的中介机构;

c. 协助甲方审阅、完善改制及其变更注册的相关文件;

d. 协助甲方办理申请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手续;

e. 协助、指导甲方筹备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

3、乙方在推荐和挂牌转让阶段应完成如下工作:

(1)协助甲方制定本次挂牌转让的总体工作计划,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协助甲方设计本次挂牌转让方案;

(2)对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股份挂牌转让前,乙方应完成初次辅导;

(3)办理推荐甲方挂牌事宜,包括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推荐文件,确定及调整股份转让方式等;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尽职调查

报告和推荐报告,组织甲方和其他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挂牌转让的备案文件,接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5)指导和督促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6)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4、乙方在持续督导阶段应完成如下工作:

(1)与甲方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甲方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2)乙方应建立持续督导工作制度,明确持续督导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

(3)乙方应至少配备两名具有财务或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督导人员,履行督导职责。在任免专职督导人员时,应将相关人员名单及简历及时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第三条 费用和支付

1、乙方为甲方本次挂牌转让提供的服务所应收取的费用包括改制财务顾问费、推荐挂牌转让费、持续督导费等。

2、就前述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下:

(1)改制财务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下同)。

由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财务顾问费人民币【】元(¥【】)予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暨人民币【】元(¥【】)待甲方改制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予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

账号:

(2)推荐挂牌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甲方推荐挂牌项目通过乙方内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剩余款项暨人民币【】元(¥【】)在甲方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3)持续督导费:按每年【】万元收取(¥【】万元/年)。甲方应在新的持续督导年度开始的10个工作日内将当年的持续督导费用支付予乙方。挂牌当年的持续督导费用为:[实际挂牌时间(月)/12]* 【】万元,自挂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予乙方。

(4)奖励费用:如果【存在约定奖励之情形】,乙方应在【时点】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奖励。

(5)乙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保密责任

乙方和甲方对于在本协议期间所了解和知悉的协议对方的财务资料、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终止

1、如果由于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次挂牌转让未能获得

篇三:企业新三板意向协议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合作意向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意向协议书编号:

为确保甲、乙双方坦诚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签订乙方企业新三板挂牌合作意向协

议及订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派驻新三板业务团队开始进场做前期尽职调

查及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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