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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工作汇报

2016-11-03 10:56:40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市政府法制办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新)

市政府法制办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

作情况汇报

一、市政府法制办所承担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务 按照《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贯彻实施〈中共菏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共承担负责“建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关于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关于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关于探索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等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调度、狠抓落实 一是科学分工、明确责任。为认真完成任务,我办专门下发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将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任务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二是强化调度、狠抓落实。我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如:2014年上半年依法行政调度会、8月上旬召开的落实全省法制工作会议座谈会),调度深化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查找影响工作进度原因,健全完善工作措施。

三、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明显 (一)关于《菏泽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价体系》和《菏泽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的起草工作。截止2014年8月下旬,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在借鉴其他地市经验的基础上,我办开展并完成了调研学习论证工作,拟着手起草相关文件;下步,待文稿成型后,再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各县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直至最后提报市政府研究,以政府文件下发实施。(二)“关于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我们正在进行论证调研,对出台的《菏泽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菏泽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开展评估工作,对深化改革的要求,评估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即刻启动规范性文件修改程序;如不需修改,严格监督落实《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确保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符合程序和上位法要求。(三)“关于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我办严格按照《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对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严格审查把关,如,近期出台的《菏泽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菏泽市规范涉企检查暂行规定》等文件,一律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

篇二:法制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

法制科2015年前10个月工作汇报 ——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

(2015年11月11日)

各位局领导:上午好!

年初以来,法制科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常态,紧紧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法治质监建设,全面提升质监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促进本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和推动质监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按照“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工作模式,把法制工作融入到提升质监能力素质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发挥法治在工作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使质监法制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服务。法制科今年前10个月,在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审核和上报确认工作。经6月15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认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为409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3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于2015年

8月初已在网上公布经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为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目标奠定了基础。(此项工作历时9个月时间,工作量比较大。在去年完成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初审稿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报审稿,2月11日在网上公示了征求意见稿:行政权力共503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审核稿并经市政府审定:我局行政权力共为409项。包头市市本级行政权力共3047项,在市本级承担行政权力的41个部门和单位中,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数量比较多,占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数量的13.4%,权力事项数量排第二位,仅次于市食药工商局)。

二、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7项主要工作)。一是,向市委改革办上报了我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服务有关情况的报告》;二是,为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诚信创新廉洁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5?18号),负责制定了涉及我局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共15项)的具体措施,并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局),抓好落实;三是,与行政审批科共同起草制定了我局《改变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方式后监管办法》;四是,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完成了我局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五是,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关于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的修改意见》;六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上报了我局《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及时反映了我局在依法履职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七是,完成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新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梳理表》,并向市政府上报了我局关于建议增加行政许可项目的请示,经多次与法制办沟通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已原则同意我局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重新调整保留为行政许可项目你,待报请市政府批准。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迎检工作。按照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包头市质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法制科按照要求,完成了我局“六五”普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在市普法办督查组(6月中旬)对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规定的检查验收项目评分标准,对我局“六五”普法档案材料,逐项认真进行了系统整理和补充、完善,并于9月下旬向市普法办汇报了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及迎检验收的各项准备情况,市普法办详细查阅了我局“六五”普法档案资料,对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普法依

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命名我局为“包头市民主法治示范机关”。

四、全力做好我局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编制我局责任清单(初稿)工作。与行政权力清单相对应,我局责任清单(权力名称-责任机构-责任事项-追责事项及依据)共409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初审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我局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12月1日前完成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编制责任清单(送审稿)工作。

五、积极做好其他各项法制工作。一是,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根据全市质监部门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包头市质监局关于质监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对质监行政处罚执法有关文书进行了相应修改,并在网上公布了《(2015年新版)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电子版)》。二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查工作,报送了我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自查报告》。三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

文件要求,完成了两年一度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在网上公布。(配合人事科、行政审批科、特种设备局承办了相关事项工作)

2015年后两个月法制科重点工作:

一、根据市委考核办下发的考核目标要求,积极筹备,举办一期市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培训班。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对我局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局领导审定,形成我局责任清单(报审稿),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落实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照规定,做好聘用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市质监系统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迎接市政府法制办本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相关工作。

**************************************** 法制科2016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两个清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并与相关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对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篇三: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述评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述评:开创依法治

国新局面

2014年02月26日 20:59:18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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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陈菲)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踏着蹄疾而步稳的改革节奏,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稳步发展,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民主法制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正在得到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2012年农村贫困人口的数据是否准确?”“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

2013年12月的一个上午,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内气氛热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此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抓住要害,不断追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密切联系代表、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

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国政协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创新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积极开展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推动协商活动的多样化。

举行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一些重大问题,继承和创新“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设置副主席联系专委会和界别制度??全国政协层面频出举措,创新政协经常性工作方式,协商民主的环境和氛围日渐浓厚。

有关专家指出,把中国特色选举民主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将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正确方向。

解决突出问题,回应人民关切--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在去年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废止劳教制度,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党的意志依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反映了立说立行的改革魄力,体现了对社会民意的尊重,彰显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进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并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改革需要非凡的勇气,也需要审慎的智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中央政法机关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做出新部署,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中央政法委强调,畅通信访渠道,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建立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的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热点领域,在依法惩治和预防国有资产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公安部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司法部要求,制定完善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关规定并抓好落实。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已经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事项正在稳步推进:--废止劳教制度改革任务在法律层面已经完成。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在全国推开,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逐步形成。

--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审务、检务、警务、狱务公开。

--建立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机制,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推进各级政法机关依法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

--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切实防范司法腐败行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指出,政法机关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朝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不断迈进。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

国务院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对于公权力,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要在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通过科学立法最大限度减少权力的自由裁量,通过“制度的笼子”依法治权、束权。

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改革清单”中明确提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

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目标,国务院各部门积极践行法治精神,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贯彻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继续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到2014年底前,行政审批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并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加强执法监督。

交通运输部表示要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保持对公路上“三乱”的高压态势,加快完善公路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深入长效开展,全面加强依法治超工作。税务总局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在绩效考核规定中,把依法行政作为对基层税务机关考核的重要指标。

银监会表示,要充分发挥银行业法律顾问队伍的特殊作用,深入推进银行业的法治实践,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人们相信,在新的历史时期,法治中国必定能更好地守护“中国梦”,让“中国号”巨轮航行得更稳、更远。

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政策解读

日期:2014-08-07访问次数: 22 来源:铜陵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1、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基本思路

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委部署的改革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有序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努力用法治引领改革,用民主凝聚共识,进而为其他各项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全市各项改革于法有据、扎实推进。

2、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主要是:健全党委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

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建立健全市委决策咨询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加强人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协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形成多层次协商格局;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工作机制。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建立界别协商座谈会制度,完善政协资政会、常委专题协商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民主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深入推进法治铜陵建设。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铜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推进行政听证制度化,探索把重大事项决定等列入听证范围。

3、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工作方法

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涉及面广、政治性强,必须始终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在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下行动。对自上而下的改革事项,要及时启动,确保完成改革工作目标;对着力深化改革事项,按照既定安排加快推进,力争取得新突破;对我市自主探索推进改革事项,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正确方向,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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