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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能否处分村干部

2016-11-02 09:33:00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5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5人依法作出处理。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邱某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2.2万元据为己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12万元。周伟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案

经查,2012年12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10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的名义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2013年4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泥渣土,致使约4.8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4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59480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8642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37333平方米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2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4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用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198万元。另外,上述4人还贪污公共财物444.39万元。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经查,柯任喜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收入126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20万元。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账单等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110.9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街道会计结算中心查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案

经查,陈镇光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140191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11589元拿到村财务报销。此外,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89.72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对总投资超过400万元的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499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违法行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胶东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村主任刘宗政与村文书管风华、村计生主任兼现金保管刘建梅合伙私分虚报套取的小麦和玉米补贴款9000元。市纪委给予管风华、刘建梅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刘宗政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党内除名。

2、胶东街道办事处葛家庄村村文书纪业奎以其他村民名义套取小麦和玉米补贴款5307.14元。市纪委给予纪业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铺集镇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泽、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将各自村庄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建设,市纪委分别给予冯泽、邱兆玉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4、胶西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吕快尧,未经公开招投标,而是经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后,将该村工程指定给他人建设。该村党支部成员兼村文书崔晓明,未经村委研究及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村民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延长承包期限。市纪委给予吕快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晓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洋河镇战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兰以“斗地主”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市公安局对王辉兰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篇二: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

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李徳恭

2010-09-01 16:35

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仅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有的引发了群众集体上访,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有效预防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对此,我们就近年来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进行调研分析,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更好地防止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

2007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信访举报545件(次),其中涉及村干部163件,占举报总量的29.9%,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92件,处分94人(次)。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类违纪。村干部违法违纪多发生在经济领域,2007以来,我委受理群众反映村干部经济方面违纪问题87件,占涉及村干部信访举报的53.4 %,县纪委查处村干部经济违纪案件23件。主要表现为有的村干部在村建工程、处臵集体资产和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有的村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为亲友办理“低保”、“特困户”、“慰问金”,搞特殊化。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吃拿卡要,不见礼,不办事,甚至为村民出个证明盖个公章都要收钱收“礼”;有的村干部巧立名目,侵吞、挪用集体财产,存在私自收费、乱报帐现象,故意隐瞒甚至任意截留、坐收坐支、肆意挥霍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等。

二是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类。当前群众在这方面对村干部的来信来访一直居高不下,2007年以来,我委受理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信访举报35件,占涉及村干部信访举报的21.5%,全县共查处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案件27起,主要为村干部超生或包庇纵容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法规。

三是失职、渎职类。2007年以来,我委查办村干部失职渎职案件36件。主要表现为有的村干部法制和纪律观念淡薄,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理,官僚主义思想严重,搞“一言堂”,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四是赌博类。赌博这些丑恶现象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必然影响到村干部中少数的意志薄弱者。2007年以来,我委受理群众反映村干部赌博问题的信访件9件。

五是作风建设类。有的村干部恃强凌弱,作风粗暴。个别村干部依仗职权,拉帮结派,或借助宗族势力肆意侵犯群众利益,打击报复对他有意见的群众,名为村官,实为“村霸”。

二、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到位等管理中的疏忽。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认识偏差。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有的村干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有的村干部存在“给人办事,受人钱财”的观念,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还有少数村干部存在着“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的错误思想,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臵于脑后。

监督机制不到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太远,同级太软,下级不敢。以至作案时有恃无恐,导致腐败。二是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三是还有些村干部不是党员,成了“监督盲区”,现行的党纪条规对这类干部是鞭长莫及。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惩处力度不够。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乡镇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二是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惩处力度不够不仅使违法违纪者愈发无忌,产生惯性,而且诱发另一部分农村干部私欲膨胀,致使违法违纪者日益增多。

三、防治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对策

(一)念好“紧箍咒”,抓宣传教育,以教育引导人。一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二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县有线电视台、长征广场电子显示屏、《于都之声》、《于都手机报》以及《于都纪检监察工作》等媒体与刊物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宣传正、反典型,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三要扎实推进农村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清风进社区,美德进万家”、“树廉洁家风,建幸福家庭”、“扬敬廉崇洁之风,立勤廉报国之志”、“廉洁诚信守法,创新进取发展”五个主题,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在全县营造说廉政话、办廉政事、做廉政人的浓厚氛围。

(二)砌好“防火墙”,抓制度创新,以制度规范人。一要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于都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逐步探索组帐村代管制度,建立资产台帐,确保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二要深入推进“阳光村务”。以搭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农民服务中心、惠农资金手机短信告知平台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三务”网上公开,从而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三要设立群众“说事日”制度。即每月5日、15日、25日由驻村镇领导负责召集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集中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群众诉求,调解矛盾纠纷,代办证照等事务的群众“说事”新机制。群众“说事日”要秉着“以倾听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服务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重点、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为第一责任”的

工作宗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事项,能及时办理的当场办理;涉及镇级审批处理的事项应在3天内处理好;涉及县级审批处理事项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不能及时办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下期“说事日”做好耐心仔细的解释工作。四要建立“村民议事”制度。即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户推选一名具有参政议事能力、最能反映家庭意愿的成员作为户代表,再由5—10名户代表选出1名村民代表,随时参加村里的会议并召集各户代表一同讨论村两委提出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生产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等议题,并进行表决的议事机制。

(三)配好“菱形镜”,抓民主监督,以监督制约人。一要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责任体系。乡镇要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村要设立监督委员会,做到村有纪检委员,组有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县、乡、村、组四级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二要在乡村推行重大事项“五步决策法”。为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政务、村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群众参与政务、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决策、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乡村两级推行重大事项以“酝酿拟提案、听证听民意、审核把关口、票决定盘子、监督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五步决策法”。三要筑牢“双线监督”模式,全面实行村务点评与村民质询工作。乡镇要在规范“三务”公开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作用,强化驻村干部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实行村务点评;要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实行村民质询。四要积极开展“两述三评”活动。村“两委”每半年要组织一次“两述三评”活动(“两述三评”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向村民代表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村民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和党支部)。五要探索建立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用好“惊堂木”,抓整治查处,以惩处警示人。一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新农合基金、道路修建、农民建房等方面的乱收费,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同时,要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要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如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应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效果。 (作者系中共于都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近来,中央开始大规模督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违法,问题不是很大,甚至几十几百个加起来也不如一个贪官贪的多、做的恶多。但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的却是“蝼蚁”小民,无权无势,大多数时候是任人宰割,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会“呐喊”几声,所以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影响也就大得多。

愚以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不外乎经济问题、作风问题、计划生育问题几大类,而表现形式却是多种多样的。

经济问题:又有贪占挪用和吃喝浪费两种:贪占挪用花样多多,主要表现在:⑴重复列支,白条报销一次,发票再报销一次;⑵收不入账,主要指截留集体收入或黑户口税费;⑶大头小尾:表现在收入的多收少记和支出的少支多记两方面;⑷私费公出,主要是账目不清、经济不明、家庭经济支出和集体支出混在一块。⑸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强行向群众推销物品,或在一些项目的发包、租赁、承揽工程等方面捞取好处费、回扣。⑹借机搭车:个别乡镇特别是管区分摊给村里的费用,村支书借机搭车。(7)挪作他用。把集体收入挪用到自己开办的企业工厂里去年,用公家的钱赚自己的钱。

吃喝浪费不言自明,八十年代是花生米豆腐皮、外加个猪尾巴,比较节俭。九十年代出现了小饭店的送菜上门、群众开始反感。近几年花花绿绿的各种花样的饭店多了,一部分村干部经不住诱惑,造成了吃喝浪费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很多不足几百人的小村,甚至出现了几万几十万的吃喝浪费款。在贪官手里,这是“小钱”,可平摊到老百姓头上,可要民怨沸腾了。

作风问题:表现更是五花八门。

之一,是酒后无德。有的酒后闹酒风、打仗、骂人、回家后闹的家庭不和。还有个别村干部遇到集中性工作的时候、或是安排工作的时候故意喝酒,安排工作时骂骂咧咧,群众非常反感。

之二,是独断专行。专横霸道、不讲民主,认为自己是村里最大的官了、是这个村的领导、当家人。大小事一人说了算,不通气、不商量。搞家长制、一言堂。为当官而当官,脱离了群众。

之三,是瞒而不明。事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如财务不定期公开、公开不真实,大事通报制度不坚持,大事不协商,如发包项目的暗箱操做。乡里“双代管”后,不按时、不如实报账,欺上瞒下。造成干部不清白、群众不明白。

之四,是欺小凌弱。对农村来说,家族势力是一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村干部之争,往往就成了宗派之争,特别是对于那些族派矛盾比较严重的村,表现的更为突出。有的人当了村支书后有势力又有了权力,就横行村里,以权压人、以势欺人。如某村将大棚承包给农民三年,因其近亲看到人家赚钱眼红,不断地向支书说三道四,不到一年就要与承包人撕毁合同,导致打仗伤人、打官司。

之五,是生活作风问题。有一个笑话:上级到一个村去检查精神文明,问一个农民村干部精神文明怎么样,该农民说,我们的村干部是白天文明不精神,晚上精神不文明。

计划生育问题,这个问题挺简单。

有的是因为不积极宣传计生政策,放任不管,导致有的村民超生二胎甚至三胎,造成失职类错误。还有的是明知故犯,自己超生或包庇自己的子女超生。

还有就是封建迷信问题。

有的村干部带头搞封建迷信,还有的人相信算命、相面、看风水等,有些干部盖个大门也找个风水先生看看。

再有就是农村无职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严重。

这些人虽然不是村干部,但有的是部队转业,有的是从村干部职位上退下来或被人赶下台来,还有的是积极加入了党的行列,但由于基层党支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加之致富心切却找不到致富门路,从而铤而走险,有的参与盗窃原油,有的违反计生政策,有的暴力抗法,有的贩卖假烟、假酒、假币、盗版光盘等等。这些人一般头脑灵活,但由于监管不力,他们不是成了模范带头人,有的甚至成了违法活动的领头人,危害也很大。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危害不大,影响大,尤其我们仍处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时期,抓好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更是重中之重的问题。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分析

发布时间: 2007-07-17 来源: 安福县纪委

当前,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生产经营和生活方式呈多样化,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日益突出起来,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 概括起来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有四类: (一)经济违纪违法严重。近些年,农村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呈高发态势。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贪污公款、收受贿赂、非法占有等。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农村干部用假发票在集体资金或生产费中报销个人的各种开支。 (二)贪图享乐、腐化堕落。一是公款吃喝玩乐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基层干部日益盛行的奢侈之风,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二是赌博案件有增无减。农村赌博比较普遍,基层党员干部参与的人越来越多。三是嫖娼案件增加。 (三)“三乱”现象突出。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为了表现政绩或给小集体谋利益,搞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四)工作作风粗暴。近年来,有的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有的农村党员干部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工作缺乏责任心,甚至失职渎职,给集体经济造成严重损失。有些乡村干部不顾本地实际,热衷于达标升级,建“标志工程”,形成不良后果。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弱化。有的乡镇没有根据形势变化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导致部分农村干部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正确认识,政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下降。有的乡镇党委迫于某些错误舆论的压力,放松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少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不是个别现象。 二是现行农村管理方式的改革相对滞后。一是财务管理体制缺乏约束力,不适应农村多元化经济的需要。特别是村级财务自行管理模式和乡镇基层站所自收自支的财务管理方式,使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行为极易得手。二是乡镇干部人浮于事,不仅诱发了多种消极腐败现象,而且增加了非生产性开支,使脆弱的农村生产力难以长久支撑。 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乏力。农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因地位低,待遇差,人身和财产安全上又缺乏激励保障制度,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有的甚至擅离职守、不辞而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中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流,农村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三、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对策分析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与农村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结合农村实际,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一)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队伍

篇三: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与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社会生活加速向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随之快速发展,紧随而来的是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当前农村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并且明显呈现出集体违纪违法的趋势。2013年宛城区纪委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件,占全区查办案件总量的43.3%。农村基层村干部违纪违法不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

一、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现状

1、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农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出租和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想尽办法侵占集体利益,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

2、个别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村财乡管”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仍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再

加上财务管理混乱和不公开,没有透明度,群众意见很大,容易引发了一些信访举报案件的发生。

3、少数农村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漂浮。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好,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不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张皮”,搞内讧和“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监督不到位。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俨然一个“土皇帝”,工作中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权力太集中,监督难到位。

5、制度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没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粗枝大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导致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不满意,乃至产生误解和猜疑,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和团结。

(二)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1、队伍不强,业务不精。农村基层纪检干部多是半路出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兼职,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由于基层工作的不确定性,经常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造成纪检工作的脱节。加之农村各基层党组织无纪检工作机构,使得基层纪检工作队伍不同程度存在着业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2、监督不力、约束不强。从目前我区农村来看,个别村还存在着村民自治我说了算、办事优亲厚友、随意施政等现象。就其原因,一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农村的推广落实,镇纪委的监督对象村干部逐级演变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身份多数是农民,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条条框框,大都对他们不管用。加之目前基层政府的职能正由管理型到服务型、指导型的转变,基层政府干部纷纷抱怨村干部不好管理,同样纪检监督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可以说建立完善基层农村权力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3、教育不深、宣传不广。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内容单一,教育形式陈旧,加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都是村级干部,本身知识水平有限,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

流于形式,很难形成良好的效果,长此下去,教育的基础地位得不到加强,使一些干部很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甚至有的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一触即溃,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亟待扭正。

4、制度不全,落实不力。目前,我区大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手段均不够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在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个别村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账实不符、土地转让不按游戏规则办等问题,在债权债务上存在个别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在收支方面存在收支混乱、公款私存等问题,这些由于制度未跟上形势发展所产生违法违纪现象,严重制约了村集体经济新一轮的更好更快发展。

5、环境不优,势单力薄。现阶段,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压力大,部分乡党委政府对抓纪委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纪检监察工作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所以对农村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尤其是在案件调查不是很积极,从而产生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等现象。同时,在农村基层组

织中,纪检组织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同其他业务部门一起做好其他如拆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而这些工作量之大,甚至可以占到所有工作量的80%以上,而哪一样干不好,基层纪检人员都要受到批评,这从另一角度来说,客观上削弱了纪检人员查办案件的战斗力。

二、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三个重点人”是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财务人员,村干部违纪涉案主体往往以这“三个重点人”为主,他们往往相互勾结,以权谋私、合伙违反财经纪律、非法转让土地、违法收取费用、贪污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例如,2006年经宛城区汉冶街道钓鱼台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常某、会计常某恒、民兵连长兼任出纳余某、妇女主任袁某等人的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对本社区的超计划生育户,除由办事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社区另外再收取每户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协调费。2006年至2013年,由常某经手,该社区共违规收取计生协调费10.63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该社区办公经费等方面开支,其中余某经手收取6.68万元;1998年以来,经由钓鱼台社区支部书记常某、原社区主任邢某同意,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集体资金15.373万元借给部分困难群众,其中,常某恒经手借出公款14.773万元,社区原出纳余某经手借出6000元,但借款止今未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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