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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高税法宣传的效果

2017-05-01 15:36:2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我国税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税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摘要: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没有良好的纳税社会氛围,其他各部门对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活动缺乏积极配合,而税务机关自身也对税法宣传活动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导致我国的税法宣传活动存在一系列问题。税法宣传主要由税务机关单独组织进行,时间过于集中,形式过于单一;而宣传内容过于说教,只强调纳税人的义务,没有强调纳税人的权利;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不能监督宣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此,应为税法宣传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在税法宣传过程中重视纳税人的权利,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和考核机制,提高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税法宣传部门配合纳税人的权利考核机制

税法宣传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剖析税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助于完善税法宣传机制,从而有利于增强税法遵从度并提高税收征收率。税法宣传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各种媒介不断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法知识,及时掌握税法动态,提高社会的纳税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行税法宣传月以来,我国的税法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纳税意识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月饼税”和“加名税”等问题的出现表面上反映了税法宣传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深入,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所谓的“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实质上却凸显了纳税人对我国税法仍有不准确的理解,税法宣传中仍存在大量问题,税法宣传机制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我国税法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法宣传主要由税务机关单独组织进行,时间过于集中,形式过于单一。良好的税法宣传工作能有效的提高社会的纳税意识和纳税水平,为税法征收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减少相关的税法违法犯罪行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然而,由于我国各部门在长期的工作中坚持相互独立原则,认为税法宣传是税收部门的工作,加上纳税意识淡薄,都对征税有抵触情绪,其他部门对税法宣传工作也没有做到积极主动的配合。同时,因为能力有限,税法宣传的意识也比较淡薄,各地税务机关都集中在税法宣传月“大显身手”,走进电视做讲话,走上大街发传单,到处悬挂横幅。还有些地方办书画展、捐书活动或者税法宣传运动会。这些活动仅仅宣传了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活动,只是一时调动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积极性,纳税人只是稍微听听讲话,大概浏览下宣传页,甚至就不看宣传的内容,税法宣传的知识不能有效传递给纳税人。这样集中的枯燥的税法宣传活动只是一场小“雷阵雨”,不能有效地提高税法宣传质量,达不到税法宣传的目的。

2.税法宣传内容过于说教,只强调纳税人的义务,没有强调纳税人的权利。无论是领导的电视讲话,还是街头的彩色宣传页,其内容多是生硬的税法条款和纳税义务,没有讲到纳税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诸如接受公共服务、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应有的权利。再如,今年税法宣传月的标语口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和“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虽然提及“民”,但是没有体现税收“民”的真正好处;“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两句口号只能体现税收的作用,没有让纳税人具体体会到税收与自己的生活怎样相关;“优化纳税服务,规

篇二: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

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

摘要:税收宣传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纳税服务深入开展,提升征管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建立法制公民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税务部门坚持依法纳税、保证税收制度稳定发展的必要工作。当前我国的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税收宣传问题措施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税收宣传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纳税服务深入开展,提升征管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建立法制公民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税务部门坚持依法纳税、保证税收制度稳定发展的必要工作1。

由于我国目前税收立法的级次低,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名目繁多,不利于纳税人掌握,所以需要税务机关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弥补税收立法的不足。税收宣传工作的力度反映着税收工作的力度,税收宣传规模、水平、机制只有代表税收发展的方向,广泛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宣传税收法规,才能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宣传呈明显的阶段性,宣传持续性不够。

自从1992年开始“税收宣传月”的工作以来,每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基本都集中在4月份,在这个月里,可以看到各种形式的宣传形式,报纸、电视、网络等等媒体都成为税收宣传的必不可少的平台。在轰轰烈烈的宣传一个月之后,宣传月一过,税收宣传的工作也就随之停止。实际上,税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法制化建设工程,必须要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组织原则,否则税收宣传质量就得不到提高,很难从根本上起到提升全民纳税意识的效果2。这样陡涨陡落的宣传形势,根本不能达到有效的税收宣传效果。近年来,随着日常税收宣传工作的加强,这个实效性问题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观,但仍需要进一步改变。

(二)税收宣传形式单一,受众接收率低。

从平面到影视、网络,再到立体互动传播,新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我们的税收宣传方式还处在平面、填鸭式阶段,文字宣传多视频宣传少,内容多是叙述工作,百姓可读性不高,无法实现全方位信息投送,无法为纳税人提供套餐式资讯服务。报刊上介绍法规的文字,绝大多数也是过于专业化、术语化,不能吸引广大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因此,也就不能被吸收和理解3。税收宣传形式多

篇三:关于加强税收宣传基地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青少年税收宣传基地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2008年广东省第一批22个示范性青少年“税收宣传基地”建设以来,本着“让广大青少年提高税收法律知识,培养依法纳税的责任感”的初衷,我省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进税宣基地建设,扩大其影响力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各地税宣基地建设的总体进程仍显缓慢,在部分地区更是近乎流于形式,对提高青少年的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没有形成有效助力。本文通过分析税宣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一些建议,希望对完善税宣基地建设,提高税收宣传效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一、税宣基地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税务机关主观因素的制约

从主观上看,部分税务机关对税宣基地建设的重视不够,仅仅将其当成一项例行任务,将其做好的意愿不强。特别是在渡过了建设起步的“宣传热”之后,部分地区近两年在该领域的活动往往在“税宣月”下集中草草完成,浮于文字表面,甚至呈现“今年任务四月干,过了五月没人办”的尴尬状况。

从客观上说,首先,近几年税收收入任务压力的持续增长造成部分税务机关分身乏力,目前税宣基地的活动开展基本由各机关办公室所负责,一些地区办公室工作人员兼顾资料、信息、调研甚至是财务和协助组织收入的多项工作任务,确实难以抽取精

力和时间丰富完善各个的税宣基地的建设。其次,全省范围关于税宣基地推广总结的交流不多,各地基本呈现各自为政的特征,一些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推广应用,部分地区又缺乏相关方面的人才,造成当地税宣基地建设进程始终滞留在初级阶段。除此之外,原有的税宣基地建设的考核机制仍不完善,缺乏机制保障力度,也客观上导致了此项工作在部分地区的开展流于形式。

(二)学校方面配合意愿不强

一是面上全日制普通学校受制于升学压力,将大部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升学率”、“优秀率”等指标,对税宣基地建设或其他类似活动往往抱着一种应付的心态。近几年,各类技工学校、中职学校等非全日制学校因不受升学率影响,在税宣基地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开展的成果相对优于全日制学校;二是一些学校本身就顶着“实践基地”、“文化基地”、“道德教育基地”甚至“法律知识基地”等多个基地建设的名头,看似光环笼罩,实际上是有些学校压力繁重、“有苦难言”,随着各类活动的持续重复开展,久而久之,学校主观上做好各类基地建设的意愿逐步恶化,造成各类活动难以突出重点,陷入程式化操作程序,成效不强。

(三)活动组织形式及其内容相对薄弱

一是创新不足。相当部分地区仍然停留在组织领导讲话、发布宣传栏及张贴海报等传统方式的宣传阶段,缺乏“好点子、新创意”,而部分宣传内容又过于生硬死板,活动仅仅是走进校园,

而不是贴近青少年生活。对学生群体缺乏足够吸引力;二是青少年主动参与积极性不强。税宣基地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往往是由税务机关“一条龙”包办,学生仅仅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融入,让活动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宣传的持续性不强。各个税宣基地的活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常常被当成是“税宣月”的补充内容之一,活动的社会辐射周期过短,无法形成长期有效的宣传效应。

(四) 税宣基地影响力相对局限

一是活动对象相对狭隘。近几年税宣基地各类活动主要面向指定学校的学生,而具体活动的参与者往往仅是极少部分的学习优秀学生,难以形成大量参与的良性局面;二是学生重视程度不高。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习仍然是学生的主旋律,本着“学习第一”的思想,许多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对税宣基地各类活动主观关注严重缺乏,一些活动往往 “叫好不叫座”;三是以点带面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从本质上看,依法纳税的精神理应传播每一个校园,扎根到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然而部分税务机关往往集中全部资源对辖区内的税宣基地进行填鸭式的活动灌输,忽略了其辐射作用的带动,曲解了税宣基地建设的本意。

二、加强税收宣传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推进税宣基地活动建设的关键是如何争取社会和学校的理解和支持,让该项工作体现出创新性、持续性及广泛性的特征,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的加强税宣基

地的建设:

(一)立足长远,充分重视。税宣基地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而不是用于短期摆上工作报告的装饰品。

从税务机关本身而言,一是要对该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明确税收基地的建设不是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更不是一项“为了完成而完成的任务”,而是从税收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而做的基础铺垫;二是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各地税宣基地的建设成效进行定期评分通报,长期跟踪反馈,督促各级税务机关真正做好该项工作;三是重视人才培养,可以通过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市之间的交流轮岗,或者由省局进行统一培训、跟班学习的方式,提供一个经验交流的平台,提高各地税宣基地建设的质效。

(二)加深理解、注重实际。税宣基地是一项互相协作的工作,而不是单方面强加给他人的任务。

针对部分学校配合意愿不强的情况,笔者认为,单方面从税务机关思考出发点去要求学校协作毕竟不是长久之策,应该充分理解目前教育体制下非全日制学校更重视“升学率”方面的客观实际,主要有以下二点建议:

一是针对非全日制高校活动成效较好的情况,考虑更多地非全日制高校开展税宣基地大型重点活动;而在全日制学校,更多地考虑从细微处潜移默化提高宣传的持续力,例如在校园板报设臵“一周一问”的形式,达到“润物细无声”的目的。

二是探索如何更好地将税收知识融入学生的日常教学的路

径。目前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中学生政治课当中对于依法纳税的知识都有所涉及,可以考虑跟学校积极沟通,在进行相应课堂教育的时候举办以此为中心内容的周边活动,可以是专题课或主题班会的形式,缓解学校在非教育时期被动配合开展活动的抵抗情绪。

(三)创新形式,管理位移。税宣基地是一个独立的平台,而不是税务机关所主导的工具。

围绕如何培养青少年自主兴趣,树立“主人翁意识”的尝试,税务机关应探索如何从主导角色过渡为协助角色。

一是化“主动为被动”,发挥青少年学生的创意。鼓励并提供机会让学生参与到税宣活动的组织形式、宣传内容、口号和标识的设计过程中,让他们出谋献策,以他们的思维和需求出发组织开展具有各个税宣基地文化特色活动,提高各类活动对青少年群体的吸引力。

二是努力争创阵地,发挥品牌效应。争取在各个税宣基地开辟“税收宣传文化阵地”,具体可以是“税收知识活动室”,“税收知识校园论坛”或者是“校园税收文化知识长廊”等品牌,形成由各级税务部门提供协助,由学校学生会或团委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的长期机制,以“基地包含阵地、阵地带动基地”的理念,创新形式丰富税宣基地的活动内涵:例如以“活动室”为载体,多安排以税收知识宣传为主的专门展览或其他活动,让其成为校园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或者以“知识长廊”为载体,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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