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银行案件案例分析 正文

银行案件案例分析

2016-10-30 18:26:10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商业银行贷款案例分析

“油井除蜡器”,采取机械式除蜡,结构简单,设计新颖,作业成本低,既可避免原油污染,又可降低成本,提高采油效率,市场前景非常广阔。该公司同时提供了与华北油田及大庆油田的供货合同,以及在大庆油田进行小批量实验的效果报告。按照阳光公司提供的前景预测,此项产品可实现年销售收人1.14亿元,利润5000余万元,发展前景极为乐观。该公司申请贷款用途为采购原料,委托华北柴油机厂进行产品生产。按照阳光公司与华北油田物资公司签订的3000台销售合同,总销售额达1740万元,用销售收入归还贷款有一定的把握。

此笔贷款由西城企业集团提供保证担保。根据信贷员的实地调查,该集团下属多家企业。报表显示该集团1997年末总资产3001万元,所有者权益1992万元,当年经营收人2544万元,利润243万元。因此,信贷员确认该企业具备担保能力,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西城集团提供担保后,又要求阳光公司设定了反担保,反担保物为阳光公司拥有的明末蒙古王碧玉镯,该反担保物经北京东方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7月10日评估,价值人民币800万元。

按照当初设想,该贷款项目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4亿元,加上阳光公司原有每年几千万元的销售收入,可为A银行增加存款和结算,综合效益显著。同时,阳光公司还答应帮助联系市邮电局、市社保局的存款,西城集团也承诺将其部分存款存人A银行,合作前景非常乐观。

二、事件过程

阳光公司于1998年6月15日向A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A银行即派信贷人员对该企业的借款资格、借款原因、贷款用途、贷款项目的技术可靠性、担保人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要求企业补充提供了油井除蜡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8月中旬对受托加工单位——华北柴油机厂进行实地调查,确认该厂正在为阳光公司小批量试生产油井除蜡器,受托方具备加工生产能力。信贷人员随后又对担保企业进行了实地核保。8月26日完成调查报告,上报计划信贷处。

计划信贷处初审后认为,采用专利技术生产的油井除蜡器属非成熟产品,其性能和市场前景存在不确定因素,阳光公司在A银行的结算量很少,预期效益不佳,此项目被暂时搁置,并要求阳光公司提供大庆油田使用该产品的技术报告。其后,经办行与计划信贷处进行了多次讨论,阳光公司也多次找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于1998年12月7日将一份大庆油田下属某采油分厂的使用技术报告(复印件)提交A银行。信贷人员根据补充调查情况于1998年12月15日重新提交了信贷调查报告,对该贷款的安全性给予肯定,同意贷款600万元,期限一年,无保留意见。计划信贷处12月19日签署意见,建议分笔发放,交贷款审查处审查。

贷款审查处未提出不同意见,同意提交贷审会审议。1999年1月7日,贷审会全票通过对该贷款项目的审议,要求贷款后企业增加结算量,把基本结算户转到A银行。

计划信贷处于1999年1月8日签发《贷款通知单》,并与有关企业当天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然后分两次发放了600万元贷款。

从材料记录看,此笔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基本没有落实。在长达一年的贷款期间内,既没有到委托加工企业查看生产情况,也没有去核实除蜡器产品的使用情况,在信贷档案中未见有信贷检查记录。企业后来对A银行信贷人员实地检查要求的一再推脱和阻挠已是明显的风险暴露,可惜一直未引起A银行高度重视,也未采取任何实际防范措施,及至到1999年四季度企业付息困难时,才使风险浮出水面。但此时距离贷款到期已不足20天,企业账户根本无资金可供还贷,企业领导也闭口不谈还款问题,合作诚意全无,A银行只能眼睁睁等待贷款逾期。贷款逾期后,A银行分析了多种清收措施,但都因没有掌握企业实际资产情况而无法实施,而此时阳光公司已完全拒绝合作。迫于无奈,A银行于2000年3月8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到工商局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时才发现,阳光公司因为没有参加1998年工商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清算程序。2000年5月30日中院以经初字第034号判决书判令阳光公司偿还A行贷款本息,担保单位西城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由于阳光公司无实际可执行财产,贷款的收回只能依赖于执行担保单位。在执行过程中A银行还应担保单位要求对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物——蒙古王碧玉镯进行了价值重估,经北京文物专家鉴定,该玉镯根本不是什么古玩,而是1995年以后的现代普通玉雕,这只原评估800万元的所谓“古玩”,市场价值不超过50元人民币。由于顾及银行与担保单位的复杂关系,贷款的回收具有很大的难度。

问题:对此案例进行评析?

案例评析:

1.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该贷款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贷款前,未对借款企业领导人的信誉和品质进行必要的调查,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隐患。据事后了解,借款人与A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前,在其他行已有不良记录,企业领导人的社会及银行信誉极差,存在骗取银行贷款嫌疑。

(2)信贷调查流于形式。一是该公司1998年即被吊销营业执照,实际经营活动已然停止,但A银行对此一无所知,并于1999年1月8日和3月1日发放了600万元贷款。贷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对如此严重问题竞未能发现,直至2000年3月贷款出现风险通过法律程序保全资产时才发现。二是该公司连正常的经营场地都没有,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资产情况不

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没有深入分析,以致A银行为保全债权执行该公司资产时,却不知道 该公司有何资产,存放何处。

(3)油井除蜡器产品是一个非成熟产品,A银行对其性能和市场前景知之甚少,没有到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咨询专家意见,也没有到产品使用单位实地调查,只是听凭企业介绍。对该项目的信贷支持类似风险投资,不符合信贷安全性的要求,该信贷决策本身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4)贷后管理形同虚设。虽然本笔贷款自企业申请之日起就存在套取银行贷款的重大嫌疑,但A银行贷后监督不力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按照A银行规定进行信贷检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就可能会减少甚至避免贷款损失。在该笔贷款发放后的一年时间里,银行未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该企业一直称已向大庆油田发送货物,预计很快即可收到货款,但A银行一直到贷款逾期也未见到有关发货凭证,更不清楚究竟加工了多少产品、发运了多少、使用方反映如何。最后,阳光公司还以银行贷款到位时间过晚,影响合同履行为由来辩称无法收回货款,造成贷款逾期。及至贷款快要到期时银行才发现企业早已是人去楼空。

2.本案例的启示

(1)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必须深入细致,准确掌握情况,否则,依据不全面或虚假信息作出的信贷决策,本身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2)对集团公司必须把握其全面情况,理清产权关系。本笔贷款是以集团公司名义承贷的,但对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的产权关系没搞清楚,对贷款的真实使用者——集团公司下属的采油设备公司的财务情况更一无所知,只凭一张残缺不全的汇总财务报表,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3)贷款支持的项目必须是为银行所熟悉的成熟产品。将本笔贷款的背景抛开不论,仅从贷款支持的“油井除蜡器”这一产品来讲,本身作为非成熟产品,存在着很大的产品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银行在选择支持的产品时,不能盲目求新求高,应综合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尽量选择成长期和成熟期产品,对市场导入期和衰退期的产品要避而远之。对于银行不熟悉的领域,必须多方调研论证,不能盲目冒险。

(4)必须把风险控制放在信贷管理的首要位置。从本案例讲,贷款首次上报和最终审批之间有四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信贷部门明确指出了风险因素,经办机构也进行了补充调查,项目几经争论,一拖再拖,表明了A银行对该笔贷款的担忧。但由于在信贷审批中过分强调了贷款带来的存款和结算效果,淡化了信贷管理的核心——风险控制,使得这一颇有争议的

项目在银行贷审会上竞能全票通过。所以,有必要对银行的信贷审批体制进行反思和评判。

(5)在担保措施上要尽量坚持物的担保。该笔贷款采用保证担保方式, 而保证人资产界定不清,致使法律执行非常困难。所以,对信誉状况不甚了解的新贷款企业,要尽量办理有效财产抵押或质押。

(6)在信贷项目的审查过程中应引进“专家咨询”和“审查听证制度”。对于科技含量较高,工艺较复杂,投资领域较为前瞻的项目应当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以弥补银行在专业技术和知识方面的不足,对信贷项目的决策能有一个客观准确的把握。

篇二:银行案例分析一

案例一:留下不了之的回忆

11月1日,**银行**营业中心先后收到X公司存款共2,000万元人民币。该银行营业中心负责人刘某于11月10日将此客户中的1,000万元自开“特种转账凭证”,要求运营主管、临柜经办人员通过同城交换系统将款项划给Y证券公司。当经办人员办理此项业务询问原因时,刘某声称该行与客户有协议要求这样处理,于是挪用客户资金的违规行为就在正常的程序中完成了。12月3日该存款户要求汇款发现账户余额不足。经查,才知道刘某个人与Y证券公司签定了协议,协议书留在了刘某手上,既没交接,又没有该行公章,纯属他个人挪用客户资金行为。Y证券公司所用资金的成本以利息方式付给存款户,该行却承担了风险。刘本人从中收取好处费,只是怕事情败露暂将好处费挂在该行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后来,款项被追回,但对该银行信誉已造成不利影响。

分析:

1、该案例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操作造成银行的风险。

首先,该银行营业中心负责人刘某利用职权,违规自开“特种转账凭证”方便挪用客户资金,以权谋私,这是银行对违规作假风险疏于防范的后果。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落到实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另外,会计、交换经办人运营主管、临柜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被动地违规操作,没有对相关协议进行核对,没有予以有效复核,致使作假单据顺利进入正常操作流程。银行内部人员口头复核,且未核对相关凭证单据即予以办理转账流程。这完全违背了岗位职责和内

部控制的要求,使得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正是由于银行疏于防范造假和复核的风险,才酿成了这一影响银行声誉和增加风险的内控事故。

2、针对该案例的预防措施:(1)经办人员应事先知道该帐户协议划款对象,并留存有最新协议的复印件,以便划款时核对。(2)授权复核应对单据进行审核并要对协议进行复核。(3)营业中心负责人不能制单划账。

4、如何防止我行出现类似案件。(1)加强会计结算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协议扣划款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对于关系客户、大客户因需定期扣划到指定帐户要签定扣划协议的由总行或支行一把手代表签约,原件由营业部专夹保管。由专人制单,专人审核单据,专人授权复核,专人经办,各个岗位互相独立,合理分工,相互制衡,不能出现混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人手中均有一份最新协议复印件或由一把手签署的协议清单明细,以便在各操作流程中核对。(2)加强对员工进行合规风险意识教育,对员工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树立员工风险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防范信任代替制度。(3)加强对员工行为排查。定期对员工进行行为排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排查员工是否存在有异常行为,对属“九种人”范围的员工要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篇三:银行风险案例分析

叶文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 13790452694

案例名称:

浙江江山邮储银行3000万存款失踪 职员当掮客

(内控风险类型案例)

一、案例情况简介

“存折上明明显示有3000万元,账上的存款却莫名不见了。”最近一段时间,江西省南昌市黎萍一家人寝食难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存折一直放在家中,好端端一大笔钱岂会离奇失踪呢?

一年前,她的堂哥经老乡刘某的介绍办理了一笔银行“高息揽储”业务。其堂哥调集了其公司3000万元的现金,用她的身份证开户将这笔款项全部指定存储到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江山市支行青湖镇储蓄所。双方约定:存满活期一年,一年内“不准提前支取、不得对外抵押和担保”,一年后即可取回。然而,3个月前,当黎萍和堂哥赶往该银行网点取款时,却惊讶地发现存折里根本就没钱,3000万元存款不知去向。

二、暴露的问题或隐患

(一)银行对员工的监管“篱笆”扎得不严,以“吸储规模论奖赏”的考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误导”了银

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业绩压力大,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可能会铤而走险非法揽储。

(二)银行“内鬼”胆大妄为,置法律于不顾,他们利用银行内部业绩导向的考评机制漏洞,从事非法揽储的犯罪行为。把责任推给“贪心”储户的借口经不起推敲。这得说说一种叫“贴息存款”的金融服务,顾名思义,它指的是在正常利率之外,还要贴上更高的利息来招揽储户。该业务屡禁不止。银行会搞贴息存款有两个目的,一是到了季末考核的时候,要冲存款量,补业绩;二是拉存款给急需贷款但是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对于前者来说,贴息者是银行本身,对于后者,额外付利息的其实是企业。尽管“贴息存款”已经被明确喊停,可潜规则还是蔓延。 (三)储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本次案件中,“内鬼”承诺给储户的高额利息。类似的案件都有高利息忽悠的特征。而储户一般也特别听话,在存款期限内不查账户,不问信息,不开通短息。期待高利息,并答应不太合理的要求,这两点成为大量类似事件中银行等单位指责储户的理由,并据此认为是储户太过贪心。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

银行自身灰色行为的存在,一方面让许多“内鬼”有了诈骗的基础和空间。另一方面,也让储户容易上当,因为机构性的“贴息存款”可是实打实存在的。所以事情败露后,

银行怪储户贪心、没有预见到风险的指责是非常站不住脚的。

三、防范措施与思考

(一)加强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环境。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绝大多数人想的都是如何增加收入,节约开支。但内部控制作为防范企业风险,减少可能发生巨大亏损的一套机制往往被人忽略。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案例中3000万巨款的无翼而飞无疑是该行内部风险制度的缺失,如果没有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的勾结,钱无论怎样也出不去,这对该行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沦陷与相关考核风控制度的缺陷是密不可分的。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处罚违规行为,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约束人员,再严密的制度,不执行都是空话,所以得来点硬的判例。案例中该储蓄所确实保留了黎萍本人一年前办理“转汇”的视频,在该视频中可以听到,银行柜员告知了黎萍“钱已经转出去了”的提示。视频中,还可以清楚的看到柴晶晶在场,她对柜员说了一句话:“存折不要打印。”而且当3000万元转账给杨超法和林涌的汇款单确实非全部由黎萍本人填写和签名,有他人替代填写和签字的迹象。这都反映出该行人员的胆大妄为,其相关制度并不能有效地约束员工从而保障客户的权益,体出该行内部风险控制

管理的缺陷。

(三)改变环境,期冀于利率市场化风险控制的实际执行差,源于银行自身的导向与纠结。银行要赚钱,所以在业绩考核中给了员工非常大的压力。然而,在利率“内外不一”的情况下,想要揽储,银行得出很多“灰色”的招来,随之产生了大量的“灰色地带”业务。为了拉存款,拼回扣、拼关系十分常见,腐败也应运而生。存款失踪事件的肇始——“贴息存款”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现的。

那么,要解决问题,需要让这片“灰色”消亡。要消亡,得寄希望于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如湖北社科院经济学所所长叶学平所说,利率管制导致了资金市场的双轨制,有价差肯定就有寻租空间,要铲除金融领域的腐败土壤,需要通过利率市场化,让金融机构的竞争回归正轨,把精力集中到主业当中。

(四)加强业务运营风险管理。根据准风险事件核查监督发现“三高网点”和“三高柜员”,对办理的业务和其他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密切关注、综合分析,适时确定重点关注网点和重点关注柜员。


银行案件案例分析》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353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银行案件案例分析
相关文章
  • 银行案件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贷款案例分析“油井除蜡器”,采取机械式除蜡,结构简单,设计新颖,作业成本低,既可避免原油污染,又可降低成本,提高采油效率,市场前景非常广阔。该公司同时提供了与...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