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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管理规定

2016-10-28 11:24:38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机关内部管理规定

宝农林(2008)2号

关于印发《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局、中心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局对《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作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机关 管理 规定 通知

抄送:市农林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优化办,存。

宝应县农林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共印:45份。

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

为保证县农林局机关履行职责,规范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责任制度

1、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其它局领导根据分工协助工作。

2、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局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 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或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及专项任务的局领导,必须对局长负责。对自己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局长作出的决定,要严格执行。

4、 对分管科室及基层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廉洁自律情况,局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并定期不定期地向主要领导汇报。

5、 每年年初由局务会研究确定各科室(基层单位)目标责任,推行一岗四职(本职工作、安全、廉政、维稳),并签订目标责任状,由局职能科室分年中和年末两次组织考核。 6、 推行逐级承诺。各科室应与工作人员签订细化的工作目标考核。

二、议事制度

7、 凡需提交局务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由相关局领导提出,报局长批准。会议不搞临时动议,事先未提出的议题,原则上不作为局务办公会议内容。

8、 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有关议题应由办公室汇总并尽可能提前告知与会人员,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重点突出,议而有决。

9、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局务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意见一致的,即形成决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主要负责人根据情

况作出决定。

10、 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归档,与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三、政务公开制度

11、 推行阳光行政,规范农林执法行为。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省市以上表彰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宝农网、戗牌、报纸等方式之一进行公示。

12、 局发文件、法律法规、计划规划等政务事项,根据情况及时通过宝农网等形式公示。

13、 严格保密制度,涉及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暂时不能公开的文件及其它保密的事项,所有文档一律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在获得相应级别的批准后,才能公开。

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4、 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以局名义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对外发布的文件等;②农林牧业重大活动;③农林牧业重大案件、疫情、病虫情;④有负面影响的宣传报道(信息);⑤涉及产量、灾情、目标考核、重点工作等方面的重要统计数据上报;⑥局级领导,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离开宝应县域的;⑦其他重大事项。

15、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应由局分管领导报告局长,或由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局长及分管局领导,重大事项一般采用书面报告的方式,并同时告知局办公室。

16、 对请示报告中局领导提出的明确意见和要求,要认真落实,重要内容要认真记录,以备查证。局办公室负责对请示、报告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五、学习制度

17、 加大“学习型”机关创建力度,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局、中心正常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科技、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活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18、 局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不定期组织学习,必要时可扩大到股站长。

19、 推进机关学习“日读、周学、月评、季查、年考”制度,即按照局推荐书目,每日读书、记读书笔记1小时,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辅导,每月进行一次学习评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情况抽查,年末进行一次专项考核。

20、 每周末用半天时间作为机关学习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局分管领导请假,同时报告局办公室。

21、 制定好学习计划,健全学习考核制度。

22、 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给予一定的学习、考试时间。

23、 除局机关开展正常的政治、业务集中学习外,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学习。学习必须有内容、有记录(备专门学习记录簿),局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

24、 学习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六、办文办电制度

25、 局发文件(局文件、党委文件、内部传真)一般经过主办人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长审核(会签)、办公室审稿、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根据办文规范完成行文的程序。各基层单位不得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类材料到各镇中心。

26、 与外单位联合行文的,原则上只签一个文号,由主要领导签发(或会签)。

27、 县动防指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办文参照执行。

28、 办公室及时组织对重要文件的督办,通过《内部通讯》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29、 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交办文件,各办文单位必须将办文结果按规定期限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反馈上级单位。

七、党建工作制度

30、 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充分

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为经济、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31、 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党委、各支部所属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谐发展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日活动和学习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员干部培训,各支部集中上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各支部撰写党建调研文章每年不少于一篇。

32、 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及时做好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按期召开党员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活动记载。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按期按标准主动缴纳党费。

33、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做好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委、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对违法违纪的举报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调查处理上报。

34、 加强廉政建设。层层完善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分解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党课教育

八、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35、 坚持用和谐社会理论及科学发展观启发和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端正思想观点和政治立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讲文明、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36、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和献身农业、服务农民的职业道德。

37、 开展谈心活动,每半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同其他局领导和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谈心一次,局分管领导同分管单位的负责人谈心一次,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同职工谈心一次,

篇二:关于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的通知

刘政[2013]43号

关于规范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镇政府机关管理,增强工作自律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意见,制定如下各项制度,请遵照执行。

刘集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日

刘集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实行周一到周五上、下午签到制度。

2、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签到时间:上午为8:00,下午为17:00。

3、考勤处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本人到党政办签到,代签一次通报批评,三次及三次以上扣发代签者和被代签者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在超过规定上班签到时间30分钟内签到的作迟到处理,在上班规定签到时间30分钟以后签到的视为缺勤,在下班规定时间30分钟前无故离岗的作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罚10元,缺勤一天处罚50元,全年缺勤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全年目标考核奖金。全年缺勤累计10天以上、事假22天以上、病假66天以上的按有关公务员管理规定处理。计生办人员除每周一、三、五正常到党政办签到点名外,其余时间在计生办签到,计生办人员签到由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负责,镇党委、政府将不定期查岗,查岗与签到不一致的,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视为缺勤。

4、请假应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同时报告分管领导,请假人员一律凭请假条,交党政办注明原因,没有按时请假的,按缺勤处理。工作人员离开刘集范围参加会议(培训),凭县主管部门文件或电话通知到党政办登记,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书记、镇长审批,否则视为缺勤。请假需填写书面请假条,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一律视作缺勤。

5、党政办严格做好当月考勤统计工作,作为考核依据。

6、考勤、值班实行督查制度,由镇组织、纪检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在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按缺勤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7、镇、村干部应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开会迟到一次处罚50元,无故缺席一次处罚100元,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者除停发工资外,并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由本人自迟到或缺勤次日到镇财政所缴纳。

二、值班制度

1、实行镇班子成员和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负责下按时在岗在位,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事务工作应急处理。镇班子成员必须切实负责,起到率先带头作用。

2、值班实行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值班时间:中午12:00—2:30,夜晚7:00—次日7:00,周末24小时值班。

3、值班责任人:镇班子成员、党政办工作人员、计生办工作人员。

4、值班补助:周六晚间值班每人每晚伙食补助20元,周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50元。

5、考核处罚:在值班规定时间内30分钟后签到的作迟到处理,在值班规定时间30分钟前无故离岗的作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岗一次扣50元。

6、党政办严格做好当日值班情况统计工作,每周公布,按月统计,接受监督,作为考勤补助发放依据。

7、值班实行督查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在值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按缺勤处理。

8、因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到岗造成损失或形成不好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卫生保洁制度

1、树立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踩踏、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办公室内外、楼前楼后干净、卫生。

2、各办、各窗口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日上班前或下班后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内物品,保持办公室桌面整洁,每周卫生大扫除需清扫楼道、楼梯、擦拭门窗玻璃。

3、楼道、楼梯、大厅、卫生间卫生由专人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杂物堆放。

4、建立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每周五下午镇全体人员集中清扫,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办公室、卫生区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通报。

5、区域和责任划分:(1)各办公室谁使用谁打扫。一楼楼道东责任人:赵凯;一楼楼道西责任人:路杰。二楼楼道东责任人:李敬荣;二楼楼道西责任人:刘峰。三楼楼道责任人:王辉。四楼楼道东责任人:刘猛;四楼楼道西责任人:王奎法。各楼层单位所有人员需服从责任人统一安排。

6、卫生标准:(1)地面的保洁必须用挤水后的干净拖把擦拭,做到地面光亮、洁净,无烟头、无纸屑、无污渍、无痰迹等。(2)墙角、天花板无积尘、蜘蛛网。(3)各办公室门及门框平时要用干抹布进行保洁,严禁乱写乱贴。(4)门窗玻璃明透亮净。(5)公共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会议室、接待室使用制度

1、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接待室时,应提前与党政办联系,经请示同意后统一协调安排。

2、各使用单位要自觉爱护会议室、接待室各种设施设备,不准在室内墙壁及桌椅、器具上乱写乱画。损坏物品者将由使用人等价赔偿。

3、除党政办工作人员外,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动会议室设备。不准将会议室配臵的音响、桌椅等专用物品带出室外。

4、所有会议室均为“无烟室”,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

五、安全生产制度

1、本着节约能源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禁止使用取暖器、电热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以防负荷超载,发生安全问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

2、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下班时要自觉将所在办公室电力开关、空调和电脑开关关闭,发现开关不灵、水管漏水等现象要及时通知党政办派人维修。

3、要树立防火防盗意识,不乱扔烟头,下班要锁门、关窗。全体工作人员应相互照看,发现可疑人员或状况应及时、妥善处理。

六、食堂管理制度

1、镇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管理及服务人员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运行成本。

2、镇食堂要定期总结供餐质量和服务要求,每周公布当周伙食安排计划,全力保证镇党委、政府的公务接待餐和镇干部职工用餐。

3、镇食堂干部职工用餐时间定为:

早 餐 7:00——7:50

中 餐11:40——12:30

晚 餐18:30——19:30

严禁提前开饭用餐,非厨务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入厨房自行盛取饭菜。

4、镇干部就餐时餐具自带,餐后清洗放到食堂自己专用的贮藏柜中。餐厅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就餐人员必须根据自己的需求盛饭、菜和汤,杜绝浪费,做到文明用餐。

5、外来接待除特殊情况外,原则都在食堂用餐,严格按照公务就餐制度执行。

6、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损坏的负责维修,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7、到食堂定餐人员,需到党政办申报登记后,报请研究审批,镇政府人员个人按月支付60元就餐费,党政办于每月初公布就餐人员名单和上月食堂财务收支情况。

8、就餐人员范围:不居住在刘集镇区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外单位人员确需在食堂就餐的,经审批后包月定餐的按月支付200元,不定期就餐的购买餐券,早、晚餐5元,中餐10元。七、财务制度

1、从严控制财务开支,办事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事先报告制。

2、坚持镇长一支笔审批。5000元以下镇长审批;5000-10000元由书记、镇长研究后,镇长签批;单笔支出或同一事项支出当月累计10000元以上,由镇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及

篇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办公室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

和基层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安排一次自学。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定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

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机关支部不定期检查干部的学习情况。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由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主任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主任办公会召开时间由主任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会议。由支部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全体党员可列席会议。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书记主持,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第二十二条 全委干部职工会议。由全委干职工参加。全体干职工大会议题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

实措施。

2、安排部署年度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五条 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须向主任请假,股室成员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第二十六条 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假期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汇报,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业务精,素质高,理好财,当好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好现金及各种票据凭证。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须清楚整个资金运行情况,按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主任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十一条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开支,资金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三十二条 按财务规定,报销凭证金额满100元须用正式税务发票,任何报销凭证都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第三十三条 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出差期间伙食费补贴及往返交

通费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报销,超支自负。

第三十四条 每月固定发放市内办事交通费,无特殊情况不予另行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五条 本着“节约、适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来客原则上不派发香烟,不用果品,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三十六条 严格控制租车费用。外出办公事确需租车,应说明事由、前往目的地、往返时间等,由办公室请示主任后统一安排。

第七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日常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保管、发放,机关工作人员向办公室申领登记。

第三十八条 如需购置大宗、贵重的办公用品,须由股室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请示主任,经批准再统一办理。

第三十九条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U盘、文件夹、插座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第四十条 任何个人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十一条 所需耗材以及维修、保养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十二条 办公室在采购物品时,要做到价钱合理、质量保证、手续完善、发票真实、合法。

第八章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公文办理

1、起草。业务方面的公文由各股室起草,其他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2、校核。公文送交委领导签发前,由打字员打好清样,拟搞人

进行认真校核,确保不出现语法错误、错别字。

3、签发。业务方面的公文送分管业务领导审阅后送主任签发,其他公文直接送主任签发。

4、印制。主任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文号登记、印制、盖章,分送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十四条 公文收发及传阅

1、收发。办公室派专人每天到县公文交换站领取文件,收到文件后做好收文登记。

2、传阅。由办公室填好文件处理卡,呈主任阅示再传阅。 第四十五条 印鉴管理。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用印必须履行印章使用批准手续。

第四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十七条 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等工作。 第四十八条 对已归档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档案的查阅,要按借阅制度,及时登记,按期归还,避免丢失。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 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半年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新形式下的保密工作。

第五十条 严格文件的登记、传阅和清理工作制度,做到不漏、不丢、不泄密,传阅后所有文件入室入柜。

第五十一条 打字室存有大量文件及数据资料的电脑不准连接因特网,以免泄密。

第十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司机要安全行车,爱护车辆,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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