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免费论文 > 婚姻法论文题目 正文

婚姻法论文题目

2017-03-21 05:35:1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毕业论文《浅析新婚姻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学 号:指导教师:

专 业:

年 级:学 校: 浅析新婚姻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龙 海 14035080610001李安琪 法 学 201403 东北师范大学

中国﹒贵州﹒六盘水

2016年5月

目 录

摘 要................................................................3

关键词................................................................3

Abstract..............................................................4

Keywords .............................................................4

前言..................................................................5

1旧婚姻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6

1.1由于婚姻法立法时的局限性,存在下列问题.......................... 6

1.1.1原则性、概括性过强...........................................6

1.1.2婚姻法与各部门法律或单行法规的衔接存在问.....................6

1.2、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部分问题.......................................6

1.2.1一些时间中遇到的问题.........................................6

1.2.2由于旧婚姻法制定后...........................................6

2 新婚姻法进步之处................................................... 7

2.1 立法模式上的进步 ..............................................7

2.2 技术上的进步................................................... 7

2.3 对个人的财产和权利进行保护......................................7

3 针对新婚姻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的讨论 .................................8

3.1新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不足.....................................8

3.2新婚姻法在生育制度上存在不足 ....................................8

3.3新婚姻法解释三对女性权益保障上存在不足...........................8

4 我国为完善婚姻法的立法体现 .........................................10

4.1、酝酿准备时间长.................................................10

4.2、专家学者参与程度高,专家立法的色彩浓厚.........................10

4.3、立法程序严格完备...............................................10

4.4、社会参与面广,新闻媒体炒作火爆.................................11

4.5、立法基础条件,吸取经验成果.....................................11

结束语................................................................12

参考文献 .............................................................13

致 谢................................................................14新婚姻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摘 要

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的颁行,是新中国婚姻法学前进道路上的重要

的里程碑。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为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法制而努力,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近年来进行的全部研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些研究既有

宏观的,针对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全局的,也有微观的,针对婚姻家庭领域里的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具体法律问题的。新《婚姻法》的出台无疑又是立法学界的又一大突出贡献。应该说新《婚姻法》的修改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婚姻关系的要求;也是我国婚姻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的结果。不过,从立法学的角度和我国的立法实际来看,不少规定仍在一定程度上存有缺陷,尚不够科学。

关键词:新婚姻法 ; 里程碑 ; 完善 ;缺陷

The defects and improve the new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Abstract

in 1950, marriage law and the law enacted in 1980, is an important milestone in the history of new China's

marriage law path forward.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combining theory and practice,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law under China law society,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for all research work in recent years.These studies, macro, in view of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construction global, there is also a micro, in the light of the specific legal system in the field of marriage and family, and the specific legal issues.The new "marriage law" has no doubt and legislation of yet another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Should say the new "marriage law" changes and the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of the adapted to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in our country, in line with the market economy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marriage relationship;Is also a result of perfecting law system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However, from the Angle of legislation science and to our country's legislation, many regulations still flawed to some extent, it is not enough science.

Key words: the new marriage law;Milestone.Perfect;defects

前 言

自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

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

婚姻法需要完善与发展,这已是法学界多年的呼声,并且已经提出不少具体建议。探求这种呼声的起因,关键在于我国几十年来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妇女地位、生活方式以及家庭结构等各方面发生巨大变化所致。

第1章 旧婚姻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1.1 由于婚姻法立法时的局限性,原婚姻法在立法的角度上看,存在下列问题:

1.1.1原则性、概括性过强。

旧《婚姻法》从立法原则到具体的条款,都存在着抽象和笼统的现象。宽泛的纲领

篇二:婚姻法论文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论 文 题 目 :我国婚姻法与继承法

学生专业班级:

学生学号:200921140154

姓名:王玲

级音乐表演 09

1950年4月30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变迁

摘要 婚姻家庭制度不是独立于社会的一个法规体系,它深嵌于社会母体,是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社会化过程中,受不同社会背景社会力量的作用,不断发生变异、演化,而在众多因素中,社会文化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从文化的视野中不难找到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变迁。

关键词文化婚姻家庭制度变迁

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即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通过各种社会规范所确认的特定的婚姻家庭模式。每个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及亲属关系都是一个复杂、动态的系统,这种分散化的系统在社会基础层面全面辐射,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网络结构。同时,它又和社会系统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系统交互影响。纵观人类文化发展的轨迹,我们不难寻觅婚姻制度法的历史变迁。

原始婚姻家庭制度,一般是根据发掘的村落遗址及墓葬、古代神话、宗

教传说及某些保存下来的亲属称谓,借助于理论的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圣经》里说,上帝把他造的人亚当安置在伊甸园,后趁他熟睡时,取了他一根肋骨,造了个女人夏娃。他们在伊甸园自由自在地玩耍。后来受蛇的引诱偷吃了禁果,从此有了羞耻感。上帝得知,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这是我们知道最早的关于男人和女人的传说。在这里,既没有性也没有爱。传说中国的神大都如此,上无父母,下无子女,甚至回避生命是男女结合的产物,而供奉观音送子,祈求新的生命由神赐予。

西方社会与之不同。在爱神阿佛洛特的传奇故事中,大地女神盖亚与其子乌拉诺斯结合产生了各种神。后来,母子闹翻,盖亚诱使她的另一儿子克洛诺斯把乌拉诺斯的生殖器割下来,扔进海里。海水生成的泡泡产生了女神——维纳斯。除了阿佛洛特外,像众神之首宙斯、太阳神阿波罗等无不拥有贪得无厌的欲望。在关于赫拉克勒斯的神话中,有赫氏于一个晚上使费斯皮的49个女儿怀孕的传说。在西方神话中,到处都充满了性。当然,我们谈神的文化,其实就是谈人的文化,神的所为只不过是人的向往。在这向往中,原始人便经历了乱婚、群婚、对偶婚、个体婚等制度。

(一)乱婚制这是原始社会早期特定环境下的婚姻制度,女子人人可夫,男子人人可妇。在两性关系上与其他动物无异。

(二)群婚制生产力的提高,加上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原始人渐渐萌发了朦胧的血缘观念和伦理禁忌意识。在血亲家庭里,只有同辈分的异性发生性关系,这便是血缘群婚制。人类第一个婚姻形式也就此诞生。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三)对偶婚制或称对偶家庭,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生活的婚姻形式。这是一个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度阶段,带有一夫一妻制的萌芽。

(四)个体婚制根据一定的社会规范的要求,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在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偶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家庭制度以对偶婚制为前奏,产生于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后期。它的最后完成亦是人类文明时代的标志之一。

群婚制与蒙昧时代相适应,对偶婚制与野蛮时代相适应,一夫一妻制与

文明时代相适应。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时,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也就建立了。时运交移,质文代变。而这一切,在阶级社会高度发展的社会文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王土”上的奴隶制婚姻制度。“缚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奴隶社会。奴隶没有自由,完全依附于奴隶主。而婚姻家庭也“完全”从属于奴隶主。

(二)“伦理道德”文化下婚姻家庭制度。与奴隶社会相比,封建社会步入文明。然而,人类文明的发展,却给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带上了无形的枷锁。随着母系文化衰落男权社会崛起,代之而来的是婚姻家庭内的宗法和宗教制度。在婚姻关系上,强迫包办和买卖婚姻,是婚姻的主要形式;门当户对、聘财买卖是婚姻的实际内容;一夫多妻、专权离婚是婚姻的基本要求。在家庭关系上实行家长专制,男尊女卑,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无疑,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每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都深深烙上了男权的印记。它是以女性的肉体和灵魂,以女性的绝对奉献和牺牲作为这个时代文明奠基的,几千年来先民筚路蓝缕创造传承中国文化也蒙上了传统社会的阴影。中国传统道德把淫作为万恶之首加以禁锢。这一观念,数千年来一直根深蒂固地积淀在国人的意识或潜意识中。从孔孟到汉儒到韩愈到程朱理学再到黄宗羲、王夫之等,无不主张以理灭人欲,即以理性的道德压抑感性的生命本能,使得本来多姿多彩的感性生命,变为抽象的道德工具和礼的自觉者和负载者。在性禁锢的文化氛围中,女性受到最大的损害。从伦理的角度剖视,这种肉体与心灵的割裂,感性的个体生命与理性的社会礼教的对立,集中体现在以男性为本位的社会礼教和贞节观上。

后世道学家们所宣扬的男女大防之礼教,在成书于秦汉之际的《礼记》中大体完备。以禁闭女性、压抑情欲维护男性特权为宗旨的男女之“别礼”,是儒家正人伦、施礼教的基础。其中,“男女授受不亲”和“男女非媒不交”的观念,影响尤为内在而且深远。《白虎通.嫁娶》评论夫妻关系说:“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就是说做妻子的,一是丈夫的生育机器;二是丈夫的

侍者。可见,服从与被服从、奴役与被奴役是传统夫妻关系的本质。女性生命的尊严被压抑被扭曲。综上可见,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文化上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重礼轻爱。只有举行正式婚姻仪式的婚姻才被社会和家庭认可,所谓“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

2、在婚姻伦理观上,大体上由开放渐趋保守。汉代性禁忌观念较为淡泊,洛阳出土的汉代裸体女子画像和江苏涟水出土的汉代裸体男女俑即是佐证。到唐代,则性禁忌观念更为淡薄。《旧唐书》载太平公主为其母武则天推荐男宠张昌宗兄弟;唐高宗娶父亲的才人武则天为后;唐玄宗纳儿媳杨玉环为贵妃等等。正因唐婚姻极度开放,故为后代理学家所鄙夷,至宋代,理学家们极力鼓吹妇女守节,“一女不事二夫”的观念从上层社会逐渐深入民间,为社会各阶层所接受。

3、经济性表现得突出。男女双方在选择配偶时大多考虑双方家庭财产多寡,婚姻在缔结过程中非常注重骋礼。聘礼越重,女子的身价筹码越高。应当说,这种婚姻家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了封建社会的发展,但其负面影响在人类婚姻家庭关系发展史上却是深远的。

1、生命因礼教而遭扼杀。礼法规定:夫妻虽情笃意合,如果父母不喜欢,也必须休妻;相反,父母认为儿媳工于侍奉,即使儿子不喜欢,也得行“夫妻之礼”,终身不得怠慢。《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就是违心休妻后造成双双殉情的爱情悲剧。在这种伦常观念下,许许多多的青年男女,成了传统道德的牺牲品。

2、女人的性本能被扭曲。男女隔绝,使独处深闺的女子无从更多的了解异性,一旦邂逅,便会轻易爱上所遇到的男子。古代主要是明清时期的诗歌、小说、戏曲中所写的自由恋爱,几乎都是郎才女貌式的一见钟情。这种婚姻结合方式,常带来三种不同归宿:一是经一波三折后,女子委身的情夫金榜题名,重结鸾好。二是遭到社会、家庭的反对惩罚,被迫离异,或双双殉情。三是男子“另结新欢”,女子沦为“弃妇”。这是现实中最多、也是最悲惨的一种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之一。婚姻法颁布40年来,

篇三:论文题目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探视权

论文

论文题目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探视权

申请人:

学科(专业):法学

指导教师:

2016年1

网络教育学院

毕 业 设 计 (论 文) 任 务 书

专业班级1403层次专升本姓名 学号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2015年12月 20 日起至2016年 3月 24日

三、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1 、充分收集相关资料,整理归纳选择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

2、能把所学的理论用来分析现实中或理论中的具体问题,学会用法学的方法和思维分析解决问题。

3、对所论述的问题能进行分析,在充分掌握现有理论和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要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并能提出法学理论或实践上的支持。

4、论文写作必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引用他人的内容以及观点的,必须标明出处,引用和参考文献要符合要求。

5、文章论证结构完整,观点明确,论证充分,语言流畅,格式符合要求。

6、字数不少于在7000-15000之间。 指导教师:

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议书

目 录

摘 要

我国在2001年4月28日新修订的《婚姻法》第38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探望权制度。但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实际效果来看,并未达到立法的预期目的,原因在于我国探望权制度本身的缺陷与不足。因而加强对探望权制度的研究,促进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探视权制度的确立一相关法律问题予以分析,以明确笔者对于探望权的不同观点。

探视权确立的相关法律问题是什么?观点又是什么,要列出来。

关 键 词:探视权;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探望义务

论文类型:理论研究


婚姻法论文题目》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12626.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婚姻法论文题目
相关文章
  • 婚姻法论文题目

    毕业论文《浅析新婚姻制度的缺陷和完善》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专业:年级:学校:浅析新婚姻制度的缺陷和完善龙海14035080610001李安琪法学201403东北师范大学中...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