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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7-02-16 06:27:0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但总体而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监督工作存在“盲区”。从目前党内监督的现状看,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乡镇基层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督“盲区”。中央和省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巡视工作,而县市以下的巡视工作大部分都是由临时性的检查所代替,比如每年开展的治理“节日病”的巡视检查,没有一种稳定的、规范的、权威的制度,更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目标,巡视督察效果很难显现。

2、党风廉政教育经费不足。中央纪委提出的“大宣教”格局的形成在基层很难实现。主要是由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的年龄、层次不同,社会经历、文化素养不同,是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必须寓教寓乐,制作公益

广告牌、电教片、开辟廉政书屋等喜闻乐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建设。而这些建设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因此,党风廉政教育必须有大的投入。

3、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够。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因班子分工兼顾其他工作较多,其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没有认真开展,致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弱化现象。体制改革后续监管不力。中央提出的“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针对一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创新,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等,解决了一些诱发腐败的问题。但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造成,有形建筑市场没有完全与政府管理部门脱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没有分开设立。一些取消的审批项目触及部门的利益太大,丧失了这些部门在社会中的地位,为寻找失去的权力和地位,一些部门采取花样翻新,重新收回了一些审批事项。

4、纪检监察的领导体制不合理,影响或制约着监督职能的发挥。如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不能自成体系,纪委书记实际是同级党委的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比同级党委书记在级别上低半级,在实施“同级监督”时,事实上存在着下级监督上级的“地位不对称”问题,很

难开展工作。

5、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党章》、《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都有关于“权利”的规定。但这些由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政治权利或民主权利,在基层单位尚未得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自上而下的“侵权”行为。基层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无论“红头文件”还是“领导讲话”,绝大部分篇幅都是要求干部职工如何履行义务的,很少强调如何行使权利。二是自下而上的“弃权”行为。有相当数量干部职工的政治权利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还处在“朦胧”状态,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政治上享有哪些利,也不珍惜这些权利的存在。比如选举权或表决权,本来是“神圣的一票”,但真正在乎这一票的人并不很多。往往把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看作是“身外之物”,对自己的政治权利或民主权利被忽视、被侵犯的现象习以为常,甚至浑然不知。

二、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策略和方法探讨

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基层反腐倡廉廉工作应以《实施纲要》为指导,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工作策略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借文化力量推进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形态,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反映了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廉政文化的宣传、引导和熏陶,克服陈旧观念,消除陈规陋习,用健康、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

2、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把廉政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

化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建设,不断挖掘廉政文化科学内涵,广泛传递廉政知识、廉政要求、廉政观念等价值取向,从而拓展和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态,推动先进文化在社会上的传播。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拓展廉政文化阵地。以廉政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显示屏、《反腐败》专刊、党校等宣传阵地为依托,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发挥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作用;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探索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廉政文化建设,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示范教育。

(二)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的各个环节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腐败的漏洞,有效减少腐败滋生的条件,起到防范于前的作用,又能惩治腐败,起到惩戒于后的使用。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和根本途径,昭示着制度反腐必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性选择。反腐败关键要靠制度已不容臵疑。但如何搞好制度建设

篇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xxx县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源头预防、强化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突出开展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在做好其他常规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发现,由于制度和机制的原因,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些具体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已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脱节。目前中央纪委及自治区、市纪委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规范,按照《实施纲要》要求,仍需制定出台很多规范性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管理体系才能逐步形成。但与之相比,制度规范的实际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许多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作用不明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因为地方制定制度时照搬照抄,没有进行调查研究,不能结合地方工作实际,以致制度规定与实际工作不适应,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因为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阻力,制度落实不力。开始勉强执行,后来流于形式,再后来就不提不问了。许多制度多年得不到完善和更新,也得不到有效重申,以致形同虚设,出现了制度越来越多,管得越来越少的情况。三是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多年来只重年终效果,且多为对书面资料的验收,缺乏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制度落实效果不能全面了解,也是促成单位制度不落实、只止于文件资料健全、做表面文章的原因。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形式单一,缺乏过程控制手段。目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形式多为半年、年终考核,对大多数无硬性考核指标的机关,虽然采取大会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形式,能够了解一些现状,但不能排除个别单位突击准备、蒙混过关的现象,甚至形成临时调配人员健全书面资料,轻松应对考核并且验收过关的情况,使个别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更加轻视,在工作中形成错误认识,造成恶性循环。这个问题突出体现了日常监督环节薄弱的问题,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不能有效结合。目前的体制下,很多工作条块分割明显,一些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只重于个别经济指标的增长或倾向于地方利益的获取,不惜采取不规范手段追求突出的工作实绩,错误认为只要经济指标上去了,其他都是一些小枝小节,无关大雅,甚至片面认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就会影响经济建设进程,不推进,不支持,甚至处处干预、处处提防,人为造成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脱节、一些工作难于开展、一些案件难于深入查处的现象,甚至促成违纪行为一种名正言顺的保护伞。四是对垂管单位监督缺乏有效的着力点。从目前情况来看,垂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执行属地管理,但其系统内部设置的纪检监察机构,多为上一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与地方无经济、人事关系。旗县纪委对垂管单位,除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分值和个别执法监察形成处分以外,对垂管单位实绩考核及其他业务认定不能形成重要的依据,导致垂管单位只重行风评议成绩,而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对其约束力相对较弱,属地管理的实效不大。五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分类指导,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积极性不高,制度建设整体上比较薄弱,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落实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实效。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少,并且往往承担着大量其他工作,以致于不能深入实际,不能掌握纪检监察一手资料,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六是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上下不能对应。在机构编制过程中,各地政策不一,也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不了解、为缩减机构盲目并撤的现象,使自治区、市、旗机构缺乏对应,一些工作开展受到限制。针对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真分析,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一是强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制度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制度的管理和规范作用,作用得不到发挥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只会降低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制度本身的严肃性。应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违反制度的追究与制度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执行制度的长效机制,使制

度的贯彻落实得到多渠道监督和经常性的重申,使可用、有用的制度不成为过时的、阶段性的东西,实施制度落实的动态考核机制,我们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行风政风评议与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整合,以效能监察作为执行制度的经常性督促和检查方法,以行风政风评议作为落实制度的考核办法。

篇三: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和措施

对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这一重要思想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突出位臵,切实在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

提高制度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干部本身。如何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谈一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进一步完善与创新相结合,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具有一六八团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奠定坚实基础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必须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所定制度用得上、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当前,必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一要着眼构筑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防线,适应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职工群众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加以研究,系统设计,科学论证,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邓小平同志曾说

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严密制度是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是否明晰,对执行过程是否顺利和执行目标能否实现发挥着关键作用。制度建设的重点要围绕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用制度来保障,让改革创新成果用制度来巩固。要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突出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和惩治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二要着眼于制度的落实和效用,切实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所定制度科学、合理、适用。坚持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来制定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紧紧围绕逐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来创新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时代性和创造性;坚持紧紧围绕确保制度执行、发挥制度效用来完善制度,通过健全宏观与微观、实体与程序、单项与综合、激励与惩戒等相衔接、相配套的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和操作性。同时,注重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技含量。从我团近几年来制定制度的实践来看,我们制定加强党政正职及班子监督工作规定,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设

定和规范集体议事规则,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制定纪委全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作用等等。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签订承诺书,构筑制度防线。制定党委巡视督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执纪保障机制,特别是2009年以来,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11次处理干部20余人,从而维护制度严肃性,提高制度实际执行力。

二、坚持以经常性教育与监督相结合,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制度覆盖面,延伸制度监督链条,更具有实用性,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前提条件

坚持抓教育与抓监督相结合,努力营造党员干部崇尚制度、敬畏制度、严守制度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创造前提条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必须坚持制度教育和制度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一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经常性教育工作。始终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根本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内容,创新载体,深入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形成一年一主题,以月促年,月月有内容的教育月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制度、法纪、廉政教育,以当前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创优争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实践,以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

推动发展、服务职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延伸和巩固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引导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强化制度意识,切实明确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为民、务实、清廉,真正把制度转化为自己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这几年,我团在有线电视台开设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时空》专题栏目,每周五播放警示和先进典型电教片,累计播放212部,接受教育人数达92846人次;黑板报累计132块,悬挂反腐倡廉标语56幅,各类座谈会、演讲会、讲评会32场次,刊发稿件42篇,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二要加大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我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践中,基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内容科学、有效管用、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但在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客观上还存在制定制度的初衷与制度执行的效果之间有落差。表现为制度执行的公平性不够,执行时生人与熟人、内部与外部有差别;连贯性不够,忙时闲时、上级检查与未检查时有差别;强制性不够,存在人为干预,有选择性和随意性等等。因此,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必须做好一下重点环节:首先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各项制度正确执行的保障。制度出台后,缺乏对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的监督好检查,易导

致执行落空,有关部门必须从严履职,明确责任。切实督促制度落实。其次强化科技手段,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络平台,推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管理在网络监管的思路,使“制度+科技”手段在更广的范围、更宽的领域充分运用,切实防止制度在执行和落实中偏离走样。第三强化科学评估,通过反腐倡廉制度的评估、完善、清理,及时掌握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纠正人为原因造成制度不能落实,充分发挥制度效力的最大化。

三、 坚持领导抓与抓领导相结合,严格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对制度建设的领导并在执行制度上做表率,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至关重要。我们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以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同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领导保证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一要强化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做表率。要教育、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自觉作执行制度的表率,发挥好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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