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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机关效能建设第2页

2017-02-13 06:36:1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浅谈机关效能建设的必要性及对策修改稿

浅谈机关效能建设的必要性及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人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效能主要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办事效率、效果、效益是衡量效能的依据;强化效能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重要工作措施;是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的体现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是干部,机关干部是行政效能的直接体现者,机关工作能不能优质高效地运转,关键看有没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这里,现机关效能建设的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谈个人的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综合起来,主要有几方面:

1、自身业务能力不够,服务水平不高。从部分单位来看都是外行领导内行,行政一把手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对党的方针、政策一知半解,空谈误导;有的干部工作状态时好时差,出现“冷热”现象;有的对党和国家政策规定及单位管理制度不够清楚明白,自身学习不主动、知识水平更新不快、专业技术不硬、管理手段缺乏创新,业务工作水平有限,造成办事效率较低,办理具体工作周期增长,影响了机关整体形象;现实工作中,有极少数干部不能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身学习不够,业务能力差,遇事绕道走,把群众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置于脑后,不能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要求自己,不能用较高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服务。

2、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欠缺。存有官位主义作风、群众观念不强、上管意识太浓,服务意识淡薄;对服务的群众和对象,时有耐性不足、态度生硬等现象,让服务对象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甚至还爱找“为官”的感觉,故意为难群众及服务对象;部门职责不清,岗位职责不明。这是造

成工作上互相推诿、效能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的每个部门的职责中加上了一条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这一条为工作推诿找了一个有力的借口.

3、个别单位、部门机关、科股室大局意识不强,全局观念差,偏重于部门和行业利益。有的甚至被眼前利益所左右,传达政策时信誓旦旦,兑现政策时大打折扣;有的在执行政策时任意削减政策标准,截留政策规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取所需,各自为政。有的领导和干部在工作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或带头作用差。这是对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的一大障碍。

二、提高机关效能应采取的对策

转型期的各级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变化,行政效率和政府形象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巨大压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机关效能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是重要一环,在整个行政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 机关效能建设面临诸多困境,必须寻求突破困境之道,才能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总体要求,要想完成“效率高、质量高、效益高、能力强”的目标,就要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机关。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增强创新服务意识。为切实在提高行政效率上取得突破,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继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要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真正把机关职能转变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要着力推进机关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要围绕转变职能、创新管理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制度和方法、途径,建立完善机关内部的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制和竞争约束机制。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

2、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型机关。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确立“有限政府”观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坚决、认真的履行,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越权干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贯彻《行

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运行、监督制度,严格行政收费管理,对未经批准和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事项,一律不得收费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明晰工作责任。效能制度是效能行为的价值引导,是进行效能惩诫的有力依据。因此,要明确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纪律监督,规范建立效能制度并使之形成体系。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制度的约束力,引领职业道德良性化,催激机关服务高效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在外部服务的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的服务制度;二是重在内部管理以明晰责任为标准的考核制度。以明晰责任为标准的考核制度。责任考核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失职追究制等,是为了优化服务而应该设置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重在与上述外部服务内容和环节对接,明确上述外部服务有效实施的个体职责,明确规定机关内各机构、各岗位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

3、深化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阳光型机关。

全面公开各项政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群众清楚明白的问题向社会全部公开,并对公开的内容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各项工作坚持落实好制度。

4、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效能型机关。

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干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升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打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强化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更新学习理念,逐步形成勤于学习、乐于求知、勇于探索的良好风气。将读书自学活动与职工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强化业务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

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

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做到“五不许”。

总之,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党代会精神的需要,是打造优越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既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篇二:论文:关于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思考

关于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思考

目 录

引 言 1

一、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内涵 2

(一)效能概念的提出及其涵义 2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内涵 6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8

(一)机关效能建设是提高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 8

(二)机关效能建设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高效行政

管理体系的具体实践 9

(三)机关效能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重大举措9

(四)机关效能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标本兼治的内在要求 10

三、当前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11

(一)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表现 11

(二)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 13

四、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17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促进观念更新17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机关职能转变18

(三)加强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推进机关效能的提高 19

(四)进一步优化机关人才环境,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

(五)加强机关民主监督,尽快建立健全配套的效能

监督监察机制和办法 21

(六)下大力气转变机关作风21

(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管理技术手段的现代化22

结 论 23注 释

25论文摘要(中文) 1论文摘要(英文) 1导师及作者简介 24参考文献后 记 20

一、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内涵

(一)效能概念的提出及其涵义

目前,在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 “效率”概念的使用频率日益减少,而“效能”概念的使用频率却日益上升。从“效率”到“效能”,不仅是表面上的文字差异,更是蕴涵着价值理念的创新与政治文明水平的提升。“效率”一般被界定为投入产出之间的比率。对于给定的输入,如果你能获得更多的输出,你就提高了效率。类似的,对于较少的输入,你能够获得同样的输出,你同样也提高了效率。测定效率所用的概念及方法也多是成本函数和生产函数、行政费用测量法、行政要素评分法、工作荷载分析法等等。。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内涵

机关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一种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基本目标,把管理的诸要素特别是人的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来推动高层次管理行为创新的活动。机关工作人员是行政管理效能的创造者、承载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创新行为。因此,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科学的机制来完善管理,用完善的管理来体现职能,用良好的职能作用赢得人民的满意。

机关效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机关公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整合机关管理资源,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得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实现政府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种创新意义上的改进机关作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无论从机关的性质、任务,还是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机关效能建设是提高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最终都应该体现到党的执政能力上来,体现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来。行政机关是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部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机关工作直接牵涉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行政机关的工作水平、服务质量、政风行风,始终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关系到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使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使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机关效能建设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高效行政管理

体系的具体实践行政机关在整个行政管理中居于关键和核心地位,行政机关自身的状况直接影响其职能作用的发挥。通过改进机关行政管理,改善机关工作状况,可以为行政机关的运行和行政管理活动的展开提供有力的保障。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根据“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机关效能建设通过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合理地配置管理资源,科学地改善管理环境,强有力地清除管理阻碍,从而提高行政效能。事实证明,它是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在实践上所做的积极探索。

(三)机关效能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建设上进行过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于经济社会领域改革而言,政府的改革还比较滞后,服务职能尚未理顺,运行程序不够规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民主监督,有效防止行政职权的滥用,减少对经济活动的不必要干预,推动政府体制创新,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才能为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证。

(四)机关效能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标

本兼治的内在要求中央提出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要从体制、机制、法制入手,逐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建立一套完善、严密的科学管理制度,有效地规范、约束机关干部的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拒绝“暗箱操作”,强化行政、社会和专门机构的监督,一定程度上削弱和减少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对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一项综合性措施。

三、当前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一)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表现

政府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承担着有效管理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各级政府部门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虽然迈出了较大步伐,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关行政管理还仍然有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机关效能还是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

1、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落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

化,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较大转变。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机关干部思想观念保守陈旧,甚至还有一些“左”的僵化的东西,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思想的陈旧,管理观念的滞后,服务理念的落后,影响了机关职能的发挥,破坏了地区和部门的形象,使投资软环境恶化,严重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2、“官本位”、“权本位”意识严重,官僚主义现象尚未彻

底根除。机构改革之后,有的部门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缺位、错位、失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只注重追求部门和局部利益,权力部门化,权力利益化,权力个人化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有的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对中央和上级的决定和指示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有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领导干部官僚主义意识严重,不能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良决策和重大决策失误屡见不鲜,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损失。对基层群众关心和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

3、机关机构臃肿,冗员过多,人浮于事。由于机构庞大,

人员臃肿,造成行政管理成本巨大,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统计资料表明,在未实行机构改革前的 1998 年,仅全国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支付就高达 4700 亿元。到目前为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冗员过多的问题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某些机关副职干部、虚职领导太多,官多兵少,结果是许多人无事干,许多事无人干,决策的速度和指挥的灵敏度也大大降低。

4、形式主义现象较为严重。有的部门和一些干部工作飘浮,

不求实效,只热衷于做表面文章,不顾条件,搞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领导好大喜功,文过饰非,报喜不报忧。

缺乏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5、机关作风散漫,服务态度较差。有些单位和部门思想政

治工作弱化,对机关工作人员没能实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些干部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对自身要求不严格。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票、赌博等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依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6、腐化堕落的思想和行为屡禁不止。跑官卖官、徇私枉法、

以权谋私、变相公款消费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民心和社会风气,浪费了大量有限的人力、财力资源,也严重地影响了机关效能的正常发挥。

(二)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政府的形象。机关行政效能不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1、主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对提高机关效能的认识不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现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机关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部分机关干部还没有认识到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加速器,是新形势下服务大局、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发展反作用的有效体现。加上机关缺乏竞争机制,干部缺乏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以至抱着“铁饭碗”,“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混半天”。这种不珍惜时间,不重视效率的观念,对改进工作、提高机关效能是一种极大的阻力。

第二,部分机关干部道德不正、作风不纯。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资本主义腐朽的思想和文化随之传入我国,使一些意志不坚定的机关干部的道德、文化受到影响而发生扭曲。个别

机关干部在道德上信奉极端利已主义,在作风上表现为官僚主义,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在脑后,把职位、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途径和手段。在他们的眼里,工作效能并不是工作本身所要追求的目标,而是满足私利的筹码。有许多低效能的现象正是由于没有满足当事人的欲望而故意造成的。

有些按照正常途径可以直接办理的事情,由于没有给或少给了经办人“好处”,就多出许多环节和手续来。

第三,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国民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行,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有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讲,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不能正确判断形势、分析情况。不善于协调、处理人与人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能很好地调动下属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注重学习,知识陈旧,技能低下,不能很好地适应机关服务新的职能。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关效能的提高。

2、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行政机关结构、职责的配置还不尽科学。我国行政机构中存在的机构臃肿、层次繁多、职责不清的情况,是产生推诿扯皮、互相掣肘、手续繁杂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江泽民同志在 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某些行政部门之间责权界限不明确,加上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以至在工作中,尤其涉及利益差别时,相互拆台甚至会僵持,造成办事效率低下,简单问题复杂化,甚至长期得不到解决。

第二,人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我们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在选人、用人、培养人、激励人几个环节上都有一定的缺陷,这是造成行政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行政人员分类制度不完善,缺乏合理流动,使得某些人不能人尽其才,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考核任用制度不健全,也会使某些真正有觉悟、有能力的人得不到重用。奖惩制度不健全,造成“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些因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也影响了机关效能的提高。

第三,工作法制化、制度化水平较低,效能监督监察不力。

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有些机关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足。有的单位和部门正常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缺乏规范性,个人的自由裁量权失度,为个人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留下很大空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第四,不正之风尚待进一步治理。目前,机关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不正之风,特别是近年来逐渐引起人们重视的行业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效能和行政效率。如果党风、政风不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徇情枉法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就会严重影响广大行政人员的积极性,腐蚀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影响国家机关内部组织的健康,不仅影响机关效能的提高,还会影响到整个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

四、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效能概念的丰富内涵决定了机关效能建设的着眼点、着力点的全方位布局。

篇三: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 作者:廖学春 来源:全南县纪委 2008-6-5 编辑:黄圣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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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者,效率、能力之意也。所谓机关效能,是指党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能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打造优越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眼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深入开展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等一系列活动,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还存有官僚主义作风。有些机关工作人员群众观念不强,管理意识太浓,服务意识淡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有的耐性不足、态度生硬,让服务对象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喜欢找“为官”的感觉,故意刁难群众,本来可以一次性告诉前来办事的群众要准备哪些材料,可他们却来一次说一项,搞得群众办一件很简单的事也要来回跑几趟;有的脸也好看、门也好进、话也好听、就是事不太好办;有的不讲原则讲关系,对熟悉的热情相待,对一般群众则爱理不理、态度冷漠或是长时间电话聊天,把来办事的群众晾在一旁。

2、个别机关部门和单位办事效率不高,还存有“慢作为”现象。一些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推来推去,谁也不愿管;有的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不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常使一些工作卡在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人手上;有的对一些本来可以立即办好的事却一拖再拖,效率低下;有的打着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幌子不作为,存在“领导急,群众急,一些办事人员不急”的“科长现象”;有的顶风违纪,通过暗示的办法或其它途径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直到收到钱物后才着手帮服务对象办事。

3、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还存有自由散漫习气。有的不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现象;有的自觉性不高,在《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和娱乐的通知》明令禁止的情况下,还会偷偷地在

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股市行情,存在“整治一次,收敛几天;放松一月,死灰复燃”的现象。

4、个别机关部门和单位大局观念不强,偏重于强调部门利益。有的为眼前利益所左右,传达政策时信誓旦旦,兑现政策时大打折扣;有的执行政策任意裁剪政策,截留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取所需,各自为政。如少数机关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向群众或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具体表现是:没有收费依据的自立名目收取;有收费依据的抬高标准收取;不敢收取的以罚代批收取;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取。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是少数机关部门和单位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要求不严,没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导致这项工作缺乏力度,难以有效推进;制定的制度还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愿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等等。如何打造党政机关“办事公正高效、对人谦虚真诚、运转规范有序”的良好形象,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1、在教育上下功夫,增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力。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拥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党政机关能不能高效运转的决定性因素。要不断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其中并自觉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机关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心系群众,执政为民。二是加强作风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规定,做严于自律的表率。三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激励机关干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干好工作。

2、在宣传上下功夫,增强社会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舆论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服务对象的支持和参与。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人人关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人人参与机关作风效能监督”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积极宣传政策,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并掌握正确的途径和方法,主动对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相适应的行为实施监督。同时,组织更多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通过当地电视台就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承诺内容全文刊登在当地纸质媒体上,供群众查阅。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围绕政务“六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能、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权力运作和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公开办事职能是指窗口单位

要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服务职能及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办事人员是指设置人员去向公示牌,将领导班子成员及服务窗口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及每天在岗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办事流程是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并将规范的办文办事流程通过网络、公告栏等予以公布。公开办事时限是指公布各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公开办事标准是指办事过程要做到“三个一”和“三个有”。“三个一”即: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三个有”即:有微笑服务,有办文样本,有服务咨询。公开办事结果是指对于承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办理完毕后,将结果及时公开。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保障群众的表达权。成立由社会各行业、各阶层人员组成的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作风予以监督,并及时收集了解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选择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政风行风座谈会”上,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推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四是积极构建对话平台,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把效能监察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等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对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行政效率、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单位办事窗口要在醒目处公布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电话号码,以方便群众投述举报。

3、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增强制度对规范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有效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范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但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关键要管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用好以下六项制度,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着眼长效。一是公开承诺制。组织机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利用当地电视台就本部门或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方便群众对照承诺内容准确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工作应该监督什么、怎样参与监督;二是首问责任制。规定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要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即使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也有义务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程序、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联系方式;三是一次性告知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努力解决服务对象来回跑“冤枉路”的问题;四是限时办结制。限定各事项的办理时限,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五是积分警示制。明确各种违规行为所对应的扣分分值,实行对机关部门和单位打分,解决相关单位领导不重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问题;六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损害了机关形象或造成了服务对象的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促使每个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及时纠正对效能建设无所谓的不良心态。

4、在督查考评上下功夫,增强贯彻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规定的落实力。邓小平说过:“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干出来的”,江泽民说过:“再好的主意,不落实等于是空的”。有了完善的制度,如果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上没有力度,也不能有效推动工作的进展,等于没有制度。要解决当前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方面,要在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上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安排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

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日常考勤情况;月考核、季度考核情况“六项制度”的公开情况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督查。主要对“窗口”单位在工作中态度不好、推委扯皮的现象以及对办事群众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创新督查方式,使督查工作做到专题督查与舆论督查、投诉举报督查相结合,整体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大督查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增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建立完善配套的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可比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使机关工作章法严谨,条理清楚,行为规范,让考核的人知道怎么考,被考核的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富有鞭策落后和激励先进的作用。一是明晰岗位职责。立足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严格界定各机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公开明示,责任到人。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务目标、评价标准、完成时限等,要分清类别,并尽量量化、具体化,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既有权又有责。三是坚持奖优惩劣。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增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加大对影响效能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效能建设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处理意见,要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凡被县效能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发现的,在了解核实后,要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如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或单位内发生了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案件,不仅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三是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不合格的部门或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说明。(作者系全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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