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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网

2017-04-24 05:55:2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浅析网络新闻评论

密 级 公 开学 号200740112015

衡水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浅析网络新闻评论

论文作者: 温美超

指导教师: 荆婵

所属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

专业: 广播电视新闻学

本科专科: 本科

年级: 2007级

论文提交日期: 2011年5月20日

论文答辩日期 2011年5月26日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存在抄袭情况,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他人或其他教学机构取得的研究成果。

作者签名:日 期:

毕业论文(设计)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了解并遵守衡水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或向有关部门送交毕业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开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及相关资料。

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

日 期:日 期:

篇二:新闻评论[新]

新 闻 评 论

临沂大学传媒学院

戴俊潭

教学内容

新闻评论本体论

新闻评论发生论

新闻评论创作主体论

新闻评论创作论

新闻评论媒体论

新闻评论接受、策划论

新时期的记者们

第一章 认识新闻评论

? 新闻评论的基本概念

? 新闻评论的体裁特点

? 新闻评论的功能与作用

幻灯片5

新闻评论的理论界定

? 新闻评论是在长期的媒体实践中为满足受众信息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媒介传播形式。 幻灯片6

第一节 新闻评论的基本概念

新闻评论的多种定义

? 新闻评论是藉新闻传播的工具而作之新闻性、权威性、公益性的意见论述。

? 林大椿:《新闻评论学》,台北学生书局,1978年版,第4页。

? 新闻评论是就当前或最近报道的新闻,或者虽未见诸报端但确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所

发表的具有政治倾向的,以广大读者为对象的评论文章。

? 范荣康:《新闻评论学》,人民日报出版社,1988年2月

幻灯片7

? 新闻评论是针对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件和迫切需要解决的

问题而发议论,讲道理,直接发表意见的文体。??是报刊、通讯社、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的评论文章(或节目)的总称。

? 胡文龙、秦珪、涂光晋: 《新闻评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

? 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最新发生的有价值的新闻事件和有普遍意义的紧迫

问题,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就事论理,就实论虚,有着鲜明针对 性和引导性的一种新闻文体,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和述评等总称,属于论说文的范畴。简而言之,新闻评论是就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和社会现象发表意见以指导实践的一种文体。

? 丁法章:《新闻评论教程》(第四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页。

幻灯片8

新闻评论的操作性定义

? 新闻评论就是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对新闻事实所进行的评论

? 新闻事实

? 评+论

幻灯片9

新闻事实

? 新闻评论的对象是新闻事实,问题则是从对象中所发掘出来的选题。

? 案例:

?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新问题:“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报道)

? 敢“审”更要督“改”(评论)

? 观点:

? 以新闻为材料,而不是以问题为材料,可见新闻评论的对象是新闻,不是问题。 幻灯片10

评论

? “把不平的事,用言文的功能,使它得到公平的判断,便是评;遇到头绪纷繁的事情,

或问题,拿言文的工具,把它整理得条理分明,使人不至是非倒置,便是论。”

? 郭步陶:《评论作法》,复旦新闻学会,1936年版.第1页。

幻灯片11

新闻评论的特点

? (一)以新闻事实为依托

?(二)时效性

?(三)思想性

?(四)论理性

?(五)公众性

(一)以新闻事实为依托

? 与报刊政论相区别

? 与新闻报道区别(新闻价值、新闻文体、评论文体)

幻灯片13

新闻评论与新闻报道的区别

? 传播内容不同

? 新闻报道的传播内容

?已经或正在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

? 新闻评论的传播内容

?在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议论的基础上得出的意见和观点

? 传播目的不同

? 新闻报道的传播目的

?满足公众对事实性信息的知晓权

? 新闻评论的传播目的

?满足公众对意见性信息的知晓权以及话语权

幻灯片14

? 传播方式不同

? 新闻报道的传播方式

?“用事实说话”,以客观叙述、描写或记录等方式再现事物的状态和来龙去脉,一般

不直接发表议论

?

? 新闻评论的传播方式

?“直抒胸臆”,以判断、评价、分析、议论等方式直接对客观事物发表看法,但不排

除对事实必要的叙述或记录

? 传播要求不同

? 新闻报道的传播要求

?以“真实性”为原则,报道中以讲清事实要素(“五个W”和“一个H”)为基本条件

? 新闻评论的传播要求

?以“公正性”为原则,引入事实性信息不要求“五个W”俱全 ,注重时效性与时宜

性的统一,讲求前瞻性分析与规律性认识

案例:

解除劳动教养还不满半年

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见习记者 陶禹舟)昨天上午,有网友爆料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了一名李姓年轻男子,并暗指其为知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某。昨天下午,海淀警方向记者证实,2月17日晚,包括李某在内的五人在宾馆轮奸一名女子,目前五人涉嫌强奸罪均被刑拘。据知情人士透露,被拘的李某正是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

《新民晚报》2013年02月23日 A11版

幻灯片16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孩子之过,教育之伤

? 公众人物、成功人士对下一代的培养教育,不只是家庭问题,还关乎一定

社会责任

? 此刻的李双江,一定承受着数倍于普通父亲的煎熬。作为74岁的老人,17岁

的爱子继前年无证驾驶、暴力伤人被劳教后,今次涉嫌轮奸案被刑拘,情何以堪?作为知名歌唱家和声乐教育家,晚年屡因儿子之过向受害者公开致歉、形象受损,委屈谁解?

?而那位新闻主角,想来也有“做名人之后难”的委屈。此次涉嫌轮奸而被警方刑

拘的同时有5人,但公众注意力与舆论焦点,几乎全聚集在李双江之子身上。如果不是名人之后,何至于引来如此关注和舆论压力?未满17岁的少年,照片、名字被不加处理地发布,成长经历、家庭成员被连根扒出,这样的“社会处罚”是否失于公平、有违法规?

?当然,也不得不承认,身为公众人物、成功人士的家庭,被过度关注、消费,甚

至引来标签化评价,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公众人物必然要让渡部分私权空间,社会对他们在孝敬父母、培养孩子、关注公益等方面的社会示范和道德品行,也有更多期许。正因此,公众人物、成功人士对下一代的培养教育,恐怕也不只是家庭问题,还关乎一定社会责任。

幻灯片17

? 作为这些公众人物的下一代,有更好的成长条件。且不说父辈的成功经历是孩

子最好的成长教材,单看这些父辈,或是达到一定地位、或是握有一定产业,与普通家庭相比,孩子们往往有条件接受最好教育、见更多世面、有更多成功机会——事实上,这些家庭中走出了无数优秀的下一代。

?不过,这种家庭下的教育也需更加慎重。孩子们大多不曾经历父辈成功前的艰苦

打拼,倘若只展示“成功效应”,恐怕孩子就会误以为,享受“最好”是天经地义、拥有“机会”是顺理成章,有个“好爹”就万事不愁、遇到批评就斥“代沟”“过时”。没有要不到的东西、没有摆不平的事情,势必会把父亲大名当成嚣张通行证、把炫耀财富视为理直气壮、把无视法律看作勇敢者行动,以致做出种种伤天害理之事,并最终只能害己。而倘若父辈在财富聚敛的过程中有不道德、不正义的成分,在权力的运行中存在违规、犯法,这样的“言传身教”,后果则更加危险。

?教育的失败,对孩子来说,是极端不负责;对家庭来说,将带来悲剧;对社会来

说,不仅有损公共形象,还易引发群体对立——诸多“坑爹”个案所以升级为社会热点,就与其中夹杂身份、暴力、嚣张等元素有关。更何况,他们所处的时代,还需要纾解阶层分化的心结、搭建社会信任的桥梁。

?

幻灯片18

? 几年前,李双江夫妇接受媒体访谈,说到培养孩子,曾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不

会过高要求孩子,不期望孩子人生多“成功”,只愿他快乐、自由地成长,有点个性、带点叛逆也是天性。这样的教育观本身并无错,甚至是对传统功利教育的突破和进步。然而,今天再看,应该引起“这一代”更多思考:当“成功”有了更丰富平实的内涵、社会对新生代价值取向与人生选择有了更多尊重、家庭有条件提供更好成长环境时,如何不去误导、松懈引导?在培养价值观、树立是非观、增强道德感方面,我们为孩子、为社会做了什么、该做什么?

?作者:

篇三:2016时事评论16篇

高考作文素材:时事评论16篇

警惕“撞翻变道车”的快意

近日,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在网上热传并引起网友激烈讨论。视频显示: 3月5日,广东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对于这起事故,舆论一波三折,讨论的焦点在于比亚迪车主是否“故意撞车”(3月21日《南方日报》)。

你强行变道,我霸气撞飞——这是网友对相关视频给出的“阅读理解式”答案。胡乱变道,胆子不小,发生事故,该负全责。舆情发生逆转的是“撞翻变道车”的车主在微信群发出了惊人之语:该大众朗逸已经是他撞过的第7辆车。“一般都是别人全责才会撞上去,否则不会撞。之前开比亚迪S6时,已经撞了2辆凯美瑞,2辆锐志,1辆CRV,1辆RAV4,全是完胜,没有输过一次。”随后,东莞交警成立专案组,重新启动调查。结论还是认定大众车负全责,因不存在斗气开车的事实行为。

通常,面对强制变道,大多车主尽管深恶痛绝,但为了保证驾驶安全,除了紧踩刹车、打轮躲避,似乎也无计可施。而今,比亚迪车主据说不仅两次成功阻止大众车主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拍手称快。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马路侠客”光荣加冕。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四脚朝天似乎活该。不过,有两点需要厘清:

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如果我们放纵了“直行可以撞变道”的逻辑,法律就算正义,也是面目狰狞的正义。当然,若是果真故意撞车,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全责”那么简单了。也就是说,法律从来就没有支持过“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的说法。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用人命关天的代价,去惩戒不守规矩的车主,这力度残蛮而血腥。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了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还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车在路上,难免遇到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撞翻”的暴脾气,慢一点、谦让一点,可能更是当务之需。“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

为快递小哥期待“依法处理”击节叫好

近日,一段“车主掌掴快递小哥”的视频刷屏了。并非因为热闹而被围观,而是一个频频动手打人、一个没有任何反抗的对比反差,让一场看似是非分明的纠纷变了味。被打的快递小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自己很委屈,已经报案了。对于期待的结果,这位小哥回答了四个字:“依法处理”。目前,殴打快递员的出租司机因寻衅滋事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蹭坏了他人爱车,双方应负有何种责任,需要专业鉴定,最终由法律说了算,不是谁富有、谁气势大,就可以任性动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再有理,也不能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用粗暴的手段始终不能解决问题。

人都说,遇事要讲理。这首先是在情感和常识意义上判定对错,有些看似“理”气十足的事,往往在当事人心中有一个结果,但既不能“得理不饶人”,像那位车主一样揪住不放并施以暴力;也不能“理亏心虚,任人欺负”,像快递小哥一样如绵羊般被随意打骂。实际上,所

谓的“理”,也只不过是一个不成文守则,关键还是靠法律。

其实,施暴打人的背后,也凸显出对规则的不尊重、对法治的不敬畏。如果没有受到他人来自生命的威胁,为何要选择先动手?如果有清晰可辨的责任,为何不等待警察依法处理?如果心中有对规则制度的基本遵循,为何还会轻易地当街撒气?可见,表面上是在释放心中的不满,实际上是在践踏社会普遍形成的对法律制度的守护。可以说,每个人都是法律保护下的个体,人人遵守才能人人受益,随意破坏必将自食其果。在法律面前,没有更公平正义的解决方式,更何况是一件小纠纷?

与施暴打人者对比,受委屈的快递小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期待的处理结果是“依法处理”,值得我们击节叫好。尊重法律,何尝不是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何尝不是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当强势主体遇到弱势群体、当有权有势者遇到普通老百姓、当“土著老炮儿”遇到“外来漂流者”,身份的大小、职业的贵贱、姿态的高低,不能成为评判的标准,也不能变成颐指气使、欺软怕硬的“凌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别让你的情绪冲破法律框架,别让我的权利受到无情践踏。我们需更有敬畏之心,既抱有善意,又充分尊重法律,如此进步的终将是整个社会文明。

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

习近平19日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我国是一个网络大国,正在由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截止去年底,我国网民已达到6.88亿,我国网络的开放程度和活跃程度也是世界上少有的,网络的飞速发展不仅给网民带来了“红利”,也成了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稳就业、促升级发挥了突出作用,并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我们要着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发挥好“互联网+”的作用,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推动创新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的平台,创造新的业绩。 但是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为牟取非法暴利,而罔顾道德法纪、背“道”而行。如近期遭曝光或关闭的一些网站,由于他们财迷心窍、疏于管理,或不善不会管理,致使部分网站或网络欺诈,或淫秽低俗,或扰乱秩序,或为了迎合点击量,故意制造虚假新闻,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等等。对于这样的不法商人,故意扰乱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要人人共起而诛之。广大网民应自觉行动起来,加强监督、加强举报,发现一个,举报一个,曝光一个,让有关单位加以严惩,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穷追猛打,打得让他们不敢、不愿再破坏我们的“精神家园”为止。

我们不仅要捍卫好、爱护好的我们的“精神家园”,也要用好这个“精神家园”,时刻为我们自己“充电”、“补钙”。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集民智这个“渠道”,而今已越来越多地融入到我们的生活工作当中,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化、行政透明化、执政法治化的今天,互联网信息量大、即时性好、交流范围广等特点将越来越被大家所默认与运用,其价值和重要性不仅被广大网民所认可,也被越来越多的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所感知。通过网络掌握大量新闻信息,有利于“运筹于帷幄之内,决胜于千里之外”。通过网络了解网民的意见建议。使我们想办法、办事情更符合实际,更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加迅速、准确地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办急事。作为普通网民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搜集整理些相关资料,以便更有力地指导帮助自己的工作,借鉴他人的经验做法,更好地补充自己知识与阅历的“短板”。“网络民意”在问政、监督、反腐等领域所发挥的作用也必将日益显现,并将越来越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

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就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网络七条底线”。

让我们携起手来,更理性、更客观、更全面地反映问题、反映民生,更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真正担负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惟如此,才能让我们的“精神家园”越来越开阔、越来越畅通、越来越具有力量。惟如此,才能让我的“精神家园”越来越天朗气清,越来越生态良好,越来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惟如此,才能更加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更好地培养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让我们的“精神家园”放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更加迷人的光彩。

消除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上周末,广东消防的官微突然密集发声,言辞极为严厉地愤然回应了一段在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拍摄于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场火灾。当时火灾中的罹难者趴在着火房间的窗台上逃生不成、苦苦哀嚎,而视频的拍摄者却对此袖手旁观,反而无动于衷地稳稳拍下了这残忍的42秒,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听闻这样的消息,无论是谁都无法不为之寒心,但类似的事件在近期却不是孤例。前不久在全社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如家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人们就震惊于为何在酒店这样封闭且管理严格的空间里,居然会出现女生被陌生人拖拽而没人阻拦的咄咄怪事。更有网友针对这种社会现象而专门组织社会实验,以模拟街头绑架儿童试探路人反应——结果竟然在9次测试中没有一例出手相援。

近段时间如此集中爆发的几起社会热点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何社会冷漠呈蔓延之势,而且不少当事人还自觉理所当然。

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形成自然有多重复杂因素,但国家和社会对于见义勇为在制度保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条例还难以做到免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帮了人却要自己承担损失,甚至帮了人反倒要被人讹诈,于是乎出手相助者“流血又流泪”越频现报端,明哲保身者就越多。

冷漠蔓延对全社会都是一剂致命的毒药。社会秩序的维系,除了国家力量的介入,一个社会天然的自我管理和调整能力事实上是更为根本的。人们之间解困济厄的守望相助,带来的不仅仅是暖暖的温情,而且也是维系共同体的生活纽带。反之,对于他人困境的漠不关心,总有一天也会应验在自己身上,这种人们社会关系之间的支离破碎,将慢慢腐蚀社会道德的基础,进而引发大量我们始料不及的社会问题——正如花都火灾中出现的情况一样。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都在呼吁要对见义勇为予以立法,其中有人认为囿于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社会的道德感和安全感会为此产生危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此类的呼吁显然是极为必要的。当然,为见义勇为立法,也需要注意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将道德层面的见义勇为规定为人们的法律义务固然在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但为见义勇为提供组织、人员、资金、荣誉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却并不过分。

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保障,最终是为引领社会风气做出示范。我们常常讲要“惩恶扬善”,其实“惩恶”与“扬善”往往也是一体两面:如果一个社会的正气不能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备受排挤,那么各种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就必然会乘虚而入,社会治理的成本也将急剧增加。消除社会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打捞“失落”的民间故事

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喜欢的20个经典动漫形象中只有1个来自中国。孩子们对白雪公主、丑小鸭等西方童话角色往往耳熟能详,对孟姜女、田螺姑娘等中国民间故事人物

却知之甚少。可以说,中华民间故事在当代生活中已严重失落。

是因为中华民间故事不够精彩吗?显然不是。中华民间故事数量众多,既有神话、传说,又有童话、生活故事,这些故事既承载着长期积淀下来的文化传统,又包含丰富的历史信息、生产和生活知识,也蕴涵着中华民族的道德情操、人生信念和价值观念。很少有人知道,中国早就诞生了西方经典童话的原型故事。比如,早在一千多年前,唐人段成式记载的《叶限》中,就包括后母虐待、神力帮助、集会出彩、以鞋验身、嫁与王公等情节,与《灰姑娘》的故事如出一辙。而清人黄之隽记载的《虎媪传》,则是典型的“狼外婆”类型故事,它比《小红帽》的情节更复杂,传递的文化信息更丰富,却鲜为人知。大量散见于古人笔记、野史中的民间故事,运用活泼形象的语言,展开丰富的想象,演绎着感人的故事,讴歌善良、诚信、智慧和勤劳,鞭挞凶残、自私、虚伪和懒惰,不仅会是童年最难忘的回忆,更能滋养心灵、陶冶情操,在潜移默化中奠定最初的是非善恶观。

故事精彩却难逃失落,与今人的挖掘功夫欠缺有关。鲁迅的《故事新编》是一部“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在“博考文献”的基础上,“取一点因由,随意点染”。意大利著名作家卡尔维诺则对意大利民间故事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出版了《意大利童话》。所以,挖掘民间故事绝不是“小儿科”!当前许多民间文学专家,往往重研究而轻实践,不愿意在搜集、编纂故事这样不算科研成绩的事情上花费精力。缺少了学者提供的“原材料”,出版商又多以利润为终极诉求,于是五花八门、各种版本的《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霸占了童书的柜台,我们自己的民间故事却愈加罕见。此外,西方童话之所以在我国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在于综合运用了多种媒体,顺应了从口耳相传到听觉、视觉、触觉、生活日用相互影响的时代变化。美国迪士尼公司在这方面用力颇多,他们对民间故事进行的创新性开发,不仅有效输出了自己的价值观,也赢得了口碑,赚得了巨额的利润。相比之下,我国在综合运用多媒体传播、开发民间故事方面还缺乏好的做法。

为此,中华民间故事的发扬光大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勠力同心、有所作为。比如,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全社会对民间故事的关注,加大对民间故事传承、传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教育部门需在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上提高民间文学的地位,并适当增加民间文学作品在中小学教学中的比重。民间文学专家应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在数量庞大的中华民间文学作品中筛选出一些优秀作品,并进行符合时代精神的改编,形成一些作品集。文化企业则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再加工,出版图书,绘成图像,录制音频,或改编成影视剧、动画片、舞台剧等形式,形成综合优势。

同时,还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组织民间故事讲述、表演大赛等,广为宣传。至于家长,在为孩子挑选故事的时候,也要对“我们自己的”有更加明确的倾向性。

民间故事的“失落”,是中华文化的重大损失,不仅会使我们坐失这一领域的话语权,也浪费了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宝贵资源。我们应该面向世界,协同努力,讲好自己的故事。打捞“失落”的民间故事,已经刻不容缓,否则将会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扶老人,也要扶人心

扶老人,更要扶的是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尊老敬老、孝顺长辈的道德传承,最终扶的是每一个总有一天要老去的我们自己没有监控视频的地方绝不能扶老人?不事先请好几个路人作证就不敢帮老人呼叫120?这些看似荒唐的举动,却在近几年的社会上频频出现。“老人倒地该不该扶”这个话题自南京彭宇案首次闯进舆论场以来,每一次媒体对类似事件的报道,都会挑动公众敏感的道德神经。

就扶不扶老人而言,每次公共政策的选择,其背后都有肇始于一个社会人心变化的影子。 显而易见的影响是,在历次事件中一旦个别案例酿成了舆论事件,那些铺天盖地先入为主的支持或指责,会给政府依法行政、法院独立审判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行走在社会效果与法

律效果的平衡木上,结果更容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越来越倒向声音更大的那一方。

但影响更为深远的是,对老年人形象的妖魔化,给每个人是否已为老龄化社会做好社会心理上的准备打下了一个问号。有分析报告指出,2014年中国老年人口已超2亿,2025年将达3亿,诸如“倒地老人要不要扶”之类在年轻群体与老年群体之间发生的争论,未来必将更多地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中。届时,这将不再仅仅是一道是非题,更是每个家庭都可能面临的现实困境,与你我都相关。因此,以什么样的社会心理面对这个未来,将影响这个国家在老龄化社会里的公共政策走向。

“老人倒地没人扶”和“扶了老人反被讹”的确都是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但应该清醒,我们之所以常常说“人咬狗”抓人眼球,正是因为“狗咬人”才是社会中更为普遍的真相。在2亿多老人的中国社会里,碰瓷讹诈才几个?可是,在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舆论场中,活跃的几乎都是年轻群体,老年人大多因为对技术的陌生而在其中完全失语。如此环境下,不光是“扶不扶老人”,在广场舞等热门话题上,竟然出现“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样哗众取宠的偏颇声音。

都说是“前人种树,后人纳凉”,中国能创造出今天的繁荣,与正在逐渐老去的这一代人的艰苦奋斗密不可分。但老年人在一个社会总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未来越来越多“4—2—1”的家庭结构下,面对不同年龄层群体间利益矛盾的增大,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更弱、声音更小。因此,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能决定公共政策选择的,不仅仅是一个抚养比的问题,更关乎年轻人如何看待和尊重老年人的问题。

扶老人,更要扶的是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尊老敬老、孝顺长辈的道德传承;扶老人,最终扶的是每一个总有一天要老去的我们自己。

为什么蹲着就是一种没教养的表现?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女孩蹲着等地铁没教养”引发热议。图片配文写道:“可能我老了,很多事情比较保守,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何现在那么多女孩子不懂得教养?等个地铁就可以随随便便蹲着,难看不难看?谁教她们的?这是什么生活习惯?”

首先,我想说,这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竟然能扯上“教养”二字?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 教养,表现在行为方式中的道德修养状况;辞典上说:教养是指一般文化和品德的修养。而“教养”在西方文化中写作“MANNER”指的是礼貌、规矩、态度、风度、生活方式、习惯??等等。由此看得出“教养”与人的姿态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况且每个人对“教养”二字的释义都不见相同,不要以自我的好恶与对教养的标准来衡量别人的行为。

从拍得图片上看,两个女孩蹲在地上并没有妨碍地铁的公共秩序。她们俩蹲在地上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也并不知道。可能是因为逛街逛累了,可能是系鞋带,也可能是身体不适,还可能是蹲下来看会手机??但无论如何?她们俩都没有影响到周围的人,因为她们俩后面并没有人排队,蹲着也是在黄线以外。再说,她们俩蹲在那里,穿着并不是暴露的,更没有什么不雅的行为举止,人家爱蹲着就蹲着,爱站着就站着,哪个条文又规定不能蹲着呢?蹲着等地铁,怎么就没有“教养”了呢?

更搞笑的是该微博发布之后,有部分网友的评论竟然上升到地域的歧视。说她们俩肯定是外地人,上海人是不会这样的。我想说,同样是中国人、炎黄子孙,为什么还会有地域歧视了。以前是农村歧视,现在上升到地域歧视。可笑之极!

不了解情况,不明原因,不经过别人允许,就打着‘教养’二字的旗号拍照上传到网络。然后引发热议,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有教养吗?难道你不知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吗?还有一点也尤其关键,微博的文字中还重点提出:“为何现在那么多女孩子不懂得教养?等个地铁就可以随随便便蹲着,难看不难看?”这句话明显的带有性别歧视,难道只有男生可以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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