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正文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2017-02-23 05:57:3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作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教育教学部门应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搞突击教学,特别要保证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及就业指导等学科的教学质量。

2.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控制学生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确保学生的休息、娱乐和文体活动时间。特别要保证体育活动的质量。午休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3.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作业的布置既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又要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不得随意加大作业量,提倡布置实践性作业。不允许任何部门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乱办班。

4.加强对学生使用的学习资料的管理。学校各学科要有计划、有选择地使用学习资料和习题。保证习题的适用性、有效性。学校各部门不得组织学生购买种类繁多的学习辅导资料和习题。抵制社会上某些团体和个人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

5.学校教育教学部门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评价教师和学生的标准和办法。不能单纯以学生成绩评价师生。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特别要关爱和转变后进生,严格控制学生流失。

6.认真规范招生行为。学校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不进行任何形

式的升学考试或择优录取:招收的学生按专业编班,并均衡配备教师;不分快、慢班。

7.认真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要按照统一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收费公开制度,收费卡制度。

8.加强学校办学行为的舆论监督。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市行政部门有关办学行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篇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规定

大码头镇高杨联合小学

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给孩子创设一个轻松、和谐、快乐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开全课程, 开足课时。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教学内容和课程难度,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让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2.严格教学进度管理。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赶超教学进度。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组织和安排、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作业,家庭作业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三十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全改并及时反馈,严禁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加大作业量,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作业布置要有目的性、针对性、趣味性和活动性,实现师生“同心、同行、同乐”。

4.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把建立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首要任务落实,加强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随意更改教育教学计划,不随意停课放假,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5.加强教学管理,以优化课堂教学为突破口,狠抓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教学要质量;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广

大教师的素质,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研究, 向课堂要质量,倡导特色教学,争取让教学过程变成学生“自主、探究、创新”的过程,让课堂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土。切实把学生过重负担减下来,做到“减负”不“减质”。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规范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等五个环节。学校定期检查学生的作业量,对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6.严格规范学生评价,并不断进行改革。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业成绩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实行等级制。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改变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单一模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在评价中不仅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注重学生的发展状况。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一律实行等级加鼓励性评语的办法,并统一使用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成长档案。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有利于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可行的教育评价机制。

7.严格禁止节(假)日补课。不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包括寒暑假)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禁止有偿补课。不得宣传、组织、诱导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8. 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审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聊城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要求确定学生用书。任何人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推销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9.严格控制学生一日在校学习时间,执行县教育局制定的作息时间。全体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统一下发的作息时间表上、放学,不得随意让学生提前到校时间,更不能随意延长学生放学时间。严禁利用学生中午休息时间和放学后时间补课,要努力提高课堂效益。按时下课,不拖堂,按时放学。

10.确保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积极创造条件,要以校园为阵地,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性、趣味性、实践性较强的兴趣小组,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11.建立检查监督制度,构建社会监督平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处理,对违章违纪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期末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2.定期召开家长会,宣传“减负”的目的与意义,落实“减负”措施,与家长形成“减负”的共识,取得他们的密切配合。

大码头镇高杨联合小学

2014年9月3日

篇三:实验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忻教字[2014]29号及神教字[2014]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神池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县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6.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8.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9.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

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强领导,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为落实忻教字[2014]29号及神教字[2014]11号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我校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李茂林

副组长:赵建国 吴 江 范保财 高美玲

成 员:兰国彪 孟 涛 朱美君 崔世权

续 鹏 贺秀清 郭建强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实验小学 2014年4月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93201.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相关文章
  •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