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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2016-11-15 20:08:16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

1.政治品德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讲政治的要求植根于灵魂深处,自觉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2.党性观念足。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举行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运用到政府服务工作的实践中,将理想信念体现到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中,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纪律意识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中无“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

4.品行修养好。能把“德行”贯穿做人做事始终,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坚持“两个务必”,自觉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准则,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在窗口发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5.服务意识高。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时刻掌握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以服务人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要清正廉

洁,一心为民,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服务群众,主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手续、缩减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高效细致,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6. 业务技能精。坚守岗位,熟练掌握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窗口办事流程,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刻苦钻研业务,带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业务练兵等技术培训活动,事事做表率、争先锋,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作风实、成效佳,办事零差错、零投诉,企业、群众评价好。

7.责任意识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行政审批改革取得实效,对定下来的事情,紧盯不放、善始善终,遇到困难不退宿、遇到矛盾不回避,主动作为,积极创新积极寻找解决办法。

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1. 政治立场不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拥护党的纲领,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重大国内工作部署态度消极,妄议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在媒体、网络等平台肆意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 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怀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

纲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甚至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3.宗旨意识不牢。高居群众之上,主仆关系错位,服务意识差,换位思考不够,办事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假公济私,追名逐利,让群众来回跑路,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劝告、不制止。

4.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无故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故意违反行政审批政策规定及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并不服从政务中心管理,恶意顶撞管理工作人员,给中心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5.道德行为不端。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于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团结集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排斥打击报复他人,破坏党群关系。

6.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拈轻怕重,主动性不够,不愿钻研业务,对政策一知半解,服务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细节不周到,综合考核长期落后,甚至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8.落实创优服务不力。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不遵守政务

服务工作职业操守,在窗口服务中存在“玻璃门”“弹簧门”“中梗阻”现象,办事搞搭车行为和服务捆绑,暗中“勾兑”,收受红包,甚至有违犯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行为。

篇二: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

二、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三、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生产、工作和企业改革的骨干。

四、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关心职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知心朋友。

六、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三、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四、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基本合格党员标准

一、基本能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兴趣,有热情,有成效。

三、能投身改革,认真工作,为深化改革,增强本企业的活力出主意、想办法,发挥作用。

四、明确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能服从整体利益。

五、能遵守党纪国法,党性观念较强,思想作风较好,注意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基本能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损失时,能见义勇为,开展斗争。

七、按照组织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自觉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八、基本能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挑重担,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三、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超生子女,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

五、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情节严重,有卖淫、嫖娼、吸毒、贪污、盗窃、收受贿赂行为,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行政撤职以上政纪处分和治安拘留及犯罪判刑的。

篇三:党员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员是一个神圣的称号,查字典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合格党员表现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企业改革。

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和竞争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积极支持参与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革新的带头人。

(四)奋发有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树立主人翁思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技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勤恳,奋发进取,争当工作标兵;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诚心为群众做好事;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凝聚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七)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不煽动、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勇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宗旨观念淡薄。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2、个人利益至上,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损害群众正当权益。

(三)工作态度不端正。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读职;

2、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妒贤嫉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4、对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在国家、集体

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四)法制、道德观念淡薄。

1、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

2、侵占公共财物,损害集体利益;

3、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4、生活作风不检点;

5、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不文明;6、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五)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六)其它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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