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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的诗

2017-04-25 06:55:0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岑参诗歌鉴赏

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

岑参

火山六月应更热, 赤亭道口行人绝。

知君惯度祁连城, 岂能愁见轮台月。

脱鞍暂入酒家垆, 送君万里西击胡。

功名祗向马上取, 真是英雄一丈夫。

这首作于公元751年(唐玄宗天宝十载)旧历六月。当时,高仙芝正在安西率师西征,李副使(名不详)因公从姑臧(今甘肃武威)出发赶赴碛西(即安西都护府)军中,岑参作此诗送别。

这首送别诗别具一格,匠心独运。它没有一般送别诗的难分难舍之情,也没有那种因远离亲朋好友而产生的凄苦愁怨情绪。自始至终充满着昂扬的气概,充分体现了一个边塞诗人保家卫国、杀敌立功的豪情壮志,切合了边塞诗人的创作风格,是一首浪漫主义的杰作。 李副使将离武威,远赴碛西,因而诗的开头两句即点明时令,首句写出了西北六月酷热的天气,第二句交代了李副使出塞途中必经的火山、赤亭道这段最艰苦的旅程。在《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中,作者已有“火山五月行人少” 的诗句,而六月火山的炎热程度就可想而知了,这就与一般送别诗中的凄凉的情境有着明显的区别。他的另外一首送别诗《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描写的虽是塞外的奇寒,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诗句依然给人温暖如春的感觉,如果说《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表达的是慷慨悲壮的离愁别绪的话,那么这首诗所体现的则是赤诚豁达的思想情感,景物描写烘托出了李副使不畏艰苦,毅然赴命前行的豪迈气概。三、四句在写法上作一转折,明写李副使不平凡的经历,激励其一往无前:知道您经常出入边地,岂能见到轮台的月亮而惹起乡愁呢?这里的“岂能”一词,暗示李副使长期驰骋沙场,早已把乡愁置于脑后了。这两句写出了两个人作为知己的特点,作者深知李副使的生平经历和战斗生活。李氏不平凡的经历,他的一往无前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作者,激励着作者。“岂能愁见轮台月”以反问句式表达了更加强烈的感情,这既是对李氏的赞颂,又是诗人自己的深深的自勉之辞。五、六句诗人以酒为友人壮行,送君到前线击杀胡人,可谓豪气冲天,这就摆脱了一般送别诗缠缠绵绵、依依不舍的情感。诗风豪迈雄健,意境旷达深远。末尾两句直抒胸臆,气贯长虹:功名请向戎马沙场上求取,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大丈夫。“祗向”,语气恭敬而坚决。这既可看作岑参勉励李氏立功扬名,创造英雄业绩,又何尝不是自己的理想和壮志呢?这里虽然包含谋取个人功名的内容,但正如诗人所言,“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这种理想是以爱国主义为其主线的,它所表现的不只是诗人自己,而且是一代有志文人的积极进取精神,感情是饱满而健康的。在马上取得功名,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男子汉大丈夫。在此作者将感情推向了高潮,读后令人热血沸腾,精神振奋。

这首诗将叙事、议论、抒情融为一炉,并且突破了一般送别诗的俗套,格调激越高亢。语言口语化,明白晓畅,如话家常,知己间真情得到充分袒露。声调悠扬流美,明快奔放。节奏跌宕起伏,曲折多变。全诗激情飞扬,显示出一种豪迈的气势,给人以巨大的精神鼓舞力量。

篇二:岑参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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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论岑参诗的英雄主义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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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岑参诗的英雄主义情结

作者:白洁

来源:《新校园·上旬刊》2013年第09期

摘 要:岑参是盛唐时期著名的边塞诗人,他的边塞诗雄奇瑰丽,充满了英雄主义情结,代表了盛唐的时代风貌。表现为诗中饱含着强烈的建功立业的渴望,洋溢着雄壮的英雄气概和不畏艰险的乐观精神。

关键词:盛唐;岑参;英雄主义情结

边塞诗是盛唐诗歌的主流,也成为了古代文学史上最动人心弦的乐章。其中引人注目的边塞诗人当推“诗雄”的岑参。岑参的边塞诗数量最多,成就最突出,为唐代诗人之冠。他的诗雄奇瑰丽,凝聚了浓郁的英雄主义情结,表现了积极进取的时代主旋律。

一、岑参的边塞诗饱含了强烈的建功立业的渴望

岑参出身于官僚家庭,他的曾祖父、伯祖父、堂伯都官至宰相,父亲也两任州刺史。十岁左右,父亲去世,家道衰落,“早岁孤贫,能自砥砺,徧览史籍”(唐杜确《岑嘉州诗集

序》),岑参希望有朝一日能重整家业。二十岁时到长安,献书求仕不成,遂漫游河朔。三十岁登进士第,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是八品下的职位,官卑禄微,岑参感到自己获取高位的愿望难以实现。

盛唐时期“壮武而柔文”,北方民族融合带来的尚武精神成为当时的时代风气,唐朝又重视以军功取士,鼓励知识分子投笔从戎,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在尚武的社会风气和崇尚军功的时代环境的熏陶下,岑参对游侠精神怀有极高的热情,心中充溢着英雄主义的情愫,没有祖荫的他选择了投身边塞为进身之阶的人生道路。在岑参看来,报国与求功名并不矛盾,“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男儿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男儿何必恋妻子,莫向江村老却人”(《送费子归武昌》)这些诗都反映了岑参渴望在边塞建功立业、获取功名的雄心壮志,洋溢着一种急于用世、乐观昂扬的精神风貌。

二、岑参的边塞诗充溢着雄壮的英雄气概

天宝八载(749年)岑参赴龟兹,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两年后回长安,这是岑参首次出塞。天宝十三载(754年)又赴北庭,任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再次出塞,直至肃宗至德二载(757年)才回朝,前后两次出塞共约六年时间。长时间纵马大漠戈壁的边塞生活,让岑参体会到国力的强大在防御外族侵略、保障国家安全上所起到的显著作用,所以岑参在诗中表现出对边塞战争充分的肯定和歌颂,洋溢着盛唐时代的民族自豪感和雄壮的英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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