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工作计划 > 燃煤锅炉拆除实施计划 正文

燃煤锅炉拆除实施计划

2017-02-22 07:09:39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三岔口小学燃煤锅炉拆除及冬季取暖方案

三岔口小学锅炉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按照《徐水县2015年大气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校锅炉拆除及冬季取暖方案。

一、 基本情况

我校为小学并附属幼儿园,现有教师17人,学生及幼儿322人,学校占地面积5055平方米,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采用2台燃煤锅炉供暖,(1台0.8吨位,1台0.2吨位),其中取暖面积2600平方米,去年11月份小学教学楼新安装0.8吨位燃煤锅炉取暖。

二、工作步骤

1、拆除锅炉 按照《徐水县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工作方案》及我校实际情况,准备在7月底前把2台燃煤锅炉拆除。

2、新建取暖设施 我校小学教室面积比较小,为8.7X6.3=55平米,经学校调研、商讨,决定采用电能取暖,即每班教室配备3匹空调,需配备14台空调。

3.我校是今年的项目校,计划拆掉幼儿园平房,在原址改建三层综合楼,建筑面积950平方米,长37.5米,宽8.85米,高11米,决定采用电能取暖,即每班教室配备3匹空调,需配备8台空调,小学和幼儿园共用22台空调,空调购置费16万元;拆除锅炉、购买空调、需增加50千瓦的变压器,变压器增容费6万元,线路改造费2万,预计共需要24万。

三、存在困难

我校规模小,经费少,2015年我校经费10万元(还要偿还去年迎两项评估欠账),请求上级给予资金支持;还要协调电力局增

容;改用空调供暖后,比燃煤锅炉费用高,学校现有经费更加紧张,存在资金不足,望上级解决资金问题。

四、工作保障

成立拆除锅炉、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锅炉拆除、改造取暖设施,联系村委会、电力部门给变压器增容等工作,确保工作效果。

三岔口小学 2015.6.17

燃煤锅炉改造实施方案

2015 .6. 17

篇二:停用燃煤锅炉实施总体方案

燃煤锅炉停用实施

总 体 方 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查: 批 准:

日 期:2015年4月25日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

燃煤锅炉停用实施总体方案

一、目的

为确保在生产顺利开展的情况下,燃煤锅炉年底能按期停炉,根据公司现阶段蒸汽使用具体情况,特制定锅炉停用实施总体方案。 二、相关人员及分工

1、李平,总体牵头,技术方案 2、刘清云,

3、龚亮,按照方案进度要求,随时查看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中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

4、顾超,负责改造期间蒸汽供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停止对供热点的蒸汽供应;

5、陈志蓉、罗大武:负责项目开展过程中各改造供热点现场清理及销爆工作;对改造完成后各点使用情况反馈; 三、工作内容

一、生产相关蒸汽使用明细;

公司现各工房使用蒸汽具体用途及相关项目内容

2、蒸饭

《生产区自来水改造方案》,负责人:顾超,相关人员:龚亮、段刚、白宗山 四、需协调事项

1、208使用蒸汽烘柜改造工作的安排,车间无相应能力开展,建议公司安排华光开展该工作;

2、废水处理项目改造技术方案审批时间过长,建议按照制度规定,先开展,再报批

3、304库、309库改造工程量大,涉及产品腾库时间过长,影响生产

五、总体停锅炉计划、时间

1、5月31日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17个供热点改造;

(2)5月20日前,完成203电加热烘药系统重新启用并投入生产;

(3)废水处理项目方案通过审批,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4)锅炉班停开夜班;

2、6月30日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燃煤锅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施工、试运行、验收;投入使用

(2)启动拆除锅炉准备工作; (3)《203主供电缆安装》项目结算; (4)废水处理项目相关工作; 3、7月31日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拆除锅炉工作招标工作开展 (2)废水处理项目相关工作; 4、8月31日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废水处理项目相关工作;

5、9月30日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拆除锅炉;

篇三:市2014-2017年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信阳市2014-2017年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蓝天行动计划的通知》(信政文〔2014〕48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2014-2017年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出发点,优化能源结构,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减少煤炭消费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减少烟煤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4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2015年完成各县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2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2016年市建成区全部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2017年,基本取消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三、主要任务

(一)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时以上未拆改燃煤锅炉应全部建成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并达到最新的排放要求。2014年燃煤锅炉集中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前期准备阶段、集中拆改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4月15日-5月30日)。市内各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员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进行再次调查摸底,对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登记造册。凡是燃气能够满足生产、运营要求的燃煤锅炉,要全部列入拆改清单,并于5月30日前报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单位: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阶段:集中拆改阶段(6月1日-8月31日)。市内各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员要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网格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制定细化辖区工作实施方案,一炉一策,全面推进锅炉拆改工作。(牵头单位: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市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员建成区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拆改不到位的,责令辖区政府尽快拆改到位。(牵头单位:市大气污染

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辖区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2015年-2017年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将按照《信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时间节点和省大气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

四、保障措施

燃煤锅炉拆改是治理城区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务必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期限,明确奖惩,强力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市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研究制定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并按照职责划分(具体责任划分见附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

作,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每月按时向市大气办上报拆改进度。清洁能源供应单位对拆改的燃煤锅炉建设费用按工程成本收取。

(二)严格标准,明确程序

1.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各自负责的集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拆改任务。对不符合标准需拆除的锅炉,必须做到设备撤除、停水停电、堆场燃料全部清运;燃煤锅炉改天然气或其它清洁能源的,堆场燃料全部清运,安装地点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规范要求。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原则上要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电等清洁能源,并按照燃煤锅炉集中治理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

2.市联席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燃煤锅炉拆除进行验收,验收资料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备案。燃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方案审查或环评审批,并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备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在《信阳日报》、《信阳晚报》专题刊登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答记者问和系列新闻报道,在市县广播、电视台、广场屏幕及时滚动播发治理工作进度和相关知识,把各地、各相关部门政府网站作为重要宣传窗口,广泛宣传、发布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的相关政

策、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快拆改进度,动员广大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自觉配合开展拆改工作,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查,严明奖惩

1. 加强督查。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把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实行分包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系会议督导组,每半月对各辖区燃煤锅炉拆改点督查一次,对进度较快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严重滞后、影响市政府进度要求的,予以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实施区域限批或项目限批。

2. 严格验收。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验收程序,明确验收手续,并在验收时加强现场抽查,对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建立燃煤锅炉拆改“后督查”机制,严肃查处擅自建设燃煤锅炉、拆改不彻底、改造后又恢复使用等违法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通报辖区政府组织拆除,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责任。

3. 严明奖惩。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每拆改1蒸吨锅炉,市政府将给予当地政府和拆改单位各1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辖区政府,市政府将按照每蒸吨3万元实施财政扣款,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市政府规定制定当地奖惩措施。


燃煤锅炉拆除实施计划》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9301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燃煤锅炉拆除实施计划
相关文章
  • 燃煤锅炉拆除实施计划

    三岔口小学燃煤锅炉拆除及冬季取暖方案三岔口小学锅炉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按照《徐水县2015年大气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