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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2017-02-21 06:38:06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小公司经典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简化版)

档案管理:公司办公室 时间:2010年10月1日

?????????????? 目 录 ??????????????

第一章总则---------------------------------------第3页

第二章 作息安排-----------------------------------第3页

第三章 考勤制度-----------------------------------第4页

第四章 室内规范-----------------------------------第5页

第五章 值日规定---------------------------------第5-6页

第六章 行政规定-----------------------------------第6页

第七章 会议规定---------------------------------第6-7页

第八章 安全规定-----------------------------------第7页

第九章 印信管理---------------------------------第7-8页

第十章 档案管理-----------------------------------第8页 第十一章 财务规定---------------------------------第8-9页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第9-10页 第十三章 培训办法----------------------------------第10页 第十四章 机构设置-------------------------------第10-11页 第十五章 业务规范-------------------------------第11-14页 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第14-16页

第十七章 奖罚制度-------------------------------第16-17页 第十八章 补充说明-------------------------------第17-18页

管 理 制 度

(简化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司我合一”的企业管理精神,通过一套简洁、直观、实效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操守和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公司团队的整体功能,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条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 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

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

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

第二条 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一条 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提前3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个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 室内规范 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 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

到。经过简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 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 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随地吐痰。 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规定 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表》。 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规定

篇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小企业)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

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 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

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

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 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

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 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

关系。

第七条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

第八条 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 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 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

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 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

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

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

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

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

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

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 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 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

他人。

第十八条 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

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 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

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 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

门。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 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 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 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 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 站姿:会见客户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

前。

二、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 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 待人礼貌。

一、 有顾客来,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 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三、 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 电话接听处理

一、 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二、 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 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 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五、 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 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七、 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八、 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九、美化环境

第二十七条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八条 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办公现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打手机、电话尽量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 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篇三:公司规章制度范本(详细版)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

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17

领用人签名:日颁布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

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

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

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

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

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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