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正文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7-01-04 06:31:18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各大高校自主招生简章汇总(新)

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类型2: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注: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篇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03—12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

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同时应具有 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2、在全国中学生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3、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备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取得过显著成绩,且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名额93个,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工程类、环境科学。

三、选拔程序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2、考生于2016年3月12日—31日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个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31日截止,以收到为准)。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5月1 1

日—1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4、考生于2016年6月11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面试为辩论式小组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探究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思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2016年6月22日前,我校分“笔试+面试”、“仅面试”两个序列根据相关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其中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6、我校公示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及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

2、资格生高考录取

1)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专业录取原则: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

3)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31日

2、接收材料:2016年3月12日—31日

2

3、初审结果公示:2016年4月30日

4、网上缴费:2016年5月1日—10日

5、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 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51-63602553、63602563

传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 zsb@ustc.edu.cn

网址: http://zsb.ustc.edu.cn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2、我校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4、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的审核、测试与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3602591,邮箱jwjcsj@ustc.edu.cn。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篇三:2016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

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5 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 已取得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生具有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中职学生具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评价P等及以上;

3. 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其中报考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的考生限制为:身高女生165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三围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标准,无色盲色弱;报考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方向)、精细化工技术(环境监测评估方向)、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方向)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4.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方向中英班)专业的普高生高中学考(会考)外语成绩必须达到A等以上;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普高生高中学考(会考)外语成绩必须达到B等以上。

凡具备上述条件考生均可报考我院组织的提前招生考试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注:考生须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2.素质特长生需填写我院素质特长生申请表,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2号楼招生办102室,电话:0574-86328888,邮编:315211;我院只接收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若考生邮寄材料使用其他快递方式导致材料遗失或审核延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截止时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6日---4月17 日 (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s.zjff.edu.cn/)

六、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考生的学考(会考)成绩、2015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以及按专业要求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考生以6门学考(会考)成绩计入总分,其中语、数、外三门为必选计分科目,余下三门科目考生可选择计分,学考(会考)成绩A等计100分,B等计80分,C等计60分,E等不计分,学考成绩按换算后的分数相加后除以计分门数计入总分,满分100分;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类折算成满分100分计入总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成满分40分计入总分;综合测试根据专业要求分别从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特长测评等项目中选择。各类别考生综合考评项目、分值及总分见下表。

注:报考表演艺术(舞蹈方向)、表演艺术(音乐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美术、连锁经营管理(高尔夫俱乐部管理校企联合培养)专业的中职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其余专业的中职生无需参加;报考人物形象设计、美术、艺术设计(动画与游戏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的普高艺术文理科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素质特长测评分两类:技能类和体育类测评。

4.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4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5.普高文理科考生可报考至多二个专业,同类别的中职考生可兼报最多两个专业,普高艺术类和工艺美术类考生不得专业兼报,专业兼报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录取,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院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生以素质特长、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职生则以素质特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报考考生人数的情况时,则按实际报考考生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7.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

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只能选其中一门),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

8.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项目。

9.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特殊人才,根据学院专业发展和素质教育需要,经报请浙江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计划内予以优先录取。

10.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七、收费标准

考生可现场缴费或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八、其他说明

1.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监督机制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6223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

    2016年各大高校自主招生简章汇总(新)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