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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

2016-12-07 15:32:17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极影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5、农业园区带动型(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示范园+农户型),6、中介组织协调型(“农产联”十企业十农户),7、其他组织模式(主要以以上几种模式衍生而出)

1、 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

这种模式是以经济实力较强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企业或农户品的加工和销售企业为龙头,对某一农产品实行系列化生产经营,带动农产或相关的生产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联结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紧密程度不同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龙头为农民承担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②“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有效地改变了过去那种企业与农户利益直接对立的状况,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③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资金、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市场生产要素上实现了优势互补,龙头企业负责技术、资本密集、风险大的部分,劳动密集和风险小的部分交由农户负责,形成新的生产力。龙头企业与农

户结合,既发挥了大规模经营的优越性,又弥补了农业小生产在经营环节上的缺陷,调动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实现了更高层次上的双层经营。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农户品的供求关系难以稳定。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

2、 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成为农产品的集散地,加快了农产品流通速度。②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完善。②农村流通中介组织还未发展完善,还需要培育专业化的经纪人队伍及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3、 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投资少、易起步、风险小,尤其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②资源优势相对突出,生产专业化水平较高,形成了专业村、专业乡。③形成产、加、运、销为一体的产业群体。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资源比较优势战略的影响,不容易把握市场需求。②产业层次低、产品质量差、市场竞争力弱。③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对市场的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

4、 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②较好地解决了农户生产规模小与市场大的矛盾。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有些服务以盈利为目的,不考虑农民利

益,借服务为名随意加价收费;②有些社会化服务不扎实,随意性太大,农民难依赖;③有些服务抓不住重点,不能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5、 农业园区带动型(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示范园+农户型) 这种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①典型示范作用强。②农业科技推广效应大。

这种经营模式的缺陷在于: ①资金投入巨大,受资金约束强。②科技水平要求高,受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不高因素的制约,目前大面积推广的条件尚不成熟。

6、 中介组织协调型(“农产联”十企业十农户)

这种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 ①信息渠道畅通,便于信息沟通。②便于过协调上级、县市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得到省(市、自治区)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另一方面避免不正当竞争。③方便合作开发,“农产联”在市场、产品、人才和生产企业等方面可进行合作开发,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素质、人才素质和产品质量,更高效地开发国内国际市场。

这种经营模式的缺陷在于: ①这种类型的中介组织主要是行业协会,其类型属松散型组织。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

以上例举出来的是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几种典型模式。在实际生产中为适应所在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科技成果的特性,一些非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各地是主要模式。

由于各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科技成果的特性不同,产业化模式的

优劣很难比较。不论哪种模式,它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即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引导和组织分散的小农户进入社会大市场,促进产业化的发展,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强市场农业自立发展的能力。但根据各个产业化模式的适应性及优缺点的综合评价可以选出相对适宜大范围推广的模式。

根据近几年来中央关于农业方面的政策,“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这种非典型农业产业化模式的优势日益凸显。这种模式不仅继承了服务组织带动型产业化模式的优点,同时拥有了龙头企业带动型和中介组织协调型产业模式模式的优点。其中企业拥有资金和技术,合作社及充当中间协调的角色,又能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随着市场农业的发展和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逐渐成熟,可以预料,一些新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还会出现。农业产业化将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篇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

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其实质就是用管理现代工业的办法来组织现代农业的生产和经营。它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解决分散的农户适应市场,进入市场的问题,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难点,关系着结构调整的成败。目前,干部和群众对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结构调整这篇大文章还没有完全做好,结构上的问题,品种品质上的问题,布局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对种什么?养什么?发展什么?还不完全清楚,甚至顾虑重重;有的连我们基层干部也不完全清楚。具体体现为:市场还看不准,发展路子还不宽,对农民的信息和技术服务还比较滞后。总体上还缺乏明确的规划不同程度地存在简单模仿外地经验和模式。要使结构调整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有一点显得十分重要,就是要使千家万户的小

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对接起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赢得市场的能力,是带动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户找到龙头企业就是找到了市场。龙头企业带领农户闯市场,农产品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就可以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的行政干预。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和产业结构,带动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重要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以来,是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时期,但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民增收缓慢的内在原因是:农产品产量与农村劳动力“两个充裕”并存;农业生产劳动率和农产品转化加工率“两个过低”并存。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向广度和深度进军,有效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可以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剩余劳力,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可以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使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民不但从种、养业中获利,还可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增加收入。

发展方向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农业竞争已经不是单项产品,单个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而是包括农产品质量、品牌、价值和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体系的综合性竞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有利于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联结起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按照国际规则,把农业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全面引入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创出自己的品牌;有利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全面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篇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赵泽红

沾益县农业局655331

摘 要:本文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问题 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村新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成为应对入世挑战,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近些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是公司、农户等市场主体在经营服务环节上的联合,充分体现了农业合作经济的本质。农村改革以来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公司+农户”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公司根据客户的需要,组织指导农户种植养殖,并负责产品的推销,起到了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作用。事实上,公司与农户的结合是所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农业合作经济,就是农户联合起来办企业为自己服务。这个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是农产品销售企业,也可以是农业生产资料购销企业,或者综合经营的企业。公司是合作组织成员联合投资、共同拥有并民主管理的,可以说是“农户+公司”,许多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农户+公司”;我国目前的产业化经营中,公司是农户以外的市场主休投资兴办并管理的,是“公司+农户”。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所联系的农户越来越多,如果龙头企业与每一农户都签订合同,运作成本就会很高,还会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一个中介服务组织,协调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正因为这个现实的需要,目前我国有众多的知名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化运作方式,已从“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如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走上通过饲养“草原兴发羔羊”、“草原绿鸟鸡”脱贫致富的道路。“农户+公司”中的公司,是农户投资兴办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实行传统合作经济的原则,形成“共享、共担”机制。“公司+农户”中的公司,投资主体不是农户,完全采用合作经济原则是不切实际的,但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如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无偿或低偿地向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确定保护价,包销农产品等,使公司与农户形成“共享、共担”机制。本文主要讨论“公司+农户”这一组织形式。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龙头企业拉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长期以来,有一些地方农村经济一直依靠烤烟、油菜等有限的支柱产业,而烤烟的指导性种植计划和指令性收购计划两种体制矛盾十分尖锐,油菜价格偏低。一些地方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着力发展经果林种植及畜禽养殖等,而届时如没有相应的贮运、加工及营销企业的拉动,难免会出现种果园到毁果园等隐忧。谷贱伤农。某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仍面临着或冷或热的

情况。归结为一点,缺乏龙头企业的拉动也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滞后而难于与市场对接的重要原因。

2.整体发展水平低,龙头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覆盖面不到农户的三分之一,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仅有40%—50%,发达国家到90%。每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加工值,美国为3.72元,日本2.25元,我国仅为0.38元。我国多数农产品加工水平低,不及发达国家的50%,研发能力差,技术装备落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多数处于20世纪80年代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只有5%。

3.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农民获利少。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龙头企业和农户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各地发展产业化经营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环节,这方面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有了一些先进典型和做法,但从全国来看,农户和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不少地方仍停留在买断关系上,生产、价格、质量、服务等变化直接影响着联结的紧密和双方行为。

4.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人们对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形成共识,各地政府也制定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总体效果不错。但在一些地方仍存在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给企业的退税、贷款以及促进发展的优惠措施在实施中打下了不少折扣,有的地方还停留在层层传达领导讲话阶段,没有过硬的措施。

5.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认识存在偏差。如前所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是企业、农户等市场主体的经营服务环节上的联合。一些地方为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引进一些企业从事农业产业经营,在政府的帮助下,他们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户耕地,除了支付租金外,跟农户无任何联系。只因为企业从事农业生产当地政府就把他们当作农业产业化企业大力扶持,对增加农民收入无任何作用,浪费了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获利的是企业,失去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来意义,也引起农户的不满。中央也不允许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承包农户耕地。

6.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给农户打白条。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收购农户产品时,长时间不支付收购资金,影响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对地方政府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并不支持。

7.一些外来企业借农业产业化经营之名,大搞“圈地运动”,大量套取国家资金。这些外来企业抓住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求,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不但获取了项目资金,还用极低的价格购买大量土地,建盖厂房,通过政府的支持,向银行贷款,使其资金规模成几何级数增长,而企业获得的资金并没有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而用于获利较高的产业,因为他们知道农业是弱势产业。最近报道的浙江嘉善托普神话圈地运动,套取资金事件给一些不加分析论证就急于上项目、不惜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的地方政府,上了生动而深刻的一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一些地方政府更喜欢跟外来企业合作,地方企业往往得不到扶持。

3 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的建议

1.农业产业化要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为基础。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第一产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上升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农业不是基础。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把农业生产链条延伸到加工和流通领域,原料仍然是农业,提供原料的劳动者仍然是农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生产仍然是基础。

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系统中,需要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用工业武装农业,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土地产出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特别是在我国由于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十分狭小,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很低,为改变这种情况,一方面需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之中,并由乡镇企业实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和以工带农;另一方面则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建立反哺农业的机制,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速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这是农业产业化成败的重要关键。

在实施农业产业化中,要同开发耕地以外的资源(包括山地、草原和水域)结合起来,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农业、生态牧业、生态林业、生态渔业,把经济增长与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环。

2.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需要政府的制定一套有的放矢而又切实可行的政策体系。60年代末,法国农民曾有一种普遍的感觉;“如果国家不支持我们,那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相比而言,中国农民的处境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更需要在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度过难关,可以说,在更加平衡的经济增长的宏观范围内,对农业采取更加广泛和有力保持和支持政策,这应当成为中国农业政策选择的基本理念。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各地应从本地主要的资源优势出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多支持本地农业企业发展,而不是一味支持外来企业。

3.加强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给予支持”。在给予支持的同时,必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农业产业化项目中,让农民得利。可以将国家资金转化为股份,让农民或村集体参与分红,实实在在给予农民支持,增加农民收入。

4.抓好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产业化各经营主体中,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利益联结的方式、应当分享的利益,农户有没有真正的发言权和主动权,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在充分肯定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对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户增收所做的贡献的同时,我们要深入实际,考察了解利益机制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和内容,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坑农伤农的现象。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起更稳定的利益联结方式,建立更透明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农户在产业化发展中切实受益。

参考文献

[1]吴志雄、毕美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1年第9期,第10页。

[2]刘继红:《探索创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2004年第5期,第20页。

[3]孙金霞:《招商大跃进苦果谁来吞》,《半月谈》2004年第15期。

[4]李成贵:《农业结构调整应先调政策》,《中国国情国力》2003年第7期第11页。

作者简介

赵泽红,男,1970年4月12日出生,1995年8月毕业于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现工作于沾益县农业局,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10年。通讯地址:云南省沾益县农业局。邮编:655331。联系电话:(0874)316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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