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外资企业办理流程及清单2016年5月更新
外资企业办理流程
(前面标★的必须由贵方提供,其他我们可以负责编写,贵方签字即可)
一、 查名
注意:(中外合资的话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自然人(个人)是没有资格参股投资的,外方没有限制)
★(1) 拟定若干个名称
★(2) 告知经营业务内容、注册资金具体信息。
(3) 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内需要境外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外合资的话,需要中方公司盖章,外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所有投资方的身份证明,分为两种:
A、以公司名义投资,则需要公证书(原件2份),不同国家的公证书不同,公证书出具后,还需要经过中国国内的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翻译公司公章,需要2份,各个地区办理地点如下:
①香港、澳门地区: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核发的原件,具体办理认证的地点: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2楼B室)
②台湾地区:需要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出公证(国家政策限制,一般此公证较难审批,台湾地区多数都以个人台胞证的方式进入大陆)
③其他国家:需要经过当地领事馆认证即“中国驻XXX国家领事馆”的公证文件(公证书若是英文的则需要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翻译公司章,至少2份)
B、以个人名义投资: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工商需核对笔迹是否与护照上的签字一致)
以上材料准备好后至工商局上报,5日后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
刻章(公章、财务章、投资人私章)
二、商务委审批
先登录
选择事项申请网上预报(上报后有效期5日内携带书面材料至商务委提交申请) 书面材料如下:
1、商务委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投资方签署)
2、投资方为企业:提供国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公司公证书(原件)、
投资方属于个人:个人存款资信证明原件、提供护照/台胞证复印件,所有的非中文证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3、租赁协议(投资方签署)、产证复印件(复印件每页产权人盖公章/权利人为个人则签字)、企业办公所在楼层平面位置图、房屋状况信息单
4、贸易类若涉及批发或出口的则需要拟设立公司经营的商品种类及进出口商品目录
5、法律送达委托书(即委托***为代理人帮忙送审资料的一份委托文件)(投资方签署)
6、委派书:关于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及聘任,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资方签署)
7、如果中外合资企业则另外提供中外合资合同、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法人代表任命书、总经理名单、双方委派担任职务的决议等,董事会成员必须3人以上,可以包含股东,监事不得列入董事会,董事不得兼任监事。
材料齐全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获取批准文件(批复)3份、批准证书副本2份
三、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5-10个工作日)
(1)商务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
(2)外资设立登记表格(投资方签署)
(3)租赁协议(投资方签署)、产证复印件(复印件每页产权人盖公章/权利人为个人则签字)、企业办公所在楼层平面位置图、房屋状况信息单
(4
(5)委派书:关于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及聘任,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资方签署)
(6)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投资方签署)
(7)新公司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四、办理外汇登记证:携带营业执照、商务委批准证书和批复、原件及复印件,章程复印件,带好有中英文的公章至陆家嘴东路181号办理(人民币现金出资外资企业无须办理,中国大陆内银行直接开户即可。)
五、银行开户(携带法人章、公章、财务专用章、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原件至银行开设资本金帐户)
六、海关登记证(一般无进出口企业不需要办,通常找报关公司做,需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章程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该表要事先到上海市商务委:世博村路300号办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七、电子口岸(一般无进出口企业不需要办,可寻找报关公司全包)
篇二:外资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提交资料
外资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提交资料 外资公司注册条件:
1.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3.不涉及基建或房地产及外汇综合平衡的项目。
二.外资注册办事依据:
《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外资公司注册商务委员会审批须提交的基本文件.材料:
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1.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签署的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4.外资企业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5.外资企业如果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提供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的委派书原件和名单原件;否则提供所设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派书原件(需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6.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外国投资者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合法开业证明,外国投资者权力机构推举合法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及合法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是个人投资,则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文);上述文件须经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机构)公证,除港澳台地区以外尚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8.投资者的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文);
9.外资企业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10.工商局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设立外商合资企业,须提交投资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副本。
12.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需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进出口商品目录)
以上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商务委员会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上述文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然后,须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单,在商务委员会办理申领批准证书手续。应在领取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区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外资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以下所称的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是指:
1.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其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
外资公司注册特别提请注意:
以外商独资形式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10万元人民币的外币。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缴付方式按照外商投资有限公司缴付方式执行。
五.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方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外资公司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2.外资公司注册费用: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外资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有效期为章程中约定一期到位时间)
六.外资公司刻章及公安局备案及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1.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1份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刻章委托书
5.合资或合作中方出具的中方介绍信(独资企业免)
七.外资公司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商务局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7.新成立的外资企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交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八.外资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
3.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文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5.企业董事会组成名单
九.外资公司办理统计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批准证书之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前,需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1.出示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
2.填写企业统计登记表(一式2份)
十.外资公司办理外汇IC卡
外资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向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副本
十一.外资公司设立投资帐户
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开户时,需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十二.外资公司设立人民币帐户
篇三:2016年浦东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2016年浦东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2016年,在上海市浦东注册公司都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下面由帮帮创业网归纳总结,更多最新政策信息,欢迎登陆帮帮创业网查看。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在2008之前,在浦东注册落户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率只有15%,相比浦西和其它省市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浦东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要占有很大的优势。自2008年开始,浦东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在税率上与其它省市全部统一,也就是说,浦东享受税率低的优惠政策已没有了。但是,浦东吸引海内外客商投资的势头并没有减弱,相反,浦东新区每年吸引外资占上海的一半,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也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
二、税收财政扶持优惠政策
在上海浦东注册公司可以享受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就是企业在缴纳税收后,地方财政上将部分税收再返还给企业,
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营业税: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公司享受营业税按实际交税额的35-45%的返还;
2、增值税:在浦东落户的企业享受增值税按实际交税额的6-10%的返还;
3、企业所得税:上海浦东的企业所得税,按实际交税额的10-16%返还。此外,在浦东注册登记的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税收优惠。
三、关于浦东税收优惠政策
1、浦东注册登记的企业财政扶持时间:每个季度由浦东财政局直接将企业的返税打入公司基本帐户;
2、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区及经济园区众多,其返税优惠政策有很大的差异性,在部分开发区注册公司是没有财政扶持政策的,所以在选择开发区时要对开发区及经济园区有详细的了解;
3、浦东公司注册代理服务机构众多,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代理注册公司会向企业隐瞒返税事宜,将企业本来应得的返税占为己有。需说明的是,在浦东新区注册外资企业享受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与内资企业一样的。
四、浦东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补充
1、对获得认证的软件企业,从获利之年起所得税实行3年免征2年减半征收;增值税按17%计征,超过3%的部分,下一个月即退;人员工资、培训费用等,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税前列支;
2、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二年,给予减半扶持;
3、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4、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该项目可享受地方税5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率为15%;
5、对获得“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由市、区科委分别匹配25%;对获得“上海市种子基金”的企业,由区科委匹配20%;
6、凡经浦东区科委认定的IT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3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优惠;
7、对过了税收减免期的老企业,如果其交纳的地方税收超过30万/年的,那么,比上一年上缴地方税收增加部分的30%将由区财政返还;8、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经浦东区科委认定的,该合同的营业额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2016浦东注册外资公司相关流程》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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