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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项目认筹违法吗

2016-11-21 11:05:49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认筹与开盘的具体区别

认筹与开盘的具体区别

开盘的概念:楼盘的开盘是指楼盘在建设中依法取得了“五证”(五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正式推向市场的销售行为,开盘当天公布正式销售的价格以及优惠政策。

认筹的概念:开发商的项目在还未达到预售条件之前针对想购房的客户收取数千或数万的诚意金,对购房者来说这是一种房屋认购意向,所购房的价格、房号(甚至面积)等主要因素均处于不确定状态,都要等到项目取得预售资格之后才能确认。认筹的形式主要有内部认购;VIP认购;认筹等。购房者在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交纳一定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的“证书”,之后等开发商开盘预售或解筹。

解筹的概念:这个概念是相对于认筹而言,一般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之后,从已“认筹”的客户中“抽”出可以选房者或统一排号选房,然后统一交首付,统一签署认购书或者预售合同。此时的解筹也就类似开盘了,但在解筹过程中可以先问清楚开发商是否已取得预售资格,降低购房风险。

二、开盘与认筹的区别

1、现在的认筹大部分相当于是买一个购房的资格,或是提前选房的资格,在开盘前或当天可以优先选房。开发商会根据开盘时间的临近,将认筹优惠逐渐减少。

2、认筹时楼盘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所交的认筹金或订金在开盘时没选中房子是可以退的。

3、开盘时选房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之后确定房价、房号以及享受的购房优惠,此时的定金不可退的。

三、为什么要认筹之后再开盘

认筹再开盘,是目前每个楼盘都会采取的销售策略,时间长短根据每个楼盘的资金、工期、客户储备等情况来确定认筹时间的长短,所以有些楼盘即使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但是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储备情况进行开盘。岁开发商来说,认筹再开盘有以下好处:

1、提前锁定部分意向客户,为制造热销局面打下基础。

2、提前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3、创造宣传推广契机,以相当额度的增值空间及市场前景吸引目标群体提前参与,以互动式信息传递深层渗透。

4、对目标客户进行试探性销售,避免定价时的盲目,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5、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进行管理,通过调查分析为以后的价格调整、业态规划、广告传播、

事件营销、一对一的直效营销等提供准确可靠的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认筹是开盘前的准备工作,认筹时交纳的诚意金在开盘选房之后可充抵购房款,而认筹优惠交多少抵多少则是指交一定的诚意金则可享受购房时房屋总款可相应减少的优惠。

篇二:认筹的法律风险

认筹的风险防范

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是购房者与开发商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商品房认购书并不因为其订立简单而风险低,相反正因为其合同条款少,导致许多事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而且开发商也往往会利用商品房认购书的简单做文章,损害消费者的权利。可以说,与其他房地产合同相比,商品房认购书的风险并不比那些合同的风险低。既然有风险,那么就要去防范。如果购房者不能求助于专业法律人士,就只好通过自己,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有效地规避风险。

与其他合同一样,商品房认购书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但为了帮助购房者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笔者将商品房认购书订立中的风险防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购房者应在这三个阶段里,始终谨慎,做好应做的事,就能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商品房认购书订立前期

这个阶段,虽不需要订立合同,但做好足够的准备,对防范风险也是非常必要的。购房者在这个阶段必须做好两项前期工作,具体如下:

1.购房者必须考虑成熟,决定购买将要预订的商品房。 购房者买房不能像买菜一样,应慎重行事。在决定购买该商品房之前,应做一些必要的调查和咨询工作,调查的内容应包括: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其他条件类似楼盘与你看中的楼盘的价格、区位、户

型、环境比较,该开发项目的一些基本情况。关于开发商信誉和实力情况,以及该开发项目的一些基本情况,购房者可以从以下三个途径去了解:(1)可以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该项目是否以在建工程或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该项目是否有法律缺陷,该项目是否已具备相关的手续;开发商的以往的开发业绩如何等情况;

(2)可以从群众及知情者处了解一些信息,如开发商的信誉与实力;

(3)可以从开发商的售房部有选择性地捕捉信息。而该房与其他楼盘比较的情况,只能由购房者辛苦地多跑几家开发商咨询了,有客户上门买房开发商都是非常热情接待的。通过这样的一些调查,购房者可以排除一些基本的法律风险,明确该商品房是否确实实惠值得购买。

例如,家住荆州市的袁先生看中了一所由荆州市新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江跃小区内的一套商品房,价格、区位、户型袁先生都比较满意。此时开发商荆州市新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袁先生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袁先生称其要考虑考虑,第二天再签。出了新江房地产公司江跃小区售房部的门,袁先生就奔向与江跃小区相邻的另一房产开发商荆州市长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长河小区的售房部。袁先生对长河小区的售房部小姐说,其已看了江跃小区的房子,已准备签合同了,现在是顺道过来看看长河小区的房子。售房小姐一听,当即就急了,忙说您千万别买江跃小区的房子,江跃小区的房子怎么怎么不好,尤其是江跃小区的土地全部向银行抵押,新江公司的实力不雄厚。听到这个消息,袁先生忙向土地管理部

门查询此事,果然江跃小区的土地已全部在土地管理办理了抵押登记。袁先生毅然取消了向新江公司买房的计划,避免了经济损失。由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因为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且售房业绩与售房工作人员的收入紧密联系,所以其他的开发商往往会泄漏“天机”。当然,购房户对这些消息,要进行核实,也不能偏听偏信。这一招在买房过程中往往屡屡奏效。

2.购房者应积极争取不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认购书。

通过前一项准备工作,购房者已经基本了解了该商品房屋的部分情况,确定了该商品房的可购买性,不少购房者就开始急着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了。其实,这是犯了买房的大忌。笔者提醒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永远不要表现太急,而要争取让开发商比我们急。因为“急”不仅仅是不利于争取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有利地位,还往往会粗心大意草草签订合同疏忽了防范风险,从而为自己的损失种下了祸根。实话说,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对购房者确实没什么益处,而且还会为购房者带来风险。对这样一个无益的合同,购房者还是能不签就不签为好。

(1)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开发商并不一定就不卖房子给购房者,天下哪有商家有生意不做的道理,只要开发商没有将该房子预订给其他人,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他还是会把房子卖给你的。也许在谈判过程中,不少开发商会坚持他的要求,甚至态度强硬,但购房者应明白这不过是在谈判,开发商当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毕竟签订这个合同对他有利。

(2)并不一定就有其他人向开发商预订该商品房,尽管开发商会将他的销售情况形容得很好,并告诫购房者如不预订,就会买不到想要的房,但开发商的实际销售情况往往并不像他所介绍的那样好,否则他也不会那么好心,不停地劝购房者预订该房。

(3)即使购房者因拒绝订立商品房认购书,而丧失了购买该房的机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天下的房多得很,有钱还怕买不到?当然,如果在努力和争取无效的情况下,购房者仍对该房情有独钟,决定购买,那么就只有做好后面阶段的风险防范工作。

3.购房者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应对买房。

普通的老百姓买一套住宅往往需要付出自己及家人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积蓄。对这样一个重大的经济行为,理应慎重谨慎,深思熟虑而后行。法律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法律同样是公平、公正和严肃的。如果因购房者的鲁莽而订立商品房认购书,订立后却反悔,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必须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购房者就应在签订合同时考虑清楚再签约。而购房者怎样考虑清楚,只能依据相关法律知识。其实,对买房这样一件重大的经济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损失与有损失相比就是赚了,所以为避免风险而抽出一点时间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并不浪费,而是另外一种意义上有价值的劳动。

做好了以上三项准备工作,基本上就可以进人订立商品房认购书的最重要的阶段,即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

(二)商品房认购书订立时

这个阶段,是三个阶段里相对重要的一个阶段,对防范风险具有极重要的意义。由于这个阶段时间较短,所以购房者防范风险的工作十分紧张,而且是与订立合同同时进行。购房者应做好以下几项防范风险的工作:

1.找出风险之处。

在商品房认购书订立过程中,其实购房者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开发商。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开发商惯用的手段大同小异,也就导致商品房认购书的风险点就在那么几处。要找出合同中的风险点,就首先要了解对手——开发商惯用什么手段。开发商的手法有的会在它提供的合同书中表现出来,请先看一份由开发商提供的典型的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

甲方:广元市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惠侠

乙方:罗堂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广元市区的梦烟楼小区第一栋1层的住宅一间。乙方交纳定金贰万元。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定金不予退回,甲方并有权处臵该房。

三、乙方不得违约,否则定金不予退回。

篇三:房地产项目认筹须知

附件一:

俊锋·凯旋城认筹须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让您更清晰地了解本次俊锋〃凯旋城开盘前的认筹方式,特对本次认筹的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一、 客户交纳认筹诚意金,签订认筹协议书后即获得开盘当天选房 资格,并享受开盘当天相关优惠。

二、 认筹协议书的编号不作为正式选房顺序,该协议书不具有对客户意向房源的选定效力。

三、 本次认筹采用实名制,购房者姓名和身份证须与本协议书信息一致,客户的非直系亲属不得在认筹书上转名或增减名,直属亲属须出示有效证明文件方可转名或增减名。

四、 客户持VIP卡在俊锋〃凯旋城正式开盘当天享受开盘折扣,仅限开盘当天使用,过期不再享受开盘折扣。

五、 客户的联络方式以认筹协议书所载明的电话、通讯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发商将在开盘前提前通知客户选房时间,如开发商按上述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络不到客户,则视为已履行通知送达义务,客户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全部责任。

六、 客户凭认筹协议书认购的房屋套数仅限一套。如公开发售日不能认购到客户意愿物业或者客户放弃认购意愿,开发商将于公开发售日后30天内通知客户到指定地点,客户凭认筹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诚意金收款收据办理全额无息退还诚意金手续。

七、 认筹协议书遗失或诚意金收据如有遗失,客户凭有效证件到俊锋?凯旋城销售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八、 认筹协议书经开发商盖章,客户签署后生效。

九、 开发商保留对本认筹活动及开盘选房的最终解释权。

郴州俊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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