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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救灾款及物资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相关范文

2016-11-18 10:49:55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1

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为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管理使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组成两个督查组,于6月17日至23日,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帐目、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从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量、种类、管理、使用发放情况入手,详细督查了有关部门和组织募集、管理、上缴、分配、发放救灾资金物资的情况。现将专项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 全市募集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各团体,积极行动起来,纷纷伸出援助之手,采取各种方式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截

止6月20日,全市各级组织共接受各类捐款16927300元,捐物39774件。

1、全市民政部门共接收各类捐款12195900元(含县区未上解捐款),其中:市直部门4333000万元,凉州区4287300元,古浪县1445600元,天祝县1050000元,民勤县1080000元。市民政局上缴省民政厅4000000元,直接捐赠灾区1300000元,其中:陇南市800000元,甘南州200000元,平凉、庆阳、天水市各100000元,下拨定向捐款50000元;结余6095900元(含凉州区、民勤县未上解捐款2277300元)。各县区直接向灾区捐赠750000元,其中四川省100000元,陇南市300000元,甘南州350000元。凉州区结余1887300元,民勤县结余390000万元。

2、市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捐赠174483.10元。尚未安排使用。

3、组织部门共接收党员“特殊党费”3388500.70元,其中:市直875638元,凉州区884098.40元,民勤县512823元,古浪县591560元,天祝县524381.30元。上解省委组织部2612085.30元,其余款项待名册整理完备后将全部上交省委组织部。

4、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共接收捐款324504元,其中:

市直92226元,凉州区178726元,民勤县1190元,古浪县15000元,天祝县37362元。上缴市总工会143416元(其中市直92226元,凉州区50000元,民勤县1190元),上缴民政部门172362元(其中凉州区120000元,古浪县15000元,天祝县37362元)。接收衣被等物资39774件,折合人民币1842000元。市总工会统一向甘南州舟曲县捐赠衣被等物资38299件。市总工会现结余捐款129859.40元,衣被1475件。

5、共青团组织共接收“特殊团费”98179.90元,其中:市直55231.60元,古浪县30798.30元,天祝县12150元。上缴民政部门82948.30元,上缴团省委15231.60元。

6、民勤县妇联共接收捐款2680元,衣物679件,尚未安排使用。市妇联直接向省妇联“千村妇女重建家园行动计划”捐款10000元。

7、市政府接收上海市静安区政府定向捐款1000000元。

㈡ 上级下达我市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1、市民政局接收省民政厅下达我市的抗震救灾资金2400000元,救灾粮244吨,棉被11200床,罐头810

件,大米5吨,衣物5000件,现已分配各县区。其中救灾资金:凉州区680000元,民勤县370000元,古浪县750000元,天祝县600000元;救灾面粉:凉州区70吨,民勤县40吨,古浪县74吨,天祝县60吨;棉被凉州区4600床,民勤县1500床,古浪县3300床,天祝县1800床;罐头:凉州区220件,民勤县170件,古浪县220件,天祝县200件;救灾大米:凉州区1吨,民勤县1吨,古浪县1吨,天祝县2吨;衣物:古浪县5000件。各县区对救灾款物已制定发放方案,正在陆续下拨发放之中。

2、市财政局接收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抗震救灾资金2600000元,现已全部分配各县区。其中:凉州区880000元,民勤县370000元,古浪县810000元,天祝县650000元。各县区已全部下拨受灾乡镇,向困难群众发放。

3、省卫生厅调拨我市医疗应急药品3批,共计134150箱,价值467607.45元,全部由市人民医院储存备用。

4、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安排下达我市中央抗震救灾卫生专项资金400000元。其中:县乡医疗机构灾后重建资金200000元,已下达凉州区90000元,古浪县60000元,天祝县50000元;卫生应急防疫救灾专项资金200000

元,已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市卫生局正在与省卫生厅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总体看,全市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能够坚持按制度办事,管理使用规范有序,确保了各项救灾资金物资的安全使用。主要特点:

一是动员部署及时,募集捐助迅速。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各级组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对捐助灾区资金物资工作作了及时动员部署,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支援和帮助灾区共渡难关,很快在全市上下掀起了捐款捐物的高潮。有许多群众在5月13日就自发到各级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捐款捐物,也出现了许多感人的典型。如民勤县机关工委退休干部姜贵基同志,在医院的病床上看到汶川地震的消息,在向民政部门捐款2000元的同时,又委托儿女向组织部交了1000元的“特殊党费”。积极踊跃的捐助活动,充分表现了武威各族人民对地震灾区人民的关切和深厚情意,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秀美德。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管理规范有序。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从募集一开始就建立健全了资金物资募集管理和发放的相关制度。在向上如实上报灾情的基础上,加强对救灾款物的

篇二:关于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报告1

**县关于抗旱救灾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

地区纠风办:

为切实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县对2011年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9月15日,我县抗旱救灾资金共投入580.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84万元(上级拨入313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71万元);上级捐助抗旱救灾资金物资51万元,县直部门帮扶抗旱救灾资金物资45.4万元。抗旱救灾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水利抗旱方面;二是农业救灾方面;三是生活困难救济方面。

二、工作方法

为确保抗旱救灾资金物资安全有效使用,在各职能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监管工作的同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实绩考核办、县督查办、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部门

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对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分配到位、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实际检查中,检查组采取了“听、查、访”方式,对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即听取单位对抗旱救灾物资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全面掌握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查”,即通过查看账簿、凭证、台账等,检查救灾资金使用是否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物专用、账目清楚;“访”,即深入乡(镇)村寨、组走访受灾群众,了解救灾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救灾资金物资是否发放到位,是否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检查发现,一些部门和乡(镇)在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合理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直帮扶部门在乡镇开展帮扶工作时未将捐赠资金物资缴入财政专户,不利于资金的统一管理与统筹安排。

二是救灾资金时效性强认识不足,部分资金滞留在账上。

三是救灾资金使用不够及时、恰当,由于大量应急物资、设备多以赊购方式采购,而资金结算较慢,影响了资金使用

进度和准确反映。

四是财务报账手续不完备。主要是一些物资的签收、发放手续不齐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和乡(镇)进行了反馈,要求部门和乡(镇)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总体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良好和安全,效益明显,各项资金使用基本与指定的用途相符,截止到目前为止,无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现象,保证了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落实。

**县纠风办

2011年9月20日

篇三:2011年救灾款物转向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自查报告

2011年救灾款物转向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

情况自查报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2012】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2011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1年冬季以来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一)救灾款的收入情况

2011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 万元。其中:呼财社[2011]号拨

2011年冬令款 万元,呼财社[2011]2 号拨2011年春荒款 万元;市本级救灾2011年冬令和2011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二)救灾款的支付情况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 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二、 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旗所辖7苏木、镇2011年冬季以来救灾资金全部及

时下拨各苏木镇,用于灾民救助。在救灾款的使用上,我们以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为重点,采取发放现金、面粉、衣被等形式,使灾民得到及时救助,采取保障了灾民越冬所需。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过程中: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始终坚持“户报、嘎查评、苏木审、旗定”和“以户计灾,以户救灾,民主公开”的原则。基层发放救灾款时,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实物,都将数额公开。二是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被救助对象普遍使用了《灾民救助卡》。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救灾款是用于安排灾民生活的专项款、救急款,是灾民的救命钱。为了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各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兑现落实到灾民手中,做到不拖、不欠、不截留、不挪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 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对灾民的受灾程度、受灾人数、自救能力等底数掌握还不够准确细致,因此在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方面,措施还不够十分有力。

二是救灾款物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款物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即什么程度的灾害应该发放多少救灾款粮才能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没有相应的标准,盲目性、随意性较大。

三是个别苏木镇市灾民救助卡的发放、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是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将灾民救助与特困救助混淆,填

写日期和发放人不具体,担心灾民无休止的持卡要求救助。

四是旗局救灾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兼职过多、业务生疏给救灾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建议市局定期对救灾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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