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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模式调研报告

2017-05-01 15:41:13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关于xx镇乡村医生待遇的调研报告

对xx镇乡村医生经济待遇的调研报告 村级医疗卫生网络机构是医疗卫生体系中的最基层网络组织,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作为这一基层机构的重要成员除担负农村一般诊疗工作外,还承担了村级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基本医疗、疫情调查处理、疫病监测、改水改厕等大量的公共卫生工作,从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到传染病、地方病防治,他们执著地守护着农村广大群众的健康。由于长期以来,村医的基本待遇问题以及养老保险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妥善的解决,随着社会生存压力日益加大,村医队伍日趋不稳,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瓶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村医待遇现状,探索可行有效的解决村医待遇途径,从而促进村级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进行了本次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一、村医的历史背景

乡村医生在40年前曾称作“赤脚医生”,在那个缺医少药甚至无医无药的时代,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为解决农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当今社会我国各地农村已建成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据相关资料显示,绝大多数的农民患病就诊一般选择村卫生室(所、站),乡村医生则是农民的“健康守门人”,更是每个村民及家庭的最鲜活的健康档案,村民既往病史、用药过敏史和家族病史,甚至连村民自己都 - 1 -

不清楚,而乡村医生却对此了如指掌。此外,他们除担负农村群众的一般诊疗工作外,还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了大量的公共卫生工作,从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到传染病、地方病防治,他们执著地守护着乡亲们的健康。由此可见,村医作为医疗系统最基层的力量,仍不可或缺。2003年7月,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并从2004年1月起施行。条例指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卫技人员才能被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公立医院医生一样领工资,缴四金,享受法定假期。但是,乡村医生的基本待遇以及养老保险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妥善解决百万乡村医生基本待遇和养老问题,建立村医社会保障机制,就成为至今所有村医迫切忧关的焦点问题。

二、全镇村医构成及待遇基本情况

(一)村卫生所及村医基本情况

全镇共设有9个村卫生所,其中箐口社区卫生所还分设板桥分所。自2003年全县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以来,在县、镇、村三级的支持与努力下,截至2009年6月,均已陆续完成9个村级卫生所新建及改造,全部配备诊断室、药房、注射室、观察室四室,部分有条件的村卫生所,如箐口卫生所还设有B超室、化验室;同时我镇村医经过严格考试,目前33名村医均是持乡村医生资格证上岗,其中4人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照;中专以下学历5人,中专学历13人,职高学历12人,大专学历3人;从业时间5年、10年不等,一名老村医竞从业达四十多年。村 - 2 -

医管理日益规范,村医资格日趋合法,村卫生所硬件设施的日渐改善,无疑使我镇村医对工作增加了一定的信心,也使村级医疗水平排在了全县前列。

(二)村医待遇基本情况

1、误工报酬情况。目前,我镇村医工资主要分为相对固定及浮动工资两部分构成。相对固定的工资一是由腾冲县按在编村医人数,2007年以前人均每月补助30—60元不等,2007年后人均每月补助100元;其次是按卫生所完成计划免疫情况人均每月补助60元及按完成任务情况财政进行零星补助;但是这部分相对固定的工资补助,与村医工作到每个社,每位群众的工作量比较是不是成比例的。浮动工资是按《xx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桥政发?2003?27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规定执行,即村医执行个人收入与任务考核、单位效益挂钩的绩效工资制,实行下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浮动工资制,工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纯收入的80%。

2、养老保险政策及其落实情况。由于目前全省乡村医生在养老保险方面还没有成熟的方法,为使村医“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我镇在《方案》中规定暂定参照个体工商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多方法实行,从乡村医生每月工资总额中提出10%作为养老保险金,由镇卫生院统一在当地金融部门存起,乡村医生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由卫生院一次性连本带息支付个人养老金。但目前在我镇只有箐口卫生所 - 3 -

按规定进行养老保险参保。

3、离任村医待遇情况。至今没有专门出台对已离任村医待遇的相关政策。只是对缴纳了养老保险,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村医一次性连本带息退还养老保险金作为老年生活保障。

三、村医现行经济待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村医待遇现状的梳理,目前村医主要经济待遇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水平偏低。村卫生所定位是非营利性机构,收入主要来自问诊费和按药品价格标准收取的相关费用,我镇9个村卫生所日常的诊疗收入300—100元之间,除去10%的卫生所事业发展基金,效益好的村再除去10%的养老保险金(我镇仅箐口卫生所),其余才是村医的工资,再加上县上按规定补助的100元及完成任务数的零星补助,村医的工资也较低。以我镇效益较好的箐口村卫生所为例,箐口村卫生村医的工资=基本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夜班补贴+超勤补贴,另外化验和B超技术人员按规定收取适当补贴,该村村医人均月工资也800—1000元不等(含政府补贴),而2008年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385元。效益好的村卫生所尚且如此,何况效益有待提高的村卫生所呢?而且大多村医不得兼做农活,“不以农养医,以家养所”情况普遍存在。

2、不平衡现象突出。我镇地广人稀、人口分布不均,地域、交通、就医条件等因素,致使各卫生所发展不均衡,直接影响村 - 4 -

医待遇。一是硬件设施不平衡。箐口社区基础设施发展较早,卫生所建设在各项硬件设施上相对较完善、先进,除四室齐全外,还设有B超室、化验室等,轮马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较晚,卫生所于2009年6月改造完毕,医疗条件相对滞后。二是村医素质分布不均衡。群众就医从注重村医的经验已慢慢转移到既注重经验又注重学历、资历上来,因此村医素质成为群众选择就医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许多群众宁愿多乘几趟车,多行几里路也要到镇卫生院就医、就诊,无形当中村卫生所减少了一些病源;三是人口、交通、地域等客观因素。永兴村是全镇人最多的一个村,且离下街集镇有一定距离,交通不变,特别村卫生所在就医条件改善及实施新农合之后,村医工作虽然比较繁琐,但效益可。而金家村常住人口较少,离下街社区较近,交通便利,部分群众往往到附近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就医,病源流失直接影响了村卫生所的效益;四是群众观念也成为影响村卫生所不平衡发展的因素。“小病用药,大病用医”这是许多群众普遍的就医观念,这种不正确就医观念的严重程度不仅增加了当地卫生防疫工作的难度,同样也影响了各村卫生所的发展,例如xx社区是纯傈僳族村,居民居住地较分散,群众的就医观念也制约了当地卫生所的发展,包括村卫生所的效益问题。

3、离任村医保障亟待解决。一是村医的养老保险问题,因尚未纳入政府相关政策规定中,村卫生所工资待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村医参与养老保险;二是村医离任后的生活保障问题,是每 - 5 -

篇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

微卫字[2012]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村医生队伍

建设管理的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乡村医生是最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者,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职责。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为筑牢我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3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53号)及《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村级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微政办发[20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

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逐步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

1、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主要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2、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全县省级规化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其他村卫

生室采取自愿加入原则。村卫生室主要由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举办,也可采取乡村医生联办等形式,经县级卫生局批准后设立。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3、村卫生室的命名。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村(第一、第二)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地区,其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室,此类社区卫生室按村卫生室进行管理。

4、乡村医生的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已退休的原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享受乡村医生待遇;经所在乡镇卫生院审批同意;经县卫生局登记执业注册。

5、加强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建设。村卫生室采取政府投入及村集体支持、个人投入等方式,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其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与其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要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二)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

1、统一人员管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5‰比例配备。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

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凭证执业,定岗定职,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2、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应根据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机制。合理划分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把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交给村卫生室承担。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服务的监管,督促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医疗服务规范,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乡镇卫生院要组建由公共卫生医师(助理卫生监督员)、临床(全科)医师、护理人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实行辖区分片责任包干,监督指导村卫生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统一药械管理。加强村卫生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建立规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耗材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耗材。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用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指导乡村医生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根据需要及时为村卫生室更新或配备必须的医疗器械。

4、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按照县物价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的村卫生室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标准进行收费。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逐步实现村卫生室规范资产和收支管理。村卫生室的经常性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统一绩效考核。县卫生局将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三)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1、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2012年3月31日,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采购,由乡镇卫生院或中标企业负责配送。

2、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局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按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规财发[2010]3号)文件规定给予确定,按照适当比例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村卫生室补助。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标准,按照每个卫生室每名村医(含执业

篇三: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陈政办发[2012]74号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2号)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卫农发?2012?2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作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乡村医生(包括村卫生室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是植根农村的卫生工作者,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明确村卫生

室和乡村医生职责,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把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均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健全乡村医生培训、管理、退出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完善补偿、养老政策,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综合素质高、医德高尚、品德端正、热心公益事业、服务良好、安心稳定、群众满意的乡村医生队伍。

二、乡村医生管理

(一)村卫生室设置。区卫生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审定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规范化村卫生室,人口在5000人以上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服务半径超过3公里的边远行政村可增设1所村卫生室,对服务人口较少或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村卫生室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设立由区卫生局审定,报市卫生局备案。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及年审由区卫生局负责,严格按照《陕西省规范化村卫生室验收标准》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村卫生室,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取消其规范化村卫生室资格,同时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及时报市卫生局备案。今后,对于规范化建设未达标或存在一村多室的村卫生室,区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乡村医生配置标准。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配置1名乡村医生;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本村符合条件人员

优先考虑。对于行政村卫生室人员不足的村卫生室可外聘人员到本村执业上岗,对于行政村取得乡村医生资格人员超过乡村医生配置标准的村卫生室,由村委会考试考核或村民代表投票的方式决定人员,超出的乡村医生可纳入乡村医生后备数据库。

三、乡村医生职责

1、在卫生院指导下,使用中西医治疗方法、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按规定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超出诊治能力范围的患者;

3、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村级卫生信息;

4、负责本辖区打击非法行医哨点监测与信息报告;

5、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积极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协助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

7、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8、完成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完善管理机制

(一)严格乡村医生准入。村卫生室是由村委会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综合管理和协调,村委会直接管理,村委会主任担任机构法人代表,镇卫生院负责业务指导及业务管理。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聘用程序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提名、卫生院审核上报、区卫生局审批,省市卫生部门备案。在聘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受聘乡村医生收取任何费用。区卫生局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建立全区乡村医生编码库,同时做好管理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

乡村医生编入全区乡村医生编码库管理:①乡村医生本人申请上岗资格;②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④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注册地点执业上岗;⑤执业上岗的医疗机构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⑥乡村医生年度综合考评合格。

(二)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村医生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调整,调整后不再享受原待遇。对在岗乡村医生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由区卫生局注销其执业资格,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不好、不服从管理,个人综合素质差并造成后果的,由村委会予以解聘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村医生年龄超过65岁,原则上应退出乡村医生队伍,村委会新聘合适人员补充。

(三)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在全区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业务指导、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和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五统一”。村卫生室均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基本药物由卫生院负责供应,在此基础上将村卫生室按照相关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区卫生局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业务管理范围,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全面实施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一体化管理。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

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区卫生局依照省市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由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存档,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村卫生室聘用乡村医生的依据。

五、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区卫生局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加强面向农村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十五天。镇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不少于三小时。各镇、各街道办可以借鉴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及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二)加快乡村医生后备队伍建设。区卫生局根据卫生资源配置和区域卫生规划,加强乡村医生后备队伍建设,为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做好人才储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绩效考核。区卫生局要结合实际,参照《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卫人发[2011]59号),制定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综合考核办法,对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原则上要以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三统一”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开展公共卫生、医疗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工作为重点,通过绩效考核,促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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