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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2017-04-29 05:44:19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11.10.31)

自2009年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实施以来,按照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廉洁从业,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上级关于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绍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钟逢颂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及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 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排查工作。

公司按上级要求和公司实际,制定了排查突出问题的实 施方案。一是确立了排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重点对项目的材料采购和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安全、项目的投标等进行排查;二是找准排查的主要环节和主要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三是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排查工

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稳步推进,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几年来,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经排查,我公司未发现在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环节上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同时,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三个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主题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努力使我们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懂法守法,警钟长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环节的规章制度,如经营工作管理办法、施工项目管理部组织管理办法、用人用工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企业风险管理流程等等,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从业行为的有效机制。三是围绕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着重对企业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等重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强检企共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公司加强了与南宁市检察院、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等辖区检察机关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作,通过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展览等活动,构筑联防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化、常规化、长效化。

截止目前,通过自查自纠,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今后,我公司将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抓好防控工作,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扎实推进。

篇二:明溪口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

明溪口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总结

县纪委执法室:

根据《沅陵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办发电 [2009]46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迅速行动,制定方案,认真排查,完善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工作。坚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工作的整体联动,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健康的发展态势。现就排查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方案周密、行动迅速,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工作

自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决策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10月22日镇党委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委发?2009?45号),作为这次专项治理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我镇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确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2009年10月25日召开由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

会,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央、省、市、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在充分听取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明溪口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我镇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有关部门之间紧密配合,注意细化工作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排查彻底、整改完善,认真实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 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中,我镇紧扣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制度创新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明确排查整改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排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排查范围和重点、主要环节及工作步骤,将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明确了责任、严肃了纪律,要求做到“边查边改,以改促查”,积极配合部门积极参与,深入有序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整改阶段工作。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标准查找问题,做到规范程序、规范行为。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违反纪律、造成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及时掌握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问

题,部署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专项排查。根据省、市、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镇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1、加强工作部署,摸清项目底数。一是根据县专治办召开的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排查工作座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我镇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二是细化排查任务,对2008年以来我镇立项的、在建的、竣工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同时明确2008年以前立项,但2008年后在建、竣工的项目也包括在排查范围内;非政府投资的项目排查的重点确定为涉及民生、公共利益和重大影响的工程。三是明确排查方式和方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排查方式:就是对所有应列入这项专项治理的项目进行全面的清查,逐个登记造册,逐项对照核查。排查方法:就是列出三个清单,一个是项目清单,一个是项目存在问题清单,一个是存在问题整改的清单。目前,全镇纳入排查范围的项目共13个, 其中100万元以上5个,100万元以下8个,并逐项造册,逐一分析,逐一落实。

2、紧抓主线,深入开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项目的主管部门,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做好“对照摸底、自查自纠、建立档案、填表上报”四项工作。

3、注重点面结合,突出排查重点。一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

目进行重点排查。保证重大工程项目依法推进、项目廉洁。二是对群众投诉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镇专项办要求各部门对群众投诉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实行跟踪处理。三是对存在的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切实进行整改落实。

4、认真查摆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我镇以专项治理工作质量、进度、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抓手,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专项工作队不仅要抓好本镇工程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而且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全面进行仔细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深刻分析形成的具体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制定执行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了项目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有人负责,坚持做到边治理边规范。

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我镇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要将制度建设与问责紧密挂钩,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建立刚性问责机制,做到“有过必究”,真正取到关口前移的效果,减少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认真学习贯

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规范,稳步推进后期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2、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针对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二次创新”,力求推进一批有特色、管得住、行得通的管理新制好机度。

3、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制定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有效联动、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

5、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制度建设的职责分工,加快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的进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阳光规划,防止暗箱操作。

明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篇三: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项目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及2010年3月30日省交通厅“在厅直属系统深入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于2010年4月7日我部就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制度建设、资金管理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合理安排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决策

检查结果:

所有上交报告都及时得到批复,并取得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核许可。有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批复,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报告、国土部门对项目的用地许可、林业部门对项目的使用林地审核许可、水利部门对项目防洪评价等有关许可和项目施工许可的批复。

二、招投标行为

检查结果:

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进行施工主体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投标按规定委托工程

师监理,不存在将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投标行为;招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资质挂靠、代理机构等违规操作行为;评标活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中标后,投标人不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和工程结算的问题。

发现问题:

施工任务中劳务合作较多,有关责任义务划分的条款不严谨,如条款中,劳务合作单位有“使甲方解脱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和义务"。

整改措施及期限:

后期的劳务合作中不可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转移,前期已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中要将此条款进行说明和更正(2010年4月15日前)。

三、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检查结果:

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进行土地预审;新申请的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依法依规征地拆迁和进行安置补偿 ,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或出让的规费、价款支付到位。

四、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检查结果:

在工程质量方面,我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满足法规要求。我项目部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手续。

工程建设实施期间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等不良行为。办理了工程保险和人身、财产等意外伤害保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我项目部与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有合法人事关系。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材料交由分包单位采购。我项目部直接用工的,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具有资质,总承包企业对其进行了监督。工程监理具有相应的资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监理人员的配备符合工程要求,工作流程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资料完整齐全。 发现问题:

1、合同人员流动频繁,在岗率较低,技术力量不能完全满足施

工需要。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及时更换有建造师证。

3、工程变更的申报及批复不够及时。

4、预应力钢束环氧涂层局部有刮伤现象;茶洞岸牵引系统转向轮地锚不足;茶洞岸门架上的滑轮侧向支撑刚度不足。

5、试验室存档的部分标准、规范未及时更新。

整改措施及期限:

1、及时按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补充工程技术人员(2010

年4月20日前)

2、已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获取从业资格 书。

3、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加快工程变更的申报和批复。

4、已对预应力钢束环氧涂层局部有刮伤的进行了及时更换,2010年4月15日前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

5、2010年4月15日前更新完成。

五、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结果:

在工程安全监督方面,我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得以落实;组织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全投入满足要求,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到位,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并执行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

发现问题:

1、吉首岸索塔电梯不能与索塔顶部施工平台平层,约低3米。 2、2009年5月以后未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预案进行

及时更新,实地演练不够。

整改措施及期限:

1、2010年4月20前整改到位,并衔接平顺。

2、2010年4月15日前预案更新完成,加强实地演练工作。

六、城乡规划管理

检查结果:

建设用地没有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行为,并缴清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

七、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

检查结果:

项目资金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规定审核下达,项目安排符合国家确定的投向和范围。不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问题。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符合工程进度需要并且不存在截留建设资金问题;资金完全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不存在转移、侵占挪用问题。

发现问题:

1、预拨款未能通过计量及时扣回。

2、2010年3月份现金余额较大。

整改措施及期限:

1、严格实行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加快计量及工程变更申报。 2、2010年4月底前及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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