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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小说

2017-04-18 07:01:33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

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

莫言是当今文坛屈指可数的一流作家,他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他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极具个性。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 ”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使他超越了中国所有作家同行,进入了世界文学之列。他的作品创作不断的追求真正的的民间风格,语言上也不断追求民间口语、戏剧的特点。他的小说运用了很多表现力极强的细节,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浓墨重彩的语言风格,给人以震撼力。莫言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塑造神秘的超现实的对象世界,给人以先锋色彩;而后进入新的探索期,激情勃发,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型、反叛型。以上只是简单的概述莫言的创作特点,下面的内容将会从我个人的角度,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我对莫言的创作风格的看法。

一 、莫言小说的题材内容方面

莫言小说的创作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可以说是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莫言自己认为他选择写农村好像是一种命定,因为他在农村生活了整整二十年,尽管他一直骂

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他没有办法隔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他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他的根在那里。只要他一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入都市,就会产生一种眷念。因此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比如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但与他是一体的,心灵相通的。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可以写成小说,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莫言能一直用农村题材继续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可以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这也就是一种想象力。莫言故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很多被写入了小说中,《红高粱家族》就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莫言的故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在他的脑中会永远的存在下去,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

二 、莫言小说的语言表达方面

莫言小说的语言是最使我们感到陌生的,是成语的任意性搭配。其中有大量的方言俚语,当代城市的流行熟语,词断句,成语乏词,以及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大量专业术语,混杂在一起,一股脑出现在小说文本中。对于习惯语体统一、语调纯净的读者来说,这带来了信息超载的一种心理冲击,产生纷繁甚至有点芜杂的基本印象。他的语言就是继承了民间的,和民间艺术家的口头传说是一脉相承的。第一,这种语言是夸张的、流畅的 、滔滔不绝的;第二,这种语言是生动的、有乡土气息的;第三,这种语言是中华民族的传奇文学的源头,或者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方式。莫言总是以现代人的思维感觉特征,陈述、修饰、评价着乡土社会的生存历史与传统。莫言小说语言的另一个特色是指称色彩的语词概念大量出现。这些概念在文本中的能指意义,一方面与写实的状物有关,比如红萝卜、红高粱,沿用着其概念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也带有极强的主观随意性,比如狗有红、绿、蓝已属稀罕,而太阳也可以是绿的,血也可以是金黄色的、蓝色的......而这些超自然的色彩感觉形式,不仅服务于表现人物特殊内心体验的写实需要,更多的时候,是表现叙事人强烈的主观情感指向,这使莫言的世界色彩缤纷且带有奇幻效果,难怪有人将其比作西方晚期印象派的绘画。莫言善于将两种外在的语言系统,在特定的叙事方式规定下,经过感知方式协调,由特定的叙述方式推动着,组成

新的语法关系,并以散文与诗歌相结合的修辞手段,经过不断转换生成,不断耗尽原有的能指意义,不断形成新的语言,最终完成了主体深层的语义表达。莫言的语言特色,作为其风格的骨干,是非常成功的。

三 、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方面

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十分的复杂,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与部分全知视角,低调叙述,使情节的安排几近于故事叙述的时序,如《透明的红萝卜》的叙述语调则呈现为由低到高的渐次发展;或以第一人称的语调转述往昔的故事;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为主,间杂转述、旁述的频繁变化,且意象纷呈,时空交错。《透明的红萝卜》是最能体现莫言小说创作中的叙事特色。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语言朴实,全部语义都与特定的时代乡土生活相关联。而自“红萝卜”的意象出现后,作者逐渐转为以黑孩的感觉为视角,在他朦胧的向往中,出现了一个异彩纷呈的童话世界,到结尾处,一直沉默着的莫言,再也按捺不住了,从那个瘦小黝黑的身躯中跳了出来,以至于用完全不同于前半部分的湖光潋滟这个诗词断句,来壮写黑孩眼中的泪水。他几乎调动了现代小说的全部视听知觉形式,使作品的容量迅速膨胀,大量主体心理体验的内容带来多层次的隐喻与象征效果。莫言小说尤为突出的叙事方式是,他以超体验的感知方式,表现了充分矛盾的内在纷扰,几乎是将一种最初使状态的情绪直接地表达出

来。一方面是凄楚、苍凉、沉滞、压抑,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愤、狂喜、抗争。这极像交响乐中两个相辅相成的旋律,彼此纠结着对话。前者是经验性的,后者则是超经验性的,前者是感受、体验,是对外部生活的情绪性概括,后者则是向往、是追求,是灵魂永不止息的呐喊。

篇二:读莫言小说集有感

读莫言小说集有感

怀着自走出校门以来,对曾经在各个工作岗位上的师傅们的想念,我选择了莫言的《师傅越来越幽默》一书,拿到书,就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原来这是一本中篇小说集,《师傅越来越幽默》只是其中一篇。此外,书中还收录了《牛》、《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我们的七叔》等中篇小说。沿袭了作者的惯有文风,这本集子依旧以各个具有代表性时期发生在农村的故事为题材,展现给读者的依旧是乡土文化中魔幻瑰丽的想象。的确,莫言曾经说,“我只是一个会讲故事的农民……”。他笔下的事与人或是来自于道听途说,或是真实的人物再创作,或是在高密乡广袤的热土上思维驰骋的想象结果。他作品的主人公多是一些通常意义上的“坏人”,如强盗,混混,杀人犯,吹牛大王等等。可到了他笔下,这些世俗的评判却被不以为意地扔到一边,他们都赤裸裸地被还原成真正意义上的人。他们五官模糊而性格清晰,个个生龙活虎的外壳里,装着条条豪爽粗砺的灵魂。他也描写生活的悲苦,但是描写的方式却是轻松乐观的,读着竟能让人笑出声来,在笑声中体会最深刻的悲哀。

打头的第一部小说《牛》立刻就将我吸引住了,讲述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年代,社员们是如何管理牛的,让读者了解到,改革开放前,生产队因物质匮乏,牛作为主要生产资料,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非同凡响,而人们却是常常的食不果腹。本文刻画了小人物活灵活现的神态和心理活动,也讽刺了那个时代的贪污和腐败现象。

《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从体育文化视角进行的研究还很罕见。这篇小说围绕着一位民间体育奇人,描绘了一幅幅生动活泼、别具一格的乡村体育比赛场景。小说揭示了这样的主题:在物质匮乏的岁月,体育运动是人们心灵的慰藉,而人类也因对于体育的热爱,彰显了生命的活力,弘扬了生命的韧性。20世纪以来,中国许多作家都有感于国人的精神愚昧,提倡在思想界进行启蒙运动。而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对生命越发珍视,健康成为一个时代的主题,人的身体素质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围绕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全国都在弘扬全民健身,但在文学界表现得并不多,佳作更是少见。莫言在此篇中,成功地描绘了民间体育神奇的文化魅力,鲜明地表达了体育对塑造健康人性的重要性,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藏宝图》是这本集子中我认为最文艺范儿的一篇,竟好几次让我忍俊不禁,又好几次让我瞪大眼珠。开篇的这段对动物园里老虎的描写就很有意思“这里的老虎太肉麻,趴在假山石下吃青菜,白菜黄瓜都吃,一点虎气也没有,一根能挺起来的虎须都没有,饲养员扔下去一只活兔子,吓得它们屁滚尿流地钻进洞里去了,好像它们是兔子,而兔子是老虎……”小说以主人公“我”在北京与小学同学马可的一次不期而遇为主线,大故事套着小故事。二人是小学同学,出身农村,40来岁的年纪,“我”扎根北京,为人沉稳,而马可来历不明,无赖泼皮。二人在北京的一家小酒馆落座,接着便从二人的对话中又引出了一个又一个小故事,个个跌宕起伏,天马行空。二人的对话更像是一出相声,通篇的夸张,说、学、逗、唱,样样俱全。故事中马可个性鲜明,吹牛不打草稿。故事的最后通过开饺子馆的那对老夫妇留下的秘籍,又回到了通灵虎须,而这本老夫妇留下的“秘籍”,又将是马可将来吹牛的“谈资”。我想,作者正是借着马可吐露的这一个个神乎其神的故事,来讽刺当今那些滥竽充数,不脚踏实地,不劳而获,只会夸夸其谈的人。对于《藏宝图》,在马可众多车轱辘话中的一句话却让我沉思良久,马可是这么说的:“我带着一身虱子去你家住,你同意你老婆也不会同意,你老婆同意了你孩子也不会同意,即便勉强同意了心里也不会高兴,心里明明不高兴,脸上还要伪装出高兴的笑容,人间的痛苦没有比这更加深重的了……”是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心里明明不高兴,脸上还要伪装出高兴的笑容,至于这是不是人间最深重的痛苦,那么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最后,我还想引用莫言先生的一段话来最为结尾:讲故事是人类的天性。我们是听着故事长大的,长大以后变成讲故事的人。但是讲故事变成一种职业以后,目的就不仅仅是愉悦他人,而是用自己的故事来表达对人生社会的种种看法,用故事来歌颂真善美,揭露和鞭挞假恶丑。所以讲故事是件很严谨的事情。故事里有很大的想象空间。最好的故事是让每个读者在故事里都能看到他自己。

篇三:莫言小说中的暴力叙述

莫言小说中的暴力叙述

李钦彤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内容提要:从最初的《红高粱》的发表到现在面世的《檀香刑》,莫言的作品中一直存在对暴力的描写,他以独特的感官展示暴力带给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莫言展示人性的残忍,并揭示这种暴力残忍形成的原因,即源于生活的苦难对权力的渴求。他从儿时的饥饿、孤独的生存体验出发,以一种悲悯和宽容的眼光来看待这种暴力,希望以此来拯救人类的灵魂,给人们以希望。

关键词:暴力 苦难 权力 悲悯

自《红高粱》发表后,莫言一炮走红,他以奇绝的想象力和独特的感觉给文坛带来一股清新之气。莫言滔滔不绝、汪洋恣肆的语言和包容一切、容纳百川的叙述在当代文坛上具有别具一格的风采,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成为其梦魂萦绕的叙事空间,如同苏童的枫杨树故乡,阎连科的耙耧山脉,李锐的吕梁山,已成为一个文化地理空间。依托于高密东北乡,莫言写出了《红高粱家族》、《酒国》、《食草家族》、《丰乳肥臀》、《神聊》、《天堂蒜薹之歌》、《檀香刑》,既有江湖的快意恩仇,抗日的血泪牺牲,也有奇人异事,鬼怪神魔,土匪强盗往来其中,奇人异士络绎不绝。相对于余华的“文学的减法”①,莫言则是文学的加法,过去和未来,外在和内心,客体对象和主体意识,社会历史和个人记忆,错综复杂,纠..

缠不清。从《红高粱》到《檀香刑》,莫言的作品都打上了这种商标,在《红高粱》中,莫言讲述了在红透半边天的高粱地中,土匪余占鳌的英雄史和风流史,描写他的狂放不羁,有情有义,让人想起同样发生在山东境地的水浒英雄,聚义梁山,替天行道。《檀香刑》中则塑造了民间艺人孙丙的英雄形象,再现义和团的英雄事迹和民族气节。《红高粱》是其代表作,也是其成名作,这部作品以其独特的历史观和叙述视角以及对暴力、死亡的审美感觉打动了读者;《檀香刑》同样以残酷的刑罚挑战着读者的心理和生理,从始至终,莫言对暴力有种特殊的迷恋和迷惑,念兹在兹。本文试图分析莫言作品中暴力的描写,暴力背后所揭示的苦难、权力、人性以及作者创作的心理、心态。

一 从功利到审美

《红高粱》让莫言成名,在莫言笔下,抗战历史吸取了红色经典的粉饰铅华,被还以民间的本来面目,他以“灵性激活历史”②令读者为之振奋。同样,也以其对暴力、死亡的直面描写而令读者胆战心惊,觳觫不已。犹如红透半边天的红高粱,暴力鲜血弥漫于空中,在高粱地中氤氲不散。余占鳌为了自己的情欲,剥夺了吃拤饼的人的生命,血洗了单廷秀父子一家,并占了人家的房子。作品中更令人侧目的是活剥罗汉大爷的血腥描写,莫言动用自己独特的感觉,把视觉转化为听觉,以审美的姿态描写血淋淋的场面,挑逗着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作品)这一切的暴力描写都是为了表现高粱地东北乡人民的骁勇血性、狂放不羁而服务,余占鳌的血气方刚、敢做敢为,罗汉大爷的英勇不屈,即使是强奸犯余大牙,在临死时也表现了英雄气节。这是一群不适合用传统的道德伦理来评判的人,道德在这里延迟,更多被关注的是个人的生命感觉和生命体验。为了表现土匪所体现出来的原始生命力,叙述者以一种独特的激情和叙述腔调认同了这种暴力以及鲜血,而不自觉掩盖了其他生命的意志和价值。于是,单廷秀、单扁郎便成了这种叙述的牺牲品和淹没者,同时,这种情感倾向也淡化了作品的悲剧色彩。这种创作不由得让人想起土匪黑社会的经典代表作品——《水浒传》。在《水浒传》中,施耐庵塑造了形形色色的英雄好汉,江湖义士,他们聚义一堂,替天行道,这其中自然少不了暴力、战争、死亡、血腥。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作者将过程一笔笔细细写来,巨细无遗,细致而酣畅淋漓,色香味俱全。武松为了报仇,血溅飞浦楼,将张都监府上的人全都认认真真地杀了,一个也不放过,丫鬟、佣人也成了他的刀下之鬼。李逵劫法场,沿着浔阳城临长江的大道突围,挥着板斧一路砍杀,见一个杀一个,连老百姓也不放过,砍上了瘾,沉醉其中,有乐而不思其返的味道。(作品)这一切都源于叙述者施耐庵的认同叙述,他的一种激情,一种欲望宣泄,一种愤懑情绪的排遣。在这里,读者出于对镇关西、张都监的愤怒不平,认

同了作者的叙述,鲁智深、武松们的暴行便得到了认可,甚至是赞许。在读者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和鲁智深的包打不平激情的双重作用下,镇关西的生命从那一刻起便不再属于他,他本人的主体意志和生命权利便被剥夺了,成了暴力的牺牲品。但是,在正义的名义下,暴力是否就可以为所欲为,畅通无阻?如果是这样,正义便成了暴力的同谋,成为杀戮的共犯,共同掌握着生杀大权。③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莫言私淑前人的良苦用心,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品主题对于叙述腔调、情感倾向的制约,《水浒传》中为了塑造一个流传千古的黑社会,而放纵了暴力的横行,为了表现高密东北乡人民的血性、野性、豪情,莫言同样认同了这种暴力的泛滥;另一方面,便是中国作家内心精神结构的一脉相承:即是对暴力的渴望和迷恋。“中国文化有极其冷酷无情,极乏人文气息的一面。无论是就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而言,还是就日常生活形态而言,内心深藏着对于生命尊严的漠视和对于人性的敌意。”④但由于法制的规训和刑法的惩罚和恐吓功能,人们的这些欲望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于是作家便诉诸笔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生活是规范的,是受到限制的,而写作则是随心所欲的,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他的全部欲望在现实中表达出来,法律和生活的常识不允许这样,因此人的无数欲望都像流星划过夜空一样,在内心里转瞬即逝。然而写作伸张了人的欲望,在现实中无法表达的欲望可以在作品中得到实现。”⑤暴力以其是内心的渴望,故而使作家心醉神迷,念兹在兹,成为表现作家内心欲望和笔下主人公的原始生命力的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不仅如此,在暴力和生命力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暴力与性也有暧昧关系,我们得小心翼翼从文本中纵横交错的关系中将其剥离出来。《红高粱》中,余占鳌与戴凤莲的风流史都与暴力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抢亲,野合,都以暴力为依托。战争的残酷也决定了暴力与性的存在意义,当人的生命时时处于死亡与毁灭的阴影下,就特别渴望着它能迸发热力与激情。

中篇小说《玫瑰玫瑰香气扑鼻》中,黄胡子与副官长为了争夺“玫瑰”,结下了仇怨。怯于副官长的武力,黄胡子将愤怒、仇恨转移到了红马的身上,他毒打红马,赛马时,他在马鞍中放了针,导致副官长的失败,让司令把玫瑰抢走。然后,他将自己一手导演的败局的失败的仇恨都转向了副官长,在相互厮打中杀死了对方。在作品中,马的意象一次次出现,马的奔跑姿势,昂首嘶鸣的形象,被认为是男性的象征,是性的升华——生命的自我实现的象征。⑥黄胡子一次次毒打红马,象征着他的情欲的难以实现的愤怒,暴力由此而产生。黄胡子这个人物,让人很容易想起苏童《十九间房》中小兔、小鼠式的人物——春麦,怯懦的春麦面对土匪头子睡自己的老婆,敢怒不敢言,无奈中,把仇恨发泄在老婆身上,手中的砍刀没有砍向土匪头,却落在妻子的手臂上。在暴力的对抗中,暴力最终指向了更弱的对象。女性又一次成了男人争权夺势,争夺欲望权的牺牲品。短篇小说《翱翔》中,为了维护乡村伦理制度、婚姻制度,男人世界的权威和对女子的完全所有权,他们像疯狗一样去捕捉燕燕,对于他们来说,“跑了新媳妇,是整个高密东北乡的耻辱。”为此,他们对一个弱女子使用了弓箭、鸟枪、狗血。叙述者同情燕燕的不幸,为她插上了飞翔的翅膀,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燕燕终究没能逃脱男人统治的世界,成为农村换亲的牺牲品和男人暴力的侵犯对象。

莫言以暴力的展示挑逗、挑衅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在《檀香刑》中则发挥到了极限,淋漓尽致描写展示残酷的刑罚。与《红高粱》中的剥皮表演的偶一为之相比,《檀香刑》中可以说是蔚为大观,惨烈冷酷,其中有七大刑罚处决场景:赵甲看刽子手处决犯人;刽子手余姥姥腰斩库丁;余姥姥和赵甲用“阎王闩”处死太监小虫子;赵甲斩首“戊戌六君子”;余姥姥凌迟妓女美女;赵甲凌迟钱雄飞;赵甲给孙丙上檀香刑。行刑场面越来越壮观,惩罚技巧也花样翻新,技术越来越出神入化,鬼斧神工。莫言发挥其奇崛怪异的想象力,用汪洋恣肆的如椽之笔为我们展示一个个令读者悸动、颤栗的残酷冷漠世界,血肉横飞,鲜血四溅,惨绝人寰,暴殄天物,给读者带来生理的恶心和精神上的震撼。在每一次的刑罚处决中,莫言动用一切感官,视觉、听觉、味觉酣畅淋漓、快意无比地展示着刑场上的腾腾杀气。

在刑法的展示中,莫言为我们揭示了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在肉体上的运作,在刑罚中,惩罚者和被惩罚者的二元对立体现的是君主本人的过剩权力和罪犯的权力的匮乏,⑦昭示着双方权力力量的悬殊和不可逆转的倾斜,并将这悬殊对比在刑罚中发展到极致。正是为了展示君权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库丁、小虫子、戊戌六君子、钱雄飞、孙丙的肉体变成了展现统治者权力的最佳所在。在这种公开处决的仪式中,旁观者和围观的民众成为了主角。他们是权力威慑的对象,“公开处决的目的是以儆效尤,不仅要使民众意识到最轻微的犯罪都可能受到惩罚,而且要用权力向罪人发泄怒火的场面唤起恐怖感”⑧在刽

子手处决小虫子和钱雄飞时,旁观的太监、宫女、大臣、新军吓得面如土色。但是角色却是多义的。一方面他们是恐吓对象,但同时他们也是一个主动、好奇的围观者,通过喝彩、鼓掌,他们将这种处决仪式变成一个狂欢节,在这狂欢的节日,满足他们猎奇、嗜血的心理,为此他们对刑罚趋之若鹜,争先恐后,来看一场罕见的人生景观。(作品)在这些处决场面中,观众看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的展示,可以经过计算的痛苦等级,砍头、腰斩、凌迟、檀香刑,从零度酷刑到痛苦延长,再到痛苦极点,“极刑是一种延续生命痛苦的艺术,它把人的生命分割成上千次的死亡,在生命停止之前,制造最精细剧烈的痛苦”。⑨凌迟钱雄飞,给孙丙上檀香刑,让观众欣赏到了这种痛苦的量化艺术,这种艺术恰恰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观众所感兴趣的是揭示真相的时刻:每一个词语、每一声哀嚎、受难的持续时间、挣扎的肉体、不肯离开肉体的生命”。⑩观众的这种嗜血心理让我们想起鲁迅笔下的看客,在鲁迅笔下,主要针对看客的愚昧麻木,但看客同样表现了这种狂欢节的侧面,他们鼓掌喝彩,不仅希望能看到犯人的痛苦,刽子手的技巧,也希望听到在即将处死这个保护伞下罪犯的胡言乱语,对自身行为的无悔和对官方、政府、法律的咒骂。

从《红高粱》到《檀香刑》,莫言毫不吝啬也不惮于展示暴力,残酷景观,暴力即景一再在笔下流露,步步升级,不可遏止,有如秋天的雨横风狂让人好奇而又恐惧。这其中,莫言经历了从表现民族的原始生命力的功利到暴力的审美,“寻根主义者开始重新诠释和扩展他们手中的暴力语汇,把它与原始生命力的语义分离,而后从暴力自身的形而上语义出发,将其逼入美学的极限。”○11这也正如莫言自己所说:“我之所以能够如此精细地描写酷刑,其原因就是我把这个当成了戏来写。”○12但无论如何转换,在暴力描写的背后隐含的是叙述者一贯的心理行为模式,一种无法抹去的经验记忆。莫言曾在一篇谈短篇小说的短文中谈到少年时读鲁迅《铸剑》时的感受:“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这种印象深深影响了莫言的少年时代,长大之后,再读《铸剑》,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13一旦莫言将这种感受付诸笔端,便形成作品独特的腔○

调,独特的氛围,一种对暴力渴望迷恋所造成的激情,这种感受紧紧抓住了莫言,使他念念不忘。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说:“对莫言来说暴力与死亡可能是出之于作者对传统重负所造成的反抗,也可能是个人心里历史印痕重现的结果”。○14因此,除了童年的阅读体验之外,影响莫言暴力的叙述便是童年的生活体验,即对孤独、饥俄等苦难生活的恐惧记忆和反抗,《枯河》既是根据他少年时偷萝卜的一段亲身经历所写。在文本中,将这种生活的体验变成一种回忆,将恐惧和难耐转化成一种向往,一种希望,这种饥饿和孤独变成了他以后创作的财富,一个被饿怕了的孩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便成了他写作的动机。

《枯河》中“他”闯了祸,砸死了书记的女儿——小珍子,于是不可饶恕的他开始遭到一系列的暴力打击。哥哥很有力连续踢他的屁股,甚至想砸死他,平时从没打过他的母亲先用带着铜顶针的手狠狠抽他的耳门子,然后用一根干棉花柴抽他,直到抽成光杆,父亲则用盐水泡过的麻绳子抽打他。在莫言笔下,家庭没有了温情,没有了爱护和关怀,没有了欢乐,传统家庭伦理崩溃,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互为仇敌的冷酷双方,家成了一种荒原式的体验,手足之情天伦之乐荡然无存,代之以血腥的仇恨和毒打。他的行为影响了家中的其他人的生存,哥哥当兵的希望因此而破灭,对父母来说,不仅丧失了自尊,还要生活在权力惩罚的恐惧中。莫言并不为了简单展现家庭暴力,人性的丧失,而是揭示出其背后的原因,讲述每个个体的生命体验,以求逃出传统伦理道德的批判,“它不探索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也不制造关于生命感觉的理则,而是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15对于父亲来说,他对孩子的闯祸负有责任,于是他不惜以尊严为代价,跪下哀求书记,这其中又处于给对方带来伤害的愧疚、真诚的道歉,也有出于对基层政治权利的

恐惧,对业已贫穷的家庭生活的担忧,于是,为了弥补这种创伤和残缺,他只得以毒打泄愤的方式来维护自我生命感觉的完整与充盈。父亲这个人物做出的有违伦理的举动,是他以否定别人的生命感觉为前提的。当他在这种否定中只考虑外部世界对他本人的生命感觉和生命体验的影响时,殴打家人便成为显现他生命意志的方式。而这一切源于对苦难生活的挣扎与妥协,抗争与恐惧。同样展示苦难,莫言没有描写家庭成员如何相互扶持,共渡难关,而是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虐待、仇视来展现,通过施虐/受虐的二元对立来展示,一方面是施虐的无奈,残酷而又怜惜,一方是受虐的仇恨、敌视,以死抗争。在这种相互撕扯的张力中,在父母的压抑的痛哭声中,苦难在受虐者的肉体上得以淋漓尽致的展现。在这种家庭暴力的描写中,既有对抗双方的内心活动的展示,也有社会历史的不可磨灭的印记,让我们看到了暴力的缘由,那就是中国苦难生活的绵延相续,“回望中国的历史,无边无际的苦难,以及对权力没完没了的渴望,可以说,成了数千年来中国人最基本的生活内容。而苦难和权力,恰恰是生产暴力的根源。”○16农村的苦难造成了人们对苦难的恐惧,对权力的恐惧和渴望,父亲的下跪让我们看到了对权力的恐惧,母亲的哭诉让我们看到过于简单化的土改所造成的历史后遗症以及对人们心理的冲击。

二审视文革岁月

文革是一个无序的年代,正常的法律制度社会秩序被打乱,人们潜藏于内心的各种莫可名状的欲望纷纷涌现出来,犹如打开的所罗门的瓶子,一发而不可收拾。人们的权力欲空前膨胀,作为权力的得力工具——暴力,自然而然成为历史主角和人们最亲密的伙伴。权力和暴力联翩而至,暴力后面总是隐藏着权力的尊严和人类对权力的渴望。这种权欲是文革的时代特征,同时,也指向了中国文化的内部和人们的精神结构,是人们内心的文化积淀、精神欲求的一次大爆发。他给人们的叛逆精神和野性欲望提供了一个契机,这种欲求不仅体现在成人世界,同样也影响了儿童的心灵。《飞鸟》讲述一群孩子模仿成人批斗尚秀珊老师,在争勇斗狠中展现人性的残忍,他们复制着成人世界中的权力结构关系,向我们昭示暴力得以延续的再生产机制,许宝、张同意、高疤们以损坏别人的自尊来获取成长的力量,昭示着人性和人道的双重陷落。与之相对,另一篇《金鲤》则讲述一个善良少女的美好心灵,在一片人心叵测中,金枝依然怀有一颗纯真的心。为了营救女作家,金枝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她以自己善良的心灵给那个暴力横行腥风血雨的年代带来了一丝光亮,一点色彩,这点光亮照亮了人们黑暗的心灵,亮得令人欣喜,但也令人恐惧。整个故事在江边钓鱼的祖孙二人的对话中缓缓流淌,在一问一答中逐渐清晰,既有民间故事的写实色彩,也加入民间传奇的情节,金鲤送药成了文中最具华彩的乐章:“金鲤鱼游到湖边,用头拱上了一个衣裳包。然后尾巴拍了三下水,又慢慢地游到湖中心,红光消失了。湖上又是一片白光”。祖孙二人都沉浸在故事中,为金枝姑娘的死而伤感、叹息,最后,小孙子将鱼放回了湖里:

“孩子,你干什么?”

“我送金枝姑娘回家去了。” 民国的上

“嗨,你这孩子。”

一声叹息,既有对孩子天真、纯洁、善良心灵的欣赏,也有对成人世界尔虞我诈,互相打击的厌烦和无奈。

莫言以两部色调截然不同的作品揭示那个年代人性的善恶难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既有人性的恶之花,也有人性的甜美的善果,而我们人类就生存其中。

三 再现吃人主题

鲁迅先生曾写过一篇《药》,讲述老百姓华老栓以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制造人血馒头,来挽救自己的儿子。鲁迅先生借此批判国民的愚昧麻木,同时也揭示革命者的脱离群众,哀叹其悲惨的命运。几十年后,莫言写了同样题材的小说《灵药》,让“吃人”的主题在当代中国文学中得以延续。在《药》中,人血馒头成了一种药品,成为一种医疗手段,这里面包含着中国传统医学文化的秘密,有人分析这可以看作是原始宗教中一种“血祭”仪式,医疗成为一种“医疗—祭祀”活动,血在本质成为一种祭品。○17

在《灵药》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种医疗—祭祀活动,父亲挖取被枪毙的人的肝脏来医治我奶奶的眼疾,暴力在传统医学知识的保护下畅通无阻,它已成为医学知识的一种对象,同时再加上乡村传统家庭伦理——孝的保驾护航,更是肆无忌惮。“爹此时已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手段准确、迅速。他用刀尖挑了穷鬼栾风山束腰的草绳子,扯开他的破袍子,对准那瘦骨凸凸的胸腔揣了一脚,唰唰唰三五刀,掀开遮蔽,伸手进去,宛若叶底摘桃,揪下了栾胆。”在《药》中,鲁迅更多关注的是国民性及革命者的命运,莫言则将目光停留在人性的残忍,现实苦难的荒诞及暧昧复杂的民间伦理道德。莫言没有从正面描述枪毙过程,而是以一个孩子的听觉来展示残忍的杀人,在一片嘈杂声中,凸显出张科长的公鸭嗓子,他的残酷无情。作品始终没有出现张科长的相貌行动描写,回响的只是他冷冰冰的杀人的命令。马奎三被当作恶霸地主枪毙,但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只算做一个地主,还称不上恶霸,他为人善良,周济乡里,许多人跪下为他求情,这种场景与红色经典中枪毙地主,群众的义愤填膺、拍手称快形成鲜明的对比。共产党土改过于简单,留下了许多历史的硬伤,土改以财富的多寡来判定人性的良善、邪恶,形成了独特的富恶与贫善的二元对立,这种结构模式忽视了人性的复杂,以财富占有的多寡区分人性的良善,以人外在的东西来判定人的内心世界,在人性处理上显的荒唐无稽,从而将土改简单化了。

以强硬、冰冷的政治批标准来代替复杂、富有人情味民间伦理道德的评判,简单易行,但却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创伤和疑惑。当爹听到枪毙马魁三时,怎么也不理解,“怎么会枪毙马魁三呢?怎么会枪毙马魁三呢?无论枪毙谁也不会枪毙马魁三啊。”出于民间本真地对善恶的评判,爹同情马魁三的不幸,为马魁三叫屈,但为了给母亲治病,他野蛮地开膛摘下了马的肝脏。民间伦理道德在这里显出了它的驳杂,暧昧,可以说是一种伦理的分层,从民间的善恶的审美准则出发,他同情马魁三的不幸,但在家族..

伦理——孝的功利追求下,他又对马魁三的身体施以暴力。

莫言以其惨酷的天才,丰富而骇人的想象力,奇绝而又新鲜的感觉,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幅血腥残忍的暴力场面,以恐惧、窒息挑战着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莫言以无畏的勇气展示着恐惧,那么作家本人为何制造恐惧同时又凭借何种资源抗拒恐惧?对于恐惧,福克纳曾经说过:“作家必须把这些铭记于怀,必须告诫自己;最卑劣的情操莫过于恐惧。他还要告诫自己:永远忘掉恐惧。占据他的创作室的只应是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少了这些永恒的真情实感,任何故事必然是昙花一现,难以久存。”中国作家余华在《活着》前言中写道:“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在莫言笔下,他展示着暴力的无所不在,揭示着人性的残忍,关注人类的忍受能力,在这残忍、冷漠和绝望的背后,是叙述者对于暴力产生原因的探究,对人们苦难的悲悯、理解和宽容,对生命力的赞美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渴望。在表现暴力的残酷的同时,他有理智地反省暴力背后情感的变异的社会历史重负,从而使暴力超越了伦理道德的评判,以暴易暴,以牙还牙,不再仅仅是暴力压迫与反抗,刺激与反映的恶性循环,而是希望以此怜悯和拯救人类的卑劣的灵魂。

引用文献:

①张清华《文学的减法——论余华》,《南方文坛》2002年第4期。

②雷达《灵性激活历史》,《上海文学》1987年第1期。

③栾梅健

④罗岗、摩罗《记忆与遗忘》,《上海文学》1995年第8期。

⑤余华《三岛由纪夫的写作》,《作家》1997年第4期。

⑥陈思和《历史与现实的二元对话》,《钟山》1988年第3期。

⑦⑧⑨⑩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31页,第63页,第37页,第50页。

11朱大可《后寻根:乡村叙事中的暴力美学》,《南方文坛》2002年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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