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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2017-04-18 06:51:4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时事评论作文

一、“非诚勿扰”节目“拜金女”事件

在2010年某期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中,来自北京的一个叫马诺的女孩说:“我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此言一出,不仅使马诺赢得了“拜金女”的头衔,而且让她得到了众多女孩的声援。此事引发了社会上的一片讨论声,赞成者、反对者都有。

以上材料给了你怎样的感受?请根据你的感受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立意自定,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拜金将使民族退化

张艺谋导演的影片《山楂树之恋》上映后,剧组公布了一段挑选该片女主角静秋人选的短片,六个导演组到各个城市,甄选了五六千名艺校学生,但仍旧没有一个人入老谋子的法眼。张艺谋开玩笑说:“现在的孩子越生越难看,漂亮姑娘都不和帅哥生孩子,全去找煤老板、有钱人、老男人,所以现在的‘90后’,真长得不行。”

这话尽管是一句笑话,也有些偏激,但却是当前一个残酷的现实。

如今的美女,几乎都是嫁给了有钱人,就拿那些女明星来说,比如伏明霞、王楠、张怡宁、李湘、章子怡、杨澜、刘涛、王燕、车晓??还有几个不是在“一切向钱看”?“星”们如此,民间美女们更是削尖脑袋,不去找“才”,转而求“财”,于是煤老板、有钱人、老男人都成了香饽饽。

而那个“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马诺,把“拜金主义”演绎得淋漓尽致。大家一定还记得,此前千万富豪“全球私人甄选佳丽”的活动,更是在为“拜金主义”推波助澜。

在张艺谋的心中,人的漂亮不止是表现在外表,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内心的干净,那是应该在“干净环境”之下成长起来的“干净、清纯和透明”。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在两种极端心态下诞生的孩子,本身就预示着一种颓废与没落。

对于那些一心嫁入豪门的美女,我们没有什么忧虑可言,最多不过可能是将来多个怨妇。而真正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充满的“拜金”思想,这是一种致命的威胁,这关系我们的未来,不仅仅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

社会的财富不仅仅是靠继承,更重要的是要靠创造,何况有钱人的继承更多的是一种挥霍与倒退,而创造需要的是一种勇于进取、奋斗不息的精神,绝不是躺在有钱老男人的怀里醉生梦死、得过且过。

当前的拜金主义是“三俗”现象的核心所在,低俗、媚俗、庸俗,一个字,大家都是为了“钱”。为了钱,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事都可以做,人格、尊严、

幸福、信仰等,都可以抛在一边,当然美女们去找有钱人,去当“二奶”,也就没有什么想不通了,只是这样的导向太可怕。

因此,当前反“三俗”的核心就是要打倒拜金主义,就是要营造一种干净、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境界,这是一个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

点评:写议论文最怕板着脸孔说教,隔靴搔痒,枯燥无味。此文毫无说教的痕迹,风趣幽默,大气灵动。文章起于张艺谋的新片《山楂树之恋》,自然而活泼;佐证于女明星的“拜金”,有理有据。全文事例凿凿,析理透辟,尤其是“社会的财富不仅仅是靠继承,更重要的是要靠创造”的见解,入理而服人。文章最后结语于“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观点鲜明。

二、新《红楼梦》“黛玉裸死”引争议

2010年6月,电视剧新版《红楼梦》在全国多家电视台热播,引起巨大争议,特别是剧中“黛玉裸死”的镜头,更是引发了诸多口水战。近年来,国内掀起一股对经典作品进行翻拍的风潮,《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这四大名著无一幸免,原著中的很多内容被改得面目全非,有人称赞说这是在对经典进行创新,也有人批评说这是在糟蹋经典。

以上材料,你有什么看法?请将你的观点写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立意自定,题目自拟,不得抄袭和套作。

林黛玉是怎么“被娱乐”至裸死的

新《红楼梦》开播不久,便引起巨大争议,有网友认为,新《红楼梦》中,黛玉死时没有穿衣服,露出光光的肩膀,这种赤裸而死的处理,实在不符合一个大家闺秀的所为。但导演李少红明显偏爱这场戏,她反问记者:“你不觉得很震撼、很现代吗?那段写得太好了,我花了很大精力来拍这场戏。”

在大导演李少红看来,黛玉裸死让她很震撼,为什么?因为这场“裸戏”,是她“花了很大精力来拍的”,倾注了自己的心血。试想,自己的孩子谁不喜欢?因此,面对李少红“黛玉裸死很震撼”的心情,也就可以理解。然而,对于李少红的这一番解释,着实让人感到很“雷人”。作为大家闺秀的黛玉,虽然弱不禁风,体弱多病,但穿衣服的力气还是有的,脸面还是要的,怎么可能“赤裸”而死呢?让孱弱多病的黛玉裸死,可以说,这是对原著的一种误读,更是对黛玉的一种亵渎。因此,黛玉裸死,让人感到的不是震撼,而是震惊!

近年来,将古典名著拍成电影电视,在影视界正成为一种风气和潮流。在拍摄过程中,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根据剧情需要,对原著进行适当的修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稀奇的是,一些导演和编剧,对原著进行大刀阔斧地“斧正”,将原著修改得面目全非,这就不是拍摄原著,而是篡改原著了。

虽然说一些古典名著并不是尽善尽美,也会存在一些瑕疵和错误,我们可以对这些谬误之处进行更正,但是,我们要尽量尊重原著,修改不能“伤筋动骨”。而流传下来的名著,几百年来因为一直深为人们所熟知,所以,稍有改动,读者就会“有感觉”,而修改一旦违背了名著的原意,读者肯定就会“有意见”!《西游记》如此,《赤壁》如此,《红楼梦》也是如此!

李少红让黛玉裸死,大概源于《红楼梦》原文中李纨的一段话,面对即将死去的黛玉,李纨说:“林姑娘的衣衾还不拿出来给他换上,还等多早晚呢。难道他个女孩儿家,你还叫他赤身露体精着来光着去吗!”其实,只要稍微有一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李纨的这段话的意思,是指为黛玉换上殓服,而并不是指黛玉真的就是“赤身裸体”。

然而,李少红却“将错就错”,设计了一场“裸戏”,原来在李少红看来,“《红楼梦》的娱乐性也是很强的”,所以,李大导演就“囊括了现在很多娱乐手段,给观众很多理解空间”。不得不佩服李大导演的“娱乐至死”的精神!我们终于知道林黛玉是怎么死的,原来是被现代人娱乐至死的!

如果说《西游记》让孙悟空爱上唐僧是“恶搞”,《赤壁》让曹操、周瑜玩起“三角恋”是“无厘头”,那么,《红楼梦》让黛玉“裸死”则是一种“娱乐至死”,这些,既是影视圈的不良风气,也是文化艺术的悲哀!

点评:本文作者没有纠缠于新《红楼梦》让黛玉“裸死”这一事件本身,而是透过现象深入本质,对时下影视圈将古典名著“娱乐至死”的不良风气进行了批判,而能够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正是成就一篇有深度的议论文佳作的前提。此外,在行文过程中,作者并没有板起面孔说教,而是理性分析,深入探究黛玉“裸死”的深层次原因,使得全文论证严密、说理透彻,十分难得。

三、“80后”宣扬“父母皆祸害”事件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2010年7月,一个拥有两万多名成员的网络讨论小组被网友和媒体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这个讨论小组全名是“Anti-Parents 父母皆祸害”,这个被评价为“惊悚、大逆不道”的名字,以极强的号召力,在很短时间内聚集了大量成员。成员们基本是“80后”,大多是被家长忽视或者伤害过的孩子,或者是“一群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受到挫折、苦苦思索出路的年轻人”。他们在小组宣言里写道:“我们不是不尽孝道,我们只想生活得更好。在孝敬的前提下,抵御腐朽、无知、无理取闹的父母的束缚和戕害。这一点需要技巧,我们共同探讨。”

对于这个组织,许多人表示了愤慨:爱怎么就成了“祸害”?父母给了自己生命,这已经是最大的恩赐,懂感恩的人才是真正有良知的人。也有人表示理解:父母和孩子生活在不同时代,思想上存在代沟,要相互理解,很多时候父母确实应该转变观念,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还有人评论说,受过父母伤害的孩子毕竟是少数,不能当成主流来评述。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将你的观点写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立意自定,题目自拟,不得抄袭和套作。

孝·顺·敬

人们看《二十四孝图》时,常常为其中如郭巨埋儿、卧冰求鲤之类的故事而感到震撼,进而倒吸一口冷气,暗自窃喜自己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算得上美好的时代。这种极端的孝,在千年的口口相传中成了耸人听闻的美德——而这种美德又的确是狭小整洁的传统美德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说“孝”吧,原来是一个铁铮铮的银亮光洁的汉字,挂在无数爹娘无理取闹似的嘴唇上,也便在呼出的水蒸气里生了锈,被蚀成一堆三氧化二铁。

我们说“孝”吧,可绝非“孝顺”。

我们的父母有个有趣的标准,听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不听话的就是坏孩子。换而言之,父母喜欢把自己的孩子放在一个触手可及的笼子里,任何逃离这“安全”的笼子的企图都将被冠上叛逆、不听话、不懂事甚至是不孝顺的名号。然而孩子并不喜欢父母将意志凌驾于他们身上,所以常常宁愿被笼子撞得鼻青脸肿也要努力追求独立自由。这便形成一对矛盾。孩子们不是不愿意去“孝敬”父母,只是要让他们百般“顺从”,他们就有话要说了:子女没有义务承担父母对生活的期待,因为子女并不是父母的复制品或派生物。

受够了父母“迫害”的孩子们在豆瓣网上组成了一个名叫“Anti-Parents 父母皆祸害”的讨论小组。讨论小组的成员大都是在恶劣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且见惯了父母种种“恶行”的“80后”,在网络这个“兵荒马乱”的世界,他们大可无所顾忌地将现实中人们所信仰的金科玉律使劲地推搡一下。小组成员讨论着如何用合理的方式在与父母的战争中占领自由的高地,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一向被孩子们漠视惯了的家长,突然一下子被自己的孩子如此关注起来——虽然这种性质的关注并不大讨人喜欢——难免有些不自在。于是家长开始自卫性地向孩子反击,要么大张旗鼓地讨伐,要么义愤填膺地指责,要么摆出一副绝望的脸孔仰天长啸,感叹“垮掉的一代”。可是家长们,你们想过没有,究竟是孩子们不“孝顺”,还是你们被“孝顺”惯了?

其实你们不知道,诸如假日里奔走于各类特长班之类的爱好,都是孩子们为了讨你们欢心,对你们百般顺从的表现。而你们,却只是高高在上地以过来人的姿态指责孩子的自私与放纵。

其实你们不知道,每个孩子都曾在学校组织观看亲情教育的讲座中哭过,那些“心灵鸡汤”般温馨美好的故事的确也曾深深触动他们的心灵,只是现实中的家庭氛围却迅速地将那些悸动着的情感冷却下来,亲情的光环被打破。最后,连这些最炽热的情感也融化不了他们内心的铜墙铁壁了。

孩子们Anti-Parents,并不是去否定孝道,而是需要摒弃“孝顺”,提倡“孝敬”。“相敬如宾”,用在这里多少有些不合适,但却最能说明父母与孩子

之间的理想状态——双方站在对等的平面上,多一些尊重和谅解,多一些空间与和谐。

点评:本文以议论见长,能紧扣材料进行分析。文章开篇先宕开一笔,从传统美德中的“孝”之极端表现说起,这样既扣题点题,也为下文的议论张本。然后顺势表明自己的看法——“孝,绝非孝顺”,进而从“顺”的角度加以论述,这样就使自己的观点具有启发性与合理性。在扣紧材料从“孩子”和“家长”两方面进行分析之后,作者最后水到渠成地提出“需要摒弃‘孝顺’,提倡‘孝敬’”的观点,这样就使全文浑然一体,富于说服力。另外,简洁精警的标题,层层深入的论证,深入透彻的说理,亦为本文增色不少。

四、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

2010年8月1日,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的编导和摄像在当天下午约4点左右,就“郭德纲别墅被指侵占公共绿地”事件前往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赢海庄园小区的别墅进行实地探访过程中,遭郭家人蛮横拒绝并动粗。当记者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开门的一名身高约1.68米、短发、30岁左右的男子态度蛮横地拒绝了,没说几句就动粗,朝着记者的头打了几十拳,他还试图夺下摄像机。后经了解,打人者为郭的徒弟李鹤彪。

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里,以《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首次对徒弟打人事件作出了回应,不仅对北京台记者私闯民宅表示不满,断定其说谎,并直斥北京台装孙子。对于打人事件,郭德纲似乎并不以为意,毫无道歉之意:“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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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请爱护自己的“羽毛”

无羞恶之心——违反法规却不知晓;无是非之心——纵容徒弟殴打编导;无懊悔之心——口出狂言挑战公德。曾广受公众喜爱的笑星郭德纲以自己拙劣的言行颠覆了自己的形象,以致遭到公众普遍唾弃,有道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郭德纲事件”并非个案,在此之前也有类似事件发生,想必在此之后类似事件也不能杜绝。为什么这些公众人物总是公然挑战道德底线,肆无忌惮漠视公众的智力与情感?

王菲代言伪劣商品,周杰伦代言伪劣商品,侯耀华代言伪劣药品,我曾经极为崇拜的功夫明星成龙也代言伪劣药品,我最喜欢的央视资深主播赵忠祥也代言伪劣药品??呜呼哀哉!

公众人物,你的名气是公众捧出来的,你不应该利用公众对你的信任来兜售那些伪劣产品啊!

篇二:2016最新时事评论集锦

2016最新时事评论集锦

2016-05-26 网络 高考语文

2016最新时事评论集锦

“天价鱼”背后的信任危机

2015年国庆节火了青岛大虾,刚刚过去的春节又让哈尔滨“天价鱼”成为焦点。剧情几经反转,仍扑朔迷离,没有结论和说法。按照这位江苏顾客的报料,自己一行在哈尔滨旅游,在导游带领下来到“北岸野生渔村”,遭遇了398一斤的“天价鱼”和短斤少两;商家的说法则是我明码标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至于鱼的重量,因为地方口音的差异,顾客听错了。当地管理部门介入后的初步结论,基本维持了商家的说法,强调店里有明码标价,就没有违法行为。但接着三天之后,又以擅自改变商铺名称和营业许可到期为由,查封了这家餐厅。

网上舆情则是起起伏伏,莫衷一是。一些同情顾客,认为旅游地区宰客是常见现象,只是很多没曝光而已;甚至发展到地域歧视,人身攻击。“宰客”这一现象,从三亚到哈尔滨、从青岛到四川(17日有网友爆料在自贡吃鱼被宰),确非一地所独有,也绝非餐饮业所独有。这些事件的背后,反映了我们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达到了严重危机的程度。当你高兴出游时,点个菜都需要“机警”,这是不是一种悲哀?

网民的争议是一个方面,少数媒体也以调查为名“拉偏架”。就在事件曝光后的第五天,有两家报社记者发布实地调查结果。一家晚报说,当天他在这家“北岸野生渔村”看到几乎没有顾客,餐馆工作人员感叹生意一落千丈——作为当前倍受争议的主角,出现这一现象应该是正常的吧。但另一家经济报的记者则报道说,他看到这家餐馆仍然顾客盈门,甚至有顾客说消费万元很正常。作为受众,我们不知道两位记者先生谁说的是真的。曾经我们相信报纸电视,但越来越多的假新闻让我们产生信任危机,特别面对互相矛盾的说法,我们更不知道该信谁。我们也曾很相信,甚至“迷信”专家,可惜无数事实证明,专家几乎都是利益决定脑袋的“砖家”。

对官方的信任叫公信力。可现在大家对官方的信任度也锐减。当地调查“天价鱼”的结论一出台,质疑其草率、地方保护主义的看法不少,甚至怀疑“保护伞”者亦有之。这不能只怪罪群众不相信有关部门,公信力的丧失是一个渐进、累积过程。当某些部门一次次、一件件地背离事实、背弃规则后,教大家如何再信任你?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比如欠债跑路,比如成品油价,比如延迟退休,比如4500点下不减持……

春晚有个小品叫《放心吧》,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色彩。人与人互信,大家交托的事儿能放心,让这部小品充满了正能量。如果小品最后情节是:你把钱给我,我帮你交医药费,然后拿着钱不见踪影,喜剧就成了悲剧,浪漫主义就成了批判现实主义。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们缺少的,正是“放心吧”这三个字!

我们呼唤诚信,但诚信建设不能只靠空洞的道德说教。首先是要建立和完善法治建设,让不诚信者付出代价,特别是对坑蒙拐骗者加大处罚力度。其次是官方要重塑公信力,要按法律和政策办事,而不是看重眼前利益而有所取舍。第三是大家逐步积累正能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信任和宽容。

警惕“撞翻变道车”的快意

近日,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在网上热传并引起网友激烈讨论。视频显示:3月5日,广东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对于这起事故,舆论一波三折,讨论的焦点在于比亚迪车主是否“故意撞车”(3月21日《南方日报》)。

你强行变道,我霸气撞飞——这是网友对相关视频给出的“阅读理解式”答案。胡乱变道,胆子不小,发生事故,该负全责。舆情发生逆转的是“撞翻变道车”的车主在微信群发出了惊人之语:该大众朗逸已经是他撞过的第7辆车。“一般都是别人全责才会撞上去,否则不会撞。之前开比亚迪S6时,已经撞了2辆凯美瑞,2辆锐志,1辆CRV,1辆RAV4,全是完胜,没有输过一次。”随后,东莞交警成立专案组,重新启动调查。结论还是认定大众车负全责,因不存在斗气开车的事实行为。

通常,面对强制变道,大多车主尽管深恶痛绝,但为了保证驾驶安全,除了紧踩刹车、打轮躲避,似乎也无计可施。而今,比亚迪车主据说不仅两次成功阻止大众车主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拍手称快。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马路侠客”光荣加冕。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四脚朝天似乎活该。不过,有两点需要厘清:

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如果我们放纵了“直行可以撞变道”的逻辑,法律就算正义,也是面目狰狞的正义。当然,若是果真故意撞车,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全责”那么简单了。也就是说,法律从来就没有支持过“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的说法。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用人命关天的代价,去惩戒不守规矩的车主,这力度残蛮而血腥。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了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还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车在路上,难免遇到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撞翻”的暴脾气,慢一点、谦让一点,可能更是当务之需。“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

为快递小哥期待“依法处理”击节叫好

近日,一段“车主掌掴快递小哥”的视频刷屏了。并非因为热闹而被围观,而是一个频频动手打人、一个没有任何反抗的对比反差,让一场看似是非分明的纠纷变了味。被打的快递小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自己很委屈,已经报案了。对于期待的结果,这位小哥回答了四个字:“依法处理”。目前,殴打快递员的出租司机因寻衅滋事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蹭坏了他人爱车,双方应负有何种责任,需要专业鉴定,最终由法律说了算,不是谁富有、谁气势大,就可以任性动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再有理,也不能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用粗暴的手段始终不能解决问题。

人都说,遇事要讲理。这首先是在情感和常识意义上判定对错,有些看似“理”气十足的事,往往在当事人心中有一个结果,但既不能“得理不饶人”,像那位车主一样揪住不放并施以暴力;也不能“理亏心虚,任人欺负”,像快递小哥一样如绵羊般被随意打骂。实际上,所谓的“理”,也只不过是一个不成文守则,关键还是靠法律。

其实,施暴打人的背后,也凸显出对规则的不尊重、对法治的不敬畏。如果没有受到他人来自生命的威胁,为何要选择先动手?如果有清晰可辨的责任,为何不等待警察依法处理?如果心中有对规则制度的基本遵循,为何还会轻易地当街撒气?可见,表面上是在释放心中的不满,实际上是在践踏社会普遍形成的对法律制度的守护。可以说,每个人都是法律保护下的个体,人人遵守才能人人受益,随意破坏必将自食其果。在法律面前,没有更公平正义的解决方式,更何况是一件小纠纷?

与施暴打人者对比,受委屈的快递小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期待的处理结果是“依法处理”,值得我们击节叫好。尊重法律,何尝不是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何尝不是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当强势主体遇到弱势群体、当有权有势者遇到普通老百姓、当“土着老炮儿”遇到“外来漂流者”,身份的大小、职业的贵贱、姿态的高低,不能成为评判的标准,也不能变成颐指气使、欺软怕硬的“凌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别让你的情绪冲破法律框架,别让我的权利受到无情践踏。我们需更有敬畏之心,既抱有善意,又充分尊重法律,如此进步的终将是整个社会文明。

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

习近平19日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我国是一个网络大国,正在由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截止去年底,我国网民已达到6.88亿,我国网络的开放程度和活跃程度也是世界上少有的,网络的飞速发展不仅给网民带来了“红利”,也成了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稳就业、促升级发挥了突出作用,并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我们要着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发挥好“互联网+”的作用,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推动创新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的平台,创造新的业绩。

但是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为牟取非法暴利,而罔顾道德法纪、背“道”而行。如近期遭曝光或关闭的一些网站,由于他们财迷心窍、疏于管理,或不善不会管理,致使部分网站或网络欺诈,或淫秽低俗,或扰乱秩序,或为了迎合点击量,故意制造虚假新闻,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等等。对于这样的不法商人,故意扰乱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要人人共起而诛之。广大网民应自觉行动起来,加强监督、加强举报,发现一个,举报一个,曝光一个,让有关单位加以严惩,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穷追猛打,打得让他们不敢、不愿再破坏我们的“精神家园”为止。

我们不仅要扞卫好、爱护好的我们的“精神家园”,也要用好这个“精神家园”,时刻为我们自己“充电”、“补钙”。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集民智这个“渠道”,而今已越来越多地融入到我们的生活工作当中,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化、行政透明化、执政法治化的今天,互联网信息量大、即时性好、交流范围广等特点将越来越被大家所默认与运用,其价值和重要性不仅被广大网民所认可,也被越来越多的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所感知。通过网络掌握大量新闻信息,有利于“运筹于帷幄之内,决胜于千里之外”。通过网络了解网民的意见建议。使我们想办法、办事情更符合实际,更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加迅速、准确地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办急事。作为普通网民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搜集整理些相关资料,以便更有力地指导帮助自己的工作,借鉴他人的经验做法,更好地补充自己知识与阅历的“短板”。“网络民意”在问政、监督、反腐等领域所发挥的作用也必将日益显现,并将越来越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

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就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网络七条底线”。让我们携起手来,更理性、更客观、更全面地反映问题、反映民生,更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真正担负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惟如此,才能让我们的“精神家园”越来越开阔、越来越畅通、越来越具有力量。惟如此,才能让我的“精神家园”越来越天朗气清,越来越生态良好,越来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惟如此,才能更加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更好地培养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让我们的“精神家园”放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更加迷人的光彩。

说翻就翻的小船,不能说转就转

最近,一组名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漫画刷爆朋友圈,而据此改编的各种版本“翻船体”也迅速走红网络,但漫画还是原来的漫画,只是话题和文字内容变了。而漫画的原作者“喃东尼”却“很焦虑”:“翻船体”如此流行,仅有很少的公众号主动联系他取得授权,并支付版权费。4月19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时,也提到了这件事情。阎晓宏明确指出,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只要构成了作品,而且这个作品没有经过别人许可进行传播,就构成了侵权。

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不断涌现,作品的创作手段、手法和传播形式也在不断创新。与此同时,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网络免费转载大行其道,导致大量原创作品遭遇侵权盗版,权利人苦不堪言。

问题还在于,权利人要维权将面临许多困难、牵制很多精力。例如,原创作者要维权需要固定证据,但一般人没有相关知识指导的话,是很难做到的;自己下载到法院层面来讲,没有法律效力,而是要经过公证这个程序。另外,权利人去找相应的网站、APP或者网络公司,一般找不到,即使找到,交涉起来也非常复杂。

广大作者面对网络非法转载,怎么办?是忍气吞声,还是奋起抗争维权?谁来维护普通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有关权利?谁来维护网络转载和传播的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着作权法的规定,报刊转载属于法定许可,但是不能延伸到数字网络新媒体。除了法律规定的远程教育、扶助贫困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可以“先使用,后付酬”外,网络转载、传播版权作品,都应该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保护基本原则。但是,网络免费转载盛行,明显违反着作权法的规定。

更要看到,原创内容遭遇大量侵权转载,将使内容创业者的激情大受打击,挫伤创新积极性,从而影响网络创新经济的健康发展。尊重原创版权,是创新创业的基石。然而,“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被疯狂转载,其实质是漠视版权的集体狂欢,是对原创精神的羞辱亵渎,也是创新精神的可怕沉沦。

所以,必须从规范网络传播作品的市场秩序,创新网络版权授权机制,完善网络版权纠纷调处机制,支持并完善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加大整顿治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力度等方面入手,加快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版权作品回归应有的市场价值,让版权保护真正成为鼓励创新创业的有效制度保障。

消除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上周末,广东消防的官微突然密集发声,言辞极为严厉地愤然回应了一段在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拍摄于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场火灾。当时火灾中的罹难者趴在着火房间的窗台上逃生不成、苦苦哀嚎,而视频的拍摄者却对此袖手旁观,反而无动于衷地稳稳拍下了这残忍的42秒,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听闻这样的消息,无论是谁都无法不为之寒心,但类似的事件在近期却不是孤例。前不久在全社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如家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人们就震惊于为何在酒店这样封闭且管理严格的空间里,居然会出现女生被陌生人拖拽而没人阻拦的咄咄怪事。更有网友针对这种社会现象而专门组织社会实验,以模拟街头绑架儿童试探路人反应——结果竟然在9次测试中没有一例出手相援。

近段时间如此集中爆发的几起社会热点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何社会冷漠呈蔓延之势,而且不少当事人还自觉理所当然

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形成自然有多重复杂因素,但国家和社会对于见义勇为在制度保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条例还难以做到免除人们的后顾

篇三:时事评论

近日,备受瞩目的北京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被咬伤的赵女士目前已向延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索赔155万余元,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在起诉书中,赵女士指出,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未有效救助的情况下,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母亲下车施救,其性质应属于“见义勇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应全部承担母亲的死亡赔偿。

看到报道,很多人都在疑惑:母亲救女属于“见义勇为”吗?

在一般人看来,“见义勇为”主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是一种正面的道德评价。促使周某“勇为”相救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源自其发自内心的亲情和母爱,而非完全与己无关的“见义”。

本案的焦点问题转化为:周某在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情况下,协助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营救赵女士,园方是否应该对周某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延庆区人民政府“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认为,既然政府已经认定该次事故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那么园方应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但园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司法机关依法审判,政府部门并没权对此做出终局认定。即便政府认定老虎伤人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也不意味着园方就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动物园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承担多少的赔偿责任?与其继续吐口水,不如搬个小板凳,理性围观,静看法院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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