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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的价值:乌木为什么这么贵?

2017-03-02 05:45:34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乌木价值的因素

乌木价值的因素

乌木价值有以下因素决定:以木质好坏定价、以树种定价、以粗细定价、以碳化 度定价、以外型定价、 以是否返阳定价(晾干稳定)、以颜色定价(黑色普通、金丝楠少见)、以裂纹大小定价、以可利用的价值定价等等,要全方位考虑。(一般2000~8万元/吨 均有,加工成艺术品则无具体标准。乌木镯子淘宝网上报价180元/个也有)。 另《本草纲目》记载: 乌木,气味: 甘、咸、平、无毒。主治: 有解毒,亦治霍乱吐利。取木片研为末,温酒冲服;还有祛风除湿之功效。

在古代乌木之所以格外珍贵,其中原因之一是古代大型的基础建设较少,河流水量也充沛(不像现在这么多干旱)更缺乏大型的挖掘和吊装设备、挖沙船等,因 此能发现和运回的乌木比较少,此为第一珍贵;其次乌木形成的特点也注定它在以往很难发现大型成材,且当它离开形成的环境后,温湿度等都环境变化比较大,保 管不善也容易会出现开裂等状况,影响利用率,因此也显珍贵;最后就是传统文化中认为其在地底下埋藏千年而不腐,认为它已具有灵性,能辟邪纳福等等,就更显 珍贵了。

家具制作一般也需要比较好的整块大料,因此无论从用料用量需求还是保养、传统文化等方面来说,都导致用乌木做的家具格外显得珍贵。

乌木虽不是遍地都是,但个人觉得亦非传说中的稀有;在没得到的时候觉得走路都盯着脚下,待得到后就会发现其实周边也不是那么难发现,且一出现一般都 比较量大。但乌木终究是经历了多年的沧桑岁月而流传至今,也是具有灵性的,希望有缘相遇之人也能加以珍惜,好好利用;最后希望大家好运,都能捡到宝。

由于乌木为不可再生资源,开发量越来越少,一些天然造型的乌木艺术品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news/184476.html

篇二:天价乌木事件分析

天价乌木事件分析 首先在了解这个案例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我们这个案例的主角之一“乌木”的一些基本情况。乌木(阴沉木)兼备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韵,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乌木,故又称“炭化木”。历代都把乌木用作辟邪之物,制作的工艺品、佛像、护身符挂件。古人云:“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阴沉木多有大小裂纹,一般只做小件工艺品等,少有大件家具流传;其价值有以下因素决定:以木质好坏定价、以树种定价、以粗细定价、以碳化度定价、以外型定价、 以是否返阳定价(晾干稳定)、以颜色定价(黑色普通、金丝楠少见)、以裂纹大小定价、以可利用的价值定价等等,要全方位考虑。(一般2000~8万元/吨均有,加工成艺术品则无具体标准。乌木镯子淘宝网上报价180元/个也有),以楠木属的金丝楠木最为昂贵,可达八至十万元每立方,而年代越久,保存越完好,价格也越高。由此可知,乌木的价值不菲,一旦被挖出中间所牵扯到的利益群体则十分复杂,也因此政府对乌木从不闻不问,开始逐渐重视起来。大型乌木被发现后,政府都会以保护姿态介入,这不可避免地与个人利益产生冲突。

现在我们来了解下案件的始末,四川彭州通济镇农民吴高亮于2012年2月初,无意中在自家承包地里,看到一截约六十七厘米长的黑木头,找专家鉴定后,确认是乌木,且是乌木里的金丝楠木。同年2月9日,他请挖掘机开挖。在经过近6个小时的挖掘后,除了个别枝节,乌木的整体已经露出来了。但就在这时,派出所来人禁止他再挖。接下来4天双方对峙,都不允许对方去挖掘,最后来了很多部门,还拉了警戒线,禁止其他人进去,政府部门最终把乌木挖出来拉走了。吴高亮说,7根乌木中,最大的一块长达34米,据专家鉴定,仅木材价值就在500万至700万之间,若论艺术价值“就更高了”。镇政府曾许诺给他补偿并申请最高奖励。2012年7月初,彭州市国资委对外宣布,乌木归国家,作为发现者他获得5万元奖励。加上通济镇政府2万元的奖励,吴高亮共获得7万元的奖金。对于这个结果,吴高亮并不认可。2012年7月26日,他正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对象是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政府。在立案前的调解阶段,吴高亮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是要先确定乌木归属。他认为乌木应该归他个人,他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一切费用。他也表示,在不谈论归属权的情况下,乌木也可以给政府,前提是政府给他一定额度的奖励,这个额度就是之前所说的300万到400万之间。“来跟我谈的人说,政府的奖励额度是不会变的,”吴高亮说,每次来谈的人都表示“回头我报上去研究”。通济镇党委副书记高先志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谈乌木归属、奖金额度不变确实是镇政府的立场,我也不清楚调解为什么失败,我们也不知道他想要多少钱。 我们了解下当事人吴高亮和政府所各持有的法理依据。当事人吴高亮认为,《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他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的国家动植物资源,就不属于国家所有。当事人另一方彭州市政府则争锋相对,认为乌木属于国家所有,主张乌木国有的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即“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正因为这样,当事方两边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法理依据证明其对乌木的所有权,此案的特殊性引来了各方的关注。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呢?

乌木到底是埋藏物还是无主物,是国家所有还是发现者私有呢?在民法通常理解上,埋藏物指的是本来有所有人,由所有人埋藏在地下的,只不过发现时所有人不明。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埋藏与隐藏都是需要有人为因素有意而为之的,不是人为的就不应该被理解为埋藏物或隐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指的是不能确定哪个行为人埋藏的物品,意味着原来是有主物。而乌木是由树木在地下经过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而形成的,乌木是自然界变化的结果,因此,乌木不属于埋藏物,所以说,彭州市政府主张乌木国有,引用《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即“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就不正确。我国现行法律对乌木的法律归属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柳经纬所说,“《物权法》中对哪些事物产权属于国家做了列举式规定,而这些列举式规定应该做限定解释”。“只有符合法律中列举的情况时,财产才属于国家。列举情况之外的,国家不对其拥有所有权”。由于乌木的所有权在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因此适用于民法原理中的“先占原则”,即对于无主之物,谁先发现就归谁。同时,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应该在《物权法》中增加“先占制度”,保护发现人权利,维护发现人利益。同时根据2007年《中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国矿场资源法》,乌木不是文物,不是植物化石,也不是矿产资源,更不是人为的埋藏物,直接适用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文物保护法并不合适。宪法只承认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除明令点出之外的归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外,其他都依法归国家所有鉴于目前对于乌木的监管尚属空白,乌木已经确定是自然物种演化而来,可以当成是古木化石,应当在修改森林法时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然而,宪法不能直接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法条,而且乌木不是植物化石。对此案件的分析,各有所见,因此,国家应该出台更完善的法规,来规范乌木采掘及市场流通。

最后我们来看下,此案件的最终判决,成都中院认为,因原告吴高亮的第二项“确认孳息于原告承包地并由原告发现发掘的7件乌木为原告所有”的请求事项系确认权属纠纷,不属于行政审判的权限范围,法院已先行裁定予以驳回,现吴高亮已对该裁定提起上诉,该案二审结果与法院审理吴高亮其余三项诉讼请求有关,且本案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篇三:乌木是什么,乌木图片,乌木的用途,乌木有什么用,乌木价格

乌木知识

一、新闻追踪

2012年2月,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17组村民吴高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一批乌木,俗称“金丝楠木”,属乌木中最贵的,四川有俗语:“家有珠宝一箱,不如乌木一方”,这批乌木,有人曾出价千万元。吴高亮大喜,马上雇人挖掘。但通济镇政府认为乌木属国家所有,把乌木挖出并运走。对于乌木归属,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通济镇政府依据的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而吴高亮的态度是,要么乌木所有权归自己,按规定上缴个人所得税、接受私挖滥采罚款;要么乌木属国家所有,政府按照乌木估价的20%,给予400万元奖励。7月3日,彭州市国资办召集文管、林业、司法、水务、国土等部门,正式答复: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7万元。 而对于这批乌木的归属,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吴高亮表示对此不满。他认为,《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他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的国家动植物资源,就不属于国家所有。7月8日上午10时许,吴高亮徘徊在通济镇客运站外,望着这个可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乌木仍不得释怀:自己首先发现的乌木被宣布归国有,而且7万元奖励也远不是他自己所想。他坚定地告诉记者:他要起诉通济镇政府“滥用职权”。至今,双方依旧僵持着。

二、乌木是什么

乌木(阴沉木,此乌木与红木国标中的“乌木”是两个概念)兼备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韵,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它是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

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乌木,故又称“炭化木”。历代都把乌木用作辟邪之物,制作的工艺品、佛像、护身符挂件。古人云:“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

1、乌木怎样形成的

乌木是川人对阴沉木的俗称,并非是非洲大陆地面上活的黑色木料。它是两千年至万年前,古四川地域天体发生自然变异,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一些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炭化过程而形成,故又称"炭化木"。

2、乌木的分布

乌木主要分布在四川四条大江及其支流区域。经多位乌木爱好者取样作炭十四同位素测定,大多数乌木的年代为距今两千多年至四万年之间。四川境内的古河床,是乌木最集中的出产地之一,经中国地质大学检验中心炭14测定,其乌木年龄为3200土50年。

随着大型基建项目的开发,以及各种大型吊装挖掘设备的出现,近年阴沉木在两广地区(广西、广东)陆续被大规模发现,一般多为铁力木阴沉木,质量上乘;其价格也必将随着发掘量的增加以及乌木(阴沉木)知识的普及而会下降到理性的水平。

3、乌木的种类

乌木的种类繁多,有:麻柳树、青冈树、香樟树、楠木(金丝楠木、小叶楠木)红椿木、红豆 彬、马桑、黄柳木、黄柏、槐木、檀木等。一般带有香味和杀菌特征的树种才能形成乌木。

4、乌木的特征

乌木本质坚硬,多呈褐黑色,黑红色,黄金色,黄褐色。其切面光滑,木纹细腻,打磨得法可达到镜面光亮,有的乌木本质已近似紫檀。其永不褪色、不腐朽、不生虫,是制作艺术品、仿古家具的理想之材。

三、乌木的用途(乌木的作用)

1、乌木防腐除味吸味的效果很好,能把污浊的空气进行净化。对一些空气中的重金属物质和有毒物质,有一定的吸附作用。所以梳子、炕桌、小型屏风等这些摆设都适合用乌木做。

2、乌木的净化效果很好,在古代,达官显贵也喜爱将乌木家具、乌木艺术品视为辟邪和保平安之神物。所以乌木做成的平安符,弥勒佛,观音符等,不仅有保平安、吉祥之意,而且乌木还能净化车内空气,令人宁神静气。

3、乌木经常用于制作餐筷小件,乌木筷子在木质筷中身价最高,质坚体重,不弯曲不变形,制筷高雅,色

泽黑亮,光润细腻,手感极好。

4、民间素有“纵有珠宝一箱,不如乌木一方”和“黄金万两送地府,换来乌木祭天灵”的民谚。很多甚至用乌木做棺材,看重的就是乌木的防腐功能和净化效果。所以乌木也非常适合做果盒,宝盒,饰品盒等等,不仅精致美观,而且有益身心。

四、乌木价格

乌木拥有多种矿物质渗透、采天地之灵气,因此通常市面上价格不菲。目前市面上体积较大、形态迥异的天然乌木动辄就几百万元。据了解,阴沉木目前市场价格极高,一棵重量5吨左右的阴沉木,曾经在外省的市场上卖出过100万元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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